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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採樣分析之品保品管計畫

4.4.1 採樣方法

土壤採樣作業程序主要依據環保署所公告之「土壤採樣方法(NIEA S102.60B)」來執行,依據檢測項目要求的採樣深度分為(1)表土(0~15公 分)、(2)裏土(15~30公分) 及(3)深層(50~100公分)等三種,所使用之採 樣器具如下表所示:

設 備 名 稱 功 能 說 明

1.不擾動套管式採土器 用於採集分析金屬與一般項目之土壤樣 品。

2.不擾動土壤有機物採樣器 用於採集分析有機物項目之土壤樣品。

本計畫土壤採樣的主要採樣步驟說明如下:

(1)確認土壤之採樣位置,並準備該測站所需之土壤採樣設備器材與 樣品瓶組。

(2)分別依所需檢測項目進行分層採樣作業:1表土(0~15公分)、2 裏土(15~30公分)及3深層(50~100公分)等三種。

(3)至預定採樣的位置,將螺旋採樣桿置入,取得表層土壤樣品。

(4)利用螺旋鑽桿或鑽井設備繼續鑽探至預定深度,取出換成雙套管 採樣管。

(5)將外管與襯管壓入,使得土壤樣品充滿襯管後,取出襯管,使用 管蓋將管兩端密封並將樣品冷藏。

(6)繼續上述2 ~ 3 步驟採樣。

(7)藉由品保品管計畫之執行,易於避免交互污染之現象發生。

(8)樣品採集後,分裝於該測站所準備的樣品瓶組中,並立即依樣品 保存方法進行樣品保存作業。

(9)將分裝保存好的樣品,進行樣品清點與檢查作業,並立即將樣品 置放於冷藏櫃,並填寫土壤採樣記錄表。

(10)採樣作業完成後,立即以採樣車將樣品送至檢驗單位,並指派專 人負責接樣作業及樣品分析工作。

2.地下水

水質採樣分析工作,主要係參照行政院環保署於94年12月12日所 公告之「監測井地下水採樣方法(NIEA W103.53B)」之地下水採樣方 法之品保品管程序執行地下水採樣,重點如下:

(1).現場採樣人員需戴丟棄式衛生手套,避免污染水樣。

(2).事先完成所有設備之除污工作,開始量測水位及填寫地下水井背 景調查、採樣記錄表。

(3).採樣時使用採樣泵以 2.5 L/min 流速,於抽除水量之過程中,立 即進行現場量測,量測結果需詳細記錄,以為現場採樣品質管制 程序之永久記錄。待 pH 值、電導度、溫度、溶氧及氧化還原電 位穩定後(變化範圍分別在:±0.2、±3%、0.2℃、±10%及±10%

以內時),則可結束洗井進行採樣作業。

(4).水樣之溫度應先予以量測,俾利其他水質試驗之修正依據。

(5).校正pH計及導電度計。若需採揮發性有機物水樣時,校正攜帶式 溶氧計及攜帶式氧化還原電位計。將校正資料記錄於地下水採樣 紀錄表中。

(6).取樣前先將每一水樣瓶貼好標籤,標籤上應包括下列各項資料:

監測井編號、樣品名稱、儲存條件、樣品收集日期和時間、分析 項目。

(7).為確定無任何污染水樣的情形發生,將另採集總水樣之10%的品 保/品管水樣。

(8).採取水樣後並進行水樣之保存及加藥,確保水樣不產生質變。

地下水採樣設備及作業如圖19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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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採樣之品保與品管

土壤及地下水採樣工作是調查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中最重要的一環,除 需防止鑽井及按裝監測井因施工之人為因素導致污染物進入地下水外,亦 需嚴守土壤及水質採樣之工作步驟,以避免其交互污染。圖20為土壤及地 下水採樣QA/QC工作流程;有關的程序與注意事項如下:

一、洗井

採樣之目的即在於能取到含水層中預定深度之原狀水,以增加實驗樣 品之代表性。故於採樣前須將已滯留在井中多時較不具代表性之水移去 (即洗井)。原則上,至少三倍井中水量的水應在採樣前移去,通常以測試 所取出之地下水的溫度、pH值及電導度(Conductivity)來判定水質穩定程 度(±1℃、±0.5、±10%),決定洗井是否完成。

現場水質儀器 發電機與流速控制器

洗井時,現場水質紀錄 Bailor 管取樣

圖 19 地下水取樣說明

採 樣 執 行 (採樣公司)

提出分析結果報告 採樣日程訂定

公司 公司

公司

樣品保存、運送 (採樣公司)

檢 驗 分 析 台檢公司 實驗室樣品登錄

台檢公司

不通過

通過

查核、監督

公司 公司

30天內提出 數據結果送審

圖20 土壤及地下水採樣品保品管計畫執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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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壤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採樣

由於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易因操作不當而曳散,因此以採樣襯管裝置待 測土壤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時,樣品管須儘量充滿土樣,避免及減少擾動,

並於兩側套上鐵氟龍封帽或內置鐵氟龍膜之塑膠封帽,再於封帽邊緣以石 蠟(paraffin)封口,確保其密封效果。

三、器材清洗

使用取樣器取樣前,對所有取樣器及其附屬器材充分清洗乾淨:

1. 採樣器材洗滌與防污

依 本 計 畫 需 要 , 現 有 地 下 水 監 測 井 之 洗 井 (purging) 以 Grundfos-MP1幫浦洗井,再以拋棄式Bailer採樣:

(1).洗井幫浦(Grundfos-MP1):於採樣出發前先以去離子水或蒸 餾水洗淨。

(2).土壤採樣器:先用毛刷或鋼刷將附著的土壤刷除,再以熱水 或無磷清潔劑清洗,如果水樣中可看出有油脂或油份存在 時,則用正已烷(n-Hexane)或丙酮清潔劑清洗。

以自來水沖洗到無清潔劑殘存為止,最後以去離子水或不含有機 物之試劑水清洗,在室內烘乾後,以塑膠袋或鋁箔紙包裹備用。

2.樣品容器洗滌

本計畫所需之樣品容器種類依分析項目區分為:重金屬、揮發性 有機物、以及其他一般項目等類別,各類樣品容器之洗滌方法說 明如下:

(1)重金屬:聚乙烯塑膠瓶(PE)附螺旋蓋,必須先以1:1之硝酸洗 劑洗淨後,再以RO水沖淨,晾乾加蓋備用。

(2)揮發性有機物:玻璃瓶附蓋,先以無磷清潔劑浸泡清洗除去油 質或有機物,再以RO水沖淨,最後以去離子水淋洗,並置入110

±5℃烘箱內烘乾,加蓋備用。盛裝揮發性有機物樣品之容器,

除依照一般樣品容器之方式外,最後須以試劑水淋洗2分鐘,

再以105℃烘乾至少1小時。清洗盛裝農藥樣品之容器時,須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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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下水

水樣會隨化學性或生物性的變化而改變其性質,故採樣與檢驗間 隔的時間愈短,所得的結果愈正確可靠;若採樣後不能立刻檢驗,則 樣品需以適當方法保存以延緩其可能產生之變質。保存的方法包括pH 控制、冷藏或添加試劑等,以降低生物性的活動及成份之分解、吸附 或揮發等,但對於易受環境影響之不穩定水質化學參數,則需在現場 加以測定。

本計畫所有檢驗項目之保存方法、保存期限、樣品體積與樣品容 器如表13所示。

五、樣品運送之QA/QC 1. 樣品運送之品保

本計畫地下水採樣作業於每批採樣均準備一組運送空白樣品,其 追蹤分析項目的選擇,主要係以揮發性有機物為追蹤對象。若待測樣 品偵測出含有揮發性有機物(VOCs)時,則進行相關之運送空白樣品分 析,以確認釐清是否為運送途中污染或待測樣品本身的實際狀況。

2. 樣品運送之品管

採樣負責人於採樣完成後,仔細清點所採樣品及所攜設備,並檢 查樣品是否包裝妥當,清點檢查無誤後,將樣品置入冷藏櫃中,同時 亦檢查與填寫樣品監控表,當日採樣完畢後,由檢測公司以採樣車將 整批樣品運回實驗室,後依分析項目,分送至相關實驗室進行分析。

採樣負責人與樣品運送人員需特別注意所有樣品於運抵實驗室之時 間,以確保樣品之保存期限皆能達到要求,所有採樣記錄表與樣品監 控表應隨樣品,同時送回實驗室,由所指派的專人負責樣品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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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採樣作業品保品管執行

本計畫土壤及地下水採樣作業均按上述之採樣、保存及運送品保品管 要求來執行,並將其相關執行結果說明如下:

一、在地下水之主要品管要求方面

(一)執行現場測量儀器(pH計、導電度計)的品管測定,以確定現場 量測儀器之準確性。

(二)執行相關運送空白樣品分析,以確認樣品運送過程無污染發生。

其實際品保品管執行情形說明於下:

(1)現場測量儀器品管測定(pH計、導電度計)

現場測量之品管作業,主要針對測量儀器(pH計、導電度 計、DO計、ORP計)進行現場校正後的標準液測定。由採樣人員 準備外購之pH標準溶液(pH=7.00)與由實驗室配製的導電度標 準液(導電度為1413μmho/cm),於量測實際待測樣品之前,均 有進行儀器現場校正後的測定,以確定測定儀器校正無誤。

本計畫檢測公司於採樣現場, pH計針對pH標準溶液之測 定結果均為7.00 (品管要求之pH標準溶液測值為7.00±0.03),

而導電度標準液之測定結果均為1413 μmho/cm (品管要求之 導電度標準液測值為1413±70 μmho/cm),顯示本計畫之現場 測試的儀器(pH計、導電度計)均符合其品管要求。

(2)運送空白樣品分析

本計畫地下水採樣作業準備一組運送空白樣品,其追蹤分 析項目的選擇,主要係以揮發性有機物為追蹤對象。若待測樣 品偵測出含有揮發性有機物(VOCs)時,則進行相關之運送空白 樣品分析,以確認釐清是否為運送途中的污染或是待測樣品本 身的實際狀況。地下水監測井之運送空白品進行分析,其分析 結果均為ND mg/L。由本計畫之監測結果得知,地下水採樣作 業於樣品運送途中並無污染情形發生。

二、在土壤之主要品管要求方面

由於土壤樣品具有相當的穩定性,因此依分析項目的相關特性,

選擇揮發性與半揮發性有機物為追蹤對象,進行方法空白分析,以確 認釐清待測樣品本身的實際狀況。而本次土壤中揮發性與半揮發性有 機物之方法空白分析結果皆為ND mg/Kg。

4.4.4土壤及地下水檢驗之品保與品管

為尋求土壤及地下水檢驗數據之可信度,本計畫之土壤及地下水 檢驗分析工作,依分析項目,委託經環保署許可之環境檢測機構-台 灣檢驗科技公司執行,其檢驗分析項目包括本計畫所有之採樣分析項 目,其檢驗項目包括地下水之VOCs、土壤重金屬、土壤VOCs及SVOCs。

為確保樣品的真實性、代表性,避免樣品受污染及遺失,必須追 蹤樣品是否確實執行品管分析,品管分析項目計有:空白分析、重覆 分析、查核樣品分析、及添加標準品分析等,並藉此品管分析來確定

為確保樣品的真實性、代表性,避免樣品受污染及遺失,必須追 蹤樣品是否確實執行品管分析,品管分析項目計有:空白分析、重覆 分析、查核樣品分析、及添加標準品分析等,並藉此品管分析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