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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案例模擬

6.2.2 成本估計

依據臺北市「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內有關費用提列總表」認列,此 案共同負擔總額為 15 億 3270 萬元,其中包含工程費用 10 億 8500 萬元、權利變 換費 8541 萬元、貸款利息 5716 萬元、稅捐 1741 萬元與管理費用為 2 億 8772 萬 元等五大總項目。以下為各項目費用之提列說明及表格,

1.工程費用為 10 億 8500 萬元

(1)重建費用(A)為 10 億 8170 萬元

包括新建工程與其他必要費用:新建工程提列部分包含營造費用、特殊建 材設備、建築設計費用、鑑界費、鑽探費用與建築相關規費;其他必要費用提 列部分包含公寓大廈管理基金、外接水、電、瓦斯管線工程費用與鄰房鑑定費。

(2)公共設施費用(B)為 330 萬元

僅提列公共設施工程開闢費用,為捐贈道路用地 2.權利變換費用(C)為 8541 萬元

(1)都市更新規劃費

指辦理都市更新各階段之相關規劃、擬定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送審,

以及計畫核定之後續協助執行等費用,包含舉辦公聽會、說明會費用與營業 稅。

(2)不動產估價及技師簽證費用

以實際合約金額認列,並應檢具合約影本佐證。

(3)更新前測量及技師簽證費用

以實際合約金額認列,並應檢具合約影本佐證。

(4)土地改良物拆遷補償及安置費用為 7524 萬元

包括合法建築物拆遷補償費與合法建築物拆遷安置費:合法建築物拆遷補 償費為因權利變換而拆除或遷移之土地改良物,應補償其價值或建築物之殘餘 價值;合法建築物拆遷安置費為原合法建築物之住戶、營業行為無法繼續居住 或營業,補貼其租金及搬遷費用。

(5)地籍整理費

更新後委由地政士辦理之費用、以及地政機關收取之相關規費。

3.貸款利息(D)為 5716 萬元

指實施者為實施更新事業所須辦理融資或自有資金之成本,主要是工程費用 及權利變換費用之貸款利息。貸款年利率為自有資金比例 「郵政儲金一年期定 存利率」+融資比例 「五大銀行平均基準利率」,依提列標準中一般開發商拆分 三成自有資金及七成融資。

4.稅捐(E)為 1741 萬元

包括印花稅與營業稅:含承攬契據、讓售不動產契據之印花稅;依土地所有 權人分回房屋現值所課徵之營業稅。

5.管理費用(F)為 2 億 8772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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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事行政管理費(F1)為 6138 萬元

指實施者從更新案的啟動至更新完成期間,所進行土地整合,人事、庶務 等行政作業、各項法律、會計等支出所需費用。

(2)營建工程管理費(F2)

指實施者為保障施工品質及施工進度所需支付之營建工程管理費。

(3)銷售管理費用(F3)為 7470 萬元

實施者為銷售更新後取得之折價抵付房地之費用(變現成本),採「包銷 方式」,即包括廣告、企劃、及銷售等成本費用。

(4)風險管理費(F4)為 1 億 4696 萬元

可視為實施者投入資本、創意、管理技術與風險承擔所應獲取對應之報 酬。

(5)信託管理費(F5)為 468 萬元

指為確保更新案可依計畫進行,將更新單元內不動產、實施經費信託予信 託機構所需之費用。

表 6-8 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內有關費用提列標準

項目 細項 複價(元) 提列說明

重建費用

(A)

新建工程

營造費用

10 億 7090 萬

1. 營建費用=總樓地版 面積 平均工程造 價

2. 本 案 以 市 府 標 準 鋼 骨造 16-20F 第 3 級 18.91 萬/坪為 基 礎 , 依 物 價 指 數、地下室加成調 整提列

3. 因 應 基 地 特 性 提 列 特殊大地工程、制 震壁、空調 4. 建築設計、鑑界、鑽

探、規費、管理基 金等依實際合約或 政府標準提列 特殊建材設備

建築設計費用

鑑界費

鑽探費用

建築相關規費

其他必要 費用

公寓大廈管理基金

1080 萬 鄰房鑑定費

外接水、電、瓦斯管線 工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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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設施 費用(B)

協助公共 設施開闢

公共設施工程開闢費

用 330 萬 捐贈道路用地

壹、工程費用合計(A)+(B): 10 億 8500 萬元 都市更新規劃費

1017 萬 依實際合約提列 不動產估價及技師簽證費用

更新前測量及技師簽證費用

地籍整理費

土地改良物拆遷補償 及安置費用

合法建築物拆遷補償

7524 萬

1. 拆遷補償:依屋齡折 舊補償計算,含拆除費

2. 拆遷安置:住家、店 面補貼,預估期間 42 月 合法建築物拆遷安置

貳、權利變換費用(C): 8541 萬元

貸款利息 5716 萬

1. 相 關 所 需 費 用 依 照 年利率×年期計算(依性 質部分折半)

2. 以自有資金 30% 、利 率 1.34% 、貸款 70% 、 利率 2.88% , 計算平均 利率為 2.418%

3. 年期以 4 年估計

參、貸款利息(D): 5716 萬元

印花稅

1741 萬 營業稅

肆、稅捐(E): 1741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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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管理費(F1) 6138 萬 1. 人 事 行 政 管 理 費 提

列 5%

2. 銷 售 管 理 費 用 依 法 提列 6%

3. 風 險 管 理 費 依 法 提 列 11.25%

4. 信 託 費 用 依 銀 行 報 價提列

營建工程管理費(F2)

銷售管理費用(F3) 7470 萬

風險管理費(F4) 1 億 4696 萬

信託管理費(F5) 468 萬

伍、管理費用(F): 2 億 8772 萬元

資料來源:此為事業權變公辦公聽會資料,本研究整理,實際以市府核定公告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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