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形神論在中國繪畫的應用
二、 形神論的流變——從哲學建構到美學轉換
(一)哲學與自然知識的形神探討
早在先秦時期,思想家們便開始探討「形、神」間的關係,然而這時期人們 對於形神的認知,是隨著「天命」、「天神」、「鬼神」的觀念所展開的,天神一詞 源自《周禮・春官》:「大宗伯之職,掌建邦之天神」,而鬼神一詞則可見於《尚書
・金滕》:「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藝,能事鬼神。乃元孫不若旦多材多藝,不能事 鬼神。」也可見於《論語・先進》:「季路問事鬼神。」等等,這樣的概念富有濃 厚的宗教色彩。早期形神論的討論焦點在於形神的離合問題,並從此引出兩個對 立的觀點——「形神相離」以及「形神相即」。
「形神相離」認為人是由肉體和靈魂所組成,而人死後靈魂可離開形體單獨 存在,此處所指的靈魂,便是所謂的鬼或是鬼神,如《禮記・檀弓下》:「骨肉復 歸於土,命也;若魂氣,則無不之也。」此處「形」的概念,是指人的軀體和骨
肉,「神」則是靈魂精氣。關於形神相離之論,最著名的為《莊子・養生主》所云:
「指窮于為薪,火傳也,不知其盡也。」此說法後來成為有神論者最常引用的理 論依據之一。這句話的意思是說,人的軀殼有生死,但人和宇宙同體的生命是不 會死的,這就像柴火燃盡僅在彈指之間,但薪雖盡火猶傳,火在宇宙之中是不會 有窮盡之時的。
有另一派的人則是反對「形神相離」的概念,提出「形神相即」的觀點。《管 子・內業篇》:「凡人之生也,天出其精,地出其形,合此以為人。和乃生,不和 不生。」這裡說的「精」即「神」之意,管子認為人的生存是由天給予人精氣,
由地培養人之形體,需將精氣與形體兩者結合,才能構築為人,兩者調和則有生 命,不和就沒有生命。此外,司馬遷於《史記・太史公自序》中引用司馬談的〈論 六家要旨〉:「凡人所生者神也,所託者形也。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形神離 則死。死者不可復生,離者不可復反,故聖人重之。由是觀之,神者生之本也,
形者生之具也。」人活著是因為有精神(靈魂)的存在,而精神又寄託於形體之 上,精神過度使用則會衰竭,形體過度疲勞就會有所損傷,形和神分離就會死亡,
而人死不可復生,形和神若分離也不可重新結合,所以聖人很重視這個問題。照 這樣來說,精神是生命的根本,形體是生命的依託,換言之,形神的結合是人生 命得以存在的根本條件。司馬談此處的說法,正是明確的「形神相即」觀點。
到了東漢初年,著名的哲學家桓譚以及王充,分別在他們的著作中提及「形 隨神滅」、「形神相即」的看法:
「精神居形體,猶火之燃燭矣…⋯…⋯燭無,火亦不能獨行於虛空。」(桓譚
《新論・形神篇》)
「人之所以生者,精氣也,死而精氣滅;能為精氣者,血脈也。人死而 血脈竭,竭而精氣滅,滅而形體朽,朽而成灰土,何用為鬼?」(王充《論 衡‧.論死篇》)
桓譚以火和燭來闡述形神間的關係,人老如殘燭,說明形體是精神得以存 在的基礎,形若亡神也會隨之消失,神不能單獨存在。而王充則是以元氣論出 發,反對人死為鬼的說法,認為人和天地萬物都是由元氣分化出來的,人的精 神也是由形體所產生,神會隨形而滅。
魏晉南北朝時期佛教日漸興盛,當時佛教中的「神不滅」唯心主義哲學思想 取代了先秦儒家所提出的「天命」論,並由此為基礎展開新的形神之辯。其中最 具代表性的為南北朝淨土宗之祖—慧遠在其〈沙門不敬王者論〉中,所提及的「形 盡神不滅論」,以及南齊梁的唯物主義和無神論者—范縝,針對佛教神不滅論所撰 寫的《神滅論》。
神不滅論的提倡者認為,精、神是宇宙萬物的根本,可和形體分別存在,並 不會隨形體的消滅而消失。慧遠以薪火為喻,提出形盡神不滅的論述:
「火之傳于於薪,猶神之傳于形,火之傳異薪,猶神之傳異形。前薪非 後薪,則知指窮之術妙;前形非後形,則悟情數之感深。」(《弘明集・
卷五・沙門不敬王者論》)
此處將神比喻為生生不滅的火,而形為終會燃盡的柴薪,兩者性質不同。神 能夠轉移,可以從這個形體轉附著於另一個形體,就像以火傳薪一般,而形只是 神的枷鎖,形有盡而神不滅,當人的形體死亡之後,神會變成鬼,或是投射於新 的形體之上,如此往復不絕;此為形神相離的二元理論。
主張神滅論的一方否定這樣的看法,范縝除了直接提出形神相即的一元論之 外,更以刃和利作為比喻,論述其理:
「神即形也,形即神也。是以形存則神存,形謝則神滅也。」(《神滅論》)
「形者神之質,神者形之用,是則形稱其質,神言其用,形之與神,不 得相異也。...神之于質,猶利之于刃;形之于用,猶刃之于利。利之名非
刃也,刃之名非利也。然而舍利無刃,捨刃無利。未聞刃沒而利存,豈 容形亡而神在?」(《神滅論》)
上述第一段話說明了精神和形體不可分離,形神並非各自獨立的兩個東西,
因此又稱之為「形神不二」,也叫形神不得相異。第二段話所提出的觀點為「形質 神用」,所謂「質」,指的是實體、本質;「用」,指的是功用、作用。所謂形質神 用,便是在說明具象的形是神的主體,而神僅是形的作用,既然如此,神便無法 脫離形這個主體而單獨存在,就如同在利、刃兩者之中,利僅為刀刃的作用,所 以沒有刀刃就沒有鋒利這個屬性。
此時期的神滅與不滅之論,實質上是先秦兩漢時期「形神相即」、「形神相離」
這兩種觀點的延續,爭論的焦點仍是精神和形體何者為本的問題,最後雖然並無 形成共識或產生結論,卻深化了人們理性思維和思辯的能力,正所謂「全部的哲 學所探討的,都是思維和存在的關係問題4」,這些討論使得形神論從先秦時期的簡 單結論,初步發展成系統化的哲學理論。
(二)形神論的審美轉換
到了漢末之後,政治混亂、國家衰頹,思想獲得解放,不再受制於政教,原 先所崇尚的思想因經世致用無門,進而對傳統進行反思和批判,反對讖緯訓詁之 學。此外,道家思想盛行,玄學的風氣隨著名士清談逐漸流行,以《老子》、《莊 子》、《易經》為討論的張本,主要涉及有無、生死、動靜,以「越名教而任自然」、
「以無為本」、「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等作為思想和理論的核心,人開始回 歸自我,重新追尋自己存在的價值與意義。這時期的思想中心不在社會而在個人,
4 馬克思恩格斯 / 列寧斯大林 著作,編譯局 編譯:《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 4 卷,223 頁,1995 年,人民出版社。
不在環境而在內心,不在形質而在精神5。這樣的自覺精神,不只體現在對人格、
言辭之美的欣賞上,更是表現在文學的藝術創造,不論人物、山水,甚至是書法、
繪畫,在理論及實踐上皆有所突破,使得魏晉成為美學蓬勃發展的時代,而其中 最值得特別一提的,便是人物品藻了。因魏晉時期人物品藻以及玄學的盛行,使 得這時期的形神理論從單純抽象的哲理思辨擴展到了美學領域,甚至推至具體的 藝術領域。
中國歷史中的人物品藻,往前追溯可至先秦時期,當時的《詩經》便有「有 匪君子,如金如錫,如圭如璧…⋯…⋯瑟兮僩兮,赫兮咺兮」(《衛風·•淇奧》)等敘述,
形容衛武公文采斐然(文中的「匪」即「斐」),品德性情高貴純潔,並且有著出 眾的儀表。在論語中也有許多「知人論世」的理論,例如《論語・先進》中所提 到的「孔門四科」:德性、言語、政事、文學,《論語・季氏》中又以人的天賦差 異分為四等:生而知之、學而知之、困而學之、困而不學。東漢時期為進行人才 選拔,實行「察舉6」和「徵辟7」兩種制度,因關係到士人的升遷提拔,使得人物 品評更為制度化。到了漢末,天下大亂,人口流徙,戶籍紊亂,察舉制無從實行,
在漢魏之際,曹操於建安十五年《求賢令》中提及:「唯才是舉,吾得而用之」,
主張重才輕德。而曹丕時期,則採陳群之議,創設九品中正制以選拔人才。「九品」
是依照班固《漢書・古今人表》中的劃分,該表將上古至先秦時代的人物分別劃 入九品,分別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
九品中正制便是將各地士人依才能分為九個等級,供朝廷使用。該制度設有中正 官,為掌管一地人物品評的負責人,而評議人物的標準有三,分別為:家世、道
5 湯用彤:《魏晉玄學論稿》,196 頁,2001 年,上海古籍出版社。
6 由地方長官在轄區內考察及選取人才,推薦給上級或中央。
7 不需考試也不需經過地方薦舉,「徵」為皇帝直接聘請人做高級官員,「辟」為官府直接請人來任 職較為低階的官員。
德、才能。起初在選拔時,三項標準仍能並重,但漸漸的,家世背景在選拔過程 中變得越來越重要,中正品第漸流於形式,政治實用的人物品評開始轉變為審美 的人物品鑒,著重人的才情、才能、智慧、風骨、和氣質,形神理論也因此獲得 新的發展空間。
魏晉時期的人物品藻中,對於「形、神」的討論不再是以往關注肉體和精神 以何者為本、是否能單獨存在等問題,而是開始探討個體的外形和精神之間的關 係。此時的人物品藻在士大夫之間大為盛行,他們著重於人物的風采神韻,使這 種品藻具有美學及審美的意味,因為任何美的事物都包含著外在感性的形態和內 在的精神特質。著名的中國美學家宗白華(1981)曾說:「中國美學竟是出發於『人 物品藻』之美學。美的概念、範疇、形容詞,發源於人格美的評賞」、「中國人對 於人格美的愛賞淵源極早……到『世說新語時代』則登峰造極了。」此番話更顯
魏晉時期的人物品藻中,對於「形、神」的討論不再是以往關注肉體和精神 以何者為本、是否能單獨存在等問題,而是開始探討個體的外形和精神之間的關 係。此時的人物品藻在士大夫之間大為盛行,他們著重於人物的風采神韻,使這 種品藻具有美學及審美的意味,因為任何美的事物都包含著外在感性的形態和內 在的精神特質。著名的中國美學家宗白華(1981)曾說:「中國美學竟是出發於『人 物品藻』之美學。美的概念、範疇、形容詞,發源於人格美的評賞」、「中國人對 於人格美的愛賞淵源極早……到『世說新語時代』則登峰造極了。」此番話更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