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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布拉姆斯晚期特性作品之相關探討

第一節 布拉姆斯音樂風格之歷程

第一章 布拉姆斯晚期特性作品之相關探討

第一節 布拉姆斯音樂風格之歷程

布拉姆斯(Johannes Brahms, 1833-1897)1833 年 5 月 7 日出生於德國漢堡

(Hamburg)。熟識布拉姆斯的英國鋼琴家—梅(Florence May, 1845-1923),

曾經造訪過他的出生地,對於當時看到的景像留下紀錄: 音樂上的學習。布拉姆斯受到父親雅各(Johann Jakob Brahms, 1806-1872)極大 的影響,雅各營造一個充滿音樂的環境,以致於在他幼年記憶裡最初的印象就是 經常置身於樂聲中,也因而啟蒙了布拉姆斯的音樂之路(Musgrave, A Brahms reader 17)。

1840 年,布拉姆斯開始與在漢堡頗具盛名的鋼琴家柯塞爾(Otto Friedrich Willibald Cossel, 1813-1865)學習鋼琴(Geiringer 16)。布拉姆斯之所以能夠較扎 實地掌握鋼琴演奏的基本功,是因為柯塞爾在藝術和音樂教育上有一絲不苟的精 神(李近朱 10),他讓布拉姆斯學習徹爾尼(Carl Czerny, 1791-1857)、克雷門 悌(Muzio Clementi, 1752-1832)、克拉莫(Johann Baptist Cramer, 1771-1858)和 胡麥爾(Johann Nepomuk Hummel, 1778-1837)的鋼琴作品(Musgrave, A Brahms reader 17)。布拉姆斯在柯塞爾的指導下演奏技能突飛猛進,隨後經由柯塞爾的 推薦,布拉姆斯接受當時在漢堡最著名的鋼琴家馬克斯森(Eduard Marxsen, 1806-1887)免費教導(Musgrave, A Brahms reader 18)。

馬克斯森不僅教授布拉姆斯鋼琴和音樂理論,也讓他接觸巴赫(Joha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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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bastian Bach, 1685-1750)和維也納古典樂派作曲家的音樂作品,因此布拉姆斯 在青少年時期,非常喜愛巴赫和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 1770-1827)的 音樂,甚至還研究他們作曲的手法和曲式的架構,並喚起布拉姆斯對德國民間音 樂和古典音樂的喜愛,造就他往後的作品充滿古典樂派的風格(李近朱 10)。

除此之外,布拉姆斯也曾經編撰莫札特(Wolfgang Amadeus Mozart,

1756-1791)、舒伯特(Franz Seraphicus Peter Schubert, 1797-1828)、蕭邦(Fryderyk Franciszek Chopin, 1810-1849)與舒曼(Robert Schumann, 1810-1856)等音樂家 的作品全集,另外也曾對韓德爾(Georg Friedrich Händel, 1685-1759)、庫普蘭

(Francois Couperin, 1668-1733)與 C. P. E. 巴赫(Carl Philipp Emanuel, 1714-1788 )等音樂家的作品進行改訂。

1843 年,在布拉姆斯十歲時的一場室內樂音樂會中,第一次以鋼琴演奏家 的身分公開演出,當時他彈奏黑爾茲(Henri Herz, 1803-1888)的練習曲,並參 與莫札特的鋼琴四重奏以及貝多芬的鋼琴五重奏作品 16 的演出(Musgrave, A Brahms reader 17)。1848 年和 1849 年,布拉姆斯共舉辦兩場獨奏音樂會,在第 二次的音樂會中引起大眾的關注,演出的曲目包含巴赫、貝多芬以及合乎當時潮 提琴家雷梅尼(Ede Remenyi, 1830-1898),雷梅尼讓布拉姆斯燃起對音樂的熱 忱,兩人也一同進行旅行演奏,布拉姆斯因而接觸匈牙利的音樂風格,對其特殊 民族色彩、奔放的節奏和異國風貌感到難以忘懷,致使他開始收集、改編匈牙利 樂曲,並融合匈牙利的音樂型態和吉普賽表演風格於音樂作品中(馬修‧丹尼斯 7)。當他們拜訪哥丁根(Göttingen)時,布拉姆斯認識至交好友小提琴家姚阿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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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 Joachim, 1831-1907),並在威瑪(Weimar)遇見李斯特(Franz Liszt, 1811-1886),但布拉姆斯停留的時間很短暫,並很快地發覺與李斯特彼此理念不 合。布拉姆斯認為自己是屬於未來的音樂家,他的音樂體現革新發展中的形體,

他看到未來的音樂是不同的。當布拉姆斯回到哥丁根與姚阿幸度過夏天,姚阿幸 欣賞布拉姆斯的音樂才能,他鼓勵布拉姆斯去杜塞爾多夫(Düsseldorf)會見舒 曼及克拉拉(Clara Schumann, 1819-1896)(Geiringer 36)。當時舒曼一聽完布拉 姆斯的演奏,曾寫道:

鋼琴如何能變成管弦樂團有悲嘆與高聲歡騰聲響,他的奏鳴曲聽起來像 是隱藏的交響樂(保羅‧荷密斯 22)。

舒曼在布拉姆斯的鋼琴奏鳴曲中聽到宛如管弦樂團的音響,並在1853年一文專題

〈新途徑〉(Neue Bahnen)中讚揚布拉姆斯為“年輕之鷹” (Geiringer 36-37),

他在文章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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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1850年這段期間,布拉姆斯非常反對李斯特以文學為主的音樂擴大發 展。在1860年3月,新音樂雜誌(Neue Zeitschrift für Musik)中的一篇文章聲稱,

因為新德國樂派(New German School),讓所有保守派的音樂家聯合簽署,布拉 姆斯與姚阿幸共同合簽一份宣言,強烈反對“未來的音樂”(即標題音樂)(鄔 里希 261),主要內容是反對文藝與音樂相結合的理論。由於這份宣言過早地洩 漏出去,而當時卻只有布拉姆斯、姚阿幸、葛林(Julius Otto Grimm, 1827-1903)、

蕭爾滋(Bernhard Scholz, 1835-1916)在文檔上署名刊登,使得布拉姆斯被徹底 的嘲笑,至此之後他不會再以公開的方式表達個人的立場,決定以更精鍊內省的 創作來證明他是古典理想的擁護者(Sadie 180-203)。

1856年7月舒曼逝世後,儘管之後布拉姆斯與克拉拉各奔前程,偶爾會有激

除了華格納之外,另外在維也納最具影響力的批評家漢斯利克(Eduard Hanslick, 1825-1904),一開始對於布拉姆斯的表現採取保留的態度,但後來成布拉姆斯 忠實的支持者,終其一生以樂評來支持布拉姆斯,也讓布拉姆斯在維也納獲得不 少助力(保羅‧荷密斯 64)。1863年他獲聘為維也納歌劇學院(Sign Akademie)

的合唱指揮,就此居維也納,終生定居該地(陳樹熙、林谷芳 196)。

1865至1869年,雖然布拉姆斯持續花許多時間在維也納,但因財務問題促使 他長時間得在德國、瑞士、奧地利、匈牙利、丹麥和荷蘭進行巡迴演奏。他的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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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曲目是非常廣泛的,從巴赫到自己的作品,其中包含海頓、莫札特、貝多芬、

舒伯特和舒曼,以及許多鮮為人知的作品,像是斯卡拉悌(Domenico Scarlatti, 1685-1757)、庫普蘭、拉摩(Jean-Philippe Rameau, 1683-1764)、葛路克(Christoph von Gluck, 1714-1787)、巴赫的兒子和克雷門悌(Muzio Clementi, 1752-1832)。

除了獨奏音樂會,布拉姆斯經常與姚阿幸以及曾經是他的學生伊麗莎白

(Elisabeth von Stockhausen, 1847-1892)一起演奏,倡導演出貝多芬、舒伯特和 舒曼一整個系列的歌曲。

1872年11月,布拉姆斯開始擔任維也納樂友協會音樂會總監一職,接任的期 限為三年。在1874-1892年間,伊麗莎白、克拉拉和比爾羅特(Theodor Billroth, 1829-1894)皆會對布拉姆斯的作品都會給予真誠直率且可靠的評價,在萊比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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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貝多芬的《雷奧諾爾序曲》(Leonore Overture No. 1),因其戲劇性和特有的歌 劇序曲的風格,將之稱為「特性序曲」(characteristic overture)。一直到由史提芬‧

黑勒(Stephen Heller, 1813-1888)的鋼琴作品開始,此名稱才最早開始普遍使用,

如三首《冊葉集》(Three Albumleaves, op. 157)。而像是舒曼在他的鋼琴作品《大 衛同盟》作品 6(Davidsbündlertänze, op. 6)中,加上〈18 首特性作品〉(18 Characterstück)為副標題,他使用佛羅倫斯坦(Florestan)和優塞比斯(Eusebius)

兩個筆名,藉此表達兩種充滿對比性的性格,佛羅倫斯坦代表外放、激動而熱情 的一面;優塞比斯則是代表內省、消極而優柔寡斷的一面,至此,特性作品一詞 漸漸被廣泛使用(Sadie 493-494)。

就布拉姆斯鋼琴獨奏作品而言,馬修‧丹尼斯(Denis Matthews)依據布拉 姆斯鋼琴作品的主要類型,分成奏鳴曲、變奏曲和較短的鋼琴作品(馬修‧丹尼 斯 3)。而卡爾‧蓋林格(Karl Geiringer)則是依據布拉姆斯的創作年代劃分為 三大時期(卡爾‧蓋林格 205-221)。綜合兩位學者的分類,以下將布拉姆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