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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建議一:

強化建築物管理人對於常時關閉式及常時開放式防火門認知: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協辦機關與機構: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公共檢查、督導及評鑑時發現我國建築物管人員仍不清楚自身管理之建築物 防火門應為常時關閉式或常時開放式,因此建議加強建築物管理人員之教育訓練,

以強化建築物之安全性,同時可藉由建築物管理人員教育建築物使用人,使使用 人能了解各空間防火門應為常時關閉式或常時開放式。

建議二:

訂定防火門辨識標示: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協辦機關與機構: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目前我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76 條第 3 款僅說說明門扇或 門樘應標示常時關閉防火門等文字,但並未說明標示大小、型式及位置,而內政 部營建署解釋函(內政部營建署 96.05.28.營署建管字第 0960026507 號函)說明 無限制標示應單面標示或雙面標示,但如此將使民眾無法有效辨識防火門型態,

以致無法使民眾正確地將防火門保持在正確狀態,因此,建議統一標示方法,並 且常時關閉式防火門及常時開放式防火門皆標示,如此即可使民眾快速辨識防火 門型態。

建議三:

常時開放式防火門與偵煙探測器連動之檢驗: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內政部消防署

協辦機關與機構: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目前公共安全檢查時僅檢驗防火門自身之作動情形,而消防安全檢查僅檢查 探測器是否能正確作動,但上述皆無確認偵煙探測器是否能與常時開放式防火門 進行連動,因此建議內政部營建署及內政部消防署進行防火門與探測器之連動檢 查。

建議四:

「超大尺寸防火捲門防火性能評估基準」: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協辦機關與機構: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目前我國評定機構僅可評定 32 平方公尺(寬度 8 公尺以下、高度 4 公尺以 下)以下之防火捲門,本研究研擬「超大尺寸防火捲門防火性能評估基準」供我 國評定超大尺寸防火捲門參考。

建議五:

修訂「建築技術規則」:中長期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協辦機關與機構: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目前建築技術規則共有 25 條規範中說明需設置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 門窗,但未說明須設置「常時關閉式」或「常時開放式」之防火門,而英國及中 國對防火門的設置從人員在空間中活動情形為出發點,若一空間無人員經常使用 或通行,則設置常時關閉式防火門,若人員需經常通行之空間,其防火門妨礙人 員日常生活使用時,則可將防火門設置為常時開放式防火門,因此,建議我國也 以人員於空間中活動情形為防火門設置參考手冊,本研究團隊共研擬修訂 13 條 條文。(詳見第三章第二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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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 期初會議審查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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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大尺寸是否有極限性,及其限制之考量 因素為何,例如尺度增大除防火性能及拉 力下降之變動外,在結構上如高度 8m 已 超過兩層樓高度之防火捲門,是否可能衍 生其他問題。

目前美國 UL 試驗已放寬捲門面積為 96 平方公尺,寬度在 12m 以下及高度 在 8m 以下。而本案將以小尺寸防火 捲門試驗結果應用於大尺寸,本研究 以二方向進行,第一,設計一暴露於 高度 4 m 以上之防火捲門試驗,亦即 改變壓力分佈,探討背溫及噴水試驗 之結果;第二,拉伸及落下試驗可補 強大尺寸(8 m 高)之結構及力學行 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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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利研究成果之落實應用,研究過程中請 加強邀請設計製造實務業者及相關主管機 關進行協調溝通。

專家座談會將邀請防火門、防火捲門 技術委員及產官學各界代表,其中亦 包含業界人士及相關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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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期中會議審查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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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可的基準,本研究案非

2-10、2-11 建議把受測捲門 試體尺寸標示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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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哪個單位(評定機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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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委員及先前專家座談時 主管機關之意見,建議研 究成果可改為參考試規範 供使用者參考引用。

原則」供設計者參考,同時亦 研擬「建築技術規則」修訂建 議。

3. 近期有部分長照單位或養 護機構詢問有關常開式捲 門,火災時是否能延遲下 降,以供使用病床或輪椅 者等進行避難逃生,建請 研究團隊除落下速度外,

也參酌此需求進行探討在 不同用途的場所之捲門落 下機制。

謝謝委員建議。

本研究團隊將蒐集到之相關 資料納入期末報告中,並將此 議題納入研究建議中。

附錄三 期末會議審查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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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拉伸試驗及落下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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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壓方式進行試驗,因此並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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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四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103 年度協同研究案

「建築防火設備設置法規及性能評定精進研究」

工作會議 會議記錄

開會時間:103 年 3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3 時 30 分

開會地點: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討論室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 200 號 13 樓)

主持人:蔡組長綽芳

出席人員:蔡組長綽芳、雷博士明遠、王博士天志、蔡教授匡忠、鐘偉庭 會議記錄:

雷研究員明遠:

1. 建議蒐集 UL 等國際評定機構對超大尺寸防火捲門之評定方法,及相關捲門 試驗之爐內壓力變化情形。

2. 相關拉伸試驗方法建議可查詢 ASTM 之試驗方法。

3. 建議直式捲門及橫式捲門皆納入研究考量中,並蒐集 UL 對於橫式捲門之評 估基準。

4. 請於研究範圍內說明本研究探討之防火門及捲門型式。

5. 常時開放式防火門及常時關閉式防火門設置原則建議多加考量使用空間之情 境,若需修增防火門設置原則或修訂建築技術規則應注意「應」及「宜」用 字。

蔡組長綽芳:

1. 建議詳細說明本研究之適用範圍。

王研究員天志:

1. 建議多蒐集防火捲門及附設小門之評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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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1. 「建築技術規則」,內政部營建署,民國 102 年

2. CNS 14803,「建築用防火捲門耐火試驗法」,中華民國國家標準,民國 99 年 修訂

3. CNS 4212,「重型捲門組件」,中華民國國家標準,民國 96 年修訂 4. 「建築基準法」,2013

5. 「建築基準法施行令」,2013

6. 「International Building Code」, International Code Council, 2012 7. 「Building Regulations:Part B」, 2013

8.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2006

9. 「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 設部,1995

10. 「防火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2008 11.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

設部,2013

12. 「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2006 13. UL 10B「Fire Tests of Door Assemblies」, 2008

14. 「UL Subject 10」, 1951

15. NFPA 80, 「Standard for Fire Doors and Other Opening Protectives」, National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 2007

16. 雷明遠,「建築內裝材料及區劃搆件防火安全技術要點」,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民國 87 年

17. CNS 2111,「金屬材料拉伸試驗法」,中華民國國家標準,民國 85 年修訂 18. 陳玠佑、林慶元,「構件與部品使用於防火區劃之行為研究-以鐵捲門與玻璃

為例」,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建築系碩士論文,民國 90 年

19. 陳瑞鈴、溫昌達,「防火門窗輻射熱安全性能」,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民國 99 年

20. 蘇鴻奇,「昇降機門之防火性能驗證研究」,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民國 101 年

建築防火設備設置法規及性能評定精進研究 出版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電話: (02)89127890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 3 段 200 號 13 樓 網址:http://www.abri.gov.tw

編者:鄭元良、蔡匡忠、雷明遠、王天志、李其忠、蘇崇輝、

鐘偉庭、張致豪 出版年月:103 年 12 月 版次:第 1 版

ISBN:978-986-04-28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