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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1949 年前黃帝論述概況

第一節 1949 年前中國黃帝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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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1949年前黃帝論述概況

本研究主要關注於戰後中華民國黃帝論述,並且聚焦在黃帝陵祭祀 與教科書內容。由於1895 年馬關條約臺灣被割讓給日本,中華民國 1912 年成立時並未實質統治臺灣。臺灣於二戰結束後由中華民國接管,而國 共內戰戰敗後將中央政府遷往臺灣。對於臺灣來說,在清末建立的國族 認同並未於臺灣深根發芽,因此要講述中華民國在臺的黃帝祭祀與教科 書,則必須了解黃帝認同在中華民國政府的運轉下成型。

第一節 1949年前中國黃帝祭祀

一、民國初期祭黃陵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民國肇建,傳孫中山就任臨時大總統後 即於隔年三月派遣代表團前往黃陵祭祀,並親自撰寫祭文:「中華開國 五千年,神州軒轅自古傳。創造指南車,平定蚩尤亂。世界文明。唯有 我先。」

1該祭文被刻製成石碑目前仍存於陝西黃帝陵(如下圖1)。

1 柏明、李穎科著,《黃帝傳》(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1990),頁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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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孫中山於1912年所提〈祭黃帝詞〉

圖 片 來 源 , 〈 孫 中 山 頌 黃 帝 文 《 中 華 開 國 五 千 年 》 〉 , 取 自 公 祭 軒 轅 黃 帝 網 http://www.huangdi.gov.cn/content/2010-03/09/content_13652135.htm,攝取時間2019.01.17。

1912 年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同年 11 月國會因國民黨解散停閉,袁 世凱網羅部分政治人物於12 月 15 日組織政治會議,成為無議會時期的 立法機構。2此政治會議在1914 年初即展開祀天案與祀孔案的討論。其 中黃帝配天祭祀的提案,在審查報告中認為黃帝僅為漢族之祖,將黃帝 認為是五族之祖先是需要商榷的。3因此2 月 10 日所公布之命令內容:

「配天之典應以國民全體信仰之人,始稱其位,就黃帝而論,五族人民 是否多爲其後,殆難確定,應從疑,闕擬請毋庸置議。」從此可看出,

袁世凱政府因黃帝無法確定為五族之祖而否決以黃帝納入祀天案,並且 此案的祭祀地點位於北京天壇,反而不是陝西的黃帝陵。4至此之後,北 洋政府時期均未以官方名義進行黃帝之祭祀。再加上北洋政府所制定的 祭祀法規均未納入黃帝,5可看出北洋政府並未重視黃帝祭祀。

2 張玉法,《近代中國民主政治發展史》(臺北市:東大,1999),頁120-121。

3〈祭天案之審查書〉,《大公報》(天津),民國3年2月2日,第9版。

4〈大總統令〉,《大公報》(天津),民國3年2月10日,第2版。

5 周俊宇,〈塑造黨國之民--中華民國國定節日的歷史考察〉(臺北:國立政治大學臺灣歷 史研究所,2008),頁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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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黃陵地位提升

黃帝祭祀被冷落的情況則在中國國民黨取得政權後開始反轉。國民 黨於1925 年成立廣州國民政府並推動北伐,1928 完成北伐且重新取得 政權。6但因境內共產黨勢力漸長以及境外日本的壓迫,再加上「九一八 事件」發生,各種因素使得中央政府開始在浩瀚的歷史中尋求可以依附 的媒介,並以祭祀先王陵墓作為鞏固自身民族邊界的方法。1933 年率先 組織黃帝陵增修委員會,稱陝西「同官縣產煤豐富,若陵道開闢,煤可 運至西安,如實行以工代賑,兼可救濟災民。」而欲翻修黃陵起至西安 的道路,為爾後祭祀拉開序幕。71935 年國民政府訂定民族掃墓節,延 續前一年掃祭咸陽周陵和興平茂陵,並於民族掃墓節前往陝西中部縣祭 黃陵。8該年4 月,國民政府派中樞代表鄧家彥、張繼及邵元沖等人出席 並擔任該儀式主祭,輔以陝西地方政府官員,前往黃帝陵祭祀。9此次祭 祀為國民政府繼孫中山於民國元年後第一次以政府的身份進行黃陵祭 祀,因此對於相關祭祀的過程內容特別重視。除了祭祀前都有報導相關 祭祀人員前往陝西外,祭祀後隔一週《中央日報》連續四天刊登〈黃陵 祭掃記民族掃墓第三函〉10,其中詳細描述祭祀的前後行程以及介紹西

6 中國現代史辭典編輯委員會編輯,《中國現代史辭典——史事部分(二)》(臺北市:近代中 國出版,1987),頁46-47。

7 〈興修黃帝陵道 林森發起組織委員會 昨在國府開成立大會〉,《大公報》(天津),民國 22年10月9日,第3版。

8 〈下月六日之首屆民族掃墓節〉,《中央日報》,民國24年3月23日,第2版。

9 〈民族掃墓典禮昨晨在黃陵舉行,由中樞代表張邵等主祭,今日赴鹹陽祭周陵茂陵〉,《中 央日報》,民國24年4月8日,第3版。

10 〈黃陵祭掃記民族掃墓第三函〉,《中央日報》,民國24年4月16日,第3版。〈黃陵祭掃 記民族掃墓第三函〉,《中央日報》,民國24年4月17日,第3版。〈黃陵祭掃記民族掃墓 第三函〉,《中央日報》,民國24年4月18日,第3版。〈黃陵祭掃記民族掃墓第三函〉,

《中央日報》,民國24年4月19日,第3版。

11 鄧家彥,〈致祭黃帝橋陵經過——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九日在中央紀念週演講〉,《東方雜 誌》,32:13(上海市,1935.07),頁257-259。

12 邵元沖主編,《西北攬勝》(鄭州:大象出版社,2009),頁6-19。

北市:成文出版社,1976),頁419-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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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黃陵計畫草案〉內所提及的第二條與第三條在 1944 年完成,陝 西第三區專員公署於該年3 月完成《黃陵縣志》的編寫,收錄於《中部 縣志》中,該修建草案也納入《黃陵縣志》並註記實施經過和現況。18 同年7 月行政院同意將中部縣更名為黃陵縣,並於 11 月與修建完成的 享殿同時啟用。19

1945 年抗戰勝利,馬歇爾來華調停失敗後,國共內戰隨之而起。黃 陵於 1946 年成為共軍勢力範圍,由於國民黨無法掌握黃陵,該年與隔 年兩次民族掃墓節均在陝西省政府大樓北端舉行遙祭黃帝陵之儀式。20 日後隨著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失去中國的控制權,黃陵祭祀便隨著中華民 國中央政府一同來到臺灣這個「復興基地」。

黃帝的地位提升也與蔣介石在國民黨內的領導地位提升有著相當 程度的關聯,蔣介石在國民黨之地位原不如胡漢民及汪精衛,憑藉著黃 埔黨軍的出現,蔣介石逐漸掌握黨權與軍權,雖遭受到政敵的攻擊放棄 黨權,不過仍手握軍權,使得政敵均過世後確立了國民黨最高領袖的地 位,第一次祭祀主祭的邵元衝為蔣的支持者。21另外,從中正文教基金 會收錄的蔣介石演講內容,也在 1935 年後的演講提及黃帝子孫等相關 內容,在中日戰爭開始後更進一步將黃帝做為號召群眾的重要論述。

18 〈黃陵志 軒轅黃帝最詳傳記 由黎錦熙主編完成〉,《大公報》(桂林),民國33年3月28 日,第2版。

19 〈中部縣易名 改稱黃陵縣〉,《大公報》(重慶),民國33年7月19日,第2版。〈黃陵縣正 式改用新名〉,《大公報》(重慶),民國33年11月28日,第3版。

20 〈民族掃墓節 在西安舉行遙祭〉,《大公報》(上海),民國37年4月5日,第2版。〈民族 掃墓節 陝遙祭黃陵〉,《大公報》(上海),民國38年4月5日,第2版。

21 金以林,《國民黨高層的派系政治》(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6),頁498-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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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蔣中正題〈黃帝陵〉碑

資 料 來 源 : 〈 黃 帝 陵 〉 , 《 維 基 百 科 》 , 網 址 :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BB%84%E5%B8%9D%E9%99%B5 ,攝取時間:2019.06.25。

三、祭黃陵儀式流程

1935 年國民政府首次祭祀黃帝陵,隨行記者將此次參與祭祀的過 程寫入〈黃陵祭掃記民族掃墓第三函〉報導,並詳細記錄此次祭黃陵儀 式程序如下:

典禮的儀式,除了以黨歌代表國歌外,一切都與祭孔儀式相 同,一、全體肅立,二、主祭者就位,三、唱黨歌,四、上香 鳴砲,五、獻爵,六、獻花,七恭讀祭文,八、向黃帝陵行三 鞠躬禮,九、禮成,十、攝影。22

1937 年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將民族掃墓節之規定條文化,制定民 族掃墓辦法,選定黃帝、大禹、孔子、明太祖、孫中山此五陵墓為中央 民族掃墓節派員舉行典禮的地方,其餘地方著名之人物陵墓則為地方黨

22〈黃陵祭掃記民族掃墓第三函〉,《中央日報》,民國24年4月18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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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機關派員致祭。在《大公報》的報導中有載入此版本草案的祭祀儀式 程序,程序內容如下:

民族掃墓儀式,一、全體肅立。二、奏樂。三、主祭就位。

四、陪祭就位。五、與祭就位。六、献花。七、讀祭文。八、

向祭掃陵墓行三鞠躬禮。九、靜默三分鐘。十、報告。十一、

奏樂。十二、禮成。23

而經過立法機關通過後的成品與上述草案還是有落差。中政會擬定後交 由國民政府進行立法工作,於4 月頒布《民族掃墓節舉行辦法》,該法 第一條載明「根據社會軍訓綱要附表第三,每年清明日為中華民族掃墓 節,各地當舉行恭祭黃帝典禮,以啟發民族意識為宗旨。」於第七條整 理祭黃帝典禮之程序:

掃墓節舉行之儀式程序概定之如左,以地方政府首長為主席。

1.主席就位全體肅立、2.奏樂、3.唱黃帝歌、4.向黃帝主位行最 敬禮、5.向黨國旗暨總理像行三鞠躬禮、6.主席恭讀總理遺囑、

7.點香、8.上香、9.獻爵、10.獻饌、11.獻花、12.恭讀祭文、13.

報告演說、14.奏樂、15.禮成。24

與1935 年中央日報隨行記者所記錄的程序有所不同,增加陪祭、與祭、

報告等流程,也去除鳴砲和攝影等程序。不過兩者的儀式內容均可看出 當時將象徵國民黨的黨旗、總理像和黨歌等符號融入祭祀儀式中。

雖然制定了《民族掃墓節舉行辦法》,不過此辦法的典禮程序似乎 只使用於地方,政府祭黃帝陵的典禮不同於此,從《中部縣誌(黃陵縣 誌)》收錄的〈謁陵恭紀〉可以發現參與者紀錄的與上述辦法的程序不

23 〈行將擧行之 民族掃墓 中央已將辦法規定〉,《大公報》(上海),民國26年3月5日,第 3版。

24 〈民族掃墓節舉行辦法〉,《浙江省第三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公報》,81(浙江,1937.04),

頁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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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謁陵恭紀〉為陝西省第三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秘書吳致勛所作,

紀錄1942 年的祭黃陵過程。吳致勛紀錄的儀式程序如下:

依謁陵程序:一、全體肅立。二、奏樂。三、主祭者就位。

四、與祭者就位。五、上香。六、獻爵。七、獻花。八、恭讀 祭文。九、行三鞠躬禮。十、靜默三分鐘。十一、奏樂。十 二、鳴砲。十三、恭繞陵寢一周。十四、攝影。

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遷台後,1950 年所進行的遙祭黃帝陵儀式,其儀 式又與上述四種儀式流程不同,此部分則留置下一章再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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