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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築拆除施工規範實施策略

3.3 探討法源依據

3.3.1 現行拆除工程相關規定 

目前我國關於建築拆除相關規定散落於各法律規章中,尚無完善之法令規 章,因此本章節針對國內現行建築拆除工程相關法規進行彙整,並整理其規範範 圍與目的,藉此探討建築拆除施工規範實施之可行法源依據。

一、建築管理方面

目前國內所有建物拆除,主要依據建築法相關規定辦理,並於建築法下制定 相關規則,包含台北市、高雄市建築管理規則與建築技術規則等,而建築技術規 則下也相繼訂定各類建築施工與設計規範,詳如圖 3-1 所示。公共工程建物部 分,各主管機關雖均針對主管範圍工程訂製相關規範,但除公共工程施工剛要規 範外並無統一規範。而目前相關法規針對建物拆除之規定如下:

圖 3-1 拆除相關法規位階

1.建築法

建築法係為國內實施建築管理之依據,亦是國內建築管理相關法令之母 法。於建築法中對於拆除工程之相關規定主要是針對的部分有三,其一 為結構物拆除前的申請,主要是拆除執照申請的相關規定;其二則為結 構物的強制拆除,規定在特定情形下主管建築機關得進行強制拆除;其 三對於不適用於建築法的特殊情況進行定義。建築法對於拆除工程的相 關規定侷限於施工前的申請以及強制拆除的情形,針對拆除工程實際作 業的進行著墨不多。

2.建築技術規則

建築技術規則為建築法相關子法,於建築技術規則中對於拆除工程之 相關規定偏重於預防工程進行中的災害的發生,主要是對工地防護措 施進行規範,至於其他方面則無規定。

3.台北市、高雄市建築管理規則

台北市及高雄市建築管理規則(以下簡稱建管規則)對於拆除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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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皆大同小異,在此將之合併介紹。兩直轄市的建管規則於拆除 執照申請的部份強化了建築法未明確規定的應檢附文件的部份,使應檢 附文件之項目更明確;此外對於使用道路的條件也予以規定,拆除工程 進行時難免佔用道路,因此對於拆除工程多少受到限制。與建築法相同 的地方,直轄市的建管規則對於拆除工程方面規範僅就事前的拆除執照 及相關方面有所規定。

4.施工綱要規範

相較於建築法以及直轄市建管規則,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制定之施 工綱要規範第 02220 章「工地拆除」,對於拆除工程實際施工的部分著 墨較多,範圍自拆除施工計畫的提報至拆除施工,包含了拆除工程主要 施作的部份,較貼近實際施工面,同時也是業者進行拆除工程時主要的 依據。

二、環境保護方面

國內與拆除工程相關之環境保護方面法令規章,主要有「營建工程噪音管制 標準」以及「廢棄物清理法」,其與拆除工程之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1.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標準

主要針對營建工程施工中產生最大容許噪音進行限制,因時區的不同,

容許之最大音量亦有所不同,容許之最大音量的不同對於工程進行時之 影響也有大小之差。

2.廢棄物清理法

廢棄物清理法與拆除工程之相關性不高,廢棄物清理法中對於一般事業 廢棄物進行定義以及廢棄物的儲存及清運規定;此外參照台北市以及高 雄市的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中增加工程造成污染之定義,

整體而言廢棄物清理法指出了拆除作業進行時對廢棄物清理的方式,有 助於拆除作業進行中環境的維護。

3.資源回收再利用法

根據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 12 條所規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輔導事業 回收再利用再生資源。另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並得視產業發展狀況公 告指定產品、營建工程、或事業別及其規模於研發、設計、製造、生產、

銷售或工程施工等階段,應遵行經指定之下列事項包括:使用易於分 解、拆解或回收再利用之材質、規格或設計及使用一定比例或數量之再

生資源。前項公告指定之產品或營建工程、業別、材質、規格、一定比 例或數量及其實施方式等,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中央主管機關 定之。

3.3.2 可採行之法源依據 

為探討「建築拆除施工規範」可能之法源依據,本研究針對目前法規進行探 討,並提出四項可行之方案並做出綜合比較,詳見表 3-5 所示,其中方案包含:

1. 方案一

修改「建築法」第八十四條:拆除建築物時,應有維護施工及行人安全 之設施,並不得妨礙公眾交通。為拆除建築物時,應遵守建築拆除施工 規範等規定。

2. 方案二

除「建築技術規則」原有十七章內容之外,特別增列「建築拆除施工規 範」內容為第十八章。

3. 方案三

依據「建築法」第八十條,使「建築拆除施工規範」成為審查規定:

<建築法第八十條>: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應自收到前條 書件之日起五日內審查完竣,合於規定者,發給拆除執照;不合者,予 以駁回。

4. 方案四

依據建研所 94 年度研究案「公共工程(含建築物)拆除規範」修改「公 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第 0222 章、0174 章為第 0222A「構造拆除」與 第 0174A「拆除廢棄物管理與處理」。

表 3-5 各法源依據方案綜合比較表

範圍 方案

所有建築 公有建築

執行強制力 修改速度 修改難度 其他

方案一 ◎ 高 最難 最慢 須修法

方案二 ◎ 高 中 中

方案三 ◎ 高 中 中

方案四 ◎ 準強制力 中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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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於 97 年 11 月 3 日(星期一) 邀請各專家學者,假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舉辦「建築拆除施工規範實施策略之研擬-專家座談會」,出席名單詳見表 3-6 所示。本次會議針對國內目前拆除現況與法規加以概述外,並提出四項可能法源 依據之方案供與會專家討論,經熱烈討論後,認同方案二若經修改後較具可行 性,因此建議將拆除規範納入建築技術規則第八章「施工安全措施」中,並於第 150 條增列「建築物之拆除依據建築拆除施工規範辦理,本拆除規範依據中央主 管機關訂定」為第二項條文,可提供主管機關訂定建築拆除施工規範之可行法源 依據之參考,會議狀況如圖 3-2 至 3-3,會議記錄如附錄四所示。

表 3-6 專家座談會出席名單

1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環境控制組 陳組長瑞鈴

2 國立中央大學環工所 廖教授萬里

3 台灣區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 詹銘洋 先生

4 台灣區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 吳憲彰 先生

5 亞新顧問工程 葉顧問宏安

6 陳俊芳建築師事務所 陳建築師俊芳

8 大陸營建廢棄物 李建勳 先生

9 大陸營建廢棄物 莊才仕 先生

10 大陸營建廢棄物 劉士榮 先生

圖 3-2 專家座談會(一) 圖 3-3 專家座談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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