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從瓦瑟包容論述看臺灣案例
第一節 臺灣公民宗教中的包容
如果我們把漢人族群只當成單一族群,從人口結構來看,漢人族群佔百分九 十七的臺灣似乎是個單純的民族國家。 不過,身在臺灣的我們似乎常聽到「臺灣9
有四大族群」、「臺灣是個移民社會」之類的說法。和美國的多元族群不同,臺 灣的族群差異較難從日常生活直接碰觸。此外,臺灣人也自豪於「臺灣是個自由 民主國家」以及臺灣的「自由、民主、多元」。自由民主在當代經常是伴隨而至 的,不過「自由民主」和「多元」的關聯可能還需要簡單的分析。本節首先分析 臺灣為什麼強調自由民主,並引介彌爾的《論自由》,來分析「自由、民主」和
「多元」的關係。其次運用社會學中「族群想像」的概念來說明臺灣社會的「族 群想像」如何和政治現實互動,造就了「移民社會」的說法,並形成了今日的臺 灣公民宗教。
壹、「自由、民主、多元」
中華民國政府遷臺以後,有滿長一段時間,中華民國政府還是以「中國」的 格局在經營這個大島。很長一段時間裡,政府主導的公民宗教論述其實是「自由 中國」、「反對不自由的共產中國」等等。國際情勢逐漸變化以後,反攻大陸越 來越遙不可及,才開始了「中華民國臺灣化」的過程(若林正丈,2014)。隨著 中國崛起、臺灣國際地位被打壓、臺灣民主化以後,臺灣的公民宗教也隨之起了 變化。「臺灣人」、「中國人」、「既是臺灣人又是中國人」都有各自擁護者,
找不到一個大家都接受的民族認同。自由、民主,人權成為臺灣的最大公約數,
逐漸成為新的公民宗教。在自由、民主、人權的認同下,包容也成為內建價值。
基於不同的理由,這套論述語句也被非常多政治人物使用,呈現方式也是五花八 門。
自由、民主、多元、包容,是台灣人堅信的價值。(蔡英文,2020.4.9, 蔡英文臉書貼 文)
臺北的獨特之處,在於把民主、自由、多元、開放這些近代西方價值, 融入傳統的華人 社會。(柯文哲,2018.4.29,柯文哲臉書貼文)
政治人物的修辭反映了某種普遍看法。我們要注意的是,「自由」、「民 主」、「多元」、「包容」其實是四個獨立的概念,分別有各自的豐富意涵。由 於當代許多國家兼有「自由」和「民主」,我們比較熟悉兩者的關聯。至於「自 由」、「多元」如何關聯的證成,則在彌爾(John Stuart Mill)1859年所出版的
《論自由》可見一斑。《論自由》的第四章討論個人和社會的界線何在:「凡是 生活中大體關係個人利害的事情,就該屬於個性 ;而凡是主要關係社會利害的10
事情,就該屬於社會。」(2018:104)(To individuality shoud belong the part of life in which it is chiefly the individual that is interested; to society, the part which chiefly interests society.)(1956:91)在此的「關係社會利害」屬於較為嚴格的利害關 係,得有具體的利益損害。如果是較為浮泛的影響,就不屬於社會層面。這個定
「對於個人品味以及僅僅關係個人一己之事,公眾根本不該干涉」(2018:114-115)如果有人背離了這種習慣,「則他遭受的最大麻煩,必須限於眾人的譏評以 及隨之而來的不便為止。」(2018:107)
除了以不同文化來說明,彌爾還為當時的摩門教發聲。那時候摩門教還因為 一夫多妻制受到非議。 彌爾自己也不贊成一夫多妻制,可是認為人們對摩門教11
徒過於侵犯:
他們既未侵犯其他民族,又完全允許不滿他們生活方式的那些人自由離開,可人們還是 不容他們在自身想要的法度下安生樂業,除了暴政原則以外,實難看出還有什麼原則能 支持如此做法。(2018:122)
雖然《論自由》的主旨不在於辯護多元主義,彌爾引用上述例子也不是說明 多元的好處,而是闡明社會與個人的界線,說明多數暴力的恐怖。可是,我們已 經可以隱約看見「自由」和「多元」的關係。
此處參照孟凡禮(2018)的翻譯。郭志嵩(2004)則將此句的「individuality」和「individual」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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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成「個人」。《論自由》第三章「Of Individuality, as One of the Elements of Well-Being」,兩位 譯者皆翻成「個性(自由)」。孟凡禮可能是為了維持翻譯的一致性而做出此譯。單就此句來 說,以「個人」應該會比較方便理解。
《論包容》也討論過這個例子(2008:7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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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移民社會」
的;其包含著主觀的建構成分;並常伴隨著團結弱勢的用意。(2003:6-7)。我 們容易認為,臺灣的族群對立從中華民國政府接收臺灣、或者二二八事件就已經 開始。事實上,在二二八事件時,本省菁英並不是針對外省人而來,而是強調行 政長官公署的缺失。二二八事件確實為日後的族群意識埋下伏筆,不過族群對立 的想像仍因戒嚴、動員戡亂時期的時代背景而無法散播。要到1970年代的「美麗 島事件」、1980年代的政治環境轉變,「政治上受到打壓的本省人/政治上壓迫 者的外省人」的族群想像才逐漸確立。(王甫昌,2003:67-93)我們可以看到,這套族群想像其實和現實政治密切相關。
這種族群想像有其時代背景,也確實有利於政治平權。可是這種族群衝突的 族群想像也使得臺灣社會緊張、不信任感升高。政黨之間也開始尋找和解方案。
民進黨開始提出了「臺灣有四大族群」的說法。這種修辭的用意,其實在於化解 升高的族群衝突。(王甫昌,2003:159-161)至於「臺灣是一個移民社會」的說 法,可能是2004年才逐漸廣為流傳。(曾嬿芬,2008:527)這種說法經常強調臺 灣四百年的歷史就是一部移民史,因此臺灣人是習慣於差異、能夠接受多元,具 有寬容心態的。這種新的歷史想像其實也是服務於新的族群想像、甚至是新的民 族想像。
「建構不是任意扭曲或捏造,而是提出一套完整的族群論述。」(王甫昌,
2003:168)也可以說,族群想像、民族想像還是得基於歷史事實與文化素材。
「四大族群」、「移民社會」的說法能夠深入臺灣人心,代表它們確實有一定的 基底。它們也成為臺灣公民宗教的一大元素,讓「包容」的重要性被眾人接受。
不過從歷史發展來看,我們要注意,「移民社會」並非客觀地描述臺灣民眾善於
參、族群穩定後:繼續向前或者穩定?
從上述我們可以了解,「移民社會」的出現和政治現實極有關係,用意在於 促進現有的族群和解。這些族群以人數來看,主要還都可以歸納於漢族群。臺灣 的族群衝突或許有一些文化因素,不過最重要的還是政治權力分配問題。今日,
臺灣的族群衝突較為緩和,「移民社會」照理來說已經完成它的目的。不過這個 說法卻外延到了其他議題上,那就是新住民和全球化。
近年來,「新住民」逐漸成為所謂的第五大族群。根據內政部移民署的統 計,截至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在臺的婚姻移民將近五十三萬人。透過「移民社 會」的說法,我們認為除了同化適應以外,去廣納新移民也是重要的課題。國小 的母語課中,新住民的母語也成為新選項。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大陸地區移民佔 了六成的比例,而且婚姻移民以女性為多數。由於文化相近和性別權力關係不對 等,這或許使得一般人所感受到的文化衝擊較不強烈。
至於全球化的影響,筆者想以兩個面向來說明。這兩個面向都可以被瓦瑟的
「後現代包容」所涵括,不過近年來,學者逐漸意識到這兩個面向的區別。第一 個面向主要針對全球化浪潮帶來的明顯影響,諸如國際社會互動更加密切、全球 工作流動、旅遊帶來的文化接觸等等。「移民社會」這種說法帶來的期望也較為 明確,鼓勵臺灣人民更加友善、更加開闊、更加去接納不同文化。第二個面向則 是Norris和Inglehart(2019)所提出的「文化反沖」(Cultural backlash)。在這個面 向中,由於全球化帶來價值觀衝擊,使得不少人感到焦慮。他們認為自己珍視的 價值被棄置、否定。這使得許多和價值觀相關的議題衝突在世界各地出現。有些 人會把這些焦慮者所支持的價值形容為「傳統」,而他們對立的價值稱為「進 步」。在此筆者盡量不做這樣的區分,畢竟從瓦瑟的包容論述來看,並沒有明確 的道德判準。不同的價值觀只是對應著不同時代。「移民社會」內含的包容精神 能為第一個面向帶來正面影響,或許也可以在第二個面向緩解價值觀的衝突。
下一節將以「包容式處理」來回顧臺灣婚姻平權議題。在全球化的「文化反 沖」中,婚姻平權經常成為價值觀的衝突戰場。雖然臺灣的婚姻平權議題不完全 屬於「文化反沖」的範疇,不過透過「包容式處理」的結果或許也能適用於其他 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