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蘆洲傳統地方性的形塑
第二節 政府政策對寺廟地理、意義的影響
政府實施的政策對於蘆洲宗教方面有深刻的影響。政府政策施為往往是強而 有力的空間計畫推手,但往往無形中、無意識之下卻改變了原本傳統的空間格 局。而說到能強力改造蘆洲空間格局的關鍵性計畫莫過於二重疏洪道的開闢。
台灣省水利局自民國 49 年起即著手研究台北地區整體防洪計畫,民國 52 年提出「淡水河防洪治本計劃」,民國 57 年起由經濟部先後成立專案小組審議計 畫外,繼續推動可能方案;民國 58、59 年間經濟部又邀請美軍工程師團及荷蘭 防洪專家來台協助研究,於民國 62 年提出「台北地區防洪計畫建議方案」。13
行政院在民國 68 年元月四日的第一六一二次院會中決議,先行辦理台北地 區防洪計畫初期實施計劃。當初制定先期實施方案時,政策單位設計八種方案,
最後採用:沿淡水河興建安全高度的堤防,並在西岸興闢二重疏洪道,增加洩洪 量,以及保護三重、蘆洲地區之排水工程,希望使淡水河左岸受災最嚴重地區先 獲得適當保護。此方案是基於利用洪水平原管制區之天然地形,以「疏洩洪流」
為原則。預計在民國 73 年完工。
依照台北地區防洪計畫初期實施計劃,其保護程度是斟酌淡水河兩岸防洪措 施現況,及計劃效果,訂定台北橋左岸三重堤防頂標高為五‧五○公尺保護洪水 量為一二、四○○秒立方公尺,約相當於十年一次頻率之洪水。工程內容大致如 下:(一)疏洪道工程。(二)堤防工程。(三)排水工程。
圖 3-1 二重疏洪道設計圖
資料來源:臺灣省水利局,《臺北地區防洪初期實施計劃執行報告》
二重疏洪道之佈置及功能在於:由於淡水河在較大洪水時即在中興橋上游左 岸漫溢,流經褒子寮附近至溫子川再於關渡上游匯入淡水河,此為一天然溢洪流 路,又如將進水口選在大漢溪與新店溪河流處,可提高分水效果,為減輕淡水河 在台北橋河段流量之負荷,因此利用此一天然疏洪地區開闢疏洪道。
至於二重疏洪道的效益,依政府評估,其堤防工程可以減輕三重、蘆洲地區 的災害;疏洪道可以宣洩淡水河台北縣無法宣洩的洪水;排水工程則可排除堤防 內的積水,而達到全面防洪的效果。
二重疏洪道的工程完工,導致蘆洲信仰空間的巨大改變,最重要的改變有兩 個地方信仰空間的改變:一、五股洲後村忠義廟搬遷到蘆洲;二、蘆洲水神信仰 的清海宮信仰圈縮小。而這些變遷,我將在下文來探討。
一、五股洲後村的抗爭事件─忠義廟搬遷
民國 71、72 及 73 年預辦理防洪工程及繼續完成各項附屬工程。計畫執行過 程中並提示三個主要措施為:一、用地及補償在法定範圍內盡量考慮優先原則。
二、先建後拆:除堤防工程用地外,盡量維持先建後拆之原則,於五股低窪區另 填土開發一百三十餘公頃,以供被拆遷工廠、住宅遷入。三、購屋貸款:研擬長 期低利貸款,以供拆遷戶貸購新屋。14
民國 71 年 2 月 10 日,台北地區防洪計畫初期實施計劃正式開工,執行單位 原定至二重疏洪道口先行開工,改為開闢二重疏洪道的三百多名民眾,上午七時 起手持標語、旗幟靜坐群集三重市重新路五段兩百一十七號錢,展開抗議行動。
抗議的民眾在現場散佈「反對開發二重疏洪道民眾共同聲明」,聲明指稱:
一、省政府的賠償不公平,沒有按公告地價為標準,造成與鄰地地價二十二倍以 上的差距,疏洪道每坪用地不到八百元不合理。二、開闢疏洪道投資太大,同時 計劃不好會造成三重、蘆洲成為陸上孤島,影響繁榮,將來築堤後,堤外水位高 漲反而造成更大災害。三、政府應優先履行「先建後拆」的措施,安頓好被拆遷 戶。
從民國 72 年 1 月間二重疏洪道開始動工,整條線上的居民及不斷的請願抗 議,迫使當局一度不得不停工,將拆除工作延後。而在整個拆遷工作接近洲後村 之際,洲後村民仍嘗試以自力救濟與奔走各級民意機關的方式,乞求在最後階段 搶救自己免於流離失所。15
邱創煥隨即在答覆,處理二重疏洪道工區民房是既定政策,呼籲民眾自動拆 遷,7 月 1 日起依規定強制拆除,勿存觀望。
14 《台北地區防洪計劃簡介》,頁 20-21。
民國 72 年 7 月 2 日,洲後村的村民在該村忠義廟前舉行記者會,全村三百 餘戶一千六百多人幾乎全部到齊,由村長陳增主持,鄉民強烈指責政府不履行「先 建後拆」的承諾,卻要他們搬到林口國宅,使他們無法在從事耕作,將來生活成 問題。村民要求暫緩拆除,盡快完成洲子洋重劃,提供居民土地。
洲後村請願要求延緩拆遷的理由來看,非常明顯的,他們不反對拆遷,其所 以提出訴願,要求延緩拆遷者,主要在兩個重點:其一、認為政府官員曾有過先 建後拆的諾言,而今未能實現,且否認有過如此承諾,因此而有憤憤之感,引發 失望的情緒性反應;其二、則認為政府安排他們遷建林口國宅,不符合他們的生 活條件,勢必將影響其生計。
有關遷村預定地問題,除洲子洋地區仍繼續規劃外,然因涉及洪水平原管制 問題,一時不易解決,為爭取遷村時效,另將先行開發蘆洲鄉一○三號道路以南、
疏洪道右岸灰磘 地區五十六公頃土地,作為「替代方案」,約兩年可由住都局完 成填土及各項工程施工,供洲後村民遷居之用。邱創煥表示,不論選擇在洲子洋 或蘆洲,村民每戶都可以獲得五十坪土地。如居民暫時無處搬遷,政府願提供林 口國宅暫住。最後決議如下:
一、 遷村預定地二重疏洪道右岸蘆洲灰子磘土地,省府保證在兩年內開發 完成,並轉售供洲後村遷村使用。
二、 蘆洲灰子磘地段開發完成後,原決定每戶可承購五十坪,每坪依開發 成本一萬六千元轉售,現改為一萬四千元,即承購每戶由政府再補助 十萬元,以減輕村民之負擔。
三、 洲後村低收入戶,由社會處及台北縣政府按照規定給予社會救助。
四、 在蘆洲灰子磘開發完成前為協助洲後村民眾搬遷,由住都局及台北縣
政府設法在遷村預定地先行撥借每戶三十坪土地,供村民搭蓋臨時建 築住居,洲後村建築一率拆除。
但是村民仍有疑慮,乃再度提出要求,要求如下:
一、 在臨時遷村地,要求填高,平於一○三道路面以免淹水,水電、排水 也該由政府做好。
二、 臨時遷村房屋希由政府統一籌建,並以力霸建築每戶三十坪之貸款十 萬元,盼增為二十萬元。
三、 一部份土地地上物,房屋查佔不實際,請再重估。
村民最主要的意願仍是緩拆,他們指出,蘆洲的遷村預定地會淹水,安全堪 慮,他們不敢住(但是有堤防保護)。
到了 72 年 8 月 20 日,台北縣政府已將洲後村所有民宅拆遷完畢,僅剩忠義 廟、土地公祠、陳家祠堂廟宇,此時卻只有一戶村民前往堤後水利地搭屋居住,
大多數居民已遷離洲後村,少數仍留在原地搭帳篷露營;尚未找到房子住的村 民,有二十二戶被暫時安排在更寮國小舊址居住,每間教室住四戶人家,平均有 二十多人住在一間教室。
8 月 22 日凌晨四時左右,忠義廟舉行移神儀式,沒有發生任何騷動。到了 8 月 23 日,有十幾戶洲後村民開始在灰磘地區的堤邊地重建家園,部分村民撿些 舊建料自行搭蓋屋架,部分經濟不寬裕的村民寄居在親友家裏,或在洲後村原址 搭帳篷居住;有二十三戶八十多名洲後村和鄰近各村村民,寄居舊更寮國小僅存 的六間教室裏,形如「難民村」;有六戶人家擠在灰磘遷村地臨時搭蓋的新忠義 廟。
劉英毓教授曾針對洲後村民的拆遷反應加以分析,其研究中指出:洲後村是 以農作為主,世代居住於其上,彼此間具有血緣關係的家庭所組合而成,長時間 共同生活。土地與作物,單就其經濟意義而言,不僅是財物的一部份,更是生產 提供生活資源的來源,尤其土地更是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份。二重疏洪道的開 闢,迫使洲後村民失去祖承的土地、住宅,並斷絕農業收入,換取政府微薄的補 助。這種改變完全不同過去洲後村歷經水災之後的環境改變,而是完完全全的改 變、威脅到村民的維生方式、居住空間、跟村民的緊密關係。
村民對於洲後村具有強烈的認同感、歸屬感,村民擁有共同的觀點之下,再 加上彼此之間擁有血緣上的關係,使全村形成生命共同體,而產生一致反對政 府、拒遷的反應結構。而其洲後村民的中心信仰─忠義廟,理所當然成其共同開 會、共同凝結村民的最佳場域。
民國 73 年 7、8 月間拆遷前的忠義廟門樑上曾提著幾行大字,橫聯:「吾愛 吾家」,右聯:「勿使我們流離失望」,左聯:「請讓我們安居樂業」,表達了洲後 村民生命中最深沉的無奈及悲愴。民國 73 年 8 月 19 日《自立晚報》「周日專題」
曾報導:
但是,政府除一心一意要拆除洲後村,以維持其公權力的威嚴外,省府有 關主管官員認為,政府對於洲後村已經仁至義盡。
無息貸款十萬元及每公頃八十萬元自動拆除獎勵金為例,……省府的優厚 條件,並未受到真正居住此地的村民歡迎:因為十萬元對村民而言,是一項 沉重且無謂的負擔;八十萬元獎勵金,分配到每一戶村民身上,只不過數千 元。
最令村民感到不滿的是,村民的土地補償費每坪平均七、八百元;而省府
提供的永久遷地每坪售價卻高達一萬六千元,這兩個地點相隔一道堤防而已。
提供的永久遷地每坪售價卻高達一萬六千元,這兩個地點相隔一道堤防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