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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

第二節 政治發展與轉型下的國家主權論述

民進黨不同歷史階段主權論述的產出與調整,與台灣的政治轉型過程息息 相關,從建黨到公元2000 年這段時間雖處在野,然而國民黨執政當局的決策與 政治局勢亦牽動民進黨國家主權論述的轉變。

(一) 政治自由化:

民進黨在「黨外」時期反對運動的主要目標,即是瓦解中國國民黨的威權 統治結構,爭取政治的自由化與民主化,而「一個中國」論述作為國民黨對內 實施威權統治、對外堅守「漢賊不兩立」外交政策的根基,因此新國家主權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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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的產出有助於促使威權體制的解體與導正僵化的外交政策,成為「黨外」時 期反對運動重要的策略之一。在蔣經國總統宣布解嚴後,「一個中國」論述的根 基持續鬆動,然而解嚴初期台灣整體的政治結構並未迅速邁入民主化,起先是 政治自由化的啟動,在蔣經國透過《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法》與《國安法》

來鞏固政權的同時,被視為分裂國土的台獨主張與行動深受法律箝制,加上解 嚴初期民進黨內部「泛新潮流系」與「泛美麗島系」對於「獨立」與「民主」

的路線爭論,因此在「住民自決」階段,提出「人民自決權」的概念對於民進 黨而言是一種相對「安全」的權宜性策略。

在「住民自決說」保有的彈性以及解嚴初期有限度的自由化,民進黨內部 的獨派勢力一步步挑戰蔣經國對於台獨言論設下的紅線,從主張有台獨的言論 自由,到「四一七決議文」有條件的台獨論、「一00 七決議文」的事實獨立說 再到「台獨黨綱」的公布,除為了實踐台獨建國的理想,也透過破除台獨言論 的政治禁忌,換取台灣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住民自決」階段民進黨的主權論 述在圍繞「人民自決」核心策略的同時,對於台獨訴求的逐步加重,背後亦呈 現與國民黨執政當局的政治角力,隨《懲治叛亂條例》的廢除與《刑法》100 條的修正,除了是民進黨獨派勢力在推動台獨論述進程的重大勝利,同時也象 徵台灣不再有思想犯與良心犯,政治自由化的歷程蓄積了民進黨台獨論述的能 量,而台獨言論的合法性完備了政治自由化的內涵。

(二) 體制民主化

1990 年開始李登輝總統開始推動台灣的民主化,首要的改革進程以「國會 全面改選」作為起手式,民進黨不僅將國會全面改選視為人民主權的價值實 踐,亦將國會改選前的「萬年國會」看為必須推倒的「法統高牆」,從國會全面 改選的運動當中,民進黨逐漸將國家主權論述的重心移至憲政體制的框架中加 以發揮,隨之而來的是代表「修憲路線」的「民主大憲章」與主張「制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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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的「台灣憲法草案」兩套憲改版本的出現,反映出民進黨內對於民主改革 路徑與追求台灣主權獨立的不同策略運用,在台獨勢力高漲的90 年代初期,民 進黨選擇將制憲主張納入黨綱,以建立台灣共和國的主權國家。

民進黨這股支持「制憲」的勢力也開始與李登輝的「修憲」路線展開權力 競逐,前三次的修憲過程,民進黨透過各種方式反制國民黨的修憲路線,等待 時機以「制憲」手段打破具有中國法統象徵的中華民國憲法體制,然而在第三 次修憲確立了我國總統的民選制度後,民進黨在90 年代初期操持「制憲」、「台 獨」、「建國」的主張逐漸消弱,可以發現關鍵的因素在於李登輝透過掌握國家 統治機器的優勢主導了憲政民主改革的進程,國會全面改選到總統直選不僅意 味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的民主化,同時也象徵國家主權正當性來源僅限台澎金馬 的主權意涵之轉換,中華民國憲法原有的中國正統色彩在歷經李登輝的修憲工 程後漸漸消退。

90 年代的憲政民主改革,尤其當總統民選制度的確立,台灣公民依照國民 主權的民主價值選舉出國家領袖,法理型的統治權威建構於擁有實質主權與治 權的地域範圍,在客觀政治環境上呈現新型態的國家主體樣貌,這樣的事實狀 態趨近於民進黨追求「台灣是一個不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國家」的核心 價值,因此民進黨在與李登輝的競合過程中,雖然仍大力批判李登輝維持一貫 較為保守、以「一個中國」論述為基礎的大陸政策,但民進黨內部對於民主改 革的諸多訴求確實也被李登輝所收編進去,一步步鬆動民進黨內「制憲」、「獨 立」、「建國」等立場,李登輝推動的「民主化」,在民進黨國家主權述的轉型階 段扮演關鍵性的結構作用,而「民主化」為台灣帶來的「主權性」,似乎也成為 90 年代後期民進黨大幅調整國家主權論述的開端。

(三) 中華民國台灣化

李登輝總統在推動台灣民主化的過程中,對於我國國家主權定位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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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終維持中華民國體制代表台澎金馬的正統性,李登輝也從未在公開場合表達 對於民進黨「台獨主張」的支持與認同,然而「動員戡亂體制」的廢除以及憲 政改革的「民主化」為政治體制帶來的變革,進一步在國家主權意義上帶來

「去殖民化」與「本土化」的政治效果,在客觀環境以及主觀情感上一個新形 態的「中華民國主權體制」於焉誕生,其意義包含一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為 對等的政治實體、一個以台澎金馬為治權範圍的主權國家、一套以人民主權為 核心的民主體制、一套以台灣為本位的國民意識所形塑的政治共同體,中華民 國不再是過去代表正統中國與威權象徵的主權體,在經過與台灣社會的歷史磨 合過程中蛻變為強調「台灣本位」、「台灣優先」、「台灣主體性」等新的想像共 同體,這是政治體制的「民主化」帶來「本土化」與「台灣化」的歷史結果。

李登輝所主導的「中華民國台灣化」帶動中華民國主權體制的結構性轉 變,並順勢導引民進黨在國家主權論述上的換軌,對於以「台灣主體性」、「台 灣人出頭天」、「民主台灣」作為意識型態的認同與政治號召的民進黨而言,不 得不以更加務實的態度接納經歷「民主化」與「台灣化」過後的中華民國,民 進黨透過新的論述除了做為對國家主權定位的重新理解與認識,同時也避免在 國民黨歷經「本土化」、中華民國「民主化」與「台灣化」的歷史渦輪下遭受邊 緣化,「中華民國台灣化」對於1991 年至 1999 年間民進黨國家主權論述之轉 變,分別反映在其「台獨主張」、「中華民國論述」以及「兩岸主權論述」: 關於「台獨主張」,從「論述轉型」階段初期提倡的「制憲建國」,轉變為

「務實獨立」階段主張依照中華民國憲法來維持台灣主權獨立的現狀;在「中 華民國論述」方面,民進黨從「住民自決」階段的「漠視中華民國」,到「論述 轉型」階段初期的「排斥中華民國」,歷經1996 年總統直選後舉辦的「國家發 展會議」,接納「在台灣的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兩個對等實體的 現實,再到「務實獨立」階段正式「承認中華民國」;至於「兩岸主權論述」, 隨著台灣解嚴後與中共當局互動往來的頻率增加,民進黨兩岸主權論述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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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於對「一中政策」的強力批判,一方面回應中共對於「台灣問題」的看 法,另一方面抨擊李登輝執政當局制訂《國統綱領》、兩會交流過程當中抱殘守 缺、不切實際的「一個中國論述」,重大的轉捩點出現於台灣確立總統直選以及 李登輝訪美後,遭遇中共對台的文攻武嚇,而作為台灣過去抵禦其威脅的盟友-美國,在 1997 年與中共建立戰略夥伴關係且隔年由柯林頓總統拋出「三不政 策」,一連串的外交危機是李登輝推動「中華民國民主化與台灣化」過程中所遭 遇的外在風險,來自中共的打壓不僅僅是對台的主權脅迫,同時也是對於民主 政治的威脅,這樣的外在局勢不但使李登輝對中共態度轉趨強硬,也驅使民進 黨的兩岸主權論述在批判國民黨政府「一個中國論述」的架構之外,進一步將 其整編至國家安全防衛體系的戰略思維當中,形成一套在中共的民主恫嚇下,

強調安全保障、台灣主權獨立、民主鞏固「三位一體」的國家主權論述,彰顯 主權獨立,同時保障國民安全與民主自由,便是民進黨主張「務實獨立」的重 要內涵。

政治自由化、體制民主化與中華民國台灣化帶來台灣政治結構與國家主權 體制的變遷,導引民進黨一步步調整國家主權論述作為對於政治現實的反饋機 制,民主體制的注入與中華民國主權獨立的意象強化,招致中共對台的主權進 逼與武力威脅,也加速了「中華民國台灣化」的腳步,李登輝不僅僅打造出

「民主的中華民國」,同時也是具有「台灣價值的中華民國」,在「中華民國台 灣化與民主化」的工程大體完成之際,宣告「中華民國台灣」新屋落成,順勢 接引民進黨在此安居共處,並且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形成兩套截然不同的門面,

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等同作為入住新屋的合意契約,「中華民國在台 灣」成為了既定事實,民進黨的「一中一台」與李登輝的「兩國論」在實質意 義上已沒有太大差異。

李登輝採取的務實民主改革路徑,帶動台灣政治結構與國家主權意象的變 遷,並促使民進黨在彰顯台灣主權獨立的論述策略上產生轉變(如表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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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說」,因此1999 年後的「人民自決」,是建立於民主自由體制所維繫的主權

獨立現況為前提下,授予台灣全體住民擁有公民投票權決定台灣的前途未來。

獨立現況為前提下,授予台灣全體住民擁有公民投票權決定台灣的前途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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