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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本研究依據上述結論,分別對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與進一步研究提出下列建 議。

壹、對教育行政主管機關之建議

一、國民中學不適任教師之處理仍需依法行政,法之適用優先

處理不適任教師,除了平時即建立考核資料,以講求證據之外,還是要依法 行政。建議可依據〈教師法〉及教育部修訂「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 應行注意事項」之規定,以符合正當法律程序為原則。若屬校園性侵害、性騷擾 事件時,其作業期程應另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防 治準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可參酌本研究評估指標處理國民中學不適任教師法律規範外之行為

法律規範外之行為,諸如教育專業不足、教學效能不彰、缺乏班級經營技巧、

或不能勝任工作之標準,應具體明確。本研究所建構之不適任教師評估指標,具 專業取向內涵,指標建構以德懷術問卷調查進行,過程亦具嚴謹性與客觀性,可 提供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參酌辦理。

貳、對進一步研究之建議

一、研究對象

研究以曾處理不適任教師領域的專家學者,做為參與德懷術研究之對象。在 對象選取方面,為求研究問卷結果的可行性及有效性及考慮時間、人力等多種因 素,本研究只選定十一位專家學者為研究對象,因此建議未來研究者可增加德懷 術專家人數,一方面可增加問卷之專家效度,一方面也可凝聚更多專家之意見,

以求指標建構之客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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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主題

本研究係以建構國民中學不適任教師為研究主題,目前國內針對此主題的研 究相對較少,且研究範圍、專家人數以及時間等因素,後續研究者仍可繼續針對 此主題加以研究,修訂各層面之指標,以使國民中學不適任教師指標建構更趨完 備。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以德懷術為研究方法,未來可加入專家座談或採用訪談法進行研究。

藉由廣泛意見與面對面深入的討論,了解並分析不適任教師層面及指標的適切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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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中文部分

王昭正、朱瑞淵(譯)(1999)。參與觀察法(原作者:Jorgensen, D. L.)。臺北 市:弘智文化。(原著出版年:1989)

在線辭典(2016)。2016 年 1 月 10 日,取自:http://www.ichacha.net/incompetent.html 吳清山(2004 年 2 月 16 日)。專業自主與專業倫理:建立教師專業權威之探索—

談專業知能、守業自主與專業倫理。2015 年 6 月 10 日,取自:

http://192.192.169.230/edu_paper/e_doc/g0000219

吳清山(2011)。建立教師專業標準的重要性。2015 年 6 月 10 日取自國家教育研 究院電子報第 26 期

http://epaper.naer.edu.tw/index.php?edm_no=26&content_no=683 教育大辭書(2000)。2016 年 1 月 10 日,取自:

http://terms.naer.edu.tw/detail/1315449/?index=10

劉士麟(2004)。不適任教師難處理。2015 年 6 月 10 日,取自:

http://gsrat.net/news2/newsclipDetail.php?pageNum_RecClipData=11&&ncdata_i d=988

李秀娟(2004)。我國中小學不適任教師處理模式之研究(未出版之碩士論文)。

國立中山大學,高雄市。

林松柏(2004)。台灣地區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指標建構之研究(未出 版之碩士論文)。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南投縣。

林翠香(2001)。不適任教師的個案輔導與行政處理(未出版之碩士論文)。國 立高雄師範大學,高雄市。

施純在(2006)。國民中學不適任教師評定標準之建構及相關研究(未出版之碩 士論文)。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彰化縣。

洪若審(2005)。國民小學家長與教師對不適任教師的意見調查研究(未出版之 碩士論文)。國立嘉義大學,嘉義市。

高菱黛(2011)。家長與教師對不適任教師觀感之研究(未出版之碩士論文)。

國立臺東大學,臺東縣。

80

張田昌(2009)。我國處理公立國中小不適任教師機制之研究(未出版之碩士論 文)。國立中正大學,嘉義市。

張培源(2000)。處理公立高中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法制之研究─以「教學不力 及不能勝任工作」為中心(未出版之碩士論文)。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臺北 市。

張德銳(1992)。國民小學教師評鑑之研究。載於中華民國師範教育學會(主編),

教育專業(241-284 頁)。臺北市:師大書苑。

張德銳(1993)。教師評鑑模式之研究。教育研究資訊,1,90-100。

張德銳(2006)。形成性教師評鑑系統的研發、推廣、研究與實施展望。初等教 育學刊,23,1-26。

張德銳、曾憲政、張新仁、許玉齡(2015)。規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發 展評鑑規準之研究。2015 年 5 月 2 日,取自:

http://140.111.34.34/docdb/files/dma7fffffff01e.pdf

張慶伶(2012)。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理想與實際─國民小學個案研究(未出版 之碩士論文)。逢甲大學碩士,臺中市。

教育部(2014)。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臺北市:教育部 教育部(2014)。教師法。臺北市:教育部

教育部(2015)。處理高級中學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注意事項。臺北市:教育 部

教育部(2015)。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2015 年 1 月 12 日,取自:

http://tepd.moe.gov.tw/chinese/05_download/01_list.php?fy=1&;id=88

莊文忠(2008)。績效衡量與指標設計:方法論上的討論。公共行政學報,29,

61-91。

郭丁熒(2004)。教師圖像:教師社會學研究。高雄市:復文。

陳金逢(2011)。小學不適任教師退場機制之研究(未出版之碩士論文)。國立 暨南國際大學,南投縣。

陳國樑(2009)。學校不適任教師之個案研究--以南投縣某國中為例(未出版之 碩士論文)。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彰化市。

彭駕騂(1994)。教師的心理衛生。臺北市:五南。

81

黃玉宏(2008)。我國國民小學不適任教師之研究(未出版之碩士論文)。中原 大學,桃園市。

黃裕城(1999)。中小學教師適任與不適任的探討。課程與教學季刊,2,85-100。

廖恩裕(2011)。臺北市國民小學教師對不適任教師處理態度之調查研究(未出 版之碩士論文)。臺北市立教育大學,臺北市。

劉君毅(2001)。法官適格問題之探討(未出版之碩士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嘉義市。

鄭麗禎(2011)。中小學不適任教師之處理及救濟制度-以憲法正當程序原則為中 心(未出版之碩士論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北市。

鍾曉珍(2010)。一所國民中學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之研究(未出版之碩士論文)。

國立東華大學,臺東縣。

英文部分

Bridges, E. M. & Groves, B. (1984). Managing the incompetent teacher. (ERIC Document Reproduction Service No. ED 245296)

Bridges, E. M. (1986). The incompetent teacher- The challenge and the response.

Philadelphia, PA: The Falmer Press.

Delbecq, A. L., Van de Ven, A. H., & Gustafson, D. H. (1975). Group techniques for

program planning: A guide to nominal group and delphi processes. Glenview,

IL:Scott Foresman.

Holden, M. C., & Wedman, J. F. (1993). Future issues of computer-mediated communication: The results of a Delphi study.

Educational Technology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41(1), 5-24.

Kangas, J., & Leskinen, P. (2005). Modelling ecological expertise for forest planning calculations-rationale, examples, and pitfalls.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76,125-133.

Kelleher, P. (1985). Inducing incompetent teachers to resign. Phi Delta Kappan, 66 (5), 362-364.

Larson, D. H. (1983). Dismissing incompetent staff. The School Administrator, 40 (2), 35-37.

Lovain, T. B. (1984). Grounds for dismissing tenured postsecondary faculty for cause.

Journal of College and University Law, 10(3), 419- 433.

82

McGrath, M. J. (1993). When it’s time to dismiss an incompetent. The School

Administrator, 50 (3), 30-33.

Murry, J. W., & Hammons, J. O. (1995). Delphi: A versatile methodology for

conducting qualitative research. The Review of Higher Education, 18 (4), 423-436.

Tucker, P. D. (1997). Lake wobegon:Where all teachers are competent (or, are we come to terms with the problem of incompetent teachers? ). Journal of Personnel

Evaluation in education, 11 (2), 103-126.

Valentine, J.W. (1992). Principles and practices for effective teacher evaluation.

Boston. Allyn and Bacon.

83

附錄

附錄一 第一回合德懷術(Delphi)調查問卷

我國國民中學不適任教師評估指標之建構

壹、研究說明函

敬愛教授、教育先進,您好:

承蒙惠允參與本研究,萬分感激。本研究旨在建構一套「國民中學不 適任教師評估指標」,希望能藉由您在教育訓練上的專業給予寶貴之意 見,您的專業建議能幫助研究者斧正問卷疏漏缺失之處,敬請不吝給予卓 見指正,俾使本問卷內容更臻適切與周延。

隨函附上填答說明與問卷內容,本研究將進行兩回合的德懷術問卷,此為 第一回合問卷,由於研究進度關係,此次問卷請您於 4 月 29 日前,將問 卷寄回,謝謝您的合作與協助! 如有任何問題,敬請與研究者聯絡。

敬祝 平安喜樂

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所 指導教授:游進年 博士 研究生:陳姍妮敬啟 105 年 4 月 連絡電話:0912899859 電子信箱:ssam0304@ntp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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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填答說明

問卷填答方式共分三種,適合性評定、意見說明及綜合意見說明。

(一)適合性評定:本問卷之內容分為四大構面,共計 39 個細項指標。本研究評 分方式為五分制,以「5」代表最適合,「1」代表最不適合,中間的分數則依適合 程度,分別以「2、3、4」加以評定,數字越大表示適合度越高。請您參考各指標 之平均數、眾數以及您上一回合之填答分數,對各指標進行適合度之填答。

(二)意見說明:此部分採開放方式,請您填寫該指標項目,所需增刪之內容或 提供意見及想法,其所填之意見可作為研究者修改問卷或參考之依據。

(三)綜合意見說明:綜合評論部份採開放的方式,由德懷術各專家成員針對問 卷之整體結構或內容,自由的提供意見及想法,以作為研究者修改問卷之參考依 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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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常與家長發生衝突,造成校方困 擾

5 4 3 2 1

(八) 言行不當,傷害學生人格與尊嚴 5 4 3 2 1 (九) 經常請假影響學生學習 5 4 3 2 1 (十) 校外約集學生施以不當補習 5 4 3 2 1 (十一) 上課時間從事私人商業行為 5 4 3 2 1 (十二) 因債務糾紛等,導致無心於教學 5 4 3 2 1

※綜合意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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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第二回合德懷術(Delphi)調查問卷

我國國民中學不適任教師評估指標之建構

壹、研究說明函

敬愛教授、教育先進,您好:

承蒙惠允參與本研究,萬分感激。本研究第一回合德懷術問卷在 您的熱心支持與指導下得以順利完成,謹致衷心感謝,茲呈奉第二回 合德懷術問卷,懇請您再次鼎力相助,您的專業建議能幫助研究者斧 正問卷疏漏缺失之處,敬請不吝給予卓見指正,俾使本問卷內容更臻 適切與周延。

隨函附上填答說明與問卷內容,本研究將進行兩回合的德懷術問 卷,此為第二回合問卷,由於研究進度關係,此次問卷請您於 5 月 24 日前,將問卷寄回,謝謝您的合作與協助! 如有任何問題,敬請與研 究者聯絡。

敬祝 平安喜樂

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所 指導教授:游進年 博士 研究生:陳姍妮敬啟 105 年 5 月 連絡電話:0912899859 電子信箱:ssam0304@ntp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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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填答說明

本回合問卷已將第一回合所有德懷術成員之填答作綜合統計及指標修正,修 正後之指標,以粗斜體字標示,並於備註欄說明原指標內容;德懷術成員對於各 指標之整體意見以平均數及眾數來呈現,且附上您上一回合在各指標所填答之分 數,供您參考。

問卷填答方式共分三種,適合性評定、意見說明及綜合意見說明。

(一)適合性評定:本問卷之內容分為四大構面,共計 39 個細項指標。本研究評 分方式為五分制,以「5」代表最適合,「1」代表最不適合,中間的分數則依適合 程度,分別以「2、3、4」加以評定,數字越大表示適合度越高。請您參考各指標

(一)適合性評定:本問卷之內容分為四大構面,共計 39 個細項指標。本研究評 分方式為五分制,以「5」代表最適合,「1」代表最不適合,中間的分數則依適合 程度,分別以「2、3、4」加以評定,數字越大表示適合度越高。請您參考各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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