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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研究者根據以上的研究結果,本研究根據結果對住宿生輔導員後續研究,提 出以下的建議,以提供學校教育、教育行政機關及後續研究之参考。

壹、對住宿生輔導員實務之建議

一、人力之充足有賴人事制度及預算的改變,就目前學校單位編制及預算制 度甚難達到此理想狀態,除了教育部能重視這問題進而改進制度,住宿生輔導員 的流動性仍難免過大。

二、學校行政在工作上必須明確詳實,給予部屬較清晰的工作,住宿生輔導 員與 行 政 主 管 在 工 作 上 得 以 有 溝 通 的 管 道 , 以 減 少 住宿生輔導員在 工 作 上 的 角 色 衝 突 。

三、學校應訂定住宿生輔導員上班時間及服勤規定,必要時得支援學校之活 動。

四、學校宿舍應訂定學生宿舍管理規定、住校生作息時間表、住宿生內務管 理規定等事項。

五、舉辦住宿生輔導員輔導與管教研習,強化住宿生輔導員輔導與管教之專 業能力。

貳、對未來研究之建議 一、研究對象

由於本研究只針對台東縣大武國中進行探討,建議對本研究有興趣之研究人 員能針對全國有學生宿舍之住宿生輔導員進行更深入的研究和探討,透過個案研 究的累積,取得不同地區學校影響住宿生輔導員之因素與具體作法,將有助於更 客觀的理解住宿生輔導員工作現況與角色之探討,以做為未來全國各地區學校住 宿生輔導員之参考。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由於研究者本身地緣關係,建議未來研究除了以訪談法外,能進一步 参考運用量化的問卷方法,則更能深入與擴大分析住宿生輔導員工作現況與角色 之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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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英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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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tzerB. & Stone S. C.(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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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Houghton mifflin).

Bostom.

附錄一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級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二 ) 幹 事 、 助 理 員 、 管 理 員 或 書 記 ( 含 各 處 室 職 員 及 圖 書 館 、

附錄二 台東縣立大武國中住校生輔導員出勤差假管理辦法

第一條: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十四條之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校住校生輔導員任用資格必須經國家考試候派任用。

第三條:本校住校生輔導員若無意願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適合繼續擔任 時,學校可自行在校內與職等相當之職員協調任用之。

第四條:本校住校生輔導員任用資格與其他職員的身份一樣,因此其「出勤差假」

自然必須依據公務人員出勤差假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亦即職員每日上 班八小時,每週至少出勤四十小時為原則。

第五條:住校生作息時間,因非一般公務人員上班時間,輔導員務必配合職務上 的需求,得由學校依據「公務員出勤差假管理辦法之規定」自行訂定合 情、合理、合法之「本校住校生出勤差假管理辦法」,委請職員擔任之。

第六條:本校住校生輔導員,則依據公務人員每日出勤八小時之規定,彈性調整 時間如下:

一、為配合住校學生放學後,督導學生課務、休閒、整理宿舍環境、寢室 內務、盥洗、早餐、晚餐、晚自習---等各項活動時間,均集中在 下午十六時至晚上二十三時及早上六時至七時,合計八小時,為輔導 員正式上班作業時間。

二、每週(星期五)下午十六時至二十三時,因住校生放學返家,輔導員 上班時間得調整至(星期日)下午十六時至二十三時,不得異議。

三、晚上二十三時至次日六時,系學生睡覺時間但隨時都有可能發生狀 況,輔導員有肩負照顧學生安全之責任,不得擅自離開,為公平起見 得比照其他職員一樣,上班時間以外之時間,視為加班時間辦理。

第七條:二十三時至六時雖以加班間認定,但該時段系屬常態性,依情、理,以 二小時折合一小時計算。

第九條:住校生輔導員,依法給予之休假、事病假、差假或加班之補休假,均以 不影響住校生作息為原則,覓妥代理人,依公務人員差假辦法,辦理請 假手續。

第十條:本辦法呈請校長核淮並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後實施之。

 

 

附錄三 台東縣大武國民中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則

1 申請住宿之同學必須完成住宿手續,方能住進宿舍。

2 申請退宿之同學必須完成退宿手續,才能退宿,不然仍視同住宿。

3 不假離校外宿或請假手續未完成擅自外宿者,均記大過乙次,若累計達 3 次以 上者,一律給予退宿。

4 不假離宿私自外出或未按時歸宿者,依校規記小過乙次,累犯者記小過兩次。

5 故意損壞宿舍公物者,依校規記小過乙次,並負賠償責任。

6 偷竊者,依情節輕重,依校規應予記小過以上處分,必要時給予退宿。

7 經常違反宿舍規定(含口頭),屢勸不悛者,除依校規給予適當懲處外,若情 節會影響同學之身心或安全者應退宿。

8 被退宿,或無故退宿之同學,本學期不得再申請住宿。

9 打架、恐嚇、酗酒、吸毒、侮辱師長…..等,送學務處依國民中學獎懲辦法規 定適當懲處外並給予退宿。

10 其它未完臻規定之事項,依其它相關規定辦理。

11 本宿舍規則經校務會議決議、呈請校長核淮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