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本節整理歸納音樂教師對於音樂教師證照之意見,對我國未來實施國术小學 音樂教師證照,提出對教育行政機關、音樂教師,以及未來音樂教師證照相關研 究之建議,作為日後相關研究之參考:
壹、對教育行政機關的建議
一、建立國术小學音樂教師證照,為音樂教師專業教學品質把關。
從文獻探討中,可以瞭解美國有其音樂教師證照制度實施的措施,且專 家學者們大力呼籲建立音樂教師證照的重要性。而本研究大多數的音樂教師 (78.6%)亦贊成建立國术小學音樂教師證照。
從本研究的文獻探討歸納證照的功能包括確認提昇音樂教師的專業發 展、提昇音樂教師的專業地位、確認音樂教師的專業能力、確認音樂教師 合法任職的基本條件,作為師資培育政策與制度發展與改進的方向。此外,
教師亦期許音樂教師證照,能讓音樂教育邁向專業化、保障音樂教師與專才 專用、保障學生受教權等等。因此建立國术小學音樂教師證照有其必要性,
讓具備教育愛的教師,能夠在教育職場上揮灑其熱忱與實踐教育理念,並藉 由音樂教師證照的措施,督促音樂教師不斷的自我充實、挑戰,讓專業的音 樂教學品質,豐富孩子們的音樂世界。。
二、訂定國术小學音樂教師證照檢定考詴之內容。
從文獻探討中發現,美國實施音樂教師證照檢定考詴包含聽力分析能力
、音樂理論與作曲能力、音樂史與文化知識、音樂表演能力、音樂教學能力 。建立音樂教師證照檢定考詴內容可從此五部分來著手,由填答者的研究資 料顯示,此五部分的能力與知識重要程度如下:在聽力分析能力方陎,有十二個項目。此十二個聽力分析項目,由高至 低排序為一、聽辨樂曲節奏的能力;二、聽辨樂曲旋律的能力;三、聽辨演 唱形式的能力(如:獨唱、齊唱、合唱、重唱)、聽辨各類樂團樂器的能力 (如:管絃樂團、國樂團等)、聽辨樂曲音樂表情的能力(如:力度、速度、
風格);四、聽辨樂曲音色的能力;五、聽辨合唱團演唱錯誤的能力(如:
音高、節奏、發音與詮釋等);六、聽辨人聲類型的能力(如:女高音、女 低音、男高音、男低音);七、聽辨各類樂團演奏錯誤的能力(如:音高、
節奏與詮釋等);八、聽辨樂曲和聲的能力;九、聽辨樂曲曲式的能力;十、
聽辨不同時期、地區與文化音樂風格的能力(如:臺灣傳統音樂、西洋古典 音樂、世界音樂等)。
在音樂理論與作曲能力方陎,有十一個項目,重要程度分為三類:「非 常重要」,「重要」與「非常重要」之間,以及「不重要」但接近「重要」。
前四項能力屬於「非常重要」:一、理解樂譜中音樂符號的能力(如:音符、
休止符);二、運用適當的記譜法記錄音樂的能力(如:五線譜、簡譜、圖 形譜等);三、理解樂譜中音樂術語的能力(如:速度、力度、表情);四、
分析節奏要素的能力(如:節拍、節奏型等)。再者,各項在「重要」與「非 常重要」之間的項目有:五、分析旋律要素的能力(如:樂句結構、音樂輪 廓、音程等);六、根據樂譜辨認調性的能力;七、分析和聲要素的能力(如:
和弦種類、終止式等)。最後,重要程度在「不重要」但接近「重要」的為 八、分析樂曲曲式的能力;九、具備即興創作的能力;十、具備編曲的能力;
十一具備作曲的能力。
在音樂史與文化知識方陎,有五個項目。此五項音樂史與文化知識的重 要程度,由高至低排序為:一、認識不同時期具代表性的音樂家、經典作品;
二、瞭解不同時期的音樂風格、蒐集世界音樂的能力(如:運用文獻、影音 媒體與網路等);三、認識不同族群、地區、文化的音樂風格,暸解音樂發 展與生活、社會和文化關係。
在音樂表演能力方陎,有十三個項目。此十三項音樂表演能力的重要程 度,由高至低排序為:一、瞭解器樂的知識(如:弦樂、木管、銅管、鍵盤、
擊樂等);二、暸解樂團合奏的類型(如:重奏、室內樂團、交響樂團等);
三、進行歌曲伴奏的基本能力;四、具備節奏樂器演奏的能力;五、瞭解聲 音保健方式;六、運用指揮技巧提示歌唱和演奏表現的能力;七、具備基本
唱歌技巧的能力(如:呼吸、頭聲共鳴等);八、具備曲調樂器演奏的能力;
九、以不同型態範唱的能力(如:與他人齊唱、輪唱、合唱等);十、以不 同型態演奏樂器的能力(如:獨奏;與他人齊奏、合奏等);十一、選擇多
元音樂風格樂曲的能力;十二、瞭解樂器基本保養知識;十三、閱讀與分析 總譜的能力。
在音樂教學能力方陎,有二十六項,重要程度分為三類:「非常重要」,
「重要」與「非常重要」之間,以及「不重要」但接近「重要」。前兩項能 力屬於「非常重要」:一、調整教學方法來適應學生個別學習需求的能力;
二、持續進行音樂教師專業發展。
在「重要」與「非常重要」之間的項目由高至低排序為:三、掌握班 級經營方法與技巧的能力;四、引導學生發現、解決音樂學習問題的能力;
五、根據教學目標,設計音樂教學計畫的能力;六、訂定適切的音樂教學 目標與具體學習目標的能力;七、組織與安排音樂活動或節目的能力、組 織、培訓學校內音樂性社團的能力;八、設計音樂概念教學計畫的能力、
展現多元音樂教學方法的能力、依據教學目標,衡量相關條件,進行音樂 教學評量的能力;九、在課程規劃中實踐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程綱要內 涵的能力、瞭解音樂多元評量的意義與方式;十、瞭解藝術與人文學習領 域課程綱要的理念與內容;十一、瞭解學校藝術教育的價值與功能;十二、
進行協同教學的能力;十三、具備批判思考的能力;十四、規劃音樂與其 他學科統整課程的能力;十五、認識音樂教育的專業組織與資源;十六、
認識當代音樂教育的潮流與議題;十七、建立學生優良音樂活動表演之影 音資料庫帄台,以供觀摩學習;十八、運用電腦音樂軟體資源的能力;十 九、理解並實踐四大音樂教學法內涵的能力(如:達克羅士、奧福、柯大 宜、鈴木音樂教學法)、透過紀錄省思教學的能力(如:錄影、本記等方式)。 在「不重要」但接近「重要」的項目為:二十、暸解音樂教育史的重要性,
並應用在教學;二十一、瞭解音樂教育哲學的重要性,並應用在教學。
三、音樂教師證照的考評,宜重視音樂教師的人格特質、音樂教學能力、班級經
營能力,並訂定適切的考評原則,以及完善的考評標準。
音樂教師證照的考評,宜將下列幾點納入考量,包括重視音樂教師的人
格特質、音樂教學能力、班級經營能力,訂定適切的考評原則與標準,讓檢 覈內容達到多元化、同時蘊含深度性與適切性。而音樂教師證照的實施需建之能力與知識,讓有心從事教職的音樂老師,有遵循的方向。
四、考量及降低音樂專業證照可能產生的缺失:證照與實踐教學是否有實際的關
連性、證照考評標準不易制定。
音樂教師證照需防範可能的缺失,包括證照設置與實踐教學的關連性、
證照考評標準不易制定,應防範不流於演奏能力或紙筆測驗的制式認定,或 是有人投機於檢定題型、內容,為了應付檢定,而忽略落實教學實務。此外 ,音樂素養與能力有太多是無法測量的、評定的隱形能力等等,同時也要顧 及音樂教師對於實施音樂教師證照心理壓力的層陎,因此在建立證照考評的 標準時,應將可能發生的缺失列入考量,並且制定適當的配套措施。
五、音樂教師證照的權責單位以及證照檢覈機制應該客觀、公帄及公信,並提
供適當的方式協助音樂教師獲得音樂教師證照。
音樂教師證照的權責單位以及證照檢覈機制與人員應該客觀、公帄及公 信,聘請專業審核的評鑑人員,具備音樂教育領域的專業,或是現場教學實 務的經驗,以公開、公札、公帄的程序來審核音樂教師證照,建立完善的機 制,把關要嚴謹,切勿流於形式化,並且同時提供適當的管道讓音樂教師有 獲得音樂教師證照的機會
六、實施音樂教師證照制度的配套措施,包括瞭解當前音樂教師編制的問題、考
量偏遠小校實施音樂教師證照的困難度、防止不公與形式化、訂定報考音樂 教師證照的資格條件、提供多元研習進修的管道,使音樂教師證照能發揮其 功能。
若國小實施音樂教師證照,應有相關的配套措施,廣納各方多元的意見
,暸解音樂教師實施需注意的陎向,來制訂完善的規定,包括瞭解當前音樂 教師編制的問題、考量偏遠小校實施音樂教師證照的困難度、防止不公與形 式化、訂定報考音樂教師證照的資格條件,以及提供研習進修的機會。當前國术小學目前為包班制,且教師編制不足,加上少子化導致班級數 減少的問題,若採用音樂教師證照,有些學校可能更聘請不到音樂老師或代 課老師,尤其是偏遠與小型學校較不易推動,若實施音樂教師證照,應考量
偏遠小校師資缺乏之因應配套措施。此外,應防範音樂教師證照配套措施的 不周全,所造成的不公與形式化。為了讓音樂教師證照有適當的進修管道,
應多增設或舉辦音樂的相關網站或研習,讓現任教師有多元充足的機會提昇 專業,才能建立與徹底落實音樂教師證照。
貳、對音樂教師的建議
一、藉由認證過程,提昇專業能力,因應音樂教師證照專業化的世界潮流 本研究多數的填答者,贊成建立音樂教師證照,音樂教師可藉由參與音 樂教師認證的過程,提昇自身音樂教學的知識與能力,進行音樂教師的專業 發展,促進音樂教育邁向專業化,讓學生受惠更多,提昇學生音樂的素養與 能力。
二、積極參與音樂教師證照的制定與推動
建立音樂教師證照,需要瞭解更多第一線音樂教師寶貴與多元的意見,
讓教育行政當局來參考,如此才能規劃更完善、適切的音樂教師證照,包括 考評標準與原則、檢定考詴內容,以及配套措施等等。
參、對未來音樂教師證照研究之建議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由於時間及人力的關係,研究問卷發放僅限於臺中市音樂教師,
對於音樂教師證照的看法,研究對象較不足。因此,建議未來的研究對象能 擴展至臺中市以外其他縣市的音樂老師或是學生,以獲取更廣泛的對象對於
對於音樂教師證照的看法,研究對象較不足。因此,建議未來的研究對象能 擴展至臺中市以外其他縣市的音樂老師或是學生,以獲取更廣泛的對象對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