第三章 巴赫清唱劇
第二節 巴赫清唱劇特色
壹、 巴赫的各時期清唱劇
巴赫的清唱劇生前是被受忽略的,直到浪漫時期晚期(1860-1900)才漸漸的恢復 其地位。他這一生一共寫了約莫三百首的清唱劇,其中留存下來的宗教清唱劇約有兩百 首,另外還有約十來首是世俗清唱劇作品。
在德國,清唱劇是路德教派每週禮拜儀式時重要的音樂,有時為了呼應講道內容或 當天聖經經節的內容,並根據教會年曆背景所寫成。巴赫在萊比錫聖托馬斯教堂擔任聖 樂長時,主日禮拜是早上七點開始,有時候會長達四個小時;牧師講道一定是在八點整 開始,所以巴赫的清唱劇大多配合主日的時間,長度大約 30 分鐘左右,已配合整個儀 式的進行。
巴赫清唱劇歌詞的主要作者有法朗克(Solomon Franck, 1659-1725)41、諾伊邁斯特、
齊格勒(Christiane Marianne von Ziegler, 1695-1760)以及皮坎德(Picande, 1700-1764)
42等人,也因為藉由這些作家洗鍊的文筆與巴赫的優秀作曲能力相輔相成,貼切生動地
40 錢亦平、王丹丹,《西方音樂體裁及形式的演進》。(上海:上海音樂出版社,2003 年),
236-240。
41 於德國威瑪(Weimar)擔任宮廷詩人、圖書館長兼宗教會議的事務官。
42 為漢理契所使用的化名(Christian Friedrich Henrici, 1700 -1764),是位德國詩人同時也是 巴赫許多的萊比錫清唱劇的編劇。漢理契在萊比錫與威田柏(Wittenberg)攻讀法律,他很有可 能一邊教書一邊寫詩。在他詩集其中之一的前言顯示,整首詩都是為巴赫在 1729 年的音樂所創
表達出巴赫清唱劇的精神與意境。整體而言,巴赫採用許多諾伊邁斯特的劇本歌詞,但 他卻較偏愛法朗克的歌詞,因為後者的劇作對於巴赫似乎存在著不可思議的吸引力,巴 赫使用兩者作品列表見請見下表 3-1:
歌詞 清唱劇作品
法朗克 BWV 182,12,172,70a,186a,147a
諾伊邁斯特
BWV18,21,54,61,80a,31,132,152, 155,161,162,163,165,185, 199,
【表 3-1】巴赫使用法朗克與諾伊邁斯特的作品當歌詞
巴赫的創作時期,從 1700-1750 年中,大致上可分為五個時期:安斯塔德時期、木 豪森時期、威瑪時期、科登時期和萊比錫時期。其中,巴赫在萊比錫時期時,每週一首 清唱劇是他主要的工作,當時路德教會每年主日禮拜加上特殊節日43約有六十次,巴赫 都需要著手寫清唱劇。因此他大部分的清唱劇作品都集中在萊比錫時期完成。巴赫自 1723 年 5 月開始,兩年內依據教會年曆完成了兩套完全不同的清唱劇(約 120 首),第 三套則時在 17223-1727 年中完成,有些音樂學家認為巴赫至少完成了五套清唱劇,並 且在不同套作品中,巴赫都給予不同的特性、內涵與成熟度。以下分別依照各城市時期 介紹巴赫清唱劇的作品與風格。
1703 年 3 月受雇於威瑪約翰‧恩斯特公爵的室內樂隊。8 月受聘為安斯塔德新教堂 風琴師與唱詩班指導,從此正式展開作曲創作的生涯。巴赫在此階段創作他早期的清唱 劇作品,例如作品 BWV150《主啊,我渴望跟隨你》(Nach dir, Herr, verlanget mich,1703)。
作,但這篇詩集所創作的清唱劇只有九首流傳。另外,巴赫的最重要著作,特別是咖啡清唱劇
(BWV 211)、聖馬太受難曲(BWV244)及聖誕清唱劇(BWV248)都使用他的劇本。
43 見第四章第一節。
1707 年受聘為木豪森聖布拉修斯教堂管風琴師,僅在此停留一年,當年就寫出了 BWV131《我從深處裡向你求告》(Aus der Tiefen rufe ich, Herr, zu dir, 1707)、BWV4《基 督陷入死亡的羈絆》(Christ lag in Todesbanden, 1707),隨即於 1708 年 2 月,出版了第 一次個人的作品 BWV71《神是吾主》(Gott ist mein König, 1708),是為了木豪森市政委 員會就職開幕式而作。早期清唱劇常用的設計乃按的詩節(verse)編排樂章,除了合唱 曲,再置入介於詠唱調與朗誦調中間性格的似詠唱調(Arioso)。樂曲的編排也符合對稱 的關係,最大的特色是巴赫引用聖經的經節詩句、聖經的詩篇或舊有的聖詠曲於清唱劇,
以符合宣揚路德教會的教義,音樂上借鑒了經文歌與協奏曲的傳統,並兼具德國民間合 唱的特質。
1708 年 6 月,巴赫因贊同嚴格的正統觀念而反對虔信派(Pietism)44的抉擇,加上 在木豪森他所創作的教會清唱劇無法被演出因而離職。7 月轉往定居威瑪,擔任薩克森-威瑪(Sax-Weimar)威廉‧恩斯特公爵(Duck Wihelm Ernst, 1662-1728)的宮廷風琴師。
由於公爵本身就是虔誠又熱忱的愛樂者,同時威瑪宮廷奉行路德教義,因此路德宗的儀 式在此大放異彩。因此,巴赫在表達信仰的感覺時,可以將音樂放在主要生活重心上,
於是公爵與巴赫互動關係良好,巴赫不但獲得豐厚的報酬,也成為受人尊敬的音樂家。
巴赫在 1712 年以前所寫的早期清唱劇,跟帕海貝爾(Johann Pachelbel, 1653-1706)、
貝姆、布克斯泰烏德以及其前輩所寫的清唱劇類似。器樂部分一般而言體裁都比較短,
各部分之間,無論是在速度、節奏,還是在使用聲部的數量方面,均互相對照,力求均 衡工整。聲樂組和器樂組競相媲美且又協調一致。朗誦調在此也是擔任重要的形式,為 一種穿插有樂團總奏的朗誦調。45這個時期的他,對於義大利音樂風格有著強烈的興趣,
44 為路德教派內部發展起來的新流派,強調主觀的信仰,主張淨化新教儀式,認為複雜 的音樂會 攪擾人們的沉思,將塵世的虛榮帶進聖殿。
45 Paule du Bouchet著,劉君強、蔡鴻濱譯。《巴赫:世人稱頌的樂長》台北:時報文化,
因此清唱劇也帶有義式風,將義大利歌劇的朗誦調與詠唱調放入德國的清唱劇中,聲樂 與器樂的關係也更加密切受到重視,作品亦更具描繪性。
1714 年 3 月 2 日被任命為樂長(Konzertmeister),開始真正以樂隊指揮的身分工作,
也因應工作所需,每個月都要創作一部新的清唱劇,並上台演出,便開始創作第一套教 會清唱劇系列,可供四年中各禮拜天和節日所使用。而此種構成清唱劇套曲的原則,則 由諾伊邁斯特所制定的,他結合《聖經》的詞句、返始詠唱調和朗誦調,組成新式的清 唱劇,並在 18 世紀成為一種標準的形式。1715 年 5 月巴赫正式第一次採用諾伊邁斯特 的歌詞,創作了作品編號 BWV18《雨雪從天而降》和 BWV61《來吧!外邦人的救主》
(Nun komm, der Heiden Heiland, 1714)這兩部清唱劇,46其中表現出諾伊邁斯特對他的 影響。
另外在歌詞方面,因為當時巴赫結識詩人法朗克,他的詞作屬於表現力強烈的歌詞,
使巴赫得以創作出品質更好的清唱劇作品。著名的作品如 BWV12《哭泣,悲嘆,憂愁,
膽怯》(Weinen, Klagen, Sorgen, Zagen, 1714)、BWV31《天地齊頌》(Der Himmel lacht, Die Erde jubilieret, 1715)。在威瑪時期的作品整理如表 3-3:
年代 清唱劇作品編號
1714 BWV 182,12,172,54,199,61,152,18,21 1715 BWV 80a,31,165,185,163,132
1716 BWV 155,70a,186a,147a,(161,162)
【表 3-3】巴赫威瑪時期清唱劇作品列表
巴赫原本從 1714 年開始,計畫每四週創作一部清唱劇,如此可在四年後完成一套 2000年,40-44。
46 Boyd, Malcolm, The Master Musicians : Bach, (Oxford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127.
依教會年曆行事的清唱劇,可是 1716 年 12 月,當老樂長德萊茲(Johann Samuel Drese, 1644-1716)逝世後,原樂長職缺卻由德萊茲的兒子(Johann Wilhelm Drese,1677-1745)
繼承,致使巴赫的期望落空,變離開威瑪。47
巴赫於 1717 年轉任科登宮廷雷歐波德親王(Fürst Leopold von Anhalt-Köthen, 1694-1728)的宮廷樂長,這是巴赫最生涯中最幸福的日子,不但家庭生活美滿,且工 作也很受重視。不過由於科登宮廷隸屬喀爾文教派,遵守舊約附帶樂器演唱詩歌,不演 出複雜的教會音樂,他們舉行禮拜時使用的音樂,只限於單純的詩篇歌曲,又因雷歐波 德親王對樂器興趣濃厚,因而巴赫的作品轉向器樂48,並創作了多部管絃樂曲、室內樂 及鍵盤樂作品。因此巴赫這個時期的清唱劇以世俗清唱劇為主,用於迎賓、宴客、婚禮 或慶典等場合所適用。如:作品編號 BWV 202《離開我,悲傷的影子》(Weicher nur, betrübtes Schatten, 1718-1723)、BWV 173a《雷歐波德殿下》(Durchlauchtster Leopold, 1717-1723)。
1723 年 5 月起巴赫轉任萊比錫聖湯瑪斯教堂樂長(Thomaskantor)及萊比錫市的音 樂總監。主要工作是為教堂創作新的樂曲,尤其是清唱劇, 因此本時期乃巴赫創作清 唱劇的黃金時期。除了負責該堂附設學校的教學工作,包括非音樂的科目,例如拉丁文 教授。還得兼擔任萊比錫市內四所教堂,聖托瑪斯教堂、聖尼古拉教堂(St. Nicolas)、
聖馬太教堂(St. Matthew)、聖彼得教堂(St. Peter)的音樂行政事務,也因此在萊比錫 的生活非常忙碌。
巴赫為了每年教會年曆將近 60 個禮拜日和節日創作教會清唱劇,並組織訓練合唱 團與樂團公開表演。在萊比錫的兩個主要教堂禮拜(聖托瑪斯教堂、聖尼古拉教堂)儀
47 Geiringer, Karl. Johann Sebastian Bach : The Culmination of An Era, (New York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6), 35
48 劉志明,《巴洛克時代音樂史》。(台北:全音樂譜出版社,2002),439。
式一般從早上七點開始十一點結束,開始先吟誦拉丁文信經(Credo)、福音書(Gospel),
大約七點半至七點四十分之間開始演唱清唱劇,由於牧師講道(The Sermon)時間在八 點開始,故清唱劇的長度通常為 20 至 25 分鐘。教會清唱劇在萊比錫的路德教派禮儀中 很是重要,題材往往與儀式中選唸的《聖經》福音書的內容有關聯,在禮拜儀式中緊接 在福音誦讀之後,因此構成整個禮拜音樂中最主要的部分,其他音樂部分尚有管風琴前 奏曲(Preluding)、經文歌(Motet)和讚美詩(Hymn)的演唱等。巴赫 1723 年於萊比 錫時,在作品 BWV6l《來吧!外邦人的救主》(Nun komm, der Heiden Heiland, 1714)的 手稿中概略地記下了禮拜儀式的程序,對於儀式中音樂使用的程序也可以從其中窺知一 二,請見下列表 3-4:
順序 儀式程序 音樂
1 管風琴前奏。 有
2 經文歌。 有
3 垂憐曲的前奏。(Preluding on the Kyrie) 有 4 祭壇前的吟詠。(Intoning before the alter) 無 5 誦讀使徒行傳。(Reading of the Epistle) 無 6 唱連串禱文。(Singing of the Litany) 有 7 聖詠的前奏和演唱。(Preluding on and singing of the Chorale) 有 8 誦讀福音書。(Reading of the Gosple) 無
9
主要清唱劇作品的前奏和演唱。
(Preluding on and performance of the principal composition)
有
10 唱路得教派信經讚美詩。(Singing of the Luther‟s Credo hymn) 有
11 講道。(The Sermon) 無
【表 3-4】1723 年,降臨節後第一個星期天禮拜儀式程序49
和狩獵雙簧管(Oboe da caccia)。
和狩獵雙簧管(Oboe da cacc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