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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智訓練對運動技能學習之相關研究

在文檔中 IR:Item 987654321/4107 (頁 35-38)

心 智 練 習(Mental practice)是 一 種 缺 少 外 顯 身 體 動 作 的 運 動 技 術 知 覺 排 練 活 動(Magill,1989)。有 時 稱 為 心 智 複 演 , 即 學 習 者 思 索 有 關 所 要 學 習 的 技 能 , 在 連 續 性 技 能 中 預 演 其 實 施 步 驟 , 想 像 成 功 的 完 成 動 作 。 例 如 意 象 練 習 就 是 一 種 心 智 練 習 。 但 是 在 做 意 象 練 習 時 , 因 為 沒 有 實 際 的 動 作 , 是 否 有 在 練 習 呢 ﹖ 如 果 是 有 在 做 意 象 練 習 , 那 麼 光 是 用 心 想 就 會 有 學 習 效 果 嗎 ﹖

有 些 研 究 者 指 出 心 智 訓 練 對 於 運 動 技 能 學 習 與 運 動 成 績

表 現 有 正 面 的 效 果(Feltz 及 Lander,1983, Kaczor,1987,Suinn, 1985)。 Feltz 和 Landers(1983)實 驗 指 出 , 心 智 練 習 組 的 學 習

效 果 幾 乎 與 身 練 習 組 的 學 習 效 果 相 同 , 並 且 遠 超 過 沒 有 練 習 的 控 制 組 。 證 明 心 智 練 習 的 步 驟 確 能 產 生 真 正 的 運 動 學 習 。 Gabriele,Hall 和 Lee(1989)的 研 究 也 顯 示,隨 機 交 替 使 用 心 智 練 習 和 身 體 練 習 , 而 不 是 集 團 練 習 的 方 式 , 將 對 學 習 更 有 效 果 。

林 清 和 (1996) 認 為 心 智 練 習 是 積 極 的 想 像 , 或 一 系 列 的 想 像 過 程,為 一 種 心 智 複 演;在 達 到 增 進 動 作 技 能 的 表 現 之 前 , 要 求 學 習 者 如 何 擁 有 一 個 正 確 或 明 確 的 技 能 概 念 , 將 本 身 看 到 或 感 受 到 的 線 索 , 合 併 到 心 智 複 演 上 , 以 自 己 的 角 度 來 感 受 動 作 技 能 的 實 施 到 完 成 。

Meacci 及 Price(1985) 研 究 對 高 爾 夫 球 推 桿 (Golf-putting) 的 學 習 效 果 , 他 們 將 受 試 者 分 為 放 鬆 加 視 覺

(Visualization)和 身 體 複 演 (Body rehearsal)、身 體 練 習、放 鬆 加 視 覺 和 身 體 複 演 組 以 及 身 體 練 習(即 綜 合 )(combined)、控

制 等 四 組。結 果 顯 示:綜 合 組 的 學 習 效 果 明 顯 優 於 其 他 三 組 。 而 在 保 留 效 果 的 測 驗 上 , 三 組 的 效 果 皆 優 於 控 制 組 , 且 三 組 都 有 保 留 效 果 。

王 明 鴻 (2001) 探 討 心 智 訓 練 對 青 少 年 網 球 選 手 正 拍 、 反 拍 以 及 發 球 學 習 效 果 之 研 究 , 結 果 發 現 :1.心 智 訓 練 組 是 結 合 心 智 訓 練 與 身 體 訓 練 的 正 拍 、 反 拍 以 及 發 球 的 學 習 效 果 , 成 績 皆 優 於 單 獨 使 用 身 體 訓 練 的 控 制 組 ;2.心 智 訓 練 組 的 保 留 效 果 與 後 測 成 績 比 較 正 拍 與 反 拍 無 顯 著 差 異 , 發 球 有 顯 著 差 異 。

Ryan 及 Simons( 1983)以 60 名 大 學 男 生 為 受 試 對 象 , 以 手 控 迷 宮(dial-a-maze)的 手 眼 協 調 動 作 技 能 設 計 高 、 低 兩 種 難 度,將 60 名 受 試 者 分 為 身 體 練 習、心 智 練 習 與 不 練 習 的 控 制 組 等 三 組,在 一 天 內 完 成 20 次 的 練 習,練 習 時 間 相 同 , 結 果 發 現 在 低 難 度 動 作 技 能 的 學 習 方 面 , 心 智 練 習 與 身 體 練 習 組 兩 組 的 學 習 效 果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 但 都 優 於 控 制 組 , 在 高 難 度 方 面 , 心 智 練 習 組 與 控 制 組 的 學 習 效 果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 身 體 練 習 組 優 於 心 智 練 習 組 及 控 制 組 。

Grouious(1992)以 三 十 位 跳 水 選 手 為 研 究 對 象 , 平 均 年 齡 為 16.4 歲 , 並 有 3.2 年 的 跳 水 經 驗 。 依 其 年 齡 、 經 驗 、 性 別 和 技 能 水 準 配 對 分 為 3 組,進 行 連 續 21 天 的 實 驗 期,用 來 探 討 心 智 練 習 對 跳 水 表 現 的 影 響 。 每 組 於 實 驗 前 先 學 習 新 的 跳 水 動 作 並 練 習 10 次,然 後 參 加 前 測。接 著 心 智 練 習 組 每 天 意 象 該 動 作 10 次,身 體 練 習 組 每 天 實 際 試 作 10 次 跳 水 動 作,

控 制 組 則 每 天 進 行 30 分 鐘 的 填 字 遊 戲。後 測 後,結 果 發 現 : 身 體 練 習 組 跳 水 表 現 優 於 其 他 兩 組,心 智 練 習 組 優 於 控 制 組。

白 貞 姬(1987)以 五 十 二 名 韓 國 中 學 女 生 為 研 究 對 象 , 探 討 心 智 練 習 對 學 習 兩 種 不 同 速 度 韓 國 傳 統 舞 蹈 基 本 動 作 技 能 的 影 響 。 將 受 試 者 分 為 身 體 練 習 組 、 心 智 練 習 組 、 綜 合 組 及 控 制 組,進 行 連 續 十 天 的 練 習。結 果 發 現:在 韓 國 傳 統 舞 蹈 標 準 速 度 低 (Kud Geu Li) 動 作 技 能 學 習 的 各 三 種 不 同 的 練 習 組 的 學 習 , 效 果 不 具 有 顯 著 差 異 ; 快 速 度 (Ja Jin Mo Li) 動 作 技 能 的 綜 合 練 習 組 的 學 習 效 果 高 於 心 智 練 習 組 , 具 有 顯 著 差 異;心 智 練 習、身 體 練 習 和 綜 合 練 習 的 一 週 後 保 留 效 果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

McBride 和 Rothstein( 1979),要 受 試 者 以 非 慣 用 手 持 桌 球 拍 揮 打 固 定 的 高 爾 夫 球 , 以 擊 中 十 英 尺 外 的 目 標 為 技 能 項 目 。 將 受 試 者 分 為 身 體 練 習 組 、 意 象 練 習 組 及 綜 合 組 三 組 。 各 組 皆 進 行 總 共 四 十 次 的 試 驗 。 身 體 練 習 組 為 四 十 次 的 身 體 練 習;意 象 練 習 組 先 看 三 次 示 範 , 再 做 四 十 次 意 象 練 習 ;綜 合 組 則 進 行 四 十 次 穿 插 的 身 體 及 意 象 練 習 , 並 進 行 一 次 立 即 及 隔 天 共 兩 次 保 留 測 驗 。 結 果 指 出 綜 合 組 的 保 留 效 果 優 於 其 他 兩 組 。

王 建 長(1996) 以 14 名 五 專 男 子 籃 球 為 研 究 對 象 , 隨 機 分 派 各 7 名 至 實 驗 組 ( 心 智 練 習 加 身 體 練 習 ) 及 控 制 組 ( 僅 從 事 身 體 練 習 ) 而 其 心 智 訓 練 為 放 鬆 之 後 再 做 意 象 練 習 。 結 果 發 現 : 實 驗 組 在 平 常 及 比 賽 時 罰 球 命 中 率 皆 優 於 控 制 組 ; 在 降 低 比 賽 時 狀 態 性 焦 慮 , 兩 組 皆 無 效 果 。

由 上 述 文 獻 探 討 得 知,大 多 數 的 心 智 練 習 或 綜 合 練 習( 心 智 練 習 加 上 身 體 練 習 ) 可 以 促 進 運 動 技 能 學 習 的 效 果 , 但 其 學 習 效 果 的 差 異 則 視 運 動 技 能 項 目 的 特 性 、 難 易 程 度 、 心 智 練 習 方 法 、 實 驗 時 間 的 長 短 以 及 受 試 者 本 身 技 能 之 高 低 的 不 同 而 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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