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員訓練於民國 106 年 08 月 18 日、22 日分別在臺北及臺中舉辦,由計畫主持人、督 導及專案研究助理直接面對訪員,針對問卷內容與調查注意事項進行說明。
督導訓練之內容包含調查執行所需注意之事項,以及調查問卷內容之內容或各題項之 訪問方式;另外,也針對調查訪問系統(CAPI)之操作方法與常見問題進行逐一說明。為降低調查 訪問之誤差,督導事先製作訪員手冊,於訪員訓練時發放給訪員,做為調查訪問執行方法之依 據。
三、 預試過程
配額抽樣
依據台灣本島人口的性別、年齡、教育程度比例,進行 100 份的有效問卷數量配置。
18 歲以上且一週住在住居地址超過四天的民眾,選定抽樣區域後透過立意挑選區域內地址來拜 訪受訪家戶(每戶只能訪問 1 人)。
執行時間與人力
2017/07/20 ~ 2017/08/01。督導 4 人;面訪員 6 人 調查區域
表 22 調查區域
縣市 鄉鎮市區 有效問卷數
新北市 板橋區 38
新竹市 東區 33
屏東縣 潮州鎮 29
訪員訪問與受訪者自填方式差異實驗設計
過去長期面訪調查的標準流程為必須透過訪員口述題目,讓隨著教育程度增加,民眾 的中文素養提升,聆聽複雜的問卷題目,可能已經不是最為恰當的方式,因此想要藉由此次調 查進行實驗藉以了解其優劣。但基於年紀大者,在視力或數位工具能力上可能有局限,因此僅 針對 55 歲以下受訪者,進行隨機分組實驗(如圖 23),透過 CAPI 問卷系統會針對 55 歲以下 受訪者隨機指定訪問方式為「受訪者自填」或「訪員面訪」,樣本分佈情況如表 24。
67
圖 23 訪員面訪與受訪者自填樣本實驗流程
表 23 訪員面訪與受訪者自填樣本分佈
訪問方式 人數 比例
受訪者自填 33 33%
訪員面訪 33 33%
樣本分布
表 24 樣本分布
配額類型 數量 比例
性別
男性 48 48.0%
女性 52 52.0%
年齡
18-19 歲 2 2.0%
20-29 歲 16 16.0%
30-39 歲 19 19.0%
40-49 歲 16 16.0%
50-59 歲 22 22.0%
60-69 歲 15 15.0%
70 歲以上 10 10.0%
教育 不識字/自修/小學 14 14.0%
55 歲以上
訪員詢問 受訪者性別/年齡
55 歲以下
由訪員面訪 由訪員面訪
由受訪者自填問卷 問卷系統
隨機分配
68
69
(1) 訪員執行面訪
(2) 訪員在親自面訪大樓住戶失敗後,須再重複拜訪兩次(共拜訪三次)
第一、二次面訪失敗時,訪員均投遞「留言條」(趨勢負責),請家戶如願意受訪 時可撥打訪員電話聯絡。
第三次面訪失敗時,由訪員紀錄拜訪失敗
(3) 助理每週固定下載、整理大樓住戶面訪三次失敗名單,並匯出網路問卷網址、寄送網 路問卷邀請給家戶,邀請家戶上網填寫網路問卷
邀請信中包含:(DM)、抽樣單和公文
(4) 助理 7 日後確認家戶是否完成網路問卷並清楚填寫姓名和地址
若家戶已完成網路問卷 1.抽樣以電話複查。2.以掛號方式郵寄 100 元全家商品卡。
若家戶未回應:寄送第二波邀請函
(5) 正式調查結束後,助理清點所有大樓面訪失敗住戶的網路調查狀況 2. 第二期第一次網路問卷時程和樣本資料
表 25 第二期第一次網路問卷時程
面訪失敗
第一波邀請函 第二波邀請函 完成 線上問卷
(填答率)
電訪確認 商品卡寄送 日期 人數 日期 人數
NA註 1 7/28 42 8/4 42 1
(2.38%) 1 8/16 1
註 1:本次預試為測試網路問卷填寫流程,且家戶面訪的部分採直接拜訪的方式,所以直接從 SOP 中 階段 3 開始進行
(1) 填答樣本摘要
表 26 填答樣本摘要
樣本摘要 統計
回收樣本數 1 筆
問卷填答率 2.38%
受訪者平均年齡 36 歲
平均作答時間 27 分鐘
70
(2) 網路問卷回饋(N=1)
表 27 網路問卷回饋
(七) 預試結果
預試進行順利,預試資料初步分析詳見附錄十一般民眾預試訪談結果百分比。
題項 平均分數
S1.你覺得問卷題目是否容易理解?
(1=非常不容易;2=不容易;3=普通;4=容易;5=非常容易) 3.00 S2.你覺得問卷題目是否容易回答?
(1=非常不容易;2=不容易;3=普通;4=容易;5=非常容易) 3.00 S3.你覺得問卷系統好不好操作?
(1=非常不容易;2=不容易;3=普通;4=容易;5=非常容易) 4.00
S4.你覺得這份問卷是否有以下問題(可複選) (人數)
4.1 有些題目沒有我想選擇的 1
4.2 有些題目沒有我想選擇的 0
4.3 有些題目沒有我想選擇的 0
其他意見 使用媒體時間的計算不
好計算
71
四、 正式調查過程
正式調查耗時約二個月,期間各地督導分配不同地區進行隨訪,並不斷針對後續新進 訪員施以訪員訓練,茲將正式調查之過程整理於下:
(一) 執行方法
由訪員依據門牌號碼抽樣名單之地址,攜帶調查公文至受訪者家中進行面對面訪問。
(二) 調查期間
正式調查期間為民國 106 年 08 月 23 日開始,至 106 年 11 月 5 日完成所有樣本回收,
期間無論平日與假日均進行調查訪問。
(三) 有效樣本數
本次調查總計完成 2,138 份有效問卷。
(四) 抽樣方法
本次調查採用分層多階段隨機抽樣法(multi-stage stratified random sampling),第一階 段為鄉鎮市區抽樣,第二階段為最小統計區抽樣,第三階段為門牌號碼抽樣,第四階段則為依據 年齡進行戶中抽樣。詳細之抽樣方法,將於抽樣過程之章節進一步說明。
(五) 一般民眾正式網路調查
本次調查共郵寄網路問卷邀請函至 654 筆調查地址,此批地址為面訪時因「大樓管理 員阻止」導致訪員無法接觸住戶。最後回收網路問卷,共有 21 人填寫,其中 13 人完成問卷,
8 人中途拒訪。詳細調查流程、結果摘要請見附錄十五。
72
五、 抽樣過程
在進行抽樣設計前,首先針對全國之鄉鎮市區進行分層,其後再依據地區分層進行各 階段之抽樣。以下先針對地區分層方法進行說明,再逐一說明各階段之抽樣設計。
(一) 地區分層法
本次調查分層依據《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2014 年之鄉鎮市區分層方式進行,各 鄉鎮市區分層之依據包含以下條件:
1. 鄉鎮市區之農林漁牧從業人口百分比,採用 99 年度戶口普查之資料,將農林漁牧從業人口數 除以 15 歲以上之常住人口數。
2. 鄉鎮市區之工業從業人口之百分比,採用 99 年度戶口普查之資料,將工業從業人口數除以 15 歲以上常住人口數。
3. 鄉鎮市區之職業等級中,專業及主管人員人口之百分比,採用 99 年度戶口普查之資料,將
「民意代表、主管及經理人員」加上「專業人員」從業人口數,除以 15 歲以上從業人口數。
4. 鄉鎮市區之 15 至 64 歲人口之百分比,採用內政部統計處 102 年底之人口統計資料,將 15-64 歲人口數除以總人口數。
5. 鄉鎮市區之 65 歲及以上人口之百分比,採用內政部統計處 102 年底之人口統計資料,將 65 歲以上人口數除以總人口數。
6. 鄉鎮市區之大學及以上教育程度人口之百分比,採用內政部統計處 102 年底之統計資料,將 大學以上人口數除以 15 歲以上人口數。
7. 鄉鎮市區之人口密度,採用內政部統計處 102 年底之人口統計資料計算。
8. 鄉鎮市區之 5 年人口成長數,採用內政部統計處 102 年底之人口統計,將 102 年底之人口數 減去 97 年底之人口數。
73
經上述條件計算後,將臺灣地區之鄉鎮市區分為 7 層,茲將各層人口數及占比整理於下 表:
表 28 各層人口分配
各層人口數 各層人口百分比 各層人口累積百分比
第 1 層 4,740,234 19.85% 19.85%
第 2 層 4,862,338 20.73% 40.58%
第 3 層 3,933,914 17.76% 58.34%
第 4 層 5,105,355 21.47% 79.80%
第 5 層 2,341,678 10.13% 89.93%
第 6 層 1,752,707 7.77% 97.70%
第 7 層 504,413 2.30% 100.00%
總和 23,240,639 100.00%
人口資料來源:103 年內政部統計處
為使鄉鎮市區之分層能顧及地理區域之差異,故將臺灣之地理區域分為六區,分別為:
北北基宜、桃竹苗、中彰投、雲嘉南、高屏、花東。由於交叉分層過細,調查執行困難,為顧及 調查實務之可行性,因此將部分鄉鎮市區分層予以合併。茲將各地理區域之分層及分層合併狀 況整理於下表:
表 29 六大地理區域層別合併狀況
地理區域 原層別 新層別
北北基宜
1 1
2 2
3、4 3
5、6、7 4
桃竹苗
1、2 1
3、4 2
5、6、7 3
中彰投
1、2 1
3、4 2
5 3
6、7 4
雲嘉南
1、2、3 1
4、5 2
6、7 3
高屏 1、2 1
74
地理區域 原層別 新層別
3、4 2
5、6、7 3
花東 4、5 1
6、7 2
(二) 抽樣設計 1. 母體定義
以具有本國國籍,設有戶籍,年齡在 18 歲及以上的民眾(民國 88 年 8 月 23 日以前出 生)且每周至少 4 天以上居住於住居地址者為研究對象;調查地區則是以台灣本島為主要的訪 查地點,並排除排除政府機構、學校(含宿舍)、軍事單位、醫療院所、監獄、觀護所等單位。
2. 預試
預試調查挑選新北市板橋區、新竹市東區、屏東縣潮州鎮等地區為調查執行區域,抽取 區域中吉翠里、朝陽里、三民里、復興里、永春里及光華里等地區進行面訪調查,總計完成 100 份有效樣本。
3. 正式調查
抽樣方法為採用分層多階段隨機抽樣,並以內政部資訊中心公開之全國門牌地址資料庫 為抽樣清冊,門牌更新時間為 2017 年 6 月。首先針對全國各鄉鎮市區進行分層,之後再進行各 階段之抽樣。第一階段為鄉鎮市區抽樣,亦即在各層中依照母體之比例,以隨機方式抽取出 40 個鄉鎮市區。
第二階段為最小統計區抽樣,在每個所抽取出的鄉鎮市區中,選擇戶籍人數大於 30 人 以上之最小統計區,以隨機之方式從中抽取出 9~10 個最小統計區,第二階段總計抽出 380 個 最小統計區。
第三階段為門牌號碼抽樣,以各鄉鎮市區之期望樣本數換算出各最小統計區之期望樣本 數,再以系統抽樣之方式,在地理資訊系統中抽取出各最小統計區期望樣本數 5 倍之門牌號碼。
將所抽取之門牌號碼以隨機之方式,再抽取出 70%的門牌號碼,做為第一套訪問名單,其餘 30%
門牌號碼則做為第二套訪問名單,若有鄉鎮市區無法在第一套訪問名單中完成調查,才啟用下 一套訪問名單。
第四階段為依據年齡進行戶中抽樣,調查前預先依人口年齡比例,隨機配置每一門牌號 碼應訪問之個案年齡層。若該門牌內有兩位以上符合該年齡層之個案,則以生日離調查時間最
75
近之個案為訪問對象。每一門牌內至多 1 位符合戶中抽樣要求之個案,訪員不得因個案不在家、
拒訪等理由,更換訪問對象。
圖 25 抽樣階段
戶中抽樣時,年齡層分為「18-19 歲」、「20-29 歲」、「30-39 歲」、「40-49 歲」、「50-59 歲」、
戶中抽樣時,年齡層分為「18-19 歲」、「20-29 歲」、「30-39 歲」、「40-49 歲」、「50-59 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