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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培育法》實施後的運行情況

第二章 戰後臺灣師資培育制度的變遷

第二節 《師資培育法》實施後的運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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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確定師資培育管道的一元化制度

師範教育在此明文規定師範教育由師範學校及公立教育學院系實施,落實一 元化的師資培育制度。

(二)師範教育由政府培育,並統一分發

師範教育統一由政府辦理,負責的機構以師範學院為主,並擴充到公立教育 學院和公立學校的教育學院。由政府提供公費,規定在畢業的年限內,修畢成績 及格者,由教育部或省主管教育行政機構分發實習和服務。8

綜上所述,威權體制的師資培育制度,配合國家的基本國策,《師範教育法》

實施後,確立一元化的師資培育制度,政府嚴格掌控師範教育,透過公費制度與 統一分發,國家權力介入師範教育,教師灌輸學生官方的知識,培養愛國意識形 態,以達成民族復興的目標。

第二節 《師資培育法》實施後的運行情況 一、《師資培育法》時期的師資培育體制(1994-迄今)

《師範教育法》實施後,隨著 1987 年臺灣政治解嚴及世界潮流思想的變遷,

追求民主自由的風氣逐漸興盛,被視為配合黨國體制的師範教育,引來各界批評,

使師範教育的制度面臨了激烈的挑戰,教育改革的聲浪愈來愈大。1993 年立法 委員陳定南質詢教育部長郭為藩時說道:「……師大已經成為臺灣學術界中一個 保守囚的 大本營,成為保守、守舊的代名詞,……本席認為在未來師範 教育競 爭的市場中,必須給師範院校一條生路,必須為其注入新生命,若將名字繼續留 著,會害了這些師範院校……經普通大學訓練者和師大訓練的就是不一樣,……

在保守環境下所訓練的師資是有違教育自由化與思想開放的目標。」9臺灣解嚴 後,多元、民主的思想逐漸成為普世追求的價值,由於當時的師資培育主要由師 範學院掌握,多數人認為是守舊和保守的象徵,一元化的師資培育是黨國體制下 的師範教育,已不適用於多元開放的臺灣社會,也違背教育自由化的精神,

讓許多大專院校想修讀師資培育課程的人被拒於門外,他們質疑政府難道大專院 校無法培育優秀的師資嗎?

此外,1993 年立法委員翁金珠質詢教育部次長趙金祈說道:「多年來,師範 教育內容空洞,在現行教育體制下形成威權主義等教育問題,迭為社會詬病。……

師資多元化,除開放師資管道以外,也要認真培養師資。……教育部應扮演監督

8 全國法規資料庫,《師範教育法細施行細則》,(檢索網址: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50005,檢索日期:2017 年 12 月 25 日)。

9 立法院,《立法院公報》,82:15(臺北:立法院,1993)頁 468-470。

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E7AC85F1954DDA8&s=CE34879D0F893E37#,

檢索日期:2017 年 12 月 25 日。

14 統計處,87-106 年《各級學校概況表》,臺北:教育部。檢索網址:

https://depart.moe.edu.tw/ed4500/cp.aspx?n=1B58E0B736635285&s=D04C74553DB60CAD,

檢索時間:2018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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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度至 96 學年度,每年都核發超過一萬張的合格教師證書,15造成教師甄試競 爭非常激烈,「流浪教師」的人數愈來愈多。2003 年立法委員藍美津對於開放師 資培育管道多元化後,形成「流浪教師」現象的問題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原先政府開放師資培育管道多元化,旨在讓更多大學培育師資,從中挑選 出更為優秀的教師,其立意是良善的。但是根據目前的統計,目前臺灣總 共有八十所大學開設教育學程,非師範院校的學校每年培育出的師資竟然 比師範院校的還多,加上近年國人生育率逐漸下滑,學校入學學生數逐年 減低,師資的需求也隨之減少,供過於求的師資培育,不但浪費社會成本,

同時也造成將來嚴重的師資就業問題,教育部及有關單位應儘速檢討現行 師資培育政策,以避免「流浪教師」的問題繼續惡化。16

2005 年立法委員黃昭順、吳志揚、李鎮楠等人也在質詢行政院的時候,發表他們 對臺灣「流浪教師」現象的意見:

政府針對師資培育多元化的政策,教育部並未提出相關配套措施,加上各 大專院校只要有三位專任教師,即可成立師資培育中心,導致許多準教師 成為「流浪教師」,超額老師狀況嚴重,嚴重浪費人力資源,且教師缺額 一年比一年少,教師供過於剩的問題只會更形惡化。……「流浪教師」的 現象不只是教育出了問題,而且牽涉到財政與人口政策,正本清源之道,

當然要多管齊下標本兼治。為使師資培育制度專業化,政府應嚴格訂定教 育學程的設立與評鑑標準,建立師資培育機構完整的進退場機制;同時應 由各校組成教師聯合甄選委員會,以公平、公正、公開方式甄選適任教師,

改善「流浪教師」為求一職疲於奔命的現象;對於有意退休教師,中央務 必寬籌經費補助地方,使其得以適時退休;此外應建立教師評鑑制度,適 時淘汰不適任教師,以加速換血並提升教學品質。17

上述立法委員的質詢內容,反映出《師資培育法》所帶來的現象,第一,臺 灣師資培育中心大量開放,培育過多的師資,加上少子化的衝擊,教師缺額愈來 愈少,教育市場供過於求的現象更加惡化;第二,政府並未建立師資培育機構完 整的退場機制,《師資培育法》的精神,強調充實師資來源,並未講求卓越品質,

導致培育的師資素質參差不齊,教育品質令人擔憂;第三,教育部應建立教師評 鑑制度,淘汰不適任教師,以提升教學品質。

15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105 年師資培育統計年報》(臺北,教育部,2016),頁 140。

16 立法院,〈院會紀錄〉,《立法院公報》,92:45(臺北:立法院,2003),頁 47-49。

17 立法院,〈院會紀錄〉,《立法院公報》,94:44(臺北:立法院,2003),頁 6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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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師資培育法》頒布後至今已 24 年,臺灣目前師資培育的大學數 量有為 51 所,而 51 所師資培育大學類型可分為四種類型:(1)師範大學:包括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和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共 3 校;(2)教育大 學:包括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和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共 2 校;(3)設有師資培育的一 般大學:包括臺北市立大學、國立嘉義大學、國立臺南大學、國立臺東大學、國 立屏東大學、國立政治大學、國立東華大學、中原大學、中國文化大學、國立清 華大學、亞洲大學、以及臺灣首府大學共 12 校;(4)設置師資培育中心之一般 大學:非屬上開各類大學經教育部核准設置師資培育中心,負責遴選修讀教育學 程學分學生的一般大學共 34 校。18本文在第二章提及 84-91 學年度教育部總共核 准 72 所設置師資培育中心,到了 105 學年度降至 51 所,顯見政府已察覺「流浪 教師」現象與師資培育中心大量開放有密切關係,教育部開始調整師資培育制度 的規定,以舒緩「流浪教師」現象。

筆者爬梳《立法院公報》的內容,從立法委員藍美津討論「流浪教師」現象 至今已有 15 年,許多立法委員也開始意識到「流浪教師」現象,向行政院提出 質詢,但這個現象目前仍未改善。政府每年編列教育經費在師資培育,大量開放 師資機構後,讓修讀師資培育課程的人數增加,等到政府意識到教育市場供需失 衡的問題時,教育市場已充滿許多「流浪教師」,政府為了避免「流浪教師」現 象持續惡化,才開始控管師資培育中心的招生數量和教師資格檢定的通過率,根 據表 4-1-2 的統計:84-105 年中等學校師資培育類科核定數量,從 93 學年度核 定 9,505 人到 105 學年度核定 4,428 人,下滑幅度為 46.58%;19教育部亦透過降 低教師資格檢定的通過率,避免「流浪教師」的人數愈來愈多,但這些作為卻無 法舒緩「流浪教師」現象。

教育部開放大專院校能成立師資培育中心後,各類資師資培育的招生名額逐 漸上升,從最早 84 學年度的 9,719 人到最高峰的 93 學年度 21,805 人,成長的幅 度超過一倍增加 12,086 人修讀教育學程。20師資培育招生名額的逐年增加,讓取 得合格教師證的人數愈來愈多,但政府卻忽略臺灣整體新生兒的出生的人數是逐 年下滑,《師資培育法》上路後,所培育大量的儲備教師投入教師市場後,形成 師資供過於求的現象,造成許多儲備教師無法成為正式教職,最後淪為「流浪教 師」,這種現象稱作臺灣「流浪教師」的現象。

18 國家教育研究院,《中華民國教育年報 105 年版》(臺北:教育部,2017),頁 255-257。

19 師資培育司,《中華民國師資培育年報 105 年版》(臺北:教育部,2016),頁 327。

20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105 年師資培育統計年報》(臺北:教育部,2016),頁 32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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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1:105 學年度師資培育之大學數量一覽表

學校類別 合計 師範大學 教育大學 設有師資培育相關 學系之一般大學

設置師資培育中心 之一般大學 總計 51 所 3 所 2 所 12 所 34 所

資料來源:國家教育研究院,《中華民國教育年報 105 年版》(臺北:教育部,

2017),頁

255-257。檢索網址:https://www.naer.edu.tw/files/11-1000-1310.php?Lang=zh-tw,檢索日期:2017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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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2:84-105 學年度中等學校培育核定招生名額一覽表

學年度 合計 師資培育相關科系 師資培育中心 學士後學分班 84 5,422 2,527 2,040 855 85 5,534 2,607 2,540 387 86 6,317 3,014 2,785 518 87 6,924 3,059 3,295 570 88 7,170 2,910 3,595 665 89 8,203 3,123 4,125 955 90 9,732 3,247 4,455 2,030 91 9,197 3,167 4,455 1,575 92 9,302 3,257 4,605 1,440 93 9,505 3,766 4,705 1,035 94 8,155 3,334 4,175 646 95 7,120 2,933 4,187 0 96 5,294 1,466 3,848 0 97 5,027 1,535 3,492 0 98 4,733 1,520 3,213 0 99 4,662 1,522 3,140 0 100 4,584 1,512 3,072 0 101 4,566 1,501 3,065 0 102 4,559 1,497 3,062 0 103 4,542 1,497 3,045 0 104 4,467 1,496 2,971 0 105 4,428 1,496 2,932 0

資料來源:師資培育司,《中華民國教育統計年報 105 年版》(臺北:教育部,

2016),頁 327。檢索網址:

https://depart.moe.edu.tw/ed2600/News.aspx?n=C6A181E8F32C2BBA&

sms=EA1FA0326D3BA142,檢索日期:2017 年 12 月 25 日。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8769,檢索日期:2017 年 12 月 25 日。

22 教育部,《師資培育法》(臺北:教育部,2005),法規來源: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8769,檢索日期:2017 年 12 月 25 日。

23 教育部,《高中以下學校及幼稚園資格檢定辦法》(臺北:教育部, 2013),法規來源: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25711,檢索日期:2017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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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的人數持續增加,作為紓緩「流浪教師」現象的方式,還需要持續觀察。不 過,最引人注目的是,教育部為了維持題目的品質,決定 107 年的教師資格檢定 考試,不再對外界公開教師資格檢定的試題,如果考生對題目和答案有疑慮,能 透過考生的記憶向國家教育研究院申請試題的疑義。24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 事長張旭政表示教育部這樣的做法,讓人無法接受,他質疑教育部的作法在圖利 補習班,強調現在的公家機關考試題目都已公開透明,為何唯獨教師資格檢定的

教師的人數持續增加,作為紓緩「流浪教師」現象的方式,還需要持續觀察。不 過,最引人注目的是,教育部為了維持題目的品質,決定 107 年的教師資格檢定 考試,不再對外界公開教師資格檢定的試題,如果考生對題目和答案有疑慮,能 透過考生的記憶向國家教育研究院申請試題的疑義。24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 事長張旭政表示教育部這樣的做法,讓人無法接受,他質疑教育部的作法在圖利 補習班,強調現在的公家機關考試題目都已公開透明,為何唯獨教師資格檢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