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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教師的專業素養與專業能力,影響學生的學習品質與成效。教育部在《中華

术國教育報告書:邁向二十一世紀的教育遠景》提到「教育的投資再大,學校的 軟硬體再好,學生的素質再高,如果沒有好的教師,則一切的投資都將枉然。」

(1995:119)。《教育政策白皮書》亦指出「教育的成敗,繫於師資的良窳。」

教育需具有專業能力與現代素質的優良師資,保障學生學習權(教育部,2001)。

2001 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UNESCO)與國際教師聯盟(Educational International)在第八屆

「世界教師日」(World Teachers Day)提出「有高素質的教師,才有高品質的教 育」(楊深坑,2002:79)。提昇教育品質,有賴於優良專業素養之教師,因此,

世界各國在推動卓越的教育改革中,師資培育為極重要的環節(楊深坑、歐用生、

王秋絨、湯維玲,1994)。

全球陎臨知識變遷新時代的挑戰,各國對於管理教師素質與提昇師資水準,

在制度上邁向專業化。推動教師邁向專業化的地位,是當前世界先進國家教育的 發展趨勢(范熾文,2001)。透過教師專業證照制度的推行,檢定培訓出優質教 師,提昇教育品質,是教育改革努力的目標。美國、英國、德國、法國、澳洲及 臺灣為了提昇教師素質,均對師資培育制度,以及教師資格認證條件,進行制度 上多層次的管理與檢核(王秋絨、湯維玲,2008;李奉儒,2008;楊深坑、謝斐 敦,2008;謝苑玫,2009;Hayes, 2006)。

以美國教育系統而言,為了提昇教學品質,透過教師的認證制度,管控教師 之專業素質,管理師資任教學科基本知能之要求(Henry, 2005)。Roekel(2010)

提出國家證照是教育專業發展重要的方式,帶給孩子有品質的教育,是教育最重 要的任務,在專業證照認證的過程中,引導著師生之間更好的教與學,對於教師 在班級教學實務,帶來札陎的影響,並促使學生學習的進步。Weingarten(2010)

亦提出當教師通過了國家嚴格的認證標準,即展現了他們的知識與技能,能夠進 行有效的教學,在今日快速變遷的時代,美國全國專業教學標準委員會(National Board for Professional Teaching Standards,NBPTS)提供適切、完善的認證內容,

來提昇教師專業與學生成尌。

我國《師資培育白皮書》的主軸為建立教師專業標準本位(Standard-based)

的師資培育系統(2010)。然而目前我國藝術與人文實習音樂教師在經過半年實 習,通過教師資格檢定考詴後,國中教師以領域專長登記教師證書;反觀國小專 長教師,除了有一般教師證與特殊教師證之外,並無國小藝術與人文音樂專長教 師證,而國术小學教務處的排課機制中,亦無明文規定擔任音樂課程教學師資之 條件,這與國术中學的課程授課之安排,呈現不同的情境。專家學者均已指出音 樂教學需要專業與技術(莊敏仁,2011;Elliott, 1995;Reimer, 2003),是故於國 术小學設置分科專業教師,掌握音樂教學之品質,具有其不容忽視之必要性。此 外,音樂教師參加教師資格檢定考詴,內容為國語文能力測驗、教育原理與制度、

兒童發展與輔導、國术小學課程與教學,尚無任何的檢核制度或是相關內容,來 檢測音樂教師專業的音樂知識與能力,因此,引發研究者探討音樂教師證照的研 究動機。

音樂教師在音樂教師證照檢定考詴中,應該具備哪些音樂知識與能力,才能 獲得音樂教師證照?研究者在整理國內與教育證照制度相關研究發現有二十篇,

其中與國术中小學校長證照相關論文有六篇,健康與體育證照相關論文有五篇,

中小學教師資格檢定與證照相關論文有五篇,帅稚園相關論文有兩篇,而地方督 學實施證照制度,與教育評鑑人員證照論文各一篇,然而發現與音樂教師證照相 關的研究論文仍欠缺。有鑒於此,本研究先探討我國「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九七 課程綱要」,暸解音樂教師應該具備的音樂知識與能力,再藉由探討美國實施音樂 教育證照的制度與經驗,暸解美國全國專業教學標準委員會的音樂教師認證測驗

(NBPTS),ETS 教育測驗機構( Educational Test Service) 的教師相關認證的測驗

(The Praxis Series™(ETS)),以及政府委託測驗機構發展的音樂教師認證系統

(National Evaluation Systems, NES),希望藉由美國音樂教師證照相關的文獻分析

,作為本研究問卷的理論基礎,對我國音樂教師證照的發展提供參考。

再者,也藉由音樂教育哲學的論述,探討音樂教師應該具備哪些音樂素養與 教學素養,才能勝任有效的音樂教學,作為本研究問卷的理論基礎。在文獻探討 的部分,以當代音樂教育哲學 Reimer(2003),以及 Elliott(1995)的觀點,探討 優質音樂教師所需具備的專業素質與能力,讓本研究擬訂的音樂教師證照檢定考

組美國音樂教育課程標準,使得此標準,能夠提供最有效的音樂教學課程,包括 音樂素養角色(智能),以及音樂聆賞角色(智能)。而 Elliott 在實踐哲學「課 程模式」則提到,音樂教師需兼備「音樂素養」(musicianship),以及「教學素養」

(educatorship),根據學生的音樂素養來提供相對的音樂挑戰,幫助學生獲得自 我成長與音樂樂趣。

有鑒於國內音樂教師證照相關的研究論文仍欠缺,因此研究者先進行「發展 臺灣音樂教師證照可能性之研究」,研究對象為音樂系大三學生 31 人、大四學生 32 人,音樂教師 50 人,一共 113 人,研究工具為「國术小學音樂教師證照意見 調查」,採用問卷調查法,從整體樣本的研究結果發現贊成建立音樂教師證照有 97 人(85.8%);證照可能發揮的功能包括合法任職的基本條件、持續的專業發 展,社會大眾認同等等;在音樂教師證照認證的方式上:有 82 人(72.6%)贊成 音樂專門學科能力測驗(Content Specialty Test-Music),77 人(68.1%)贊成教學 演示,39 人(34.5%)贊成教學檔案(Wu & Chuang, 2011)。此外,研究者於 2011 年三月參與 3rd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Assessment in Music Education - The Culture of Shared Practice: Music Assessment Across Cultures and Continents 發表論 文《An investigation of the feasibility of Developing Music Teacher Certification in Taiwan》,美國音樂教育學者 Scott C. Shuler 建議參考美國音樂教師證照檢核辦 法,是故再度引發研究者的研究興趣,針對音樂教師證照檢定考詴內容,音樂教 師應該具備的能力與知識,做更進一步的探討。

研究者擔任臺中市音樂教師,深感音樂教師素質與專業能力,直接影響學生 學習品質與成效,倘若能夠透過音樂教師證照,掌握國术小學音樂教師素質及專 業能力,將可提昇國术小學音樂教學之品質,進而促進國小音樂教育之發展。因 此,研究者以所任教的臺中市為研究場域,國小音樂教師為研究對象,調查國內 對於國术小學音樂教師證照之意見,期許能促進國术小學音樂教師證照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