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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各時期之公民教育內涵發展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我國各時期之公民教育內涵發展

本節主要探討自政府遷臺至今,我國各時期之公民教育內涵所歷經的轉變,

發展情形如下:

一、 政府遷臺至解嚴前(1949 年至 1987 年)

1948 年,政府公布初中公民科課程標準,為適應行憲需要,中學公民科將「訓 育規條」列為教材大綱的一部分,加強「教訓合一」(教育部中等教育司,1962)。

而 1962 年修訂的中學課程標準,初中公民科除了教導公民常識之教學外,尤其注 重公民道德之培育及公民生活規條之實踐,故將「訓育規條」改為「生活規條」, 著重「思想」、「信仰」、「力行」三者融會貫通,期望能達到知行合一之效(朱美 珍,2016)。

1968 年,政府實施九年國民教育,為加強生活教育,原有「公民」一科,國 民小學改稱為「生活與倫理」,國民中學改稱為「公民與道德」。其教材內容不僅 在確立行為規範,尤注重道德行為之實踐。當時的蔣中正總統於 1968 年 4 月訂立:

「對國民小學生活與倫理、國民中學公民與道德課程之指示」,認為須將四維八德 諸德目貫注於食衣住行育樂等日常生活規範之中,在道德精神方面,皆當遠取固 有文化榜樣,近取實際範例,徵之以圖史文獻,作為教育國民之依據。

當年國民黨政府遷臺,為基於反共抗俄、光復大陸的需要,教科書內容以加 強民族精神教育、愛國思想教育為主,1952 年至 1972 年的公民課程目標雖歷經數 次修訂,但發展的趨勢都具有相當的一致性。主要側重於四方面(朱美珍,2016):

(一) 在國民道德教育方面,陶冶「四維八德」的道德觀念及中華固有民 族道德;

(二) 在生活教育方面,養成修己善群,持家處世,濟人利物為主的生活 習慣;

(三) 在公民知識方面,增進有關家庭、個人、學校、社會、國家及世界 等基本知識;

(四) 在民族精神教育方面,培養民主信念、民族意識、國家觀念及大同 精神。

由此顯示,此時期初(國)中公民課程目標兼重強調民族精神、愛國意識及 世界大同的「公民」教育,及培育四維八德、中華文化、修己善群的「道德」教 育,即符應了蔣中正對公民與道德課程應著重於民族精神教育、民族道德教育、

生活教育、人格教育之指示(朱美珍,2016)。

二、 威權轉型邁向民主(1987 年至 2000 年)

1987年政府宣布解除戒嚴令,開放報禁、黨禁及大陸探親,1991年廢除動員戡 亂時期臨時條款,結束動員戡亂時期,國民大會全面改選,資深中央民代全部退 職,萬年國會告終。教育部一方面因應政局演變情勢,另方面考量學生學習負擔,

於1988年2月指示國立編譯館在課程標準不修訂情況下,全面進行中小學教科書簡 化、淺化修訂工作(中小學教科書組,1993)。

因此次的課程目標與課程組織並未做變動,只有教科書的內容配合適切合理 化而修訂,因此改編本教科書在內容選材上作了以下調整(朱美珍、陳淑娟、黃 欣柔,2016):

(一) 減少兩岸敵對教材

(二) 淡化威權意識形態及政治領袖言論

(三) 增添民主化、符合時代需求的素材

1993年,當時的教育部長郭為藩召集課程修訂委員會,基於「立足臺灣、胸懷 大陸、放眼天下」的理念,開設《認識臺灣》,並分為歷史、地理與社會篇,取代 原有國一的歷史、地理與公民三科 (王前龍,2000)。而其中的社會篇,等同於過 往公民科的身分,其課程目標主要有以下四點 (林青青,1999):

(一) 加強對臺灣、澎湖、金門、馬祖社會環境的認識。

(二) 擴展多元文化的視野,培養愛鄉更愛國的情操。

(三) 培育心胸寬闊的人文素養,凝聚生命共同體的共識。

(四) 促進良好社會生活規範的實踐能力。

據王前龍(2000)分析,《社會篇》以自由主義式的「四大族群」,「多元文化」

論述來建構臺灣人的認同,並以「臺灣魂」、「悲情歷史」等民族主義式的文化認 同論述予以強化。制度認同方面強調民主法治、經濟自由、多元社會等自由主義 式的論述,但也以此建構臺灣人認同。

另外林青青(1999)以多元文化教育觀點分析《社會篇》,發現幾項結果:

(一) 多元文化教育課程為本課程定位之一。

(二) 課程設計模式是以臺灣為立足點,用臺灣的觀點來瞭解臺灣的社會 現況。

(三) 許多族群在教材中的出現僅為例舉式的曇花一現,仍以主流族群文 化為主,將少數族群文化點綴、穿插其中。

(四) 教材反應社會真實面貌。

綜合以上內容,可以發現,確立以臺灣為主的公民教育是發展趨勢,但內容 仍偏向主流族群文化,少數族群的內容仍然偏少,但至少多元文化已逐漸呈現,

且教材內容也符合社會真實面貌,對學生而言,《認識臺灣》是比以往教科書更切 合他們的需求與實況的。

三、 九年一貫課程(2001年至今)

為迎接21世紀的來臨與世界各國之教改脈動,教育部依據行政院核定之「教 育改革行動方案」,進行國民教育階段之課程與教學革新,鑑於學校教育之核心為 課程與教材,此亦為教師專業活動之根據,乃以九年一貫課程之規劃與實施為首 務,教育部在2000年發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再經過相關的課 程試辦與推動後,2003年發布修訂後的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及各學習領域課綱;而到 了2008年,總綱與各學習領域課綱又有了第二次的修正,名稱為九年一貫微調課 綱,教育部稱其為97課綱(教育部,2008)。

在九年一貫社會學習領域課程綱要,七至九年級之基本理念提到:社會學習 領域旨在培養積極參與和負責任的現代公民,應該培養學生以我們居處的臺灣為 立足點,放眼中國、亞洲和世界,才能啟發「全球化思維、在地化實踐」的行動 力。因此,「臺灣-中國-亞洲-世界」各個生活範疇的素材應有平衡的比例分配,

讓國民教育階段的學生不僅能夠認同自己的文化,也能勝任世界公民的角色(教 育部,2008)。換言之,此時的公民教育,已不是單單滿足了解自己國家內的事務,

還必須對世界有更多的了解,才能跟上21世紀全球化的腳步。

張秀雄(2002)指出,九年一貫社會學習領域課程內涵強調基本能力,重視人 權教育、提倡本土意識不忘全球關懷的倡導,整體勾勒出多面向公民資質的願景;

但美中不足的是隱含了道德危機,呈現價值中立的課程目標與缺乏倫理的道德規 範。

另外根據陳素秋(2011)的研究,97課綱具有讓我國公民教育更進一步落實多 元文化主義精神之特色,主要在於

(一) 文化性存有的受重視:課綱中除了能進一步指出客觀因素對於個人 自我認識與定義環境之影響,還加入媒體此文化脈絡因素的影響,

另外重視同一政治社群中所存在的不同文化群體。

(二) 階級議題的加入:過去文化多元主義的主題,大多偏向族群與性別 的討論,階級議題向來被忽視。而97課綱經特定團體的提倡與重視,

能清楚看到勞動人權的階級相關議題明顯出現於課程綱要中。

      由此可見,九年一貫的取材面向更加廣泛、多元,其主要的公民內涵仍以培 養能成為世界公民角色為目標,能立足臺灣、放眼世界,鼓勵學生獨立思考與問 題分析之能力,並兼顧對於本土社會的認識以及國際視野的培養(教育部,2008)。

四、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預計2019年實施)

西元2010年,「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結論指出,應參酌世界先進國家國民教 育發展經驗,考量「普及」、「非強迫」、「確保品質」及「社會公義」等原則,積 極啟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以期符合世界教育發展潮流。以下為十二年國民基 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的課程目標(教育部,2014):

(一) 啟發生命潛能;

(二) 陶養生活知能;

(三) 促進生涯發展;

(四) 涵育公民責任。

其中第四點的「涵育公民責任」,內容提到:厚植民主素養、法治觀念、人權 理念、道德勇氣、社區/部落意識、國家認同與國際理解,並學會自我負責。進而 尊重多元文化與族群差異,追求社會正義;並深化地球公民愛護自然、珍愛生命、

惜取資源的關懷心與行動力,積極致力於生態永續、文化發展等生生不息的共好 理想。

從總綱課程目標的編排,可以看出十二年國教對於公民的培育,已經不只單 獨於公民科或社會學習領域,而是直接列於總綱課程目標之一,並含括了多種公 民資質內涵在內,對於我國公民的培育更有助益。

除了課程目標外,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強調要培育學生具有現代國民應具備 的核心素養。核心素養是指一個人為適應現在生活及面對未來挑戰,所應具備的 知識、能力與態度,強調應關注學習與生活的結合,透過實踐力行而彰顯學習者 的全人發展(蔡清田,2014)。區分為三大面向-「自主行動」、「溝通互動」、「社 會參與」,三大面向再細分為九大項目。而這九項核心素養中,「身心素質與自我 精進」、「藝術涵養與美感素養」,是社會領域個人發展與主體意識的範疇;「道德 實踐與公民意識」是公民資質的傳遞;「系統思考與解決問題」和「多元文化與國 際理解」兩項,從社會領域的角度而言,是以社會科學為基礎,培育反思探究的 能力;「符號運用與溝通表達」、「科技資訊與媒體素養」、「規劃執行與創新應變」、

「人際關係與團隊合作」是發展參與社會改良能力的必要條件(董秀蘭,2016)。

而教師必須具有國民核心素養課程轉化的教學實踐智慧,應敏銳地洞悉與覺察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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