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成高度累进的所得税的人道主义和平均主义情绪也促成了大批旨在 于增加特殊集团的“福利”的其他措施。措施中最重要的一套是一批贴着使 人误解的标签的“社会保险”。其他的是公共住房、法定最低工资、对农产 品价格的支持、对特殊集团的公费医疗、特别援助方案以及其他等等。
我将首先简要地论述一下后面的几项,主要在于说明:这些项目的实 际影响及企图和它们意图的影响之间存在着如何大的不同之处,然后,我将 以较多的篇幅来论述社会保险方案中最大的组成部分,老年和人寿保险。
其他次要的福利措施
1.公共住房。经常用来支持公共住房的一个论点是根据被认为是存在 的邻近影响:尤其贫民窟地区,在较少的程度上还有其他低质量的住房;据 说它们使社会以火警和警察保护的形式支付较高的费用。这种实际的邻近影 响可能存在。但是,仅就这个影响而言,它所能证明为必要的不是公共住房,
而是对这种增加社会费用的公共住房施加较高的赋税,因为,这趋于使私人 成本和社会成本相等。
这会立即引起反驳,认为增加的赋税会落在低收入人们的身上,而这 又是不好的事情。这一反驳的真正含意是;建议公共住房的理由不是邻近影 响,而是作为帮助低收入人们的手段。假使确系如此,那末,为什么要特别 贴补公共住房呢?假使资金是用来帮助穷人,那末,给与现金而不是实物不 是更有效的使用资金的方式吗?确实,被帮助的家庭宁肯要一笔现金,而不 愿要住房的形式。假使他们希望有住房的话,他们自己可以把钱花在住房上。
因此,绘他们现金不可能会比给与其他形式的东西更坏;假使他们认为,其 他的需要更加重要,那末,给与现金会使他们更加方便。现金补贴可以解决 邻近影响的问题以及津贴实物的问题,因为,假使现金不被用来购买住房,
它可被用来支付邻近影响所应有的额外税收。
因此,公共住房不能以邻近影响或帮助贫穷家庭为理由。假使有可能 为它找出一个理由的话,那末,它只能以家长主义为理由。家长主义的理由 是:被帮助的家庭“需要”住房比“需要”其他东西更为迫切,但是,他们 自己既不同意这一说法,也不会以明智的方式使用这笔款项。对于合格的成 年人而言,自由主义者趋于拒绝这一论点。他不能完全拒绝它的能影响儿童 的间接的形式;即:家长们会忽视“需要”更好住房的儿童们的福利。但是,
自由主义者在接受作为大笔开支用于公共住房的适当理由的这个最终论点之 前,要求比一般所提供的更有说服力和针对性的证明。
在涉及公共住房的实际经验之前,在抽象理论上所能谈论的就是上述 这一些。现在,既然我们已经有了经验,我们可以作进一步的论述。实际上,
公共住房已经被证实为具有与它的本意大不相同的影响。
远没有象赞成者所期望的那样改善了穷人的住房问题,公共住房却恰 得其反。在建造公共住房计划过程中被拆毁的居住单位的数量远远超过新建 造的居住单位的数量。但是,象这样的公共住房方案却对减少需要居住这种 住房的人数不采取任何解决办法。因此,公共住房的作用是提高每一居住单 位的人数。有些家庭或许要比没有公共住房时的住房条件要好——是那些运 气好到能住进国家建造的住房单位中的人。但是,这不过使其他人的问题更 糟,因为,总的平均密度上升了。
当然,私人企业会通过改造目前的和建造新的住房来抵消公共住房的 某些有害之处,来容纳直接被排挤掉住房的人,或更一般地来容纳那些在公 共住房方案所引起的音乐抢座位游戏中间接或更间接地被排挤掉住房的人。
然而,这些私人住房的来源在公共住房计划不存在的情况下也会存在。
为什么公共住房计划具有上述影响呢?由于我们曾经一再强调的一般 性原因。推动许多人赞成制订这个方案的一般兴趣是分散的而且并不固定在 某一个人的身上。一旦方案被接受下来,它肯定会被特殊利益所把持。在公 共住房的情况下,特殊利益是那些当地的集团,它们渴望把破烂地区加以清 除和再建,其原因或由于它们在那里拥有财产,或由于破烂地区正在威胁着 当地或市中心商业区。公共住房可用作为一个方便的手段。
因为,它要求的拆毁数量大于修建数量。即使如此,从日益增长的要 求联邦政府资金解决问题的压力来看,“城市的破烂”仍然以不减少的规模 在我们社会中存在。
赞成公共住房的人希望从它获得的另一个好处是通过改善住房条件来 减少青少年的犯罪行为。在这里,很多方案的事例再一次表明恰好相反的影 响,除了它完全不能改善平均的住房条件以外。由于对以补贴租金住进公共 住房的人的收入施加应有的限制,“破裂”的家庭高密度地集中在一起——
特别是,带着孩子的离了婚的母亲或寡居的母亲。破裂家庭的儿童特别可能 成为“有问题”的儿童,而这些儿童的高度集中很可能增加青少年的犯罪行 为。其中一个现象是:公共住房区域对邻近各个学校所起的不利影响。
一个学校虽然容易吸收少量“有问题”的儿童,但是,它要吸收大量 的这类儿童却是很困难的。然而,在某些事例中,破裂的家庭占有整个公共
住房地区的三分之一或者更多,而这个地区的儿童可能占有一个学校中的大 部分。假使这些家庭能通过现金补助得到支援,那末,它们一定会在整个社 会内分散得更开。
2.最低工资法。最低工资法也许是我们所能找到的其影响和善意支持 该法规人们的意图恰好相反的最明显事例。很多赞成最低工资法的人们对特 别低的工资率表示痛惜是完全应该的;他们把它当作为贫穷的一个征兆;而 他们希望通过法律来禁止低于某种特殊水平的工资以便减少贫穷。事实上,
如果最低工资法有任何影响的话,那末,它们的影响显然是增加贫穷。国家 能够通过立法制订一个最低工资率。但它很难要求雇主按照最低工资雇用所 有以前在最低工资率以下被雇用的人。这样做显然是不符合雇主利益的。
因此,最低工资的影响是使失业人数多于没有最低工资时的情况。就 低工资率确实是贫穷的象征而言,那些因之而失业的人们恰恰是那些最经受 不起放弃他们一直在拿收入的人,虽然这笔收入对投票赞成最低工资的人们 来看似乎数目很小。
这个事例的一个方面很象公共住房的事例。在两个事例中,受帮助的 人是看得见的——是工资被提升的人,以及住进公共住房单位的人。其中受 到损害的人是看不见的,而他们的问题并不显然与问题的原因发失联系:那 些参加失业行列的人,或更可能的情况是,由于最低工资的存在而从来未能 在某些职业中受到雇用的人,他们被迫接受甚至报酬还要低的工作或进入救 济的人群;那些更紧密地拥挤在各个贫民窟里的人,他们看来似乎是需要更 多公共住房的象征,而不是现有的公共住房造成的后果。对最低工资法很大 一部分的支持不是来自与自身利益无关的善意的人,而是来自与自身利益有 关的派别。例如,北方工会和受到南方竞争威胁的北方厂商赞成最低工资法 来减少来自南方的竞争。
3.农产品价格的支持。对农产品价格的支持是另一个例子。除了在选 举机关和议会中农村地区的代表过多这一政治事实以外,如果要想找出任何 支持农产品价格的理由,那末,我们只能相信,农民们平均税来具有低收入。
即使这一点作为事实被接受下来,农产品价格的支持也并没有完成帮助需要 帮助的农民这一意图。首先,假使存在着任何好处的话,那末,好处与需要 恰成反比,因为,好处是和市场上出售的量成比例的。贫穷的农民不仅在市 场上比富有的农民出售得更少;除此以外,他还从为自己生产的物品中获得 较大部分的收入,而这些部分并不能获得价格支持的好处。其次,假使有任 何好处的话,那末,农民从价格支持方案中所获得的好处比支出的费用的总 量要少得多。这显然适用于储藏仓库和类似的费用,因为,它们是农民根本 拿不到的——实际上,储藏仓库和设备的供应者很可能是主要的受益者。这 同样也适用于用来购买农产品的费用。
因为,这会诱使农民把额外的款项用于肥料、种子、机械等上面。至 多,只有多余部分才能加进他的收入项目之内。最后,甚至这个额外的多余 部分也夸大了好处,因为,由于支持方案的影响,农村中的农民比没有价格 支持时要多。只有在价格支持方案下农民们的所得超过他们不在农场工作时 的所得的部分,如果这一部分存在的话,它才构成农民净得的好处。农产品 收购方案的主要影响只是使农业的产量更多,而不是提高农民的平均收入。
农产品收购方案的一些代价是如此一目了然和众所周知,以致只需要
农产品收购方案的一些代价是如此一目了然和众所周知,以致只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