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投入產出模式與 RAS 法之探討
4.2 資料來源與處理
4.2.3 投入產出表之產業部門劃分
運輸創儲及其他服務業,往後幾年陸續編製民國 53、55、58、60、63、65 與 68 年的產業關聯表,其中 53 年表分為 55 個部門,之後四年皆劃分為 76 個部門,
而 65 年表則增加至 99 個部門,自民國 71 年 2 月開始,產業關聯表則轉交由行 政院主計處製作(行政院主計處,2004)【5】。
由於經濟持續成長,產業不斷擴張,許多原本不存在的產業也陸續興起,使 其往後編製的產業關聯表必須不斷擴增其分類部門,85 年產業關聯表增至到 160 個部門,90 年基本表按 162 部門及 610 細部門分類,93 年延長表則公布 161 部 門(行政院主計處,2004)【6】。
產業關聯表的編製方式,資料來源主要從主計處每五年利用工商業普查之抽 樣調查資料編製,並於五年間隔之第三年編製延長表一次,換言之,產業關聯表 每隔二至三年編製一次,另再加上我國最新公告之會計制度,使國民所得統計與 產業關聯統計能相互連結並加以應用。
4.2.2 投入產出表類型之選擇
由於行政院主計處所公佈之產業關聯表統計中,分為生產者價格交易表與國 產品交易表兩種,在國產品交易表中,產業部門間交易價值僅限於對國產品的需 求,不含進口品之投入。當國際貿易對於一個國家經濟深具影響力時,在產業關 聯表中,須將進口品與國產品加以區分開來,以提高分析結果準確性,由於台灣 地區,國際貿易占台灣經濟比例相當高,為了預防在分析上產生高估產業間相互 依存度的情況,本研究使用不包含進口品之國產品交易表做為本研究之參考依 據,進行各種資料的處理(行政院主計處,2004)【6】。
4.2.3 投入產出表之產業部門劃分
行政院主計處為 2006 年公佈 2004 年產業關聯表,共分為 49 部門與 161 部 門,由於產業眾多,為了解觀光產業與其他產業關聯性時,可方便分析,進而簡 化部門分類,因此對各部門進行合併。在政府的 49 部門中,部分與觀光相關之 產業並無單獨劃分,如:與觀光產業相關之零售業在 49 部門中與批發業合併為 商品買賣業,若以 49 部門為基礎,將無法單獨求算零售業之各種產值,而降低 在進行觀光業經濟分析時之正確性,因此本研究產業關聯表資料主要依據 161 部門,劃分成 14 部門,以 14 部門的投入產出表做為經濟分析之標的。其分類依 據如下說明:
1. 符合資料來源配合原則:在編製產業關聯表等相關數據處理時,所需要的資 料部門分類過於繁多,因此編製時須考慮資料中部門劃分之一致性。因此本 研究將依據國民所得帳上公佈之部門分類,使產業關聯表與國民所得帳之部
門達到一致,提高資料估算之正確性。
2. 配合本研究之目的進行分類:與研究較為重要之部門盡可能地給予單獨劃 分。本研究將與觀光產業相關之產業分為「零售」、「運輸服務業」、「餐飲與 旅館業」、「電影、藝文及娛樂業」四項產業。
3. 由各部門之產業不同性質做為分類:主要分類依據有產業的生產結構、產品 用途及技術差異,例如:投入結構與技術差異性較小之產業,盡可能劃分為 同一部門,而產品用途不同會產生不同向前關聯效果,因此不同用途產品應 分類於不同部門(吳雅雯,2003)【30】。
161 部門劃分為 14 部門之對照表如下表所示:
2004 2004 2004 2004
1
n n
GDP GDP GDP GDP GDP GDP y
y y y y
I I I I I I GDP GDP
GDP GDP GDP GDP GDP GDP GDP GDP
− − − −
+ + + = =
− − L − −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