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丽莎白·威斯克曼 [英国]
[出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史大全》] 1955
1945 年 4 月 3 日,贝奈斯总统从伦敦经莫斯科回国,在当时已经解放了的那部分斯洛 伐克领土上的科希策市,建立捷克斯洛伐克临时政府。1944 年斯洛伐克起义时的情势使他 不能不接受起义领袖们要求斯洛伐克自治的主张,但是,虽然布拉迪斯拉发第二天就解放了,
他还是不同意斯洛伐克人要把政府设在那里的要求,而宁可留在科希策,直到回布拉格的时 候为止。人们看到,贝奈斯总统对于他同苏联的关系是比较乐观的;他认为他的国家在对外 政策上能够而且应该同莫斯科合作,他又采取了一种类似于英国工党的态度,认为在捷克斯 洛伐克第二共和国内,有必要广泛实行国有化。
随同贝奈斯在一起的捷克和斯洛伐克的政治流亡者,既有来自伦敦的,也有来自莫斯科 的:看来他的对俄政策防止了他们之间的摩擦——的确,也有人认为他的这次重访莫斯科,
防止了一个共产党赞助的政权抢先一步把他完全排斥在外。不管怎么说,国内绝少有什么对 手能够蔑视这些回国的流亡者;国内的抵抗运动主要是由捷克人在伦敦搞的广播鼓舞起来 的,它的一些幸存的领袖如前布拉格市长增克尔等都曾关在德国集中营里。因此,在这位总 统身上体现着全国的团结,在那时全国团结已成为现实,而不只是自我吹嘘。这一团结由于 组成了一个包罗四个捷克政党和两个斯洛伐克政党在内的民族阵线而有了进一步的表现,这 四个捷克政党是:捷克国家社会党、社会民主党、天主教人民党和捷克共产党,两个斯洛伐 克政党是斯洛伐克民主党和斯洛伐克共产党。其他政党在法律上是不许存在的,也就是说不 允许有公开的反对派,这种决定似乎很难同贝奈斯所代表的西方传统相符合,这样做的理由 据说是因为当初第一共和国就是吃了政党过多的亏,总的来说,这确是事实。
在贝奈斯到达科希策后没有几天,他就任命了一个临时政府,1945 年 5 月,该政府随 同他一起迁回布拉格。左翼社会党人费林格担任总理,他是一位职业外交家,曾任捷克斯洛 伐克驻维也纳和伯尔尼的公使,战时曾作为捷克斯洛伐克的代表驻在莫斯科。同他一起入阁 的还有其他两位社会党人部长,七位共产党人(其中三人是斯洛伐克人),三位捷克国家社会 党人,三位天主教人民党人,以及三位斯洛伐克民主党人。一直在伦敦流亡政府中担任外交 部长的扬·马萨里克,继续担任这一职务。他和斯沃博达将军(曾指挥过附属于俄国军队的 捷克斯洛伐克部队,现担任国防部长)不是任何一党的成员,但马萨里克同捷克国家社会党 有关系,而斯沃博达则似乎是从他在俄国军队里的同事们那里吸取他的政治观点的。共产党 人控制的有内务部(部长诺塞克)、教育部(部长内耶德利)、农业部(部长杜里什)和情报部(部 长科佩茨基),同时一位斯洛伐克共产党人克列门蒂斯担任马萨里克的副手。每个党的领袖 都任副总理——共产党由哥特瓦尔德任副总理。
临时政府一经组成,民族阵线中的各政党就签署了一个体现着它们目标的纲领。这个文 件的第一部分是关于怎样进行当时尚未结束的战争,除其他内容外其中还特别规定由红军训 练捷克斯洛伐克部队。这个所谓科希策纲领,把捷克斯洛伐克的未来对外政策建筑在“国家 同苏联结盟以及决心在东欧大力推行泛斯拉夫政策”这一基础上。捷克人和斯洛伐克人都有 着一个隐约地带有泛斯拉夫色彩的传统,对这种传统,波兰人一直是有反感的,而在 1945 年波兰人又一次成了捷克斯洛伐克前进道路上的障碍。有一系列的波捷边界争执,当然对切 欣地区的丰富资源争得特别凶。1938 年时,波兰人取得了整个这一地区,现在希望保有它。
1945 年 6 月 20 日,莫斯科把波兰人和捷克人召去商讨这件事。7 月 6 日有报道说,捷克部 队在以前属于捷克斯洛伐克的那部分切欣接替了波兰驻军。大约在同一时间出现了这样一个 事态发展,即捷克斯洛伐克第一共和国东端的附属地卢西尼亚将被并入苏联的乌克兰共和 国。俄国的这一干预既不是完全没有料到的,也不是完全没有理由的,因为,该地人口中最 大的一个种族成分是操乌克兰语的,在宗教上他们大多象东加利西亚的乌克兰人一样,是“尤 尼埃特”教派的罗马天主教徒,也有一部分则象苏联的乌克兰人一样信奉东正教,而该地人 民作为一个整体来说则从未为捷克斯洛伐克生活所同化。但是这一改变就使苏联的边界越过 了喀尔巴阡山脉,同斯洛伐克及匈牙利的边境接壤。虽然捷克人和斯洛伐克人是俄国军队的 同盟者,他们也发现俄军在他们国家内的行为是令人讨厌的原始人式的。在经济上,他们只 付出一笔大的代价,这就是把耶希莫夫(耶希姆施塔尔)铀矿让给苏联,据说是以此来换取一 项“战利品”——德国人建造在摩斯特的一座合成汽油厂。1945 年 12 月,俄国和美国的部 队都撤离了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
关于捷克斯洛伐克第二共和国内部的政治和经济发展问题,科希策纲领则提到把捷克和 斯洛伐克作为两个各别的民族。按照以前发表的声明,这一个双民族的新斯拉夫国家将不容 忍非斯拉夫少数民族存在,日耳曼人和马扎尔人,除非能证明自己在战前或战时曾是反法西 斯的积极分子,都将被驱逐出境。将设立特别人民法庭来审判战犯和通敌分子,他们的财产 要加以没收。这后一规定对大多数日耳曼人和马扎尔人都适用,其中的日耳曼人当初都曾欣 然同纳粹当局合作,至少在战争后期以前是如此。1945 年 5 月,在总统回到布拉格之后不 久,就颁布法令没收财产。随着纳粹政权的消灭(该政权曾接管过许多捷克工业)和它的犹太 受害者的消失(其中有些人是大工业家),就留下了大量的无主土地和为数更多的无主工业。
这样就创造了条件,得以根据科希策纲领的规定,加紧实施早先开始过的土地改革,并实现 主要工业、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国有化。同时,纲领保证“支持雇主、商贩及其他生产者的私 人积极性”。它也规定要通过社会福利和工业中的工人自治委员会来实现经济民主,并保证 一切政治自由。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那段时期内,捷克斯洛伐克的行政管理曾被批评为过 于集中,因此现在规定,各地将由选举产生的议会来解决当地行政管理问题,在必要的选举 能够举行之前,将由各地反法西斯民族委员会(这是德国权力垮台时组织起来的)负责当地的 行政管理。后来即由这些委员会推定临时国民议会的选举人,该临时议会于 1945 年 10 月间 召开。
在 1945 年夏季,总统和民族阵线的一个核心委员会用法令统治国家。联合国善后救济 总署对捷克斯洛伐克特别慷慨,可是,那时整个欧洲所共有的经济问题,不可避免地是捷克 人所最关心的事情。这些问题以及对激进改革的普遍要求,首先是通过试图把两次世界大战 间的土地政策推行到底的办法来应付的。1945 年 6 月 21 日法令就是打算执行科希策纲领中 有关土地的规定,要把土地“一举而从异族的日耳曼-马扎尔贵族手里和一切卖国贼手里统 统”夺取过来。在第一共和国时幸免于没收的施瓦尔岑贝格大庄园和图恩大庄园,以及被判 驱逐出境的日耳曼人和匈牙利族人的农场,都将分配给捷克族和斯洛伐克族的移民,每户不 超过十三公顷。面积不超过五十公顷的林地可以分配给法人团体(包括合作社),但仍由国家 控制。可供分配的土地大多是在边境地区,而且,由于党派利益影响到移民的挑选,这种挑
选总是偏向于以前的流亡者和游击队员的,因此最强大的党就能在一些大的农业地区得势,
于是这些地区就变得很象是共产党的殖民地。
工业问题对捷克斯洛伐克来说可能是更为基本的。除奥地利外,波希米亚与摩拉维亚就 是多瑙河流域唯一高度工业化的地区,虽然,一般地说,人们对这一点都有一致看法,即仍 然落后的斯洛伐克还需要进一步发展工业。上面已经提到过,纳粹分子的所有权被剥夺后,
很大一部分捷克工业处于无主状态。捷克工厂,其中许多还是在哈布斯堡王朝时代建立的,
亟需现代化。布拉格、布尔诺和比尔森的重工业都是如此,那些小的消费品工业从来没有从 三十年代初期的经济危机中真正恢复过来,那就更是如此了。因此,一切国有化计划都面对 着要同时进行大规模的现代化和合理化的问题,而这总是需要由国家提供资金的。所以,1945 年 10 月 24 日关于捷克斯洛伐克工业国有化的三个法令是以需要进行广泛的改组为出发点 的。好在德国和奥地利一样,由于银行业和工业是密切关连的,所以把银行业同时国有化是 合乎逻辑的。另一方面,所有在农业以外的工业中实行国有化的只有大约百分之六十五,许 多私营企业和合作企业仍听其继续存在。虽然象里普卡那样的一些部长从一开始就对所有国 有化都感到遗憾,实际上,当时的目标却是“以私营、合作社营和公营三种所有制为基础的 三角经济”。
在颁布国有化法令的时候,捷克斯洛伐克国内形势多少有点混乱。驱逐日耳曼人的工作
在颁布国有化法令的时候,捷克斯洛伐克国内形势多少有点混乱。驱逐日耳曼人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