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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公共職業訓練機構的發展與檢討

第三章 職業訓練、技職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發展與檢討

3.3 我國公共職業訓練機構的發展與檢討

3.3.1.1 養成訓練

養成訓練的對象是十五歲以上或國民中學畢業的國民,包括尚未工作 者、剛畢業者與從未工作的婦女等,這些對象的特色是缺乏工作經驗,訓練 目的是為習得就業知能,使其順利就業,訓練期間四個月至六個月。過去招 生主要來源為國中、高職畢業生為主,近年來由於教育普及,高職升學率大 幅提昇,招生逐漸以技專院校為主要來源,由於技專院校畢業生專業基礎不 足,加上職訓師資老化,訓練期程大幅縮短,使得結訓時所獲得技能與企業 需求落差正逐漸擴大。未來除解除訓練師之聘任外,降低訓練師調任行政職 之比例,回歸訓練教學之本業,加強與學校合作,將技能訓練延伸至學校,

並引進企業資源,由企業實施預聘認養分擔訓練費用,減少政府負擔,讓產 學訓合作取代過去的就業學程、建教制度或台德菁英計畫。

3.3.1.2 委託學校、民間社團、財團法人、補習班辦理委外訓練

委託培訓單位辦理職業訓練時,由於設備投資及師資不足多以商業服務 職類為主,工業訓練職類偏低。師資水準、訓練設施良莠不齊,評鑑結果欠 缺客觀及退場機制,其他各項執行訓練業務之能力,包括行政、企劃、課程、

教材、師資及推介就業等皆明顯不足,急需建構委外師資標準人才庫及國家 職能標準等職業訓練之基礎工程,避免職業訓練資源流於濫用,且由於政府 機關包括經濟部、國科會、教育部、縣市政府均推動人才培訓,經費補助標

準不一,開辦職類重疊,消化資源只求量化的結果,造成績效並未彰顯。訓 練課程及培訓內容與區域產業發展速度及技能需求仍有落差,品質難以掌握。

3.3.1.3 在職人員進修訓練

在職人員進修訓練是以在職從業人員為對象,利用夜間或假日,訓練課 程與職類是依實際所需而設計,訓練時數自數十小時至兩百小時不等,其目 的是為增進在職技術員工專業技能和知識,以提高勞動生產力,惟目前實施 方式仍以現有核心職類為主,課程廣度及深度均顯不足,與企業需求落差甚 大,未來應將現有企訓業務予以整合,並與學校合作建構彈性化、在地化、

市場化及多元化之回流機制。

3.3.1.4 接受委託訓練與訓用合一

委託訓練是接受公民營企業之委託,依據其需求規劃職類、期程及課程 內容,訓練經費由委託者負擔,目前訓練職類仍偏重傳統艱苦職類為主,未 來必須結合學校、企業或研究單位,提高訓練層次;而訓用合一是由政府對 企業界新進員工之訓練補助百分之三十五訓練經費,由企業界依其需要自行 訓練或委託訓練,期間自二十小時至三個月,其目的在鼓勵企業增加用人,

以降低失業率,惟目前仍偏重流動率較高之行業提出申請為主,未來應輔導 企業改善工作環境與工作條件,這一部份未來建議以產訓合作取而代之。

3.3.1.5 建教訓與產學訓合作訓練

過去建教訓合作計畫由於訓練期程較長,前兩年除部分學科外,其餘均 在職訓機構接受訓練,且其課程內容往往和企業所需人才不能完全配合。因 此,自2003 年度開始由產學訓合作訓練及行政院勞委會與教育部所合作推動

「台德計畫」取而代之。產學訓是由產業界、大學、職業訓練機構共同依企 業需求規劃職類、期程、課程,依課程需要分別在上述機構接受訓練,結訓 學員全部為共同參與之企業所用;而台德計畫最大特色是引進德國技職教育

「學用合一雙軌制」,學員除在企業擔任技術學員外,還得接受技術學院的專 業訓練,參加這項計畫高中、職畢業生只需負擔一半學費,另一半學費由政 府補助。台德計畫政府花費龐大經費卻仍無法得到企業界肯定,其癥結在於 工作三天學習二天制無法因應不同產業的需求,特別是製造業人員更動頻繁 技術無法生根,對學校而言二專學制,層級不足合作企業工作條件不佳影響

招生,招生素質不佳更讓企業望而卻步。

3.3.1.6 特定對象職業訓練

特定對象職業訓練是以就業能力薄弱者為對象,其對象包括身心障礙 者、中高齡者、原住民、關廠歇業之失業勞工及負擔家計婦女;其目的是基 於社會福利觀點應由公費負擔、補貼低所得、就業能力薄弱及身心障礙者,

在社會福利政策上具有積極的含意,未來必須先為他們找到或創造就業機 會,如同多元就業方案,再針對工作所需職能辦理技能訓練。

3.3.2 公共職訓體系的整建與機構轉型

過去二十餘年我國產業持續發展,各行業人力需求向來殷切。政府投注 不少人力、物力推展職訓,除免費受訓外甚至提供膳宿以吸引社會青年受訓 後投身產業。此階段職訓體系固然紓緩了業界基層技術人力不足的問題,但 卻也逐漸積存訓練資源未有效整合、訓練與就業未密切結合、參訓者職類適 性輔導諮商未落實等缺失【4】。

近年來,國內社經情勢改變,就業市場人力供需異於過去。然而公共職 訓體系及公共職訓機構仍沿襲舊有模式運作,其所表現績效難如以往,其功 能亦受到質疑。於是職訓局積極進行職業訓練體系的整建。藉由公訓機構轉 型、職業訓練資源整合以擴大培育「有準備的勞動力」,應付新的社經環境,

建立新的就業安全制度。

3.3.3 公訓機構轉型

圖 3. 1 公訓機構轉型圖

(資料來源:中區職業訓練中心;2006)

在公訓機構轉型方面,勞委會職訓局為其所屬六所職訓中心採行措施及 所設目標如下:

一、調整角色功能

從多年來職業訓練「提供者」的角色,轉型為區域職業訓練協調中 心,扮演「資源整合者」、「規劃購買者」、「績效評鑑者」及「諮商推介 者」角色。

二、調整訓練職類

各公訓機構逐年調減訓練職類,僅保留核心職類,自辦民間訓練機 構無法充分提供或不願辦理之職類訓練。另新增並擴大委託民間機構辦

理其他訓練。

三、職訓師進修並轉型

施予一定課程訓練,使能具備多元專長,擔任訓練規劃、評鑑及職 訓諮詢、推介等工作,成為「行動訓練師」。

四、配合政府政策、籌劃公訓機構「行政法人化」

委請專業機構進行職訓中心行政法人化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劃作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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