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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建築拆除施工作業手冊」

第三章 建築拆除施工規範實施策略

3.4 實施策略之擬定

3.4.1 製作「建築拆除施工作業手冊」

本研究依國內建築拆除工程之施工程序及現場分類進行調查與分析,發現多 數拆除業者進行拆除時,因考量工期及成本等因素,直接以怪手拆除建築物,造 成許多可再利用資源需再經過加工處理,或視為營建混合物,不利於營建廢棄物 減量與再利用。

為提升業者獲利及資源再生循環之使用,本研究針對鋼筋混凝土造、加強磚 造及磚造等建築型式,建立以再利用為導向之建築物拆除程序,並建議製作「建 築物拆除施工作業手冊」,將本研究所建立之程序納入作業手冊中,以提供業界 進行拆除工程時能妥善計劃及監管,並供縣市政府建管人員及拆除業者參考使 用。

本研究主要針對現況較常拆除之建築物種類建立拆除程序,分述如下:

一、鋼筋混凝土造建築拆除程序

鋼筋混凝土造建築其柱、樑、牆及屋頂皆使用鋼筋混凝土,部分隔間牆使用 紅磚。拆除時先搬離傢俱,並對裝潢及鐵鋁門窗部分進行拆除,將此拆除物分為 八大類,包括金屬、各式板材、電線(纜)、陶瓷、玻璃等;若建築物具磚牆者,

先行拆除磚牆,主要將磚與混凝土塊分開,以利後續拆除主結構體時,避免混凝 土塊混磚;若具足夠腹地,可於現場進行更細部之分類,以利後端處理及再利用,

詳細流程如圖 3-4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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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4 鋼筋混凝土造建築拆除程序

二、加強磚造建築拆除程序

加強磚造主體為磚造,其樑、柱為鋼筋混凝土造。拆除程序先將傢俱搬離,

並針對裝潢及鐵鋁門窗部分進行拆除,將此拆除物分為八大類,包括金屬、各式 板材、電線(纜)、陶瓷、玻璃等;因加強磚造牆面主要以磚為主,在不影響結構 體的安全下,可先行拆除磚牆,爾後再進行主結構體拆除,係可將磚與混凝土塊 分開;若具足夠腹地,可於現場進行更細部之分類,以利後端處理及再利用,詳 細流程如圖 3-5 所示。

圖 3-5 加強磚造建築拆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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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磚造建築拆除程序

磚造建築物其柱、牆使用紅磚。此程序主要先將傢俱搬離,並針對裝潢及鐵 鋁門窗部分進行拆除,將此拆除物分為八大類,包括金屬、各式板材、電線(纜)、

陶瓷、玻璃等,爾後直接進行主結構體拆除;若具足夠腹地,可於現場進行更細 部之分類,以利後端處理及再利用,詳細流程如圖 3-6 所示。

圖 3-6 磚造建築拆除程序

本研究依據 1998 年內政部建研所研究結果,各類型建築物拆除之主要分類 項目其產生之數量及百分比,詳如表 3-7 所示,以供業者進行更有效之分類,並 提升再利用之效能。

表 3-7 建築拆除物分類百分比及重量

分類項目 百分比 重量

混凝土 54.2% 119.24 萬公噸 磚瓦 31% 68.2 萬公噸 木材 10.7% 23.54 萬公噸 金屬 3.4% 7.48 萬公噸 橡、塑膠 0.6% 1.32 萬公噸 其他 0.1% 0.22 萬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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