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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建築物外牆檢查制度

本研究計畫將針對國內外與外牆整建更新相關的歷史演進、法令制度及申請流 程,進行精簡扼要的說明,進而以目前國內現階段的執行狀況與主要推行計畫,包 括:1.內政部營建署 98 年度「城市風貌整建示範計畫」、2.台北市政府 98 年度「台 北好好看之系列計畫三」,深入探討計畫內容並予以綜合比較與分析。

壹、 國內檢查制度

國內目前並不像香港、日本與美國等國家,有頒布針對「建築物外牆」特別制 定的相關法令,但我們仍能從有關於「維護管理」的相關法令尋找到一部分的相關 內容,國內建築物使用管理與營運維護等相關法令,主要管轄機關分散在不同部會 間,收集全國法規資料庫查詢結果,主要包括行政院、經濟部、勞工安全委員會、

原子能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內政部消防署、內政部環境保護署等,以至各縣市 政府相關法令規定(參見表 2-1)。

表 1 中營建署主管的「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內容與本研究最 直接相關,但其檢查項目僅包含「防火避難設施類」與「設備安全類」,缺少檢查 影響公共安全、市容觀瞻的外牆附置物類。由於台灣地處地震帶,颱風或地震等天 災影響,容易造成建築物外牆磁磚、外牆附置物等設施物剝落,造成人員生命財產 安全遭受不必要的損傷,目前缺乏相關法令規範,須定期評估診斷其安全性之規定;

其次,對於一般大樓管理人員或非建築管理專業的行政事務人員,多事業主管機關、

多專業性區別的法令特性,無論是在建築物檢查申報、使用維護專業資訊或法令諮 詢的過程中,很容易因資訊、專業或時間不足,進而降低管理人員依法維護與管理 的意願。因此,如何有效整合建築物外牆健診與定期檢查的機制與法令,就顯的相 當重要。

表 2-1 建築物使用管理與營運維護相關主管機關與法令名稱

貳、 國內立面整建更新補助計畫及獎勵措施 一、 城市風貌整建示範計畫

國內有關建築物外牆補助計畫主要包括內政部營建署所推行的計畫「城市風貌 整建示範計畫」及台北好好看之系列計畫三,其內容涵蓋計畫目的、計畫範圍、補 助項目、優先補助原則乃至於提案金額,重點要項簡單說明如下(郭斯傑,2011):

1. 計畫目的

藉由建築物風貌整建補助工作執行,達到改善外觀及提昇城鄉空間生活環境品 質,並透過計畫執行希望能:A.提高建築物使用效益、B.促進閒置或低度利用公私有 建築物之再利用、C.提升都市防災功能、D.提高不動產價值、E.改善都市景觀、F.提 高都市競爭力、G.提供安全優質人行環境空間、H.促進就業市場需求。

2. 計畫範圍

地方重要發展地區、公共空間、具有高度公共或公益性空間的老舊建築物或位 於策略性更新開發區內的窳陋建築或地區。

3. 補助項目

屋齡超過 20 年以上之公、私有老舊建築的風貌整建及生活環境整頓為主,若申 請【立面修繕工程(含廣告招牌拆除及鐵窗拆除費用)、外觀綠美化工程(陽臺綠美 化)、維護公共安全必要之公用設備修繕及更新】補助項目的工程施作,必須符合現 有建管及消防法令的規定,且涉及建管及消防法令需先洽主管機關,並依權責與相 關程序辦理。

4. 優先補助原則

A.位於重要交通運輸場站、都市景觀軸線或節點、都市更新開發、鄰近歷史建 築、古蹟、聚落或重要公署等重點策略性地區,或能與都市更新計畫、地方景觀計 畫及其他部門計畫結合,改善都市整體景觀風貌或提昇地方文化與環境品質者;B.

建築物已完成協調整合戶數比率愈高者,或已完成規劃設計,確實能於規定期程內 執行完畢者;C.整建後建築物符合建築技術規則之外殼節約能源規定者;D.建築物年 代久遠,且外觀環境的窳陋程度愈高者。

5. 提案金額上限規定

A.公有建築風貌整建(含規劃設計)案件以 1,500 萬元為上限;B.私有建築風貌 整建(含規劃設計)案件以 800 萬元為上限;C.由地方政府提報的整合性提案(含規 劃設計),具有一定規模(至少以單一路段或街廓為最小單元)及公益性,每案申請 額度以 2,000 萬元為上限。

二、 台北好好看之系列計畫三 1. 計畫目的

為達成台北市老舊建築整建維護成效,台北市政府提出補助機制,對象包括:

協助及補助老舊建築外牆清洗、違規廣告物及鐵窗拆除(含實質違規廣告物、廢棄 廣告物及鐵架)、纜線整理、外牆改善等,於短時間內改善城市既有建築外貌。

2. 計畫範圍

區分成策略性地區(包括:花博熱區、交通要道、交通樞紐、科技產業軸帶、

全市重要觀光景點、親水河域)及一般性地區。

3. 補助項目

A.供公眾使用的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無障礙設施、公共走道或樓梯修繕 工程;B.通往室外之通路或門廳修繕工程;C.陽臺、露臺或屋頂帄臺綠美化工程;

D.建築物外牆修繕工程(含廣告招牌、外牆清洗、拆除鐵窗);E.建築物外部門窗修 繕工程;F.拆除舊有違章建築;G.結構補強。

4. 優先補助原則

A.建築物基地位於公告當年度整建或維護策略地區內;B.建築物基地所在區位臨 接二十公尺都市計畫道路、已開闢或已編列年度預算開闢者之面積在一公頃以上公 園、或臨基隆河、淡水河、新店溪、雙溪、景美溪沿岸第一進街廓等具高度可視性;

C.實施者承諾建築物外牆之鐵窗、外掛式冷氣、管線、外推陽台及廣告招牌等違章建 築全部進行拆除及整理,並符合建築法令規定;D.建築物總戶數為二十戶以上規模,

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成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E.實施者於計畫書表明,納入 綠色環境(例如:水資源、生物多樣性、基地綠化、基地保水、室內空氣品質、日光照

明度等...)的施工概念,使用綠色工法或材料,且綠色材料符合廢棄物及二氧化碳減 量之原則;F.為達改善市容之政策目標,經指定為應辦理整建維護者。

5. 提案金額上限規定

(1)策略地區:不逾核准補助項目總額 75%為限,最高金額不超過 1000 萬元;

(2)一般地區:不逾核准補助項目總額 45%為限,最高金額不超過 1000 萬元。

參、 國內建築相關系所研究成果

針對建築物健康的實體健康研究,多以土木、建築背景為基礎,探討檢查項目、

頻率、標準訂定、劣化度評估、應用技術與管理系統規劃。健康診斷執行技術可區 分成實(試)驗檢測與健診專家/建築醫師(Building Doctor)勘查診斷兩個層面。實

(試)驗檢測如材料劣化偏光顯微鏡分析、X 線回折法、熱分析、走查電子顯微鏡 觀察 SEM(Scanning Electron Microscope)與化學分析(小林一輔,1998),或是結構 非破壞檢測的放射線透過法、超音波法、電磁誘導法、紅外線法與自然電位法(頄 本健人,2000)。健診專家/建築醫師勘查診斷則偏向現場專業性的評估診斷,如同 中醫靠四診:望、聞、問、切評估與西醫靠視、聽、觸、扣檢查病患(鄭維理、鄭 慧正,2005),國內目前有進行的診斷包括建築物防水、耐震、電氣管線等建築物 相關診斷。因此,如何評定單一構件或整體建築的劣化度、維護優先序位或維護預 算,均屬於診斷技術研發一環(王淑芬,2006)。

在建築物外牆診斷技術部份,粘世孟(2008)透過文獻回顧、問卷調查及 Auto CAD 繪圖軟體貼附照片計算方法,提出針對影響公共安全及公共景觀的建築物外牆 評估方法。江立偉(2009)提出類比橋樑 D.E.R&U 目視診斷方法,建立建築物外牆 目視評估模式,透過實證操作診斷評方法、劣化等級與修繕原則,判斷損壞程度與 提出建議,改正建築物外牆因年久失修、劣化而產生的危險。

表 2-2 建築物外牆公共安全目視診斷評估因子

表 2-3 目視調查時之注意位置與重點 式設置不同外牆磁磚,再應用打音診斷法(Tap Tone Method)進行磁磚黏著情況檢 測,欲求得打音診斷法與磁磚黏著強度關係。黃克翊(2010)針對高雄透天厝外牆

在外牆維護管理相關方面劉慶南(1999)以適法性、安全性與美觀性為考量,

進而探討集合住宅外牆附置物的設置方法。陳昭榕(2001)以「多準則」、「群體 決策」及「模糊評量」的方式,應用模糊德菲法(Fuzzy Delphi)及模糊層級分析法

(Fuzzy AHP),建構出外牆更新替選方案的評估模式。高弘儒(2009)以外牆整建 需求為研究主軸,探討區分所有權人合議過程之因應機制。

在外牆施工應用類部分,吳茂村(2002)以外牆磁磚的構件與施工性為研究主 軸,建立一整磚修正模式。黃仁威(2010)以直橫料式金屬帷幕牆辦公大樓外牆為 研究案例,探討出更新的內容、方式、工法種類及改善建議。

肆、 國外檢查制度 一、香港

據香港房屋及規劃地政局(2005)調查顯示,香港約有 39,000 幢私人樓孙, 其 中 13,000 幢樓齡達 30 年以上。在未來 10 年,這個數字會增至 22,000。因此,香港 屋孙署全面推動「強制驗樓計劃」(表 2-4),對象包括屋齡 30 年以上住宅、多用途 建築物;檢查項目包涵外牆附建構件、結構性構件、排水系統、樓孙建築物消防安 全構件違建等,檢查週期為屋齡達 30 年以上者每 7 年檢查一次。除此之外,由於窗 戶掉落事件頻傳,香港政府另外擬定針對窗戶的強制檢查機制,以因應逐年劣化的 香港建築物與設備。

表 2-4 香港樓孙管理維修強制驗樓範疇與擬涵蓋項目

性能管理為基礎的「建物診斷」(中村茂,2005)。關於建築物診斷專業資格部分,

一般狹義的解釋為「判斷建築物的狀態之行為」,但是廣義的建築診斷則可包括「維

一般狹義的解釋為「判斷建築物的狀態之行為」,但是廣義的建築診斷則可包括「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