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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建議一:以 BIM 軟體(Revit)API 輔助住宅性能評估之試辦試用 主管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協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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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目標之一,係為了輔助申請人在自我評估時,能更加有效率的完成工 作。然而,程式開發與確切實施上,仍需透過多個實際案例使用後,方可針對 優劣進行調整。為了達到實際需求之檢核,建議內政部營建署能針對此成果進 行試辦試用,待多次優化調整至自動化檢核成熟後,方能透過自動化檢核提升 審查效率、效益,進而提升我國 BIM 水平。

本案完成的 API 未來規劃得於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網站中下載試用,供本 類 BIM API 於自動審查應用提供一個新的發展途徑,藉由使用者未來的回饋,

做為未來修正發展的參考方向。

建議二:建議製作樣板檔並針對元件參數提供一準則,以供地方政府或私人企 業根據此準則開發 BIM 相關應用。

主管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協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無論是進行 API 自動檢核,抑或業界建模過程中,往往須設定許多參數,

然而,在本案執行第二次專家座談會時,許多專家反映 BIM 的發展現況有眾 多基礎需由主管機關設置,如共用參數、各類編碼及建模相關規定等,做為使 用者 BIM 發展基準,以利長久之發展。

檢視本案執行過程,參數設定確實造成一些討論與假設,如何在建立 BIM 模型的初期就依照相關規則製作,便利後期自動審查時無須再重繪模型,是否 適度調整相關審查法規,加速人力或自動審查進行,增進建築審查的效率,都 是可以討論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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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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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性能類別 評估項目 等級

附表一之一 新建住宅結構安全性能之評估內容、權重、評估基準及評分表

供與非破壞性檢驗機構合約或檢驗結果報告書等相關文件;第 7 章第 4 節結構耐震施工品質管制部分,應 請申請人提供派駐建築師、結構技師或土木技師常駐現場之證明文件,且評估機構應不定期主動抽查,並 比照公共工程施工品管落實一級及二級品管,以提升耐震工程品質。

附表一之二 新建住宅防火安全性能之評估內容、評估基準及評分表

項目 內容 評分 評估基準

附表一之二 新建住宅防火安全性能之評估內容、評估基準及評分表(續二)

項目 內容 評分 評估基準

說明 無此項 符合

相鄰二戶不同立面 備註:(1)圖示範例僅供參考。實際設計時,只需達到相同效用即可。

(2)遮煙性測試標準可參照中華民國國家標準總號 11227。

(3)L1 為住宅之開口部至鄰棟之外牆開口部之最短距離,若住宅外牆無開口部為 D 級。

(4)L3 為住宅之外牆開口部至鄰戶之外牆開口部之最短距離。但建築物無轉角者,免評估。

住戶一

L3

住戶二

L3

L3 一小時防火時效開口

附表一之三 新建住宅無障礙環境性能之評估內容、權重、評估基準及評分表

項目 內容 權重 評分 評估基準 圖說文件說明

附表一之五 新建住宅光環境性能之評估內容、權重、評估基準及評分表

評估 項目

評估

內容 權重 評分 評估基準 申請人自行評估 圖說文件

說明

評估 結果 無此項 符合

NL(2)

100%

A 級 符合法規,且 0.80≦居室自然採光性能 NL。

B 級 符合法規,且 0.70≦居室自然採光性能 NL<0.80。

C 級 符合法規,且 0.60≦居室自然採光性能 NL<0.70。

D 級 符合法規且未達 C 級者。

備註:(1) 本表所謂「居室」為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定義之居室。

(2)自然採光性能 NL 規定:計算住宅全部居室之自然採光性能 NL,依據綠建築評估手冊–基本型 2015 版附錄 3 之「建築物自然採光通風效益與通風空調節能評估規範」計算,並檢附計算書。

項目 內容 權重 評分 評估基準

之 1 評定。

(3) R’45°,w:外牆構件空氣音隔音指標,係依中華民國國家標準總號 15160 之 5 現場測試及依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總號 8465 之 1 評定,亦可採用中華民國國家標準總號 8465 之 1 規定之其他替代指標 R’tr,s,w

(4)氣密性 2 等級:係依中華民國國家標準總號 11527 測試及評定。

(5) Ln,w:樓板衝擊音隔音指標,係依中華民國國家標準總號 15160 之 6 測試及依中華民國國家標準總號 8465 之 2 評定。

(6) △Lw:樓板表面材之衝擊音降低量,係依中華民國國家標準總號 15160 之 8 測試及依中華民國國家標準總 號 8465 之 2 評定。

(7) L’n,w:樓板衝擊音隔音指標,係依中華民國國家標準總號 15160 之 7 現場測試及依中華民國國家標準總號 8465 之 2 評定。

(8)廚房及浴廁之門窗不納入住宅外牆開口部隔音(門窗之隔音)之評估範圍。

(9)圖例:

項目 構造 說明 圖例

牆板

單層牆 單層均質材料或多層均質材料疊合構成(例 如RC牆或磚牆)。

雙層牆 由雙層牆板構成,中間留有空氣層,內填玻 璃棉、岩棉等吸音材料。

雙層窗 雙層窗由內外兩道窗戶構成,中間留有空氣 層。

樓板

RC樓板 由均質鋼筋混凝土構成。

鋼 承 板 式

RC樓板 由鋼承板與鋼筋混凝土構成。

評估

附表一之七 新建住宅節能省水性能之評估內容、權重、評估基準及評分表(續) 等價開窗率設計值 Req 與住宅開窗部位等價開窗率基準值 Reqs 之比;RR=Req/Reqs。住宅開窗部位等價 開窗率基準值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310 條規定。

(3)「窗遮陽係數比率 RSF」之等級以「窗平均遮陽係數 SF」評估;窗遮陽係數比率 RSF 為住宅開窗部位窗 平均遮陽係數設計值 SF 與住宅開窗部位窗平均遮陽係數基準值 SFc 之比;RSF=SF/SFc。住宅開窗部位 窗平均遮陽係數基準值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308 條之 2 規定。

(4)「屋頂熱傳透比率 RUr」之等級以「屋頂平均熱傳透率 Uar」評估;RUr 為屋頂平均熱傳透率設計值 Uar 與屋頂 平均熱傳透率基準值 Uars 之比;RUr=Uar/Uars≦1。屋頂平均熱傳透率基準值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 編第 308 條之 1 規定。

(5)「外牆熱傳透比率 RUw」之等級以「外牆不透光部位平均熱傳透率 Uaw」評估;RUw 為外牆不透光部位平 均熱傳透率設計值 Uaw 與外牆不透光部位平均熱傳透率基準值 Uaws 之比;RUw=Uaw/Uaws≦1。外牆 不透光部位平均熱傳透率基準值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308 條之 2 規定。

(6)「窗熱傳透比率 RUf」之等級以「窗平均熱傳透率 Uaf」評估;RUf 為窗平均熱傳透率設計值 Uaf 與窗平均 熱傳透率基準值 Uafs 之比;RUf=Uaf/Uafs≦1。窗平均熱傳透率基準值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 編第 308 條之 2 規定。

評估

附表一之八 新建住宅住宅維護性能之評估內容、權重、評估基準及評分表(續一)

評估

附表二 既有住宅性能類別之評估項目及等級基準表

項目 內容 評分 評估基準

附表二之二 既有住宅防火安全性能之評估內容、評估基準及評分表

項目 內容 評分 評估基準

附表二之二 既有住宅防火安全性能之評估內容、評估基準及評分表(續二)

項目 內容 評分 評估基準

說明 評估結果 無此項 符合

相鄰二戶不同立面 備註:(1)圖示範例僅供參考。實際設計時,只需達到相同效用即可。

(2)遮煙性測試標準可參照中華民國國家標準總號 11227。

(3)L1 為住宅之開口部至鄰棟之外牆開口部之最短距離,若住宅外牆無開口部為 D 級。

(4)L3 為住宅之外牆開口部至鄰戶之外牆開口部之最短距離。但建築物無轉角者,免評估。

(4)L3 為住宅之外牆開口部至鄰戶之外牆開口部之最短距離。但建築物無轉角者,免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