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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樣過程

在文檔中 臺灣傳播調查資料庫 (頁 59-64)

本次調查針對青少年進行調查訪問,為顧及調查執行之可行性,故採用督導人員到學校 協助學生進行問卷填答之方式,故抽樣設計區分為兩階段,以下分別說明。

抽樣設計

青少年調查採用分層兩階段叢集抽樣法。首先,以「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第七 期之鄉鎮市區分層方法進行分層1,共區分為 7 層,分別為:都會核心、工商市區、新興市鎮、

傳統產業市鎮、低度發展鄉鎮、高齡化鄉鎮、偏遠鄉鎮。在考量可執行性的因素下,將第六層及 第七層合併為一層,故本次抽樣總計分為 6 層。

在分層完成後,第一階段先根據各層母體比例,抽取出欲調查之學校,第二階段再抽取 出各校之班級。各校班級抽取之後,則針對所有同意接受調查之同學進行調查訪問。

圖 20 青少年調查抽樣流程

1鄉鎮分層是以侯佩君等人(2008)建立的鄉鎮市區發展類型做為分層的基礎。

分層:依鄉鎮市都市化程度

第一階段 學校抽樣

第二階段 班級抽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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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8 各層人口占比 年齡

9-11 歲 12-14 歲 15-17 歲

第一層 68,425 3.2% 73,977 3.5% 83,613 3.9%

第二層 189,132 8.9% 201,387 9.4% 240,196 11.3%

第三層 145,198 6.8% 157,876 7.4% 199,243 9.3%

第四層 64,598 3.0% 74,122 3.5% 89,560 4.2%

第五層 99,023 4.7% 116,572 5.4% 147,733 6.9%

第六層 49,626 2.3% 60,269 2.8% 75,075 3.5%

總計 616,002 28.9% 684,203 32.0% 835,420 39.1%

資料來源:內政部 106 年 1 月之人口統計。

在各層母體比例計算完成後,本次調查原定回收 1,600 份有效問卷(實際調查回收 1,852 份有效問卷),故以 1,600 份問卷依比例進行各層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之樣本數量配置,配置 結果如下表所示:

表 19 各層需抽取樣本數 學校

國小 國中 高中/高職 總計

第一層 51 56 63 170

第二層 142 151 180 473

第三層 109 118 149 376

第四層 48 56 67 171

第五層 74 87 111 272

第六層 37 45 56 138

總計 461 513 626 1,600

在各層中各類型學校(國小、國中、高中、高職)有效問卷數配置完成後,再以每一所 抽中學校大約訪問 30 位學生來計算各層需抽取之各類學校數量,配置結果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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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0 各層需抽取學校數 學校

國小 國中 高中 高職 總計

第一層 2 2 1 1 6

第二層 5 5 5 1 16

第三層 4 4 4 1 13

第四層 2 2 1 1 6

第五層 2 3 2 2 9

第六層 1 2 1 1 5

總計 16 18 14 7 55

註:正式調查執行時,由於部分抽中之偏鄉學校班級學生過少或者性別比例偏差太大,

故在同一層中增加抽取其他學校進行調查,故總計抽取 61 所學校。

在各層中各類型學校抽取數量配置完成後,將各層各類型學校經緯度由南至北、由西至 東進行排序,並再以等距抽樣之方式,抽取出學校。在被抽選之學校中,以隨機亂數之方式抽取 出兩個班級,第一抽取出之班級為優先訪問班級,第二抽選出之班級為備用樣本,若第一抽選出 之班級無法訪問或樣本數不足所需樣本數時,則調查訪問第二抽選出之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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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本代表性檢定

正式調查執行時,由於各班級願意接受調查訪問之學生數量可能高於預期,另外,為 了避免資料檢核時因刪除無效問卷後造成有效問卷總量低於預期之數量,故調查時各層各類 學校之回收問卷數量皆高於原先之預期。

本次調查總計回收 1,852 份有效問卷,在 95%信賴水準下,抽樣誤差不超過 2.29%。

為檢視正式調查所完成樣本之代表性,故利用內政部所提供之 106 年度 1 月份人口統計資料 為準,先檢查成功樣本的「性別」、「年齡」及「鄉鎮市區分層」比例是否與母體人口結構一致。

檢定結果詳如表 21 的「加權前」欄位所示,檢定結果除「性別」不顯著外,其他皆為顯著。

因此將針對每個成功樣本進行多變項反覆加權。

為使成功樣本結構具有代表性並符合母體結構,隨即針對「性別」(二分類)、「年齡」

(三分類)及「鄉鎮市區分層」(六分類),採用「多變項反覆加權法」進行加權,直到成功樣 本代表性檢定結果符合母體人口結構的分佈狀況為止。而各分類加權權值的計算公式如下,

檢定結果詳如表 21 的「加權後」欄位所示,結果皆為不顯著,權後樣本分配與母體分配一致。

𝑊𝑟 = 𝑁𝑖 𝑁 ∗ 𝑛

𝑛𝑖 N:母體人數 n:成功樣本人數 Ni:各分類母體人數 ni:各分類成功樣本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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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 加權前後樣本代表性檢定

加權前 加權後

樣本 母體 檢定結果 樣本 母體 檢定結果

次數 百分比 百分比 卡方值 p 值 次數 百分比 百分比 卡方值 p 值

性 別

909 49.1% 52.2%

7.403 p<0.05 967 52.2% 52.2%

0.000 p>0.05

943 50.9% 47.8% 885 47.8% 47.8%

年齡

9-11 歲 442 23.9% 29.1%

33.758 p<0.05

538 29.1% 29.1%

0.000 p>0.05

12-14 歲 579 31.2% 31.9% 592 31.9% 31.9%

15-17 歲 831 44.9% 39.0% 722 39.0% 39.0%

鄉 鎮市 區 層

第 1 層 226 12.2% 10.6%

40.104 p<0.05

197 10.6% 10.6%

0.000 p>0.05

第 2 層 484 26.1% 29.6% 548 29.6% 29.6%

第 3 層 381 20.6% 23.5% 436 23.5% 23.5%

第 4 層 257 13.9% 10.7% 198 10.7% 10.7%

第 5 層 321 17.3% 17.0% 314 17.0% 17.0%

第 6 層 183 9.9% 8.6% 160 8.6%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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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檔中 臺灣傳播調查資料庫 (頁 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