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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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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受到全球金融海嘯的影響,以出口為導向的台灣受到嚴重衝擊,此時政 府提出的三梃政策,主動出面穩定金融市場,希望銀行能繼續提供資金,避免企 業遭受到銀根緊縮,讓企業與銀行能共同來渡過難關。藉由政府的積極介入與國 內金融機構從旁協助,讓中小企業順利取得資金,銀行則可安心貸放款項,政府 也促成中小企業成長,達到中小企業、銀行與政府三贏的局面。

在 2011 年瑞士洛桑管理學院(世界競爭力年報)中,台灣中小企業營運管 理效能在全球排名第三,這樣的成果值得各國來台灣學習與效法。

第二節 建議

一. 金融機構創新營運模式,促進中小企業融資

由於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在自身特點和融資需求等方面存在很大差異因 此,銀行要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工作,必須改變傳統的經營方式,不斷探索適 合 中小企業融資的經營管理模式,積極的推動服務創新,促進中小企業融資評 估機制,包括中小企業內部財政核算、信貸評估與風險管理考核系統,創新 評核工具,建立科學化的信用評等機制。另針對中小企業普遍存在的財務數 據不足或不正確之問題,銀行宜重視中小企業的非財務狀況和行為表現,經 營者個人品德、社會聲譽、信用記錄、稅務、電力使用狀況等其他資訊,以 了解企業的發展前景與經營狀況。

此外,若延伸至整體的供應鏈,提高整體的供應鏈的競爭力,金融機構 可大力發展供應鏈金融,以順應市場之變化。在供應鏈金融中,銀行可藉助中 心廠的企業信用,透過掌握中心廠與上下游企業中產生的現金流,為中心廠及 上下游多個企業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務,幫助中心廠完成財務供應鏈的有效管理 。銀行往往需要與保險公司、物流公司、電子商務平台等三方機構開展合作,

促進供應鏈物流,金流和資訊流的有效整合,為供應鏈成員提供包括融資、避 險、支付結算在內的全面服務方案。發展供應鏈金融除了穩定產業鏈各成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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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的生產、銷售網路外,亦可將資金有效注入相對弱勢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業

。此外,將銀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業的銷售行為,可有效促進供應鏈聯盟關係 的形成。

二、建立適當的信用風險管理環境與健全的授信過程作業

銀行本身在承作中小企業貸放業務時,必須要求銀行董事會核准且定期檢討 銀行信用風險策略及主要信用風險政策。此信用風險策略必須反應銀行風險承擔 能力,以及遭受各種風險後,銀行預期獲利的影響水準。在授信過程中,各銀行 應在健全、明確授信準則下作業,並使得授信承辦人員瞭解銀行授信目標及程 序,也可以至聯合徵信中心查詢中小企業負責人和銀行往來的授信紀錄及累積金 額、曾發生過逾期、呆帳或銀行催收紀錄等相關資訊,來決定是否貸放資金與中 小企業。此外,參考企業或個人狀況「授信 5P」原則來審核,依照借款人、資 金用途、還款來源、債權保障、授信展望,來決定是否核貸資金予中小企業。但 隨著產業景氣循環的演變,金融機構對於各種行業在不同營運街階段的「授信 5P」審核原則配置比率可以動態調整。例如,在企業成長階段,金融機構評估 是否適合借貸於中小企業時,「授信 5P」各項評分標準各佔總評分的 20%,但企 業在草創階段,銀行可能會把授信展望該評比項目比例提高到 30%,同時降低還 款來源項目。

除上述信用風險管理過程中的貸前管理外,貸前管理所掌握之資訊,亦可充 分運用於借貸中管理及貸後管理,藉以建構完整之風控流程。

另考量中小企業放款具有案件數量多、單筆金額小之性質,且財務及信用能 力較為薄弱,授信風險及授信成本均較高,建議銀行可自行開發中小企業信用評 分〈scoring〉系統,或參考聯徵中心之中小企業或個人評分系統,運用該等評 分系統協助檢視中小企業之公司或企業主個人之信用評分,以強化銀行辦理中小 企業授信風險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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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強化對中小企業融資之資詢服務功能

由於中小企業經營規模小,缺乏專業理財能力及財務人員,不善運用銀行 融資工具,為利中小企業瞭解銀行所提供各項融資產品,建議銀行可於承作 中小企業融資金額較高之分行,增設中小企業融資資詢窗口,加強對中小企 業之融資服務效能,且因金融主管機關已將此列為「本國銀行加強辦理中小 企業放款方案」評鑑績優銀行之必要條件,銀行如採行本項建議措施,除可 爭取主管機關之實質獎勵外,亦可拓展銀行本身辦理中小企業放款之商機。

四、適當的貸款管理與控管

銀行必須建立一套獨立、持續的貸款後檢討制度,對授信客戶應隨時掌 握其往來、履約情形與其他金融機構之往來情形,並定期或不定期辦理追蹤 考核。

銀行應確保貸款功能適當地運作,並且力求授信與審慎的貸款標準。銀行 亦須建立並實施內部控制,凡不符銀行貸款政策、程序與限額之例外貸款案 件,必須及時向銀行適當層級之主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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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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