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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确定性的谬误

在文檔中 中译本序 (頁 113-117)

接近确定性的谬误

在准备采用贝叶斯定律的策略之前,让我们再一次简略地探 讨一下那些存在于幼稚的结论中的直觉。我们将会发现另一种认 知错觉 接近确定性。

假如前面提到过的诊断测试或者法庭上妇人的证词,

是值得信赖的,那么,我们可以确定受试者染上了疾病;那辆出 租车肯定是蓝色的。“因此”,直觉告诉我们,有 可信度的 测试就会提供给我们 的确 定性 ;有 可信度的证词 ,就 会向我们提供 的确定 性。

然而,这是不正确的,这里我们犯了两个更进一步的、基本 推测的雏

的、系统的错误: 形; 存在于必要条件、充分条 件以及必要和充分条件中的混淆。在概率领域中,我们不可能推 测 , 即 使在 那 里 的 确 定 性 接 近 (或绝对肯定) 比 如

。在 的绝对水平上正确的直觉,在任何“接近”

的情况中都不再是正确的。事实上,在对待疾病测试的情况时,

我们应该把它与理想化的例子区分开来。很显然,有三种不同的 测试可以决定给定疾病的可能性,分别是:

所有患这种病的受试者呈阳性反应,但是也有一些没有患 这种 病的受试 者呈 阳性 反应。 在这 里, 我们 发现 的假“阴 性”,但是也有显著数量的“假阳性”。

所有不患这种疾病的受试者呈阴性反应,但也不仅仅是这 的假阳性和一定数量的假 些人呈阴性反应 。在这里,我们有

阴性 。

所有患有这种疾病的人呈阳性反应,也只有这些人呈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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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应。这个结果是极端理想化的,而且永远不可能在现实中实 现。也就是说,只有没患这种病的人进行该项测试时测验结果才 会呈阴性反应。

只有纯粹的乌托邦式的第三种测试方案才是 可以信赖 的,对于这种测试我们有充分的条件做出一个确定的诊断;它正 是我们所犯谬误的前提。事实上,只要一个充分条件就足够了,

而且只用这个充分条件,就能非常肯定地判定这个假设的真实 性。从另一方面说,如果我们考虑另外两种情况,显然不存在充 分条件。如果我们不知道在( 中出现的假阳性反应的相关频 率,以及在( 中出现的假阴性的相关频率,从概率的观点看,

我们就无法转移测试(或证词)的有效性,也无法设想一种接近确 定性。这个频率按照不同的人群发生着不同的变化,这里我们应 该特别注意一下基本频率。

同样也需要提醒的是:测试( 在分类时是不充分的。它指 出所有病人的同时,也包括了别的受试者。然而测试( 也是有 失偏颇的,因为它排除了许多本来应该包含在内的受试者。但是 事实上,许多人倾向于对测试( 和 测 试( 给予 的信赖。

尽管在一般情况下,我们会加上诸如以它们自己的方式或在某种 程度上等修饰词。我们的直觉发现,要进行必不可少的区分是非 常困难的,因此就形成了产生谬误的原因。当我们偏离理想化的 即使是一点点,例如倾 或 者( ,抑或没有注意

测 试( 斜于(

到两者成立的较小的可靠性,我们也就不再有充分条件了。然 而,由于某种原因,我们却没有意识到这点。我们所拥有的是某 种或然的相互关系。

这里首先要强调的是,或然的相互关系并不“像”某种程度 上有点不大确定的确定性,这种关系只有贝叶斯定律才能真正合 理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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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概率,也许是临床测试从全部人口中核 实的数字。在临床测试中,尽管这些抽样调查依据不同的数据分 类而有所不同,但这些数字都将以百分率的形式出现。

经验表明,对于包括稍有知识的人在内的许多人来说,仅仅 是通过注意 中提供的数据,来决定测试反应和疾病之间的相互 关系,而且许多人认为 就是(或等同于解释)这个相互关系。当 然,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错误,决不能单单依靠 来做出决定。我 们所要计算的是四者之间的复杂关系。从统计学的宗旨来看,最 重要的是 与( 的关系(方程式)以及 与( 的 关 系 。

正如将要在沃森和约翰逊一莱尔德设计的“选择工作”中看

“ 选 择 工 作 和 测 谎 仪 ”)

到 的 那 样( 附 录 ,我 们 倾 向 于 认 为 是 极其重要的(对于有些人来说,这是惟一重要的数据), 有 点重 要 ,而 是不太重要的,几乎没有人认为 同样也是重要的。但 事实上,对于给定的测试结果,用贝叶斯公式计算诊断的概率,

起决定性的作用。

应该重复的是,我们中没有一个人自发地或者自觉地服从贝 叶斯定律。我们至少必须学会用某些基础统计学知识来纠正我们 的直觉。问题是:特弗尔斯基、卡耐曼和许多别的科学家已经表 明,即使是专业科学家和统计学家也可能被误导 那些例子事 实上比这些例子更加复杂,但是,性质却是完全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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