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政治自由主義》與重疊共識
第一節 政治性正義觀
第一節 政治性正義觀
本節探討的是第一階段的問題,即「在自由平等公民之間,具體指定社會 合作之公平條件的最適合正義觀為何?」羅爾斯認為,面對當代憲政民主社 會,最適合的正義觀為「政治性正義觀」(political conception of justice)。16自 1980 年的杜威演講開始,羅爾斯就將他的正義觀表達為「政治性的」。17「政 治性的」該如何理解?根據羅爾斯的主張,可理解為「公共的」、「為所有公民
12 Ibid., 3.
13 Ibid., 4-5.
14 Ibid., 3-4, 133-134.
15 Ibid., 133.
16 Ibid., xvii.
17 羅爾斯指出,理論前後期的改變只是為了消除《正義論》的理論模糊性,修正其正義觀為
「政治性正義觀」,其他不同於《正義論》中的理念則是因應正義觀的修正而依次提出的。整
體而言,羅爾斯在《政治自由主義》的工作是將一全面性道德學說和嚴格定義的政治性正義 觀區分開來。Ibid., xv-xvii.
共享的」。政治性正義觀的意義,是指正義觀可作為當代憲政民主社會公民之 間的公共基礎。也就是說,在當代憲政民主社會中,政治性正義觀是自由平等 公民之間進行社會合作的最適合正義觀。政治性正義觀如何作為最適合的正義 觀?政治性正義觀的內容為何?以下將作出說明。
一、獨立自持的觀點
政治性正義觀為何是當代憲政民主社會公民之間的公共基礎?並不是因 為政治性正義觀能調和所有合理全面性學說,猶如政治性正義觀向各個合理全 面性學說妥協。18政治性正義觀之所以能夠作為當代憲政民主社會公民之間的 公共基礎,答案在於政治性正義觀的表達模式:政治性正義觀被表達為一種獨 立自持的(freestanding)觀點。19意思是指,政治性正義觀獨立於各個不同合理 全面性學說,既不是被呈現為(presented as)合理全面性學說,也不是訴諸(refer to)任一合理全面性學說。
首先說明政治性正義觀所呈現的並不是一個合理全面性學說。這是指政治 性正義觀不作為一合理全面性學說。根據當代憲政民主社會的合理多元事實,
沒有一個合理全面性學說為所有公民共享,因此正義觀不能是另一個替代的合 理全面性學說的主張。20依據拜爾(Kurt Baier)的說法,政治性正義觀適用的範 圍是有所限縮的(narrow in scope)。這是說,相較於「一般的」,政治性正義觀 是「特殊的」,只應用在當代憲政民主社會的社會基本結構;相較於「全面性 的」,政治性正義觀則限制在公民生活中的政治層面。21
其次,政治性正義觀不訴諸任一合理全面性學說。這是指政治性正義觀的
18 Samuel Freeman, “Introduction,”edited by Samuel Freeman, in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Philosophy, (Beijing: San lian shu dian, 2006a): 36.
19 John Rawls, Political Liberalism,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6): 12.
20 Ibid., xviii.
21 Kurt Baier, “Justice and the Aims of Political Philosophy,”Ethics, 99(1989): 772.
証成過程不預設或依賴任何合理全面性學說為前提。《正義論》的正義觀之所 以產生穩定性問題便在於《正義論》預設一合理全面性學說作為推論正義觀的 基礎。為了達到不訴諸任一合理全面性學說的目的,羅爾斯採用「迴避法」(the method of avoidance)。所謂迴避法,指的是在政治性正義觀的証成過程中,迴 避所有合理全面性學說以及具爭議的哲學、道德和宗教問題。22迴避所有合理 全面性學說,是指既不承認也不否認(neither to assert nor to deny)任何合理全面 性學說,或是與這些學說相連的真理和價值。23至於迴避具爭議的哲學、道德 和宗教問題,依據弗利曼的說法,這是將爭議性哲學、道德和宗教問題置入括 號(bracket),存而不論,意味著政治性正義觀被理解為在形上學、知識論以及 道德哲學裡保持中立。24
為什麼政治性正義觀的証成過程,不只迴避合理全面性學說,還必須存而 不論具爭議的哲學、道德和宗教問題?原因在於,依據合理多元事實,對於爭 議的哲學、道德和宗教問題,每個合理全面性學說長久以來都有不同的答案。
迴避法的置入括號,存而不論,並非是因為這些爭議問題不重要或是對其冷 漠。相反地,是因為這些爭議問題十分重要,基於公民理性的負擔,一時還無 法找到適合的解決方法。此外,公民又不可能接受以壓制性國家權力証成以單 一合理全面性學說作為爭議問題的解答。因此,羅爾斯主張將寬容原則運用到 哲學本身,讓「正義即公平刻意地停留在表面」,25也就是政治性正義觀不提供 任何超出觀念本身以外的形上學、知識論等學說。因此,政治性正義觀的証成 過程中,羅爾斯主張運用迴避法擱置合理全面性學說與具爭議的哲學、道德和
22 John Rawls, “Justice as Fairness: Political not Metaphysical,”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 14:3(1985): 230-1.
23 John Rawls, Political Liberalism,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6): 150.
24 Samuel Freeman, “Introduction,”edited by Samuel Freeman, in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Philosophy, (Beijing: San lian shu dian, 2006a): 33-34.
25 John Rawls, “Justice as Fairness: Political not Metaphysical,”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 14:3(1985): 230-231.
宗教問題。
政治性正義觀作為一種獨立自持的觀點,是羅爾斯政治哲學面對當代憲政 民主社會所必須採取的。原因在於當代憲政民主社會存在合理多元事實,公民 各自有不同的合理全面性學說。若要作為公民一致接受的公共基礎,並成為能 夠指定社會合作之公平條件的正義觀,則政治性正義觀必須本身不是,也不在 証成過程預設任一合理全面性學說。這就是羅爾斯所稱的「對」優先於「善」
(the priority of the right over the good)。26拉摩爾(Charles Larmore)也同意這樣的看 法,他認為証成正義原則時,不能預先主張任何特殊價值觀和人生理想。27依 此,在當代憲政民主社會中,獨立於各個合理全面性學說的政治性正義觀,將 在不談論、不了解、不危及各個合理全面性學說的地位上被表達出來。28
二、政治性正義觀的內容
然而,「政治性正義觀作為一種獨立自持的觀點」,與「政治性正義觀能夠 得到所有公民的一致支持而成為當代憲政民主社會的公共基礎」之間仍有差 距。羅爾斯首先指出,儘管政治性正義觀獨立於各個合理全面性學說,但是政
26羅爾斯的正義理論主張以「對」的優先性作為社會正義的基礎,反對古典效益主義視「正義」
為社會整體滿足淨值的極大化,也就是將「對」視為「好」的極大化。羅爾斯認為他的正義 理論是一種「義務論」主張(a deontological theory),強調正義原則作為「道德上對的」(right) 優先於公民的「善」(good)或是特殊價值觀,簡稱為「對」的優先性。這是由於當代民主社會 包含著不同的,甚至是衝突的價值觀,羅爾斯希望確保公民能夠選擇自己的生命理想和生活 方式,因此認為作為社會基本結構指導原則的正義原則不能預設任一特殊價值觀,且公民追 求自己的「善」和特殊價值觀時都將受到正義原則的限制。詳見吳澤玫,〈論羅爾斯「對」的 優先性〉,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 93 年。
27 Charles E. Larmore, Patterns of Moral Complexity,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7): 69.
28 John Rawls, Political Liberalism,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6): 12-13.
治性正義觀是一種組件(module)的概念,29是各個合理全面性學說本質中的構 成部分(essential constituent part),因此政治性正義觀能得到所有合理全面性學 說的支持。藉由組件的概念,羅爾斯指出了儘管政治性正義觀獨立於各個合理 全面性學說,但是政治性正義觀適合(fit into)於各個不同的合理全面性學說。30 然而,政治性正義觀為何能夠適合於各個不同的合理全面性學說,卻又能夠不 呈現為且不訴諸合理全面性學說呢?
重點在於政治性正義觀的內容。在當代憲政民主社會裡,政治性正義觀的 內容由隱含於公共政治文化(public political culture)中的某些基本直觀理念 (fundamental intuitive ideas)所呈現。31羅爾斯指出,一個合理運作相當長時間 的公共政治文化,通常包含著或至少隱含了某些基本直觀理念,從這些基本直 觀理念中有可能建立起適合其憲政體制的正義觀。32
公共政治文化與背景文化(background culture)是不同的。公共政治文化由 憲政體制的各種政治制度、主要的社會制度、對制度和公眾傳統的共同解釋,
以及 歷 史文化中的常識和文 獻 所組成, 屬於 公民之 間的共有資源 (shared fund);背景文化,則由公民各自的合理全面性學說和結社(association)所組成 的,屬於公民日常生活的文化。33公共政治文化經歷長時間的積累,逐漸形成 公民之間「深思熟慮的正義信念」(considered convictions of justice),34例如宗
29 組件(module),意思是指一自我蘊含的獨立單位,或是一複雜結構的部分,能補足一完整的 結構或機械裝備。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Online.
30 John Rawls, Political Liberalism,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6): 12-13.
31 羅爾斯指出,他將「理念」(ideas)作為較一般的語詞來使用,包含概念(concepts)和觀念 (conceptions)。Ibid., 13, 14, n. 15.
32 羅爾斯稱為當代憲政民主社會的第四個一般事實。Ibid., 38, n.41.
33 Ibid., 13-14; “The Idea of Overlapping Consensus,”in Collected Papers,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1b): 427. 結社,例如教會、大學、社團、球隊等。
34 Samuel Freeman, “Introduction,”edited by Samuel Freeman, in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Philosophy, (Beijing: San lian shu dian, 2006a): 36.
教寬容原則為公民一致接受,不再會有遭受宗教迫害者,例如曾引起美國南北 戰爭的奴隸制度,如今也被視為不正義而廢除,例如透過金恩博士(Martin Luther King, Jr.)的努力,種族歧視和隔離在現在是不道德的。35
羅爾斯指出,公共政治文化中隱含的基本直觀理念為當代憲政民主社會的 公民所共享且熟悉。儘管存在不同的合理全面性學說,仍存在著公民共同接受 的某些基本直觀理念。政治性正義觀的內容,以這些基本直觀理念為前提,將 可以得到不同合理全面性學說公民的一致接受。換句話說,以隱含於公共政治 文化中的基本直觀理念為前提,因此而建構的政治性正義觀可適合於公民各自 的合理全面性學說,並獲得公民的共同支持。
當代憲政民主社會中,潛藏在公共政治文化的基本直觀理念有哪些呢?羅 爾斯認為最重要的是對於社會以及個人的看法。第一個基本直觀理念,是把社 會當成自由平等公民之間進行合作的公平體系(fair system of cooperation over time)。社會合作由公共認同的規則和程序所指導因而是公平的,並使所有參與 合作的公民可因公平合作條件而受惠。36第二個基本直觀理念,是把個人當成 參與社會合作的自由平等公民。37「個人」自古以來就被視為一個能夠終身且
當代憲政民主社會中,潛藏在公共政治文化的基本直觀理念有哪些呢?羅 爾斯認為最重要的是對於社會以及個人的看法。第一個基本直觀理念,是把社 會當成自由平等公民之間進行合作的公平體系(fair system of cooperation over time)。社會合作由公共認同的規則和程序所指導因而是公平的,並使所有參與 合作的公民可因公平合作條件而受惠。36第二個基本直觀理念,是把個人當成 參與社會合作的自由平等公民。37「個人」自古以來就被視為一個能夠終身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