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弱勢幼兒之就學準備度與兒童學習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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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弱勢幼兒之就學準備度與兒童學習成就
壹、 弱勢幼兒之現況
一、 弱勢幼兒之定義與現況
自1970 年代起弱勢族群的權益逐漸受到社會的廣泛重視,因此多元文化教 育的理念也逐漸興起(蔡文山,2004)。其中教育機會均等的理念更是強調的重點,
其除指學生能夠有相同的入學機會外,更強調入學後在教育的過程中能夠得到公 平且適性教育,使其個別潛能能夠得到發展,不可因為學生的種族、性別、社經 地位、文化、語言之不同而受到差別待遇。至於殘障學生也應該要回歸主流,讓 他們及早適應正常的社會環境,也讓一般生能適應他們的存在,並且預防標籤效 應(Sleeter & Grant,1999)。此外,家庭、學校、社會,應該為不同身分背景的 學生提供適性化的教育環境,以提供教育機會均等的理想環境。然,關於弱勢幼 兒,許多人印象停留於教育哲學之後現代主義中所提示之多元文化教育,教學者 需特別注意弱勢幼兒之教育,但造成弱勢幼兒之因素、何謂弱勢幼兒卻只存在模 糊概念,甚至常將少數族群及弱勢群體的概念混淆(蔡文山,2004;呂美枝,2006)。
由2006 年之「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計畫」,至2007年針對幼兒之
「扶持五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計畫」,政策中漸進式擴大經濟弱勢幼兒加額補助、
偏鄉離島等教育機會弱勢幼兒優先補助等動作,顯示弱勢幼兒之教育已漸受重視,
也提醒國人台灣仍存在許多需要被關注的弱勢孩子。
研究者回顧政府出版品及相關政策發現,我國對於弱勢幼兒之定義並未統一,
依教育或社會福利政策而異,與教育最直接相關之標準為教育部於 2003 年召開 之「教育改革之檢討與改進會議」將教育弱勢者分為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學生 及社會弱勢者三類。認定教育上所謂的「社會弱勢」應建立在兩個條件:
(二) 接近公部門的教育機會可近性低於其他人或取得公部門教育機會成本高於 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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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所受到的教育品質低或是不適當使得無法將教育所提供的資源轉換成個人 的能力。
又將社會弱勢依據社會、家庭、個人三方面區分,包括下列三類型:
(一) 社會方面:因為社會環境因素導致的學習不利包括:
1. 教育機會缺乏區域(例如:偏遠地區、離島、災區)
2. 社區環境不利者(例如:高犯罪率地區、學齡人口快速流失區、嚴重失業 區)。
(二) 家庭方面:因為家庭經濟、結構、語言文化等因素導致的學習不利包括:
1. 經濟能力(例如:如中低收入戶、失業家庭)
2. 家庭型態(例如:如祖孫二代家庭、暴力家庭、父母雙亡者、流動家庭、
遊民)
3. 社會適應(例如:移民家庭、少數民族、外籍父母)。
(三) 個人方面:因為個人特質或經驗導致的學習不利,但不包括身心障礙者,
包括:
1. 特質特異者(例如:性別認同與眾不同者、宗教信仰與眾不同者)
2. 特殊經驗者(例如:中輟學生、服刑返校學生)。
上述三方面的問題,有些類型學生的不利因素僅源自一類成因,強調,若弱 勢教育者兼具二類或以上之因素,其重疊性不應忽視,因此學生的不利條件之個 別性值得考慮。又教育部於 2003 年之全國教育發展會議,將增進弱勢族群教育 機會議題之題綱訂為六點,分別關注:城鄉差距、經濟弱勢、身心障礙學生、原 住民學童、失學民眾以及新移民子女(轉引自,呂美枝,2006)。而大部分之教育 學者較關注家庭及社會方面之弱勢。以下研究者將就各弱勢族群現況及相關研究 做一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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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原住民學童
教育部(2010)「98 學年原住民學生概況分析」提及原住民學童因地處偏遠所 受之教育資源缺乏,故應特別關注。並指出國中小原住民學生家庭無論在低收入 戶、單親、隔代及依親教養比率方面均高於全體學生。97 學年國小原住民學生 家庭屬低收入戶比率為 9.35%,單親家庭比率為 19.04%,隔代及依親教養比率 分別為 6.70%及 2.08%。國中原住民學生家庭屬低收入戶比率為 9.45%,單親家 庭比率為 19.85%,隔代及依親教養比率分別為 4.43%及 2.94%。可見原住民學 童常存在多樣弱勢之因素,換言之,原住民學童將同時面臨經濟、社會資本缺乏 的多重挑戰,特別值得關注。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2007)之研究報告指出,多 數原住民因居住地區就業機會缺乏,為改善經濟環境需至外地工作,致使無法給 予孩子完善之親職教育,加上文化隔閡、向上求學意願低落,無論在高等教育及 義務教育階段原民子女之輟學率均較高,且學習表現低落。原住民家長之教育態 度常以較放任式的管教方式,外加其給予學童之家庭支持不足(家庭結構、學習 資源、家庭經濟、家長教育程度等)、生活環境多集中於單純的學校、教會、家 庭缺少豐富的社會及人際網絡,易造成文化不利及隔代教養問題,導致學習缺乏 刺激,影響其學業及生活適應能力(黃泉森,2000;黃信誠,2003)。由政府之統 計數據原鄉學童同時存在低收入戶、單親及隔代教養等弱勢因素之統計至學者對 原鄉學童之困境探討發現,多數家庭,原鄉子女家長參與之角色似乎不足,而學 童所接受之家庭及社會支持不足,導致學習受影響。
(二) 中低收入戶/低社經
根據內政部每四年針對低收入戶進行之抽樣調查,最近的一次報告「97年低 收入戶生活狀況調查統計」指出:截至97年6月30日止,臺閩地區低收入戶總計 87,665戶。其中低收入戶家計負責人為國(初)中以下程度者占70.40%;高中職以 上程度者占29.60%,較總人口之教育程度明顯偏低,又低收入戶人口目前未在 學者比例,6至未滿12歲為6.69%。顯示,許多低收入戶家庭同時存在多重的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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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除社經不利(貧窮)外更有家長教育程度低、失學等問題,皆會造影響子女 的學習(內政部,2007)。
相關研究指出家庭之社經地位影響其財務資本進一步影響子女之學業成就 (陳怡靖、鄭燿男,2000)。李敦仁、余民寧(2005)更指出家庭之社經地位會透過 家庭手足數稀釋家庭教育資源影響子女之學業成就,且高社經之家庭子女數較少,
又低社經家庭子女數較多,雙重循環下,將會造成每個孩子持有資源的更大差異。
換言之,社經地位低之家庭將連帶影響子女之低學習成就且與高社經家庭相比差 異將加成的擴大,然,並非低社經必然造成低學習成就。(
陳青達、鄭勝耀,
2008)探究文化資本與學業成就之相關時發現,家長職業為攤販之子 女,超越多種社經地位高之行業,擁有最高之文化資本,而具體之文 化資本與學業成就相關。故社經地位與貧窮之結合,乃加重此類學童 弱勢情形之因素。
(三) 家庭結構弱勢 1. 單親家庭弱勢
內政部(2010),針對單親家庭所做的「中華民國 99 年單親家庭狀況調查統 計」指出,我國因離婚、喪偶或未婚生育及領養而形成之單親家庭,由 90 年之 24 萬 8,299 戶增至 99 年之 32 萬 4,846 戶,十年增加 30.83%。當中單親父(母)
雖多數有工作,惟收入偏低,高達 72%的單親家庭每個月平均收入在三萬元以內,
超過七成的家庭入不敷出,而能得到政府福利津貼或補助者僅接近四成;約五成 的單親家庭有貸款或債務問題,平均貸款或債務的金額為 148 萬元,其中以房屋 貸款、信用卡卡債為主,經濟狀況普遍不佳。針對單親父(母) 覺得成為單親家 庭後對子女各方面的影響之調查顯示,大部分家長認為對於子女之:心理健康方 面、學業或就業方面、人際關係方面、性格行為方面、人生態度方面以及對婚姻 的態度沒有影響,各層面仍有近 3 成之單親父(母)認為對子女有負面影響。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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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2011)另一份報告書亦指出單親家庭型態在經濟、托育照顧和其他家庭資源方 面往往呈現弱勢。
由上述可知,多數單親家庭之比例正漸漸升高,且生活受經濟壓力所苦,部 分家長認為單親的家庭結構會透過各層面影響子女之學習、生活。李文欽(2003) 針對單親及雙親兒童之行為困擾探究指出,排除社經因素後,單親家庭孩子所面 臨之生活適應問題仍較多,但若單親家庭之親子關係為積極型者,則子女之生活 適應會優於問題家庭及一般家庭兒童。陳維如(2006)研究單親兒童的諮商研究發 現,父母離異事件並非影響子女學業之主因,主要為離異後造成其監護責任之未 達,對子女造成的影響,輕則使子女對學業分心,重則甚至導致輟學等,易造成 負面影響。顯示單親之因素雖然對家中子女之造成影響,但若家庭仍給予積極的 溫暖與關懷,依舊能獲得改善。
2. 隔代教養弱勢
李淑娟(1999)提到,「隔代教養家庭」又稱為「祖孫家庭」,其指子女因故 無法與父母同住,於是祖父母擔任起代理父母的角色,對孫子女所有的照顧、養 育與管教的職責。目前台灣地區隔代教養之幼兒人數並未有官方之統計數據,唯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臺閩地區兒童及少年生活狀況調查---兒童部份」,蒐集臺閩 地區未滿十二歲兒童,抽樣總樣本數 2,809 人之家庭狀況、健康狀況、托育、養 育、育樂及教育狀況,以及對兒童福利措施之利用與期望等資料。發現受訪家庭 的兒童主要照顧者以「生母或繼母或養母」為主;「生父或繼父或養父」次之;
其次為「祖母或外祖母」佔 37.9%。又原住民、單親家庭及祖孫二代家庭之父母 教育程度較低。單親家庭及祖孫二代家庭父親有工作的比例偏低(內政部,2011)。
顯示隔代教養之情形仍存在,隔代教養之主要照顧者為祖母或外祖母,並存在父 母教育程度低及經濟問題。教育部曾於民國 1998 年至 2003 年辦理隔代教養學習 型方案協助隔代教養問題,後雖無續辦但仍有相關關注於隔代教養家庭之社福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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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
陳麗欣、翁福元、許維素、林志忠(2000)指出,隔代教養家庭通常面臨:體 力問題、語言溝通問題、價值觀念差異問題、管教態度與技巧問題、文化刺激問
陳麗欣、翁福元、許維素、林志忠(2000)指出,隔代教養家庭通常面臨:體 力問題、語言溝通問題、價值觀念差異問題、管教態度與技巧問題、文化刺激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