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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市場失靈的定義

市場失靈(market failure)的概念是由19世紀維多利亞(Victorian)時 代的功利主義(Utilitarian)哲學家西格畏克(H. Sidgwick)所提出個體因 追求自我利益而產生對整體社會的不良影響的說法而來。

傳統的自由經濟學者認為,社會中的生產者在追求利益極大化的前提 下對產品勞務的供給與消費者在追求效用極大化下對產品勞務的需求,二 者構成完全競爭的經濟市場,在此一市場,每個人的效用均達到最大,資 源分配達最佳效率,價格則是一隻看不見的手(an invisible hand),主導著 市場內的經濟活動,能讓供給線與需求線的交叉點達到穩定均衡,亦即經 濟效率最大點。然而,在實際的自由競爭市場中,因個體追求自我利益大 於社會利益、產品勞務等資源不當配置,導致市場無效率的狀態,即是市 場失靈,也就是說市場機制本身對於解決資源配置這一問題是缺乏效率的

(丁興業、田志娟,民95)。吳惠林(民94)將市場失靈定義為「市場機 能在充分發揮下,不能如所預期地圓滿達成經濟效率之現象。」其中「市 場機能」指的是「價格運作」,由市場供需雙方自由引導,至於「經濟效 率」的指標則以社會福利極大或帕累托(Pareto)效率境界最通用。

市場失靈可依含義不同劃分為狹義和廣義兩大類;按其主要表現劃分 為無效率、不公平和不穩定三大類,依基本內容分為微觀失靈和宏觀失靈 兩大類;按其產生的原因劃分為結構性失靈、功能型失靈和制度性失靈,

或局限性失靈、缺陷性失靈和負面性失靈(丁興業、田志娟,民95)。

2.1.2 市場失靈的原因

福利經濟學之父庇古(Arthur Cecil Pigou)在其「福利經濟學,The Economics of Welfare」一書提出要使經濟福利增加就必須使生產資源在各 個生產部門中的配置達到最優狀態,也就是邊際私人淨產值(Marginal Private Net Product)與邊際社會淨產值(Marginal Social Net Product)相等,

但現實中卻因下列幾項因素造成資源配置未達最優狀態,引起學者們所說 的市場失靈。

(1) 市場信息不完全而估計投資收益錯誤,影響資源流動。

(2) 耐久性生產要素(如土地、設備)的所有權與使用不一,而其得不 到應有的維護,損害社會收益。

(3) 外部經濟或外部不經濟,例如,工廠對廢氣的排放未處理,代 價則由社會承受,對工廠而言是外部經濟,但對社會則是損失。

(4) 規模經濟(收益或成本變動)引起背離。因各產業規模經濟不 同,在成本遞減的產,規模擴大使邊際社會淨產值大於邊際私 人淨產值;而成本遞增產業在規模擴大時恰相反。

(5) 壟斷的存在擴大了邊際社會淨產值與邊際私人淨產值的差異。

200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史迪格里茲(Joseph Stiglitz)認為導致市 場失靈的原因主要有8個。

(1) 個人自由和社會原則的矛盾。

(2) 現實中的經濟運行不能滿足完全競爭假定。

(3) 某些領域不適用一般競爭均衡分析,尤其是那些體現效率遞增 的經濟活動,如研究與開發等。

(4) 完全市場假定不成立。如完全的風險保障市場是不存在的。

(5) 資訊不完備或資訊無關性的存在。

(6) 存在不完全均衡,資源不能被充分利用,如失業等。

(7) 存在外部效應。

(8) 公共物品是市場無法自行保證供給的。

金太軍(民91)認為市場機制這隻看不見的手是最具效率和活力的經 濟運行機制和資源配置手段,具有經濟利益的刺激性、市場決策的靈活性 及市場資訊的有效性等優點,卻也有其固有的功能缺陷,這些功能缺陷將 導致市場失靈。

(1) 市場不能保持國民經濟的綜合平衡和穩定協調的發展。

(2) 自由放任的市場競爭最終必然會走向自己的反面—壟斷。

(3) 市場機制無法補償和糾正經濟外在效應。

(4) 市場機制無力於組織與實現公共產品的供給。

(5) 市場分配機制會造成收入分配不公和貧富兩極分化。

(6) 市場不能自發界定市場主體的產權邊界和利益分界,實現經濟

秩序。

吳惠林(民94)於其飛越黑板經濟學一書中針對形成市場失靈的因素

-資訊不對稱、獨占、共用財、交易成本的考慮及外部性等分章舉例、論 述,強調人是市場經濟活動的主體,是變化不居的;經濟體系的資訊不對 稱是人間常態;自然獨占難以長存;邊際成本為零則是共用財所具有的特 質;產品勞務的外部性不一定得全部清除,經濟學家應跳出黑板上的圖形 和數學式子,在非既定的模子下推導實際人生。

另,丁興業等(民95)參考諸多學者理論,歸納導致其國內市場失靈 產生的原因有四大類:

(1) 市場機制發揮作用的前提條件不完備。前提條件如完全競爭市 場、產品同質及完全資訊等。

(2) 市場發育不完善。即使現實經濟市場本身已相當完善,但高度 理想化的完全競爭和完全信息等條件仍不可能完全具備。

(3) 超出市場機制作用範圍。市場機制的作用範圍僅止於私人產品 領域而非公共財;外部不經濟和廣義市場失靈中的不平等與不 穩定也都是在其作用範圍之外所產生的問題,即市場機制本身 所無法解決的問題。

(4) 因政府失靈而產生的市場失靈。因政府對經濟干預失當,非但 未能校正市場行為,反而限制了市場機制正常發揮,引起經濟 關係扭曲,社會資源實現無法達最有效率的配置。因政府失靈 導致的市場失靈現象比前三種市場失靈現象更普遍、後果更嚴 重。

綜上諸多專家學者的論述,大致可將市場失靈因素分為:自然獨占 (natural monopoly)、外部性(externalities)、共用財(public goods)及資訊 不對稱(asymmetric information)四項。

1. 自然獨占

自然獨占主要是因為廠商擁有的生產具顯著規模經濟,以致長期 平均成本線(Long term Average Cost,LAC)隨產量不斷下降,其生 產點仍處於平均成本遞減階段;或者因社會上對此產品需求太小,即

便廠商的經濟規模不顯著,但因其LAC線呈先下降後上升之U形,以致 市場需求線D與廠商的LAC線相交在LAC線的下降階段,此時生產點亦 處於平均成本遞減階段。在這二種情形下所形成的壟斷即為自然獨占。

圖2-1 獨占性競爭廠商的長期均衡 (朱敬一等,民96)

獨占將對市場競爭機制造成扭曲,不能發揮自發而有效的調控功 能,廠商在獨占市場上具有強大獨占力(monopoly power),在某一程 度上,可以左右產品價格及產出,可說是價格的決定者(price maker),

而消費者則成為無反抗力的價格接受者(price taker)。

吳惠林(民94)認為自然獨占最典型的說法是規模甚大、固定成 本非常高,其後果即是產品勞務價格偏高,數量偏低,且廠商獨占力 愈大時,後果愈嚴重。如此,獨占市場的供需均衡點將遠離社會福利 最大點,導致市場失靈。若要校正這類的市場失靈,「政府出馬」就是 標準答案,可用的標準方法為「政府經營」和「民間經營、政府定價」。

2. 外部性

外部性的存在就是「市場失靈」的表示。依寇斯(R. H. Coase)

的研究,外部性一詞是薩繆爾遜(P.A. Samuelson)於1950年代提出,

1981年時,杭恩(Frank Hahn)再明確定義為「一行為者的行為對他人 福利所造成的影響」(吳惠林,民94)。亦即指個別生產者或個人的行 為,影響其他生產者或個人的福祗,而行為者本身並未承擔相應的義 務 或 獲 得 回 報 , 亦 稱 外 部 成 本 、 外 部 效 應 或 溢 出 效 應 (Spillover Effect)。楊明憲(民94)將外部性定義為「在不經由市場價格傳遞下,

個人經濟活動直接影響他人福利的現象。」簡單的說,就是生產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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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的行為影響到第三者的福利(謝振環,民97)。

外 部 性 包 括 外 部 不 經 濟 (external diseconomics ) 與 外 部 經 濟

(external economics),當外部性產生時,個人邊際成本與社會邊際成 本之間便不具一致性。若社會邊際成本大於個人邊際成本,如工廠排 污等,稱為外部不經濟、外部成本(external cost)或負外部性(negative externalities);若社會邊際成本小於個人邊際成本,也就是那些能爲社 會帶來額外好處的生産活動,如植樹造林、果園與養蜂場、教育等,

則稱為外部經濟、外部利益(external benefit)或正外部性(positive externalities)(圖2-1)。

外部經濟的存在,是對社會的利益有好處的,政府並不一定要急 著清除它;唯外部不經濟時,政府介入便有了市場經濟活動的理由,

自古以來,經濟學者如庇古、馬夏爾(A. Marshall)等,均主張政府 以課稅、直接管制廠商或個人活動加以干預。

共用財(public goods)的概念是由1970年第二屆諾貝爾經濟學獎 得主薩繆爾遜所提出的共同消費財(collective consumption goods )而 來,與私人消費財(private consumption goods)相對,薩繆爾遜對共 同消費財的定義為「大家都能享用,每一個人對此共用財貨的使用並 不會減損其他人的使用量」。

(外部經濟) (外部不經濟)

因對薩繆爾遜所舉的燈塔例子的誤解,一般多將這類財貨稱為公 共財,亦有部份學者,如吳惠林、張五常堅持應以共同財稱之,以與 公共財區別。

吳惠林(民94)認為公共財是不恰當的名詞,因為公共財一詞易 被誤會成「公家財物」,亦即政府所提供的物品,像國防、燈塔這類具 有「共享」又有「不能排他」性質的財貨,應稱為共用財(public goods)

而非公共財。吳惠林更引用張五常教授對薩繆爾遜文章的評論,認為 性(non-rivaled),係指該財貨具有不可分割性,也就是無法分割消費,

亦即消費的邊際成本為零;二是非排他性(non-excludable),則指無法 排除他人使用的特徵,此處的他人是指沒有付出代價的人。謝振環(民

私有財(Private goods)

-球鞋、咖啡、衣服、擁擠 的游泳池

準公共財(Club goods)

-有線電視、不擁擠的游 泳池、戶外音樂會

非排他性

共同資源(Common goods)

-海裡和溪湖的魚、空氣、

-海裡和溪湖的魚、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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