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一、建議
市地重劃之目的在於興闢公共設施,規劃方正整之建築用地,增加建地經濟供 給,提高土地利用價值。但目前市地重劃仍有許多不足與需改善之處,不應該有 延宕或不公平現象之產生,因此必須對這部分思考解決辦法,或進行相關法令之 訂定與改善。依據個案研究分析與專家訪談的實證結果,針對實證分析結果,整 體而言獲致如下建議:
(一)針對現行市地重劃未符時宜之法令與制度,應與時俱進盡速檢討修正 市地重劃制度推行迄今已近六十餘年,隨著時代演進制度與法令雖隨之 修訂與調整,但以當今公共利益掛帥的世代,仍有許多未符合時宜或為顧及 人民權益的制度與法令待檢討或新增與修訂,如重劃範圍勘選、重劃區人數 與面積同意比例應過半規定要求過高、重劃產生的糾紛調解調處、重劃前後 地價查估、興闢完成之公設養護權限、市地重劃的一些公式﹝如街角地﹞等 應再行討論修訂或新增。
另重劃實務執行與管理上,法令機制針對自辦部分有獎勵措施,實務運 作上與當初立法意旨有所扞格,是否應再予以獎勵是值得探討的;而公辦重 劃部分,依目前法令規定較無彈性,無法像自辦重劃較有協調空間等,則具 有實務執行上修法參考價值。
(二)市地重劃將帶動都市整體發展及挹注不動產價格向上,政府應擬定相關 策略以維護公平與公共利益原則,以達重劃利益均衡配置
公平與公共利益原則應是市地重劃相當重要的一環,實施者必須要對全 數之土地所有權人負責,因此政府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應擬定相關策略,
讓民眾充分參與。在規劃階段,即細部計畫擬定時,可以適時讓土地所有權 人參與,並相互溝通與討論,並向土地所有權人說明辦理之目標、負擔補償 與未來可能之發展,使土地所有權人能了解與參與重劃。
此外,在執行階段,應公開重劃資訊與進度,讓土地所有權人了解執行 狀況,也可設置對外窗口,使土地所有權人能與政府溝通,避免層出不窮的
抗爭事件產生。還有在土地分配部分,應向土地所有權人解釋土地分配之依 據,或召開土地分配說明會,在說明會中除了維持原位次分配外,其他土地 被劃為公共設施用地之地主也可與主辦單位討論土地配置的狀況與想法,以 維護公共利益。
為避免重劃後可能產生土地閒置地主或建商養地炒作等情況發生,政府 可嚴格施行或調整土地增值稅之制度或課徵空地稅等手段,避免投機之情形 越增嚴重;而重劃後所產生的房價增值部分,則應透過公平合理的賦稅機制 來有效回饋,以符合公共利益合理公平配置的準則。
因此,市地重劃後興闢良好的公共設施,改善整體居住環境與提升生活 品質,帶動都市發展挹注房價往上,政府在擬定政策或修訂法令上更應以公 平正義與公共利益為原則下充分考量,朝向地主、實施者及政府之利益均衡 合理分配,達到各方皆贏的情況。
(三)屏東縣都市計畫整體開發模式,可朝向多元化開發方式進行
屏東縣都市計畫整體開發模式,除以市地重劃辦理為主軸外,亦可針對 開發案本身之立地條件、環域、經濟等實際情況,考量選擇其他如:區段徵 收、聯合開發、捐地回饋等較有利的方式進行,邁向多元化的開發手段。
(四)未來都市整體發展可因地制宜,以體現地域特色並均衡地方發展
市地重劃是一種土地開發之手段,雖然市地重劃不以美化景觀或公共藝 術為優先考量,但在二十一世紀,一個都市或地方的競爭優勢主要是來自於 其本身之性質、居住人口的素質、生活空間的品質、以及社會環境的特質,
因此提高都市與地方的品質與質感是有必要的,而市地重劃若能將地方特色 之元素融入其中,使每個重劃區皆有不同的特色,對其往後發展也是比較有 利的。以日本為例,其在重劃前會先與民眾溝通,並採納民眾之意見,一起 規劃如何塑造出這地區之特色,但如此一來時間勢必會拉的很長,若是重劃 面積越大,時程拖更久,而政府面對人民,也有許多時程上的壓力,因此臺 灣在這部分比較難做到。因此,政府可在一些公共設施部分,融入一些公共 藝術或有地方特色意像之事物,或當重劃區存在相關的文化建築或歷史悠久 之植物,都應該保存下來加以規劃,使重劃區能產生新的活力與特色。
(五)推動行政組織改造,建立整體開發專責單位統合各部門
辦理市地重劃是一項十分龐大之工程,因為它從規劃到開發完成有許多
細項必須處理,且涉及許多不同部門,包括從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的擬定,
重劃區勘選,重劃計畫書的擬定、公告說明、工程發包、施工、監造及驗收、
土地分配設計、抵費地管理與標售,到公共設施接管、維護等各項業務都分 散在縣市政府各局處及鄉鎮公所。像在規劃部分與執行的部分,就分屬不同 單位,因此建議這些單位都應該整合起來,如在規劃時期,也可讓執行的單 位、土地分配、工程單位及部門參與,說明各部門之辦理重點與想法,或辦 理依據,避免許多部門以自身為考慮,忽略了其他部門在執行上之便利性。
而在工程施工之部分,有關重劃區維生系統之相關管線,如瓦斯、水、電、
中華電信等相關網絡應一併設置,或公共設施部分盡量達全數地下化,並將 公共設施用地,如公園、學校等逐步建設完成,美化重劃區之景觀,並提高 重劃區之生活品質與便利性。
因此,針對土地開發權責部分,政府組織應全面檢討有效統合並進行組 織改造,設置專責的土地開發單位,提升行政作業效率與一致性,以符合普 羅大眾期待。
二、後續研究建議
市地重劃已成為都市整體開發重要的環節,尤其開發完成後對於整體房價產 生的後續效益,更是當前都市發展的亟需重視的課題。由於本研究採用重劃區個 案研究與專家深度訪談探討屏東縣市地重劃區房價變動,受限於研究者的人力、
財力、時間及其他因素,無法作完善且周延的深入研究,本次專家訪談部分共訪 談 22 位,建議後續研究,專家深度訪談可增列學者部分,以對問題作更深入、
靈活的探討,並了解實施市地重劃後,產、官、學界對於當地房價變動之看法。
未來針對本研究議題,如未來若在時間、人力、財力等充裕之條件下,可以 採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做量化分析探討,如此將可使結果更具合理及精確性。抑或 納入與屏東縣相類似的縣市做跨區域的分析與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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