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一節 描述性統計
本節將呈現研究主要變項資料分佈的檢測結果,及各變項的描述性 統計。
一、資料檢測結果
將研究中主要變項以偏態、峰度檢測資料是否符合常態分佈,結果 整理如表 4.1,研究對象年齡、運動利益、運動障礙、自我效能、睡眠 品質與整體生活品質之偏度値均小於 1,符合常態分佈,以上變項在峰 度檢測値方面,皆小於 0,可知變數値分配比標準常態峰低,但兩者數 值都小於 1.5 為可接受之範圍(Muro, & Munro, 1997),但是,唯運動行 為方面,研究對象運動行為資料呈現左偏,且比標準常態峰高,可知研 究對象運動行為皆是處於偏低情形。
二、人口學變項
研究對象為 96 學年度仍在學的回流成年女性學生,包含大學或技術
表 4.1 研究變項偏態、峰度情形
偏態 峰度
研究變項
偏度 標準誤 峰度 標準誤
年齡 .64 .17 .24 .34
運動利益 -.17 .17 .02 .34
運動障礙 -.74 .17 .55 .34
自我效能 .53 .17 -.10 .34
睡眠品質 .47 .17 -.02 .34
運動行為 4.13 .17 22.40 .34
整體生活品質 -.09 .17 -.21 .34
學院進修部、在職專班、研究所就讀之學生,個人基本資料情形如下(表 4.2):
(一)年齡
本研究對象年齡分佈自 20 歲至 48 歲,平均年齡為 29.01 歲(SD = 5.89),大多數人的年齡是介於 25-34 歲之間,共有 126 人,佔 61.2%。
(二)學制
目前就讀學制以技術學院 125 人(60.7%)最多,大學者 68 人(33%) 次之,研究所 13 人(6.3%),上課時間,依各校系不同的課程安排,有 71.8% (148 人)為週一至週五晚上上課,混合週一週五及週末皆有課的 佔 13.6% (28 人),完全於週六週日假日上課者佔 7.8% (16 人),而上
表 4.2 基本人口學資料 (N=206)
表 4.2 基本人口學資料 (續) (N=206)
(26.2%),而已婚者中,沒有小孩者有 13 人(24.1%),其中以有 2 名小 孩最多佔 37.0% (20 人),1 個小孩次之 31.5% (17 人),而 3 個小孩佔 3(5.6%),4 個小孩者 1(1.9%),而已婚者家中最小小孩年齡從 5 個月到 18 歲,小孩平均年齡為 4.70(SD=5.14),而一同居住的家人數從 0 人 至 12 人不等,但是其中研究對象認為需要照顧的家人數分佈從 0 人到 5 人,以完全不需照顧他人最多佔 64.6%。
(五)工作狀態
在所有研究對象中,目前無工作,為全職學生者有 22 人(10.7 %),
從事兼職工作者有 28 人(13.6%),而兼顧學生身分且從事全職工作每週 工作 40 小時或以上者最多共有 156 人(75.7%),其從事的工作型態,固 定為白天上班者 62.1% (128 人),但也有 56 人(27.2%)是需輪值夜班的 人員。
(六)經濟狀況
研究中統計每人每月的收入,無固定收入者有 27 人(13.1%),每月 收入小於 20000 元者,有 51 人(24.8%),介於 20001-30000 元有 48 人 (23.3%),30001-40000 元者有 44 人(21.4%),40001-50000 元者 22 人 (10.7%),50001 以上 14 人(6.8%)。
(七)參與運動社團經驗
在所有個案中,有 92 人(44.7%),過去曾經參加任何運動社團經驗,
另 114 人(55.3%)則無相關的社團經驗。
三、運動心理因素
研究中之運動心理因素包括自覺運動利益、自覺運動障礙及運動自 我效能,自覺運動利益量表計 14 題,分數愈高者,表示自覺運動後,
伴隨健康利益的信念愈強,研究對象自覺運動利益量表分數最低從 49 分至 84 分,平均值 71.83 (SD=6.66),自覺運動障礙量表計 15 題,
分數愈高者,表示自覺運動障礙情形愈嚴重,研究對象得分從 18 分至 90 分,平均值 60.43 分(SD=12.81),而運動自我效能量表,分數愈高,
表示對自我克服困難持續運動的把握程度愈大,研究對象運動自我效能 得分 15 至 79 分,平均值 40.13(SD=13.95)(表 4.3)。
四、運動行為
依照三日身體活動量(Kcal/kg/day)研究對象三日(指週一至週五任 一天,以及週六和周日)編碼為 6-9 以上中重度的身體活動的能量消耗,
研究對象活動量的分佈從 0 至 74.93 仟卡,平均每天每公斤體重消耗 3.98 仟卡,(SD=9.06),而三日身體活動量,完全無編碼 6-9 以上中 重度身體活動者有 116 人,佔 56.3%。
五、睡眠品質
綜合得分分數從 2 分至 16 分,平均值為 7.22(SD=2.79) (表 4.3),
表 4.3 運動心理因素、運動行為、睡眠品質、生活品質分數分佈 (N=
206)
變項 最小值 最大值 平均數 標準差
運動利益 49 84 71.83 6.66
運動障礙 18 90 60.43 12.81
自我效能 15 79 40.13 13.95
運動行為 .00 74.93 3.98 9.06
睡眠品質 2 16 7.22 2.79
生理範疇 6.86 18.86 13.71 2.14
心理範疇 7.33 18.67 12.12 2.24
社會範疇 6.0 41.00 13.33 2.86
外在環境範疇 6.5 17.00 12.19 2.13
整體生活品質 53 123 89.29 12.69
總分大於 5 分者,表示睡眠品質不佳,睡眠品質小於等於 5 分者佔 28.2%,大於 5 分者佔 71.8%。
六、生活品質
研究對象根據四個範疇的分數分別為:生理健康平均值 13.71(SD=
2.14),心理健康平均值 12.12 (SD=2.24),社會關係平均值 13.33 (SD
=2.86),外在環境 12.19(SD=2.13),而整體生活品質的平均值為 89.29 (SD=12.69)(表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