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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臺灣「流浪教師」的現況與挑戰:以歷史科教師為

第三節 「流浪教師」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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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流浪教師」的困境

本節,筆者將利用口述訪談的資料與官方的統計資料,說明「流浪教師」面 對教師甄試的情況,由於國中與高中各科的情況略有不同,在教師甄試方面,將 以教育部受託高中職聯甄和新北高中職聯甄為例,論述歷史科「流浪教師」面臨 那些挑戰和困境?並陳述他們在教學現場的境況。

一、教師甄選的挑戰

本研究的對象以「流浪教師」為主體,將以歷史科教師的經驗為探討中心,

擁有歷史科合格教師證照者,將投入教育部或地方教育局舉辦的聯甄,或自行報 名學校獨招,「流浪教師」必須全臺各地應試,但教師缺額太少,競爭非常激烈,

難以考取正式教職,甚至還會出現停辦教師甄試的情況,讓「流浪教師」無法應 試。筆者將以教育部受託高中職聯甄和新北高中職聯甄歷史科甄選為例子,分析 教師甄試的狀況。根據表 3-3-1 的統計,從 98 學年度到 106 學年度的教育部受 託高中職聯甄人數皆超過 230 人,錄取率也都低於 0.40%,尤其又以 106 學年度 的報名人數 413 人為最高,錄取率 0.09%也創下歷年教育部受託高中職聯甄歷史 科最低錄取率。此外,根據表 3-3-2 的統計,從 98 學年度到 106 學年度的新北 高中職聯甄報名人數皆超過 160 人,錄取率也都低於 0.35%,其中又以 106 學年 度錄取率 0.05%也創下新北高中職聯甄歷史科最低錄取率。25

根據表 3-3-1 和表 3-3-2 的資料,理解教師甄選困難度,「流浪教師」四處奔 波報名考試,弄得精疲力竭,也未必能取得正式教職。若無法順利考取正式教職,

只能暫時以代理代課的身分進入教育圈,等到聘期屆滿,又得重新參加新的教師 甄選,到其他學校尋求職缺。「流浪教師」現象的惡化顯示師資培育制度的問題,

並非皆是「流浪教師」能力不足所致。許多受訪的「流浪教師」對於這樣的現象 感到無奈,甚至覺得很焦慮,不知道該何去何從。

這些年,我考教師甄試的想法,第一,我一直在流浪,只要看到那個學校 開缺,我就立刻報名考試,我不知道結果如何,但我一定全力以赴,這間 學校考不上,我還能報名下一間學校。第二,我感到非常焦慮,我不知道 下一間任職的學校在何方?如果我無法順利考取教職,我轉職後又能做何 種性質的工作?26(B 教師-2018 年 1 月 10 日)

25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98-106 年《歷屆教甄錄取率》(臺中:教育部辦公室,2018)。

26 B 教師,現為代理教師,教學年資兩年,引文資料來自 2018 年 1 月 10 日訪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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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高中的教師甄試能採聯招的方式,不僅降低學校的行政負擔,也能 減輕考生舟車勞頓的疲勞。臺灣的科技發展進步,教師甄試的報名方式應 該採網路報名,待考試當天再進行檢驗考生的身分。我認為教育局必須處 理教師甄試的報名費,想辦法讓全國教師甄試的報名費統一,對考生而言 比較公平。27(F 教師-2018 年 1 月 26 日)

我每年教師甄試費用花費兩萬元,我認為教師甄試勞民傷財,讓考生不斷 奔波應試,教師甄選的過程中,每間學校挑選教師的標準也不一致,讓應 試者無所適從,再加上現在的教師職缺太少,對於有心投入教育圈的年輕 人而言,教育環境非常不友善。28(C 教師-2017 年 12 月 26 日)

我認為委辦的教師甄試比較公平,各地方縣市教育局負責辦理初試的業務,

招考的學校無法主導,降低人為影響的可能性。我認為教師甄選採網路報 名最為便利,因為網路報名不受空間限制,只有在報名時間內,將資料上 傳並繳交報名費,完成報名的程序;反觀,現場報名的教師甄試,讓考生 花費更多時間和金錢。我認為教師甄試的報名費五百元是合理的,但學校 必須交代清楚收費的標準。29(D 教師-2018 年 1 月 9 日)

綜合上述口述訪談的資料,正式教師甄試被視為是最競爭激烈的考試,根據 表 3-3-1 和 3-3-2 的統計,從 98 學年度至 106 學年度的委辦甄試,近九年的歷史 科教師錄取率皆低於 0.5%,102 學年度有 0.4%的錄取率為最高。若比較律師高 考的錄取率,102 學年度的錄取率有 33.23%,相較之下,正式教師甄試的錄取率 偏低。30政府大量開放師資培育機構,讓修讀師資培育的人數大幅增加,取得合 格教師證書的門檻也算容易通過,平均有六成八的通過率,但是到了教師甄試時,

又將刷下大批考生。教師甄試的極低錄取率將「流浪教師」拒於門外,這群「流 浪教師」暫時無法取得正式教職,只好流浪各地,成為學校的代理代課教師。

27 F 教師,現為代理教師,教學年資 4 年,引文資料來自 2018 年 1 月 26 日訪談內容。

28 C 教師,現為代理教師,教學年資 4 年,引文資料來自 2017 年 12 月 26 日訪談內容。

29 D 教師,現為代理教師,教學年資 5 年,引文資料來自 2018 年 1 月 9 日訪談內容。

30 專技律師高考/律師高考錄取率與錄取人數歷年統計,資料來源:公職王資訊網,檢索網 址:https://www.public.com.tw/exam-license/lawyer-quota,檢索日期:2018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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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3-1:98-106 學年度教育部受託高中職聯甄歷史科報考人數、

錄取名額與錄取率一覽表

學年度 報名人數 錄取名額 錄取率

98 257 7 0.27%

99 270 6 0.22%

100 233 4 0.17%

101 393 9 0.22%

102 293 12 0.40%

103 247 3 0.12%

104 297 7 0.23%

105 343 6 0.17%

106 413 4 0.09%

資料來源: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98-106 年《歷屆教甄錄取率》(臺中:教 育部辦公室,2018)。檢索網址:

https://www.k12ea.gov.tw/ap/index.aspx

, 檢索日期:2018 年 3 月 25 日。

表 3-3-2:98-106 學年度新北高中職聯甄歷史科報考人數、錄取名額 與錄取率一覽表

年度 報名人數 錄取名額 錄取率

98 169 2 0.11%

99 190 2 0.10%

100 167 2 0.11%

102 183 5 0.27%

103 237 5 0.21%

104 281 9 0.32%

105 255 3 0.11%

106 184 1 0.05%

備註:因 101 年新北高中職聯甄報名人數資料無法取得,故未顯示資料在上列 表格。資料來源: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98-106 年《歷屆教甄錄取 率》(臺中:教育部辦公室,2018)。檢索網址:

https://www.k12ea.gov.tw/ap/index.aspx,檢索日期:2018 年 3 月 25 日。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9454,檢索日期:2018 年 3 月 25 日。

32 資料來源:國立彰化高級中等學校 106 學年度第一次教師甄選簡章,檢索網址:

http://www.chsh.chc.edu.tw/files/14-1000-10644,r44-1.php、臺北市立中山女子高等學校 106 學 年度第 2 次代理教師甄選,檢索網址:

http://www2.csghs.tp.edu.tw/news/u_news_v2.asp?id=%7B1BC63ADA-439E-4669-961B-A7BD57DBD8FC%7D&newsid=988、新北市立三民高級中等學校 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國高 中部代理代課教師第 1 次甄選簡章,檢索網址:

http://www.smsh.ntpc.edu.tw/news/u_news_v2.asp?id={67B8B332-6E40-47C4-AE47-7A9BD526CDC4}&newsid=19041&PageNo=16&skeyword=106,檢索日期:2018 年 3 月 25 日。

33 E 教師,現為代理教師,教學年資 10 年,引文資料來自:2018 年 1 月 12 日訪談內容。

34 F 教師,現為代理教師,教學年資 4 年,引文資料來自:2018 年 1 月 26 日訪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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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3-3-4 的資料,代理代課教師與正式教師的福利落差極大,年資的部分,

2008 年以後的代理代課年資,都不得併入為退休年資,原有教學年資化為烏有,

即使考取正式教職,過去的服務證明皆不採計。考績獎金則是綜合前一年的表現 工作給予表現優秀的教師肯定,但代理代課教師就算職場表現亮眼,在制度上並 不會有任何獎勵。假期方面,請假的天數明顯比正式教師來的少。保險方面,代 理代課教師辦理勞工保險,依法將視為勞工,但代理代課教師的權益不能與勞工 比照辦理。

總之,「流浪教師」群體以代理代課的身分進入學校,他們因為身分的差異,

受到許多不公平的對待。第一,就代理代課教師的聘期方面,由於各縣市學校給 予代理教師的聘期不一,多數的代理教師無法享有一年的聘期,實際的薪資收入 少了兩個月,顯見代理教師間也有同工不同酬的現象。第二,就代理代課教師的 福利方面,代理代課教師在考績獎金、保險待遇、請假天數等福利上,皆不如正 式教師,兩者從事一樣的工作,卻是不同的福利待遇,同工不同酬的情況顯而易 見。

三、尷尬的角色:「流浪教師」的定位與作為

「流浪教師」以代理代課教師的身分進入學校,由於聘期的因素,代理代課 教師如果未能被學校續聘,每年都必須重新到不同學校任教。從法規的條文而言,

代理代課教師的權利義務有許多模糊的地帶,學校將許多正式教師不願意負責的 業務交由他們,但在待遇及福利上,卻遠不如正式教師。學校將代理代課教師辦 理勞工保險,其法理上視為勞工,但規範代理代課教師的法源卻是《教師法》, 造成他們身分的錯亂和尷尬,他們既不被視為一位教師,也無法享有勞工的權益。

代理教師必須把本分做好,我認為代理教師應盡可能配合學校的安排,努 力提升教學能力,必並和學校同仁保持良好的互動。我認為代理代課教師 盡量用謙卑的心態面對工作,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努力獲得學校和學生的 肯定。代理代課教師不敢爭取自己的權益,最大的原因是地位的問題,因 為你的身分是代理代課教師,卻要求跟正式教師一樣的待遇,會留給學校 不好的評價,畢竟代理代課教師必須顧忌自己的名聲,等到考教師甄試的 時候,其他學校也會打電話詢問教師在代理期間的表現,如果你的評價不 佳,將不利於教師甄試。39(H 教師-2018 年 1 月 10 日)

我認為流浪教師最悲哀的是,學校把他們當作免洗筷,學校需要代理代課 教的時候,聘請流浪教師協助,等到不需要聘用代理代課教師的時候,把

39 H 教師,現為代理教師,教學年資 6 年,引文資料來自 2018 年 1 月 10 日訪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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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用辦法》

(臺北:教育部,2016),檢索網址: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9454,檢索日期:

2018 年 3 月 25 日。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中小學教育人員學 術研究費》(臺北:教育部,2012),檢索網址: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9434,檢索日期:

2018 年 3 月 25 日。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教師請假規則》(臺 北:教育部,2016),檢索網址: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39129,檢索日期:

2018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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