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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現代包容到包容式處理

第三章 瓦瑟的包容論述

第三節 後現代包容到包容式處理

瓦瑟所描述的「後現代包容」,當時用來描述充滿差異的移民社會,或者有 移民壓力的民族國家。不過隨著全球化盛行,這種「後現代包容」出現的情景,

已經是大多數國家的日常。結合前一節的「包容作為制度」以及本節的「後現代 包容」,筆者探討「包容作為制度」如何落實於後現代生活,最後展開的成果為

「包容式處理」。

壹、後現代包容

現代的民主政治(特別是移民社會)為了處理差異,瓦瑟分析,經常出現一 種模式。這種模式,瓦瑟稱其為「現代計畫」。現代計畫蘊含了兩種形式的包 容:「個人同化」以及「團體承認」。第一種形式淡化社群色彩,國家強調人民 個人的公民身份。第二種形式則強化社群色彩,強調特定社群的價值,給予其特 別的管道、空間。在某個程度上,兩種形式互相衝突,不過有時候這兩種形式卻 又可以一起實行。端看具體情境適合哪一種方式。

不過到了後現代生活。隨著社群式微,現代計畫的團體承認形式或許不如過 去管用。人們也越來越容易接觸到各種差異,過去相較單一的認同開始多樣化。

瓦瑟如此描述:

……在移民社會中(而且在那些現在有移民壓力的民族國家裡),人們開始體驗一種我 們也許可以視為沒有清楚界線、而且也沒有穩定單一身份認同的生活。可以說,在某種 程度上差異已經散佈各處,所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可以遇見差異。個人可以從社 群的糾結中脫離,不必然得同化於一個共同的身份認同。……(2008:104)

當身份認同開始模糊,「我們」和「他們」的界線不再明確,彷彿自我裡存 在著他者。(2008:106)(1997:89)前面我們提到過,瓦瑟認為制度只要能落 實包容,不論其成員態度積極或消極,都有其意義。不過,瓦瑟認為「後現代包 容」可能需要較為積極的態度,也就是好奇心或者熱烈支持。(2008:110)因為 在後現代包容中,社群需要更積極的支持,否則會更加式微。

覷,世界各地的人更頻繁交流。瓦瑟當時描述的社會現象,已經不限於少數國 家。只要是參與全球化的多數國家,都能感受到無處不在的差異。

貳、包容式處理

瓦瑟雖然眺望到了當代生活,並提出了後現代包容的雛形。不過,瓦瑟並沒 有針對後現代包容給予明確處方。因此,筆者試圖基於瓦瑟包容論述,針對後現 代包容、當代生活,提出新的措施。瓦瑟的包容論述(也就是「包容作為制 度」)的實行要點為:著重於體制、制度,不論其成員態度在光譜何處,只要能 實質包容就有其意義。至於後現代包容,其中社群的力量衰弱,所以需要加上一 些更為積極的態度。

結合兩者後,筆者演繹出的實行要點如下:當社會中不同社群對特定制度、

政策有不同理由時;在不違反其公民宗教的立場下,政府應該秉持包容立場,並 且盡可能涵括不同種理由,實施一套可以照顧絕大部分社群的措施。接著將說明 這個要點的各個部分。

一、「當社會中不同社群對特定制度、政策有不同理由時」

不同社群間歧異的爆發、衝突,經常出現於新制度、新政策的產生,抑或是 舊制度、舊政策的改革。這時候是歧異的凸顯時刻,也是考量運用包容式處理的 條件句。不過我們要注意的是,不同於「包容作為制度」指的是抽象制度面,在 此的「制度」指的是實際情境中的特定制度。

「有不同理由時」意涵著包容式處理的範圍有限。如果社群的差異過大、要 求的方向具有衝突,政府或許就沒辦法透過包容式處理來解決衝突。以死刑存廢 為例,如果支持死刑者抱持的信念是「殺人者應以人命抵償」,那正反方之間恐 怕就很難找到共識。不過,如果正方的理由是「殺人者永遠可能再犯」,只要求 殺人者不再回歸社會就好。實質的無期徒刑就是可能達成的包容結果。

二、「在不違反其公民宗教的立場下,政府應該秉持包容立場」

前面提及過,「包容作為制度」的包容界線取決於該政治體的公民宗教。公 民宗教本身也不是一成不變,而是跟著時代潮流變遷。筆者認為,如此情況在後 現代包容依然成立。不過,在後現代包容中,政治體的公民宗教受到的衝擊,相 較過去也嚴峻許多。

「政府應該秉持著包容立場」強調不應該選邊站,政府應避免過於偏好特定 社群。這不意味著政府的立場客觀、也不代表政府沒有抱持著特定立場。如果一 個政府、或者一個政治體決定實施包容,先不論其理由為何(這因不同情景而有 不同答案),那包容立場就是它們的特定立場。政府也不是無知於社群的價值 觀,反而,政府必須了解各個群體的價值觀,才有可能落實一套滿足眾人的措 施。

三、「涵括不同種理由,實施一套可以照顧絕大部分社群的措施」

當滿足上述條件時,政府施政時就盡量涵括所有社群的想法。這不意味著不 同的理由之間可以互相融貫。僅代表這些不同的理由沒有執行上的嚴重衝突。當 政府公布新措施時,政府的理由可以採用複數理由,而且不偏好哪一種理由。

第四章將會以臺灣的婚姻平權進行進一步說明。這邊先舉一個虛構的例子。

如果一個政治體X,其中有兩個主要社群A和B。這兩個社群針對特定政策的理由 分別是a和b。如果a和b都不違反政治體X的公民宗教,政治體X也有意實施包容。

政治體在施政時可以說:新的政策有a和b兩種理由,雖然兩個理由不完全相容,

不過可以一起實際實施。政治體本身並不採取特定立場,僅是條列出不同理由並 嘗試涵括。

敏銳的讀者們可能會發現,包容式處理可適用的範圍並不大。確實,筆者並 無意(也無法)提出一個處理差異的萬靈藥。不過在某些特定狀況,實施如此的 包容式處理,不但可以處理現實上的問題,也可能促進包容的正面態度。這也正 是瓦瑟的後現代包容所強調的。

參、包容式處理的好處

解釋完包容式處理的適用條件、如何應用之後,接著將嘗試說明使用包容式 處理的理由。在當代生活中,透過某些制度的決議,政府經常有意無意地擔任價 值觀的裁判。我們也容易將改弦易轍後的政策作為某個陣營的勝利。既使該政策 的確立可能只是票數的些微之差,卻顯得像是社會的全盤改變。包容式處理雖是 基於瓦瑟的包容作為制度、後現代包容而來,筆者認為,卻也可以翻轉政府作為 價值仲裁者的觀念。把社群之間的價值觀衝突拉回其他場域處理。

刑、動物福利、婚姻意義⋯⋯這麼多的議題之所以在政治哲學界、倫理學界仍可

甚至嚴重違反人權。有些事情曾經被禁止,現在卻已經相當自然,例如飲酒(美 國的禁酒時期)、女性受教權等等。

有些人把過去到現代的轉變都稱為「進步」,但筆者傾向不這麼稱呼。各式 各樣的價值觀、地方風俗、信仰禁忌都有其時空脈絡。當代「進步」的行為可能 僅是符合當代的背景脈絡。在《論包容》中,瓦瑟似乎也避免談論明確的道德判 準。就算是陰蒂割除的案例,瓦瑟也繞了很大一圈,以法國的包容界線來反對這 類行為。(2008:74-75)這並非瓦瑟長久的行文風格。在許多文章中,瓦瑟都敢 直言他的立場。或許,這是因為包容這個議題的特殊性。既然討論包容,總是特 別謹慎對待不同社群的想法,也更傾向以長久發展來看待道德的變動。

三、發酵觀念、孵化包容

雖然不同的價值觀可能各有脈絡,未必有絕對的對錯可言,不過筆者並非反 對價值觀之間的辯論。相反地,每個個人考量過不同的價值觀,才可能真正選擇 出自己相信的生活方式。更何況,後現代包容的價值觀繽紛,生活在其中的個人 總是接觸著不同的想法。正是透過價值觀的衝擊、辯論、討論、說服,才知道自 己的生活方式究竟為何。只是在包容式處理中,不同社群應該在政府政策以外的 場域進行價值觀討論、說服。

包容式處理基於「後現代包容」以及「包容作為制度」而來。相較於「包容 作為制度」,「後現代包容」希望眾人可以多一些正面的包容態度。制度方面,

包容式處理希望政策涵括不同社群,也就是說,有各式各樣的生活方式在政治體 中。這種繽紛的狀態究竟如何成就寬容態度,而不是激化衝突呢?我們可以從兩 個方面來探討這個問題。

首先,在實施包容式處理時,政治體得讓不同社群知道:之所以採取包容式 處理,是出於包容的理由,而不是出於價值觀轉移。以下一章會提到的婚姻平權 為例,當政治體以包容式處理來通過同性婚姻,政治體並非在「自然生育是婚姻 的重要元素」或者「婚姻就是愛的結合」之間選邊站,而是避免判斷對錯而留給 人們決定。當大家了解政策的改變不是表面上的理由時,正反雙方的衝突就可以 不那麼劇烈,而是把說服的精力留給社會實踐。支持同婚方、反對同婚方依然可 以在其他場域進行勸說,只是不再能透過法律來強行禁止。

激烈地使演講無法舉行。有些鬧場否決的參與者其實抱持著「善意」,認為這些 演講可能會傷害某些同學的情感、或者散播不好的知識。可是,兩位作者完全反 對這樣的行為,認為這樣不但傷害言論自由,而且也破壞了聽者的權利。

(2020:374)兩位作者更從心理學的角度出發,認為少許的不適應反而使心靈成 長(2020:50-51)。當我們把場境從大學的講堂拉到社會實踐,其實也有類似的 效果。人們可能一開始會感冒於部分行為,卻可能在未來免疫、習以為常。或者 是透過時間積累,給於更理性的評價。

莎莉·康恩(Sally Kohn)是美國CNN的政治評論員,他寫的《逆轉恨意》探

莎莉·康恩(Sally Kohn)是美國CNN的政治評論員,他寫的《逆轉恨意》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