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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書市場開放後,面對高昂、混亂的教科書價格及來自各方的反對 聲浪,民國91年6月14日教育部正式宣布,自91學年度始二十五縣市首次 辦理「教科書共同供應採購」,即一般民眾所稱「聯合議價」,並考慮重 新啟動國編館的版本,與民間書商版本並行,促進價格與品質的良性競 爭,提供教師更多的選擇標的。

依「教育部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共同供應之採購作業要 點」,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共同供應之採購,由教育部或教育部指定之直 轄市、縣(市)政府為之,受指定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分別負責二個 學年度的教科圖書計價、議價作業,並於前一學年度即開始規劃相關事宜。

負責計價作業之直轄市、縣(市)政府,設置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共 同供應採購計價作業小組,負責制定、審議教科圖書共同供應契約價金計 算方式等事項。召集人由該縣府教育局局長擔任,成員包括政府機關代 表、學校行政人員代表、教師團體代表、家長代表及專業團體代表,由各 縣府遴選。

負責議價作業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設置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 共同供應議價作業小組,負責制定、審議教科圖書共同供應議價須知、共 同供應契約及相關招標文件等事項,召集人由各縣府教育局局長擔任,其 餘委員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指派具採購專業代表各一人擔任 如圖5-2。

91學年度教科書採購事宜,已由各縣市政府合組教科書採購聯合委員 會辦理。第一階段計價工作由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負責;第二階段議價工作 由台北縣政府辦理。據統計,91學年度全國聯合議價成交書價格達十五億 多元,去年同等量書價花費二十四億五千多萬元,算起來節省九億元,約 省下三成多買書錢。教科書共同供應採購的結果雖不盡人意,但為大家所 接受,因此,在該年度的「國民中小學教科書聯合議價業務各縣市檢討會」

中,決議92學年度的國中小教科書,仍由台北市政府計價、台北縣政府聯 合議價。自93學年度起由全國25縣市輪流辦理,每二年輪一個縣市。

共同供應採購機制施行之初,曾遭數家業者抱怨,認為所訂教科書單

教育部或教育部指定之 直轄市、縣(市)政府

計價作業小組 議價作業小組

制定、審議共同供應契 約價金計算方式

制定、審議共同供應議 價須知、契約及相關招

標文件

圖 5-2 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共同供應之採購

聯合抵制之爭議。同時更有人提議國立編譯館應繼續編輯國中小九年一貫

96.05.11

教育局

96.06.15 96.06.15

∣ 96.06.21

太平國中

96.06.22

教育局 96.07.10 96.07.16 前

各承辦議 價學校

各承辦議 價學校

表5-1 96學年度國中小學審定本教科圖書共同供應採購作業進度表(續1)

96.07.18 96.07.19 96.7.25 前 96.07.31

教育局 96.10.31

太平國中

96.09.28 96.10.05

教育局

96.11.02

教育局 97.01.10 前

各承辦議

表5-1 96學年度國中小學審定本教科圖書共同供應採購作業進度表(續2)

97.01.11

教育局

97.01.14 97.01.23 前

97.1.25 97.03.31

太平國中

97.03.10 97.03.14

教育局 不見的手(invisible hand)不容市場形成人為控制,受此一理論的影響,

各國對於人為操縱市場形成獨占或獨占事業之定義與限制,表5-2為各國對 獨占事業之定義與限制法規。

我國經濟學者張清溪等(民96)將強調價格機能的經濟市場結構依競 爭者人數(如供給面的廠商數)多寡分為完全競爭(perfect competitive)、

獨占性競爭(monopolistic competition)、寡占(oligopoly)及獨占(monopoly)

四種(表5-3),在完全競爭市場中的競爭者是最多的,多到個別廠商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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