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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產業簡介

第四章 研究分析

第一節 影音產業簡介

根據英國創意產業權威約翰霍金斯(John Howkins)的估計,全球創意經濟 每年以5%至7%的比率成長,潛力驚人,因此,發展具整合台灣智慧、創意、文 化魅力之文化創意產業,已成為目前重點 政策項目,而其中又以發展台灣流行 音樂產業更被認為是新生機、新潛能與新商機的關鍵項目。

(單位:百萬美元 ; %)

圖 9 全球娛樂與媒體市場規模-地區別

資料來源:(2011 數位內容產業年鑑 Digital Content Industry in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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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台灣「流行音樂產業」發展現況概述如下:

(一)臺灣流行音樂100年總產值為新臺幣102.92億元,其中,音樂娛樂公司收 入估計約30.15億元、數位音樂服務公司收入估計約16.10億元、 現場演出收入約 36.40億元、音樂版權收益(KTV及伴唱帶端)約16.44億元,音樂著作權集管團體 收入估計約3.83億元。

(二)流行音樂居華語市場優勢地位:1990年跨國性唱片公司進入臺灣市場之後,

臺灣唱片工業發展更見成熟,尤其是在「音樂製作能力」、「創作人才素質」 等 方面,更是臺灣音樂產業發展的兩大優勢,此外,由於臺灣自由的創作環境,深 厚的文化底蘊,吸引了全球的華語歌手,以臺灣作為歌唱事業根據地,也讓臺灣 流 行音樂更具多元性與包容性,深化臺灣為全球華語流行音樂中心的地位,目 前在華語市場占有率達80%。

(三)數位音樂逐年成長:由於數位科技日益發達,消費者亦漸漸改變消費習慣,

為配合此一消費趨勢之發展,多數唱片公司皆致力於網路行銷之經營。另為配合 網 路音樂發展趨勢,數位音樂主要業者均已轉型為合法付費下載的音樂服務商,

且產值年年快速增加,此外,由於國人資訊化程度與智慧型手機使用的普及,未 來數位 音樂市場的重要性將更加提升;100年數位音樂產值佔總產值約15.64%。

(四)音樂展演活動興起:在實體唱片銷售下滑、數位音樂發展尚未成熟之際,

音樂展演活動在近年日益蓬勃發展,演唱會的舉行,不僅展現音樂表演者的演藝 實 力,並且為唱片及明星週邊商品的銷售帶來商機,尤其是偶像歌手的魅力與 親臨現場的音樂享受,即使是高價位門票,仍讓消費者趨之若鶩,不僅顯現音樂 展演活動 的發展潛能,更對音樂產業營收產生助益;100年現場演出產值佔總產 值約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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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音樂為資本少、高報酬之產業,更是少數同時兼具「創意」與「行銷」

核心能力的產業,各先進國家無不積極思考提振音樂文化發展的政策。鑑於我國 流行音樂 市場的創作人才濟濟、音樂製作環境優良,在華語地區具有競爭優勢,

復以,流行音樂是文化創意產業重要的一環,也是一個國家文化生命力的展現,

因此,我政府 將以政策積極輔導流行音樂產業,進而創造出更多文化產值。惟 近幾年,唱片實體市場緊縮,獲利減少,亟需政府在資金、市場、法令等各方面 予以協助,出版處以 有限經費及人力,致力輔導流行音樂產業發展工作。擴大 推動動金曲獎獎勵功能與文宣效益,運用台灣流行音樂產業「創意」與人才」發 展優勢,活絡產業華文市 場,促進台灣音樂文化價值輸出,提升文化創意產業 國際競爭力。

為推動台灣流行音樂發展,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自民國(99)年起 推動執行「台灣流行音樂發展行動計畫」,該計畫並已於本年 6 月 17 日由行政 院正式核定,預計以 5 年為期,投 入 21.33 億元,以協助業者在人才培育、活 絡市場、創新行銷及接軌國際等面向的發展,期在 5 年內總產值突破 500 億元,

並以促進業者投資、開創台灣音樂 品牌價值、提高數位音樂、及提升就業人口 等為目標。

資料來源:(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目前產業現況:

流行音樂產業家數 5,561

資料來源:(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101 年流行音樂產業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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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億元新台幣)

圖 10 2011 年台灣數位內容產業產值規模

圖 11 數位內容產業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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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流行音樂產業概述

一、產業鏈及產業範疇

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是指從事具有大眾普遍接受特色之音樂及文化之 創作、出版、發行、展演、經紀及其周邊產製技術服務等之行業。從產業鏈角度 來看,藝人及模特兒經紀與音樂詞曲創作為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之主要創意 來源,而生產製作端部分除音樂詞曲創作外,尚包含錄音工程及音樂出版。實體 唱片CD的批發及零售銷售為該產業的通路;而隨著數位匯流的發展,網路發達 使線上音樂逐年受到重視。另外臺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的音樂詞曲版權代 理及授權使用也屬於傳播端的其中一環。然而隨著實體唱片的式微,使唱片公司、

藝人歌手等的主要收入來源逐漸轉向演唱會的收入,相關周邊服務如服裝、造型 設計、舞台搭建、燈光音響設備以及展演空間也是該產業鏈一部分。此外,在流 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通路中,除上述唱片CD的銷售、演唱會票務及相關周邊 收入外,視唱中心(KTV)也是流行音樂內容為核心的娛樂服務。(文化部2013 文創產業發展年報)。

圖 12 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之產業鏈範疇

資料來源:2013 年臺灣文化創意發展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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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稅務行業標準分類第七次修訂,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包括錄影帶、

錄音帶、影音光碟、CD唱片、DVD影片(空白片除外)批發及零售、音樂出版、

音樂詞曲版權代理及授權使用、錄音工程、其他聲音錄製及音樂出版、藝人及模 特兒等經紀、舞台燈光、音響設備出租及音樂詞曲創作等九項行業。如表10。

表 10 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之行業代碼與名稱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稅務行業標準分類(第 7 次修訂),2013 年臺灣文化創意 發展年報本。

二、產業數據分析

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的廠商家數近年呈現穩定成長趨勢;2012年成長至 1,944家,占整體文化創意產業總廠商家數近3.31%。近五年的營業額表現起伏較 大,歷經2009年的負成長後,2010年及2011年連續兩年達到成長率超過5%;而 2012年則呈現微幅衰退情形,自2011年新臺幣196億元下滑至2012年新臺幣192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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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3 2008~2012 年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之營業額概況

資料來源: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2013年臺灣文化創意發展年報

從次行業對於整體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營業額成長率的貢獻度來看,藝 人及模特兒經紀業的營業額成長貢獻了2.47%,而音樂出版、音樂詞曲版權代理 及授權使用與舞台燈光、音響設備出租合計貢獻了0.53%的成長率,不過由於通 路端,如CD唱片批發及零售業合計產生4.40%的負貢獻,使整體產業成長率呈 現衰退。在內、外銷表現方面,由於我國歌手於中國大陸演出之相關收入未計入 外銷金額,明顯低估產業海外影響力,而2012年外銷金額的衰退,仍主要來自 CD唱片批發業外銷金額大幅衰退所影響。

資料來源:2013年臺灣文化創意發展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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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4 2012 年各次產業對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的成長貢獻度

資料來源: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2013年臺灣文化創意發展年報。

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各次產業的2012年營業額表現上,僅藝人及模特兒 經紀、音樂詞曲版權代理及授權使用呈現較明顯的成長趨勢,其成長幅度分別為 19.91%及14.51%;反觀在通路端的CD唱片批發及零售則有大幅衰退現象,衰退 幅度分別為6.38%及13.42%。如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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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 2008~2012 年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之次產業營業額

資料來源: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2013年11月。

本年報輔以其他產業資料補充說明目前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的經營情 況。根據財團法人臺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之臺灣區音樂市場銷售統計表指出,

2012年我國實體唱片銷售金額為新臺幣1,296.45百萬元,占整體銷售金額的73.1

%,數位音樂銷售金額則為新臺幣475.88百萬元,占整體銷售金額的26.9%。就 成長率角度觀察,實體唱片不管在銷售數量或是銷售金額部分皆較2011年度衰退,

其中以影音類別衰退最多,銷售數量及銷售金額分別衰退34.62%及27.05%;在 數位音樂的銷售金額部分則成長38.03%,在數位匯流的時代下,實體唱片銷售 已逐漸式微,取而代之的是數位音樂市場的崛起。

資料來源:2013年臺灣文化創意發展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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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發展現況與趨勢

(一)發展現況

隨著數位匯流趨勢的發展,以往唱片公司商業模式已從傳統實體的音樂唱片 銷售,轉變為現場演唱的體驗經濟模式,如演唱會以及Live House的型態。且近 年來受到數位音樂易於分享和複製的特點,導致實體唱片市場逐年萎縮。就上述

2.演唱會的體驗經濟熱度持續

根據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流行音樂產業調查報告》指出,我國流 行音樂展演業者所舉辦無售票演唱會及售票演唱會不管在場次或是營收上皆呈 現逐年遞增之趨勢,有賴於活動場次的大幅成長,連帶提升了業者的營收,而明 星授權商品、音樂祭主題觀光行程更為我國未來音樂產業開發重點項之一。

3.新行銷手法:以微電影取代MV

2012年度,許多知名歌星藝人紛紛進軍「微電影」,且微電影平均長度是 MV的3∼5倍,不僅耗資百萬千萬,以敘事包裝商業的微電影特色拍攝,藉此作 為形象廣告,並透過網路平台播放,取得極大宣傳效果。微電影也被大量運用在 大型演唱會, 如王力宏「火力全開」演唱會開場微電影、張惠妹「AMeiZing」

也有驚悚的挖心串場微電影。此外近年來也有音樂與電影結合的案例,如「五月

也有驚悚的挖心串場微電影。此外近年來也有音樂與電影結合的案例,如「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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