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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技術分析實證文獻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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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技術分析實證文獻探討

技術分析的誕生,是這麼多年來金融市場的無數投資人在操作實務中研究觀察 所創造出來,並非是透過特定理論推演後得出的結果,到了二十世紀末 1970 年代,

經濟學者透過經濟模型推導驗證,技術分析確實有其理論基礎存在,這代表用技術 分析做為投資決策的工具或方法,具有一定程度的可信度與價值存在,也造就今日 在技術分析領域相當的蓬勃發展;故本節將對國內外技術分析相關的實證研究文獻,

進行探討並整理成表,國外相關文獻整理為表 2-1,國內相關文獻整理則是表 2-2。

一、國外文獻回顧

Cootner(1962)以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的 45 家上市公司為研究標的,研 究區間自 1956 年到 1960 年,以當日股價與四十週移動平均線(MA)做比較,如果 當天股價超過四十週移動平均線(MA)5%時買進,若當日股價跌破四十週移動平 均線(MA)時則賣出;結果發現,考慮交易成本,其投資績效低於買入持有策略,

若是考慮交易成本與資金之機會成本的情況,投資績效則高於買入持有策略。

Levy(1967)研究樣本時間區間自 1960 年 10 月至 1965 年 10 月,使用相對強弱 指標(RSI),針對紐約證券交易所 200 檔個股的週報酬率,選擇指標值最高的 10 檔 股票,將資金平均投入這 10 檔,在所投資的股票相對強勢值掉落到所有股票排序的 70%時就賣出,其研究顯示,此時時可獲得超額報酬。

Van Horne & Parker(1967)於 1967 年以 100、150、200 日移動平均線(MA)

為工具,研究區間為 1960 年到 1966 年 6 月 30 日,以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30 檔股票為研究標的,以每日收盤價的 0%、2%、5%、10%、15%等五種突破比率,來 作為買賣的依據,實證結果顯示,不管考慮或不考慮交易成本,所有移動平均法則 投資績效,皆不如買進持有策略;1968 年做了一些修正,以加權移動平均法進行實 證,投資績效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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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1968)的文章以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所有公司,月的數據資料為 研究樣本,取樣資料時間在 1926 年至 1960 年,使用指數平滑移動平均法進行測試,

實證結果認為,移動平均線不能獲得比買進持有得到更好的報酬率,故認為指數平 滑移動平均線不是有效的技術分析工具,因此隨機漫步理論5的假設成立。

Eugene F. Fama(1970)在 1970 年 5 月提出有效市場假說,有三種類型的效率:

強式、半強式、弱效率。資本市場的主要角色便是在於分配經濟體系中資本存量的 所有權,若市場上的價格可以充分反應所有資訊,這種狀態便可以稱之為「效率」, 一個「效率」的資本市場價格可以隨時充分反應資本在分配時所有可能的資訊,相 對的就無法從中獲利。

Sweeney(1988)的文章認為,雖然之前有關濾嘴法則的檢定大都不能否定弱式 效率市場的成立,但是這些實證結果可能會傾向低估濾嘴法則的報酬,所以建立新 的檢定統計量以進行實證研究。此篇文章根據 Fama & Blume(1966)的樣本進行濾 嘴法則的檢定,結果發現原擊敗買進持有策略之股票,在後來的研究區間,仍可擊 敗買進持有之策略,但超額報酬會隨著交易成本的增加而減少,通常場內交易員可 以獲得超額獲利,而一般交易者則無法獲得超額獲利。

Pruitt & White(1988、1992)綜合累積成交量(Cumulative Volume)、相對強弱 指標(RSI)、移動平均線(MA)等分析法,結合為 CRISMA 投資策略,以芝加哥 大學電腦檔案所擁有的 204 檔股票為標的,從 1976 年到 1985 年為研究區間,其買 進設定為,50 日移動平均線(MA)由下往上突破 200 日移動平均線(MA),同時 200 日移動平均線(MA)的斜率大於或等於零;該股票的相對強弱的相對強勢指標,

5 隨機漫步理論(Random Walk Theory)認為證券價格的波動是隨機的,像一個行走中的人,價 格的下一步往那,是沒有規律的。證券市場中,價格的走向受到各方面因素影響,任何一件事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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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率前四週大於或等於零;該股票的累積成交量前四週斜率大於或等於零;上列三 條件同時存在時,並且再等股價超越 50 日移動平均線(MA)與 200 日移動平均線

(MA)交叉點 110%時才為買進訊號。

賣出訊號為,當股價跌破 200 日移動平均線(MA)以下,或股價漲破 50 日與 200 日移動平均線(MA)交叉點 120%時才視為賣出訊號。研究結果表示,在交易 成本為 0%、0.5%、1%及 2%時,CRISMA 交易策略可獲得超額獲利。另外在 1992 年,Pruitt Tse & White 挑選 148 檔股票作為研究樣本,再次使用相同投資策略,以 1986 年至 1990 年做為研究期間,其結果顯示,所得到的結果在研究期間的投資報 酬率更優於以前之研究。

Neftci(1991)的文章推論技術分析是否具有價值,直接探討各種技術指標,驗 證是否擁有客觀統計性質與是否具有預測未來股價能力,推論結果為技術指標中的 移動平均線(MA)擁有客觀統計基礎,而要具預測能力的必要條件是:股價價格 變動必頇是非線性,只要符合這個條件,技術指標中的移動平均線(MA)具有一 定程度的預測能力。

Brock & Lakonishok & Lebaron(1992)以 1897 年至 1986 年時間區間之美國道瓊 工業股價指數為研究標的,使用兩種技術指標預測道瓊工業股價指數,移動平均線

(MA),又分變動移動平均和固定移動平均,並使用區間突破法;結果顯示,其投 資報酬率優於買進持有策略。

Cooper .M(1999)以1962年到1993年為研究區間,對美國證券交易所(AMEX)

和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的資料為研究標的,以中、大型股票為樣本,觀察週報 酬與成交量的關係,以濾嘴法則探索價量關係,結果顯示成交量越小的股票,其股價 反轉的機會越大;成交量越大的股票,其股價反轉的機會越小,也說明了股票成交量 與報酬率是呈現同向正相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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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nasekarage and Power(2001)針對新興國家中的印度、孟加拉、斯里蘭卡、巴 基斯坦的股票資料進行研究,研究資料時間區間1990至2000年;他們採用 Brock et al.

1992年有關移動平均線法則的研究之相關方法進行實證分析,結果說明了使用移動平 均線(MA)在這四個新興國家中皆具有預測能力,移動平均線(MA)是有用的,可 幫助投資人獲取超額報酬。

Marshall and Rochester(2005)針對紐西蘭股市的股市資料為樣本,研究時間區 間為1970至2002年之股市資料,使用移動平均線(MA)跟區間突破法來探討技術交 易策略是否可行,是否可創造獲利機會,實證結果顯示,利用移動平均線(MA)跟 區間突破法在紐西蘭股市是無效的,無法為投資人創造獲利。

Hsu and Kuan(2005)以簡單交易法、反向交易法和混合交易策略作為股價買入、

賣出的依據,以1989年到2002年間之道瓊工業股價指數、S&P500指數、那斯達克

(NASDAQ)和羅素2000(Russell 2000)等四大指數的日資料為樣本。他將市場區分 為成熟市場(道瓊工業股價指數、S&P500指數)、新興市場(那斯達克(NASDAQ)

和羅素2000(Russell 2000)),在考慮交易成本的情況下進行操作加以統計分析,得 到以下結論:成熟市場,無法獲得超額獲利,新興市場可獲得超額獲利,混合交易策 略可提升操作績效;市場效率性與市場成熟度有關。

Tsang and Chong(2009)以移動平均線(MA)結合能量潮(OBV)搭配出四種交 易策略,用這些交易策略來測試英、美、德、法、台灣、香港和中國等七國股票市場 指數,研究結果表示台灣、香港和中國的股票市場能獲得超額獲利。

Chong Li and Kong(2011)研究整合移動平均線(MA)和能量潮(OBV),設定 五種交易策略,以年化報酬率方式來探討技術分析是否具獲利能力,及技術分析投資 績效是否優於買進持有策略,研究標的為在美國交易所上市之30檔ETF,其研究結果 證明技術分析有獲利能力也優於買進持有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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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國內文獻回顧

蔡宜龍(1990)以隨機指標(KD)、能量潮(OBV)、停損轉向操作(SAR)、

6日搭配13日的相對強弱指標(RSI)、乖離率指標(BIAS)、指數平滑異同移動平均 線(MACD)、威廉指標(WMS%R)等技術分析來研究,以台灣證券交易所的110 檔股票為研究標的樣本;研究時間區間自1986年8月到1989年12月,其研究結果顯示,

若考慮交易成本,以隨機指標(KD)、動能指標、停損轉向操作(SAR)、指數平 滑異同移動平均線(MACD),當做買賣決策考量之依據,投資績效優於買入持有策 略;不建議使用相對強弱指標(RSI)、乖離率指標(BIAS)。

蘇子龍(1992)研究標的以1987到1991年之台灣加權股價指數,選擇二種技術分 析進行研究,乖離率指標(BIAS)與威廉指標(WMS%R),研究結果顯示,二種指 標皆無效。

高梓森(1994)則是以隨機指標(KD)、趨勢指標(DMI)、相對強弱指標(RSI)、

指數平滑異同移動平均線(MACD)、CRISMA等五種技術分析指標從事研究,以台 灣證券交易所的98檔股票為研究樣本,研究時間區間:1987年1月至1994年1月,研究 結果顯示,考慮交易成本後,在1987年至1992年間,指數平滑異同移動平均線(MACD)、 趨勢指標(DMI),作為投資買賣決策有效,但1993年貣,僅趨勢指標(DMI)有效 其它技術指標無效。

辜麗娟(1996)使用寶塔線法(TOWER)、合併寶塔線及相對強弱指標(RSI)、

合併黃金交叉及死亡交叉等三種方法,和買進持有策略比較,以台灣證券交易所的27 種股票為標的,研究時間區間為1990年至1994年,研究結論為,在考慮交易成本下,

三種技術分析方法皆無法優於買進持有策略。

文揚彬(1996)以台灣證券交易所隨機選取40家上市公司股票,研究時間區間為 1993年至1995年,分別以基本分析,使用指數平滑異同移動平均線(MACD)、趨勢 指標(DMI)、威廉指標(WMS%R)和能量潮(OBV)指標四種技術分析方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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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股票股利、現金股利與交易成本之下,區分為A、B、C 三期,進行買賣模擬分 析;研究結果顯示,以三個期間平均而言,以技術指標為買賣決策優於買入持有策略。

賴宏祺(1997)以台灣加權股價指數、五個產業分類指數為研究標的,1987年至

賴宏祺(1997)以台灣加權股價指數、五個產業分類指數為研究標的,1987年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