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学校教育在今天系由政府机关或非利润的机构提供经费,并且几 乎完全由它们所管理。这种形势系通过逐渐的发展而形成,从而,目前人们 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再把注意力明确地指向学校教育受到特殊对 待的理由,甚至在社会组织和指导思想方面均为自由企业占统治地位的国家 里,也是如此。结果是政府的职责无原则地扩大。
按照第二章所论述的原理,政府对教育具有两个进行干预的理由。第 一个是相当多的“邻近影响”的存在,即:一个人的行动迫使其他人为之支 付相当大的代价,而又无法使前者赔偿后者的情况,或者,个人的行动对其 他人产生相当大的好处,而又无法使后者赔偿前者的情况——即:使自愿交 易成为不可能的情况。第二个是对孩子们和其他对自己行动不负责任的个人 的家长主义的关怀。对(1)公民的一般教育和(2)专业的职业教育,邻近 影响和家长主义关怀具有非常不同的含意。在这两个领域内政府于预的理由 具有很大程度上的不同之处,而且所应采取的行动的类别也是非常不相同 的。
还有一个在开始时需要加以说明之点:把“学校教育”和“教育”区 别开来是重要的。并不是所有的学校教育都是教育,也不是所有的教育都是 学校教育。我们所关心的主题应该是教育。政府的活动则主要以学校教育为 限。
公民的一般教育
如果大多数公民没有一个最低限度的文化和知识,也不广泛地接受一 些共同的价值准则,稳定而民主的社会不可能存在。教育对文化知识和价值 准则这两个方面,均会作出贡献。结果,儿童受到的教育不仅有利于儿童自 己或者家长,而且社会上其他成员也会从中得到好处。我的孩子受到的教育 由于能促进一个稳定和民主的社会而有助于你的福利。由于无法识别受到利 益的具体的个人(或家庭),所以不能向他们索取劳务的报酬。因此,存在 着相当大的“邻近影响”。
这种特殊的邻近影响应该引起政府的哪一种行动呢?最显然的是要求 每一个儿童受到最低数量的一种特殊的学校教育。这种要求可以施加于家长 而不需要政府进一步的行动,正象要求建筑物和汽车的所有者遵照特殊标准 以便保护其他人的安全那样。然而,在两种情况之间存在着差异。凡是付不 起建筑物或汽车的安全标准的费用的个人一般可以放弃他们的财产而将它出 售。因此,这个要求一般能够加以实施而不需要政府的津贴。
把孩子和缴纳不起最低要求的学校教育学费的家长分离开来,显然和 我们把家庭作为基本的社会单位的办法以及和个人自由的信念不相一致。此 外,这很可能不利于自由社会的公民教育。
假使这种学校教育的要求所引起的经济负担能很容易地为社会里的大 量家庭所承受,直接要求家长们来承担这笔费用是可行的,也是需要这样做 的。极端的情况可以通过向贫穷家庭提供特殊的补贴而得以解决。在今天的 美国,很多地区符合于上述条件。在这些地区,把要求的各种费用直接加在 家长的身上是应该使用的办法。这可以取消政府的一个机关。这一机关目前 在所有居民的一生中向他们征收赋税,然后在他们的孩子上学期间,又把税 款的大部分付还给同样的那些人们。这会减少政府同时也管理学校的可能的 对此,下面将进一步加以论述。这会使减少津贴在学校经费中的比重更有可 能,因为,随着收入的一般水平的增加,对于这种津贴的需要也会随之而下 降。假使象现在那样,政府负担全部的或极大部分的学校经费,收入的增加 只会使通过赋税机关的款项的流动进一步扩大,从而扩大了政府的作用。最 后,但是决不是最不重要的,家长负担孩子的教育费用可以使生育孩子的社 会成本和私人成本相等,从而,也有利于形成一个较好的家庭成员数目的分 配。
不同家庭之间的财富和孩子多少的差异,加上维持一定标准的学校教 育会引起相当可观的费用,使这种政策在美国许多地区难于实行。在这些地 区以及在这种政策可实行的地区,政府都负担了学校教育的经费。政府所支 付的经费不但包括一切人都必须受到的最低限度的学校教育,而且也包括年 轻人受到的、但却不是必要的较高水平的学校教育。论证负担两种经费的理 由是上面讨论过的“邻近影响”。政府支付费用,因为,这是实施最低水平 的学校教育的唯一可以实行的手段。政府负担较高水平的学校教育,因为,
其他的人能从有能力和有兴趣的那些人的学校教育中获得好处,那些人可以 提供较好的社会和政治领导的水平。从这些措施中获得的好处必须和费用相 比较。对于应该给与多大的津贴,存在着很大程度的真实的意见的分歧。然 而,我们中间大多数人很可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认为得到的好处是一个足 够重要的因素来决定政府津贴的大小。
这些理由只能论证政府给与某种学校教育的津贴是必要的。可以设想,
这些理由并不能论证津贴纯粹职业教育的必要性,因为,它仅增加学生在经 济上的生产能力,而不对学生进行公民教育或领导能力的教育。要在两种学 校教育之间划一条明显的界线是非常困难的。大部分的一般学校教育增加学 生的经济价值——确实,仅仅在目前的几个国家中具有文化知识不再具有市 场价值。同时,大量的职业教育扩大了学生的视野。然而,对二者加以区别 还是很有意义的。象广泛地在美国政府支持的教育机构中所做的那样,对兽 医、美容师、牙医以及许多其他专家的训练结与津贴的理由是不能论证对初 等学校或对更高水平的文理科综合大学给与津贴的必要性的。是否能以完全 不同的理由来论证津贴后者的必要性将在本章较后的部分加以论述。
当然,“邻近影响”在质的方面的论点并不能决定应该津贴什么水平的 公民教育或应该津贴多少。可以设想,最低水平的学校教育对社会具有最大 的益处。对于这种教育的内容,意见是最接近于一致的。随着学校教育水平 的上升,社会得到的利益会持续下降。即使这种说法也不能完全认为是理所 当然的。很多政府在津贴低级学校以前很久就津贴大学。什么形式的教育有 最大的社会利益和社会的有限资源的多大部分应花费在它之上必须取决于通 过社会认可的政治渠道所表示的公众的意见。我们的分析的目的不是替社会 来决定这些问题,而是澄清在作出决定时所涉及到的问题,特别是作出的决 定是否能以社会的而不是以个人的利益为基础。
正象我们看到的那样,国家可以用“邻近影响”为理由来规定最低水 平的学校教育以及向它提供经费。第三个步骤,即:政府对教育机构的实际 管理,好象是对大部分“教育事业”的“国有化”那样,是非常难以用这些 理由加以论证的,而据我看来,也是非常难以用其他理由加以论证的。这种 国有化是否有必要的问题很少明确地被提出来。
政府向学校教育提供经费的主要办法是直接支持管理教育机关的费 用。这样,这一步骤看来似乎与津贴学校教育的决定是分不开的。然而,这 两个步骤能很容易地被分开来。
为了对政府所规定的最低学校教育提供经费,政府可以发给家长们票 证。如果孩子进入“被批准的”教育机关,这些票证就代表每个孩子在每年 中所能花费的最大数量的金钱。
这样,家长们就能自由地使用这种票证,再加上他们所愿意添增的金 额向他们所选择的“被批准的”教育机关购买教育劳务。教育劳务可以为以 营利为目的的私营教育机关或非营利的教育机关所提供。政府的作用限于保 证被批准的学校的计划必须维持某些最低标准,很象目前对饭馆的检查,要 求保证最低的卫生标准那样。这种方案的一个好的例子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美国退伍军人的教育方案。每个合格的退伍军人每年发给一笔最大限额的款 项,可以被使用于他所选择的能维持某些最低标准的任何教育机关。比较有 限性的一个例子是英国的规定:对于进入非公立学校的某些学生,地方当局 为他们交付费用。另一个例子是法国的办法:对进入非公立学校的学生,国 家支付其一部分费用。
以邻近影响为基础的支持学校国有化的论点是:如果没有国有化,则 不可能提供被认为是对社会稳定所必要的共同的价值标准。象上面所说的那 样,对私立学校规定最低水平也许不足以得到这个结果。这个问题可以用不 同宗教团体所设立的学校加以具体说明。人们可能进行争辩,认为这些学校
将灌输成套的社会价值标准,不但在相互之间发生矛盾,而且也和非教会学 校所灌输的发生矛盾。以此而论,它们把教育变成为一个分裂而不是统一的 力量。
把这个论点推到极端,它不仅能要求政府管理学校,而且能强迫人们
把这个论点推到极端,它不仅能要求政府管理学校,而且能强迫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