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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計畫,主要建置一套高科技廠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風險預防 管理及控制程序,藉由本計畫之背景資料、環境調查資料、土地使用狀 況、現勘結果、現場訪談及廠區污染潛勢評估等重要參考資料,進行監 測井設置、土壤及地下水採樣分析、監測井之井功能維護評估等多項工 作,以達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預防管理及控制目的,詳細之高科技廠土 壤及地下水污染風險預防管理及控制流程如圖 28 所示;以下將研究計 畫各項之結果,進行歸納彙整說明。

一、法規及文獻:

1.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制法之要求,事業於設立、停業或歇業前及所 使用土地在土地移轉時,需釐清土地開發上涉及土水法相關之責 任。

2.高科技廠對於新建廠階段及營運階段,在施工動土或於營運試車之 前,必須完成土壤及地下水之採樣工作,以釐清污染責任之歸屬。

3.依據計劃與配合建廠及營運進度相關時程,需事前規劃完整之採樣

時程表,以利於法規所要求之下列條件前完成採樣作業。

(1)事業於設立、停業或歇業前,應檢具用地之土壤污染檢測資料。

(2)事業所使用之土地移轉時,讓與人應提供土壤污染檢測資料。

(3)開挖整地或改變地形地貌者,應於施工前完成檢測;否則應於工 廠或設施進行試運轉(試車)前完成檢測。

二、研究方法與步驟

高科技廠執行土壤及地下水調查工作時,執行之工作程序要項包 含有廠區背景環境調查、地下水監測井設置、土壤及地下水採樣 分析、地下水流向分析等相關工作。

(一)土壤:

1. 土壤採樣規劃之目的主要是取得最可能具代表性的採樣點、採樣深 度及採樣分析方法。

2. 土壤採樣分析之目的在於界定土壤可能受污染之範圍、深度及污染 之程度。

3. 各土壤採樣點須採取 3 個深度之樣品(表土 0~15 公分、裡土 15~

30 公分、深層 50~100 公分),各深度之分析項目如下:

(1)表土(0~15cm)重金屬(鉛、鉻、鎘、銅、鋅、砷、汞、鎳) (2)裡土(15~30cm) 重金屬(鉛、鉻、鎘、銅、鋅、砷、汞、鎳) (3)深層土壤(50~100cm)為 VOCs(包括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四

氯化碳、氯仿、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順-1,2-二氯乙 烯、反-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乙烯等 13 項) 及 SVOCs(包括 1,2-二氯苯、1,3-二氯苯、3-3'-二氯聯苯胺、

六氯苯、2,4,5-三氯酚、2,4,6-三氯酚、五氯酚等 7 項)。

4.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研究計畫將使用螺旋鑽採樣器及不擾動套管式 採土器(Undisturbed Soil Sampler)進行土壤之採樣;其中螺旋鑽 採樣器用於表層土壤重金屬採樣,不擾動套管式採土器則用於較深

層之土壤有機污染物採樣。

5. 土壤採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易因操作不當而曳散,因此以採樣襯管裝 置待測土壤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時,樣品管須儘量充滿土樣,避免及 減少擾動,並於兩側套上鐵氟龍封帽或內置鐵氟龍膜之塑膠封帽,

再於封帽邊緣以石蠟(paraffin)封口,確保其密封效果。

6. 由於土壤樣品之部分成份會隨化學性或生物性的變化而改變其性 質,故採樣與檢驗間隔的時間不宜過長。其中重金屬部分,除了六 價鉻及汞可在 4 ± 2℃保存 28 天外,其餘重金屬項目可在室溫下 保存 6 個月。有機成分應避免光照,保存在 4 ± 2℃下,並儘速檢 驗;若不能立刻檢驗,則需先進行萃取處理,處理後之萃取液可以 保存至 40 天。

7. 經由廠區環境基本資料調查結果及採樣分析結果,可進一步對土壤 作一綜合研判分析,土壤中污染物濃度是否符合我國法規標準,是 否受特定污染源之污染,以作為該新建廠區是否繼續開發,若是營 運廠區,如何進行污染控制及整治。

(二)地下水:

1. 地下水採樣規劃之目的主要是取得最可能具代表性的採樣點、採樣 深度及採樣分析方法。

2. 地下水設置前需調查地下水地質、地下水位及流向,以能掌握及涵 蓋開發區域之地下水位及流向分佈,同時並能兼顧未來廠區監測外 來可能污染,期能釐清地下水之水質狀況,以及地下水質有污染情 形時可正確研判污染來源,及區域內設井數量,井徑至少須內徑 2 吋以上,各井井深至少達設置時地下水位以下 2 公尺。

3. 監測井之設計及設置,需考慮紀錄以下項目:監測井深度、監測井 材質、監測井井徑、井篩、濾料填實(Filter Pack)及封井、保護設施、

永久性標示牌,作為設置規劃基準。

4. 地下水採樣分析,分析項目包括一般項目(水溫、導電度、酸鹼值)

及地下水管制標準所列之重金屬(鉛、鉻、鎘、銅、鋅、砷、汞、

鎳)及 VOCs(包括苯、甲苯、萘、四氯化碳、氯苯、氯仿、氯甲烷、

1,4-二氯苯,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順-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四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乙烯)。

5. 地下水採樣之目的即在於能取到含水層中預定深度之原狀水,故於 採樣前須將已滯留在井中多時較不具代表性之水移去(即洗井),至 少三倍井中水量的水應在採樣前移去,通常以測試所取出之地下水 的溫度、pH 值及電導度(Conductivity)來判定水質穩定程度(±1

℃、±0.5、±10%),決定洗井是否完成。

6. 水樣會隨化學性或生物性的變化而改變其性質,故採樣與檢驗間隔 的時間愈短,所得的結果愈正確可靠;若採樣後不能立刻檢驗,則 樣品需以適當方法保存以延緩其可能產生之變質。保存的方法包括 pH 控制、冷藏或添加試劑等,以降低生物性的活動及成份之分解、

吸附或揮發等,但對於易受環境影響之不穩定水質化學參數,則需 在現場加以測定。

7. 經由廠區環境基本資料調查結果及採樣分析結果,可進一步對地下 水作一綜合研判分析,地下水中污染物濃度是否符合我國法規標 準,是否受特定污染源之污染,以作為該新建廠區是否繼續開發,

若是營運廠區,如何進行污染控制及整治。

三、監測井井下攝影及完井作業

1. 地下水監測井功能維護包含:井必須定期進行井體(下)攝影及監測 井完井作業。

2. 監測井進行井下攝影,依據井下攝影之結果,以確認監測井井內之 狀態,井壁是否結垢、異物阻塞、變形等狀況。

3. 監測井出水速率測試若出水速率未達 0.5L/min,則於進行採樣作業 上會較為困難,水位上升速度慢,無法正常發揮監測井應有之監測 功能。

四、廠區內污染潛勢評估

1. 本計畫依據高科技廠所規劃之廠區內環境敏感點之位置資料,進行 廠區內土水污染潛勢評估之現勘作業,現勘時考量各種儲槽、管 線、設備、廢棄物堆置之配置、化學品輸儲動線等因素,將廠區劃 分岀具有土水污染潛勢之區域。

2. 將上述所劃分之具污染潛勢區域,依據是否有鋪面、可能洩漏量、

裝卸作業是否頻繁、地下管路、有無阻絕設施等考量因素,另加以 評定據污染潛勢高低之分級。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應變規劃

1. 高科技廠內會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情事,通常最主要之成因為儲 槽或管線之破裂洩漏、運輸槽車之人為不當操作或翻覆、輸儲設備 之損壞等因素,而洩漏之情形可分為長期性洩漏及緊急洩漏等兩種 情形。

2. 高科技廠原規劃有完善之工安意外緊急應變標準處裡作業程序,而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應變規劃,最主要為架構於高科技廠之應變作為 之下,可視為一個後端處裡應變措施。

3. 土水應變措施與高科技廠之既定工安洩漏意外應變處理程序結 合,並說明相關應變器材與作為。

4. 彙整相關土水法對於污染事件通報之相關規定與相關主管機關可 能會採取之因應作為;而對於土水污染事件之處置,對於可歸責於 廠區自身之責任,應以能即時將污染情形控制與改善為第一優先,

方能避免污染擴散。

5. 所規劃之土水污染應變措施,需視所發生之污染行為類型,進行後 續之受污染土方清除、污染範圍與程度之調查、受污染地下水改 善、場址復舊等相關措施。

6. 常見之土壤或地下水污染改善方法,而相關方法,各自具有不同之 適用性,須考量污染程度、水文地質條件、污染物種類等因素,並 非可一體適用。

建廠階段

持續監督管理

土水環境綜合研判分析

土壤採樣工作規劃

土壤樣品採樣分析

地下水簡易井規劃設置 地下水質採樣分析

背景資料蒐集分析 相關法規因應探討開發進度追蹤分析 土水環境調查工作

營運 階段

土壤採樣工作規劃 土壤樣品採樣分析 監測井規劃及設置 地下水採樣及分析

土壤採樣點及地下水監 測井網規劃、設置及採

樣分析

水文地質概念模式建立 環境及監測功能綜合評析 定期檢測及井功能維護 結果綜合分析

受污染 否

緊急 應變

污染潛勢調查

受污染 否

停止 開發

圖28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風險預防管理及控制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