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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敘說研究

一、何謂「敘說」

人類之所以能產生相互連結的經驗,是因為語言在不同個體之間搭起了一道 溝通的橋樑,讓我們得以於共構的世界裡彼此瞭解。如同 Gadamer(1995)所說 的,透過語言的表達及交流,人類開始對於居處的世界有所認識、與之建立關係,

並逐漸發展出存有的思維;敘說的意義便是立基在此種語言的本質之上。

所謂的敘說(narrative),意指任何口語或書寫的語言表達,並以故事的形式 展現一個人的生命歷程(許育光,2000)。敘說取向假設人們喜歡表達與傾聽故 事,主張的是一種對於隱晦不明的經驗嘗試說出、勾勒及描繪的企圖,同時也是 對存在事物的重新領會,藉以開展出個體內在的主觀經驗與存有狀態(蔡敦浩、

劉育忠、王慧蘭著,2011)。

這種表達聲音的企圖及對經驗意義的揭露,便是敘說取向關注的焦點。人們 透過解釋經驗的敘說賦予生活意義,在此過程中我們建構關於過去發生、現在以 及未來會是什麼的主觀現實(Hansen, 2006);也就是說,當我們敘說生命故事的 同時,我們就帶出了一段真實(金樹人,1997)。彷彿在敘說的脈絡下,客觀的 真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藉由一種故事性的思考,個體自覺或不自覺地將原本零 碎、散亂而無秩序的經驗事件拼湊起來,形成一個相互關連且有意義的整體

(Fletcher, 2007;翁開誠,1996)。

由此可見,敘說取向是一種呈現個人生命故事的方式,它強調語言所扮演的 角色,關注人們如何透過言說(telling)來貼近生命中的事物和經驗,理解故事 發生的脈絡背景及其背後所蘊含的獨特意義,並進一步組織、詮釋或影響自我和 他人的生活(Hansen, 2006;Plokinghorne, 1995)。從上述文獻中,研究者看到敘 說取向談的是一種運用語言創造意義的過程,於是原來混亂的經驗得以開始流 動、組織,並整合成有情節脈絡的故事,進而從經驗的再現中產生了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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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關於敘說研究

做為質性研究的方法之一,敘說研究是指使用或分析敘說素材的研究,即以 故事為主要理解及呈現方式的研究(林美珠,2000)。奠基於敘說取向的概念之 上,敘說研究強調在個體的生命歷程中情境脈絡與自我建構互相交織的觀點。它 不僅保留人類行為的複雜性,涵蓋事件的發展脈絡,以及人際與情境背景下的互 動歷程(Plokinghorne, 1995);同時,也看見自我的轉變及對生命的影響,在過 去、現在和未來的諸多經驗中,組織成有意義的故事(王勇智、鄧明宇譯,2003)。

研究者回顧相關文獻,將敘說研究主要的特性整理如下(吳芝儀,2005;許育光,

2000;黃素菲,2006;黃惠雯、童琬芬、梁文蓁、林兆衛譯,2003):

(一)自我建構的歷程:人們會決定哪些經驗要放入或排除於敘說歷程中,以及 如何組織這些經驗以產生有意義的故事情節。於是,個人的敘說不僅反映 了故事的意義,統合其看待自身存有的豐富脈絡,也從敘說的歷程中重新 建構與轉化自我。

(二)具有「整體性」的時空架構:人們會依據個人主觀知覺的意義,對所發生 的事件加以排序及組織。因此,故事的呈現可能有時間發展的連續性,或 依事件主題的脈絡相互關連,這些敘說不僅反映出既有的生命歷程,同時 也導向個人未來生活的指引。而敘說研究即是在探究個人如何經驗其世界 的方式,故研究者需透過綜合性的整體架構來加以理解。

(三)重視情境脈絡性:個人的敘說除了具有獨特性之外,也與文化環境及社會 脈絡的背景有所連結,因此研究者需要滲入敘說的文本脈絡中,擴充其背 後更深層的文化脈絡與情境關連性,始能完整地理解敘說故事的全貌。

(四)互為主體性的對話:在敘說研究中,受訪者與研究者之間的互動也成為故 事的一部分,透過持續不斷地語言表達、意義磋商的過程,原有的敘說一 再被修正並擴充其複雜度。於是,在互為主體性的對話、理解及詮釋中,

彼此共享敘說的建構及再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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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敘說研究是一種以我之經驗與彼之經驗相互碰撞的歷程,受訪者 在陳述經驗時,關注、整理經驗並再次面對及反思,而研究者本身的經驗也隨之 流動、激盪和開展,兩者彼此相互牽連與交織著。此種互為主體性的對話,從體 驗故事開始,說出自己對故事的體認,聽取別人對故事的體認,最後重整自己對 故事的體認(翁開誠,1996);故事的意義便在這種循環建構的歷程發展出來。

因此,在敘說研究的過程中,研究者需要在時間軸、空間軸、個人和社會互動的 三度空間內遊走,以拓展研究關懷的視野與文本詮釋的角度(Clandinin &

Connelly, 2000)。

行文至此,研究者理解到敘說研究是透過受訪者的敘說再現其生命經驗,並 從互為主體的關係中開展、豐厚獨特的故事文本。同時,研究者也需具備多元角 度的思維,將經驗的流動置放於個人建構、關係互動與生活脈絡的背景之下,不 斷於文本間穿梭移動、反覆對話,以進一步開拓與深入故事文本的內涵。

三、敘說研究之程序

雖然敘說研究談的是一種流動經驗的再現,但 Riessman(1993)認為研究 者並沒有直接的途徑得以進入受訪者的經驗世界,只能藉由對經驗的模糊表徵—

談話和敘說等的處理來加以探究。因此敘說分析的目的,即在瞭解訪談之中的受 訪者如何將秩序加諸於經驗之流中,透過分析受訪者如何將故事加以組織,來理 解他們生活中的事件和行動(引自吳芝儀,2005)。

Riessman(1993)進一步指出,從經驗到再現的過程必須經歷五個階段:專 注於經驗、敘說經驗、轉錄經驗、分析經驗及閱讀經驗,在不同經驗表徵轉換的 過程中都可能會產生某種程度的扭曲。以下分別闡述這五種層次的經驗表徵(引 自吳芝儀,2005;蔡敦浩等著,2011):

(一)專注於經驗(attending to experience):敘說研究的歷程始於個體的經驗獲 得關注;在敘說訪談中,受訪者從經驗的整體內涵裡有意識地記憶、覺察、

反思並找出經驗的特殊意象或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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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敘說經驗(telling experience):受訪者以各種表述的形式再現過去所發生 的事件和行動,並以研究者可理解的方式來組織故事。Riessman 認為敘說 者會以其想要被聽見的方式來說故事,因此藉由敘說的過程也重新建構了 自我。

(三)轉錄經驗(transcribing experience):當訪談錄音被謄寫為文本時,此種經 驗表徵的轉錄本身也是一種詮釋的歷程,可能會因不同的謄寫方式創造出 不同的經驗意象。

(四)分析經驗(analyzing experience):面對豐富的敘說資料,研究者閱讀、理 解文本的方式以及著重的分析焦點,都會產生對故事文本不同的詮釋。

(五)閱讀經驗(reading experience):當受訪者的經驗被書寫成研究報告,便經 由不同觀點的閱讀再現為讀者的經驗,並建構出對個人有意義的理解及詮 釋。

為了能更深入於受訪者的經驗世界,梳理與展露一個個受苦經驗背後的脈絡 意義,本研究依循 Riessman 所提出的階段,透過故事表徵的轉換將受訪者的經 驗再現給讀者。當然,此種經驗的再現並不等同於真實經驗的全貌,其中反映了 所有研究參與者共同建構的流動歷程。

研究者從對於實習諮商心理師面對個案自殺經驗的關懷出發,一方面引導他 們專注於所發生的經驗,並在訪談敘說的過程中形成有情節脈絡的故事;另一方 面研究者將訪談資料轉錄為文本加以分析、詮釋並書寫出來,藉由閱讀整理過的 敘說文本,體會與感受實習諮商心理師經驗到的生命歷程。在不同的研究階段 裡,研究者先是聆聽故事的聽眾,接著成為身陷於豐富敘說資料的謄稿者、詮釋 及再現敘說的分析者,再到咀嚼和理解經驗文本的讀者;研究者發現自己處於不 斷轉換立場和角色的過程之中。

四、敘說資料之分析

敘說分析是以各種不同的方式來閱讀、理解文本,分析的過程盡可能保持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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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的完整性,重視故事的結構與連續性,以及個體對於故事結果所賦予的意義(黃 惠雯等譯,2003)。由於敘說研究強調多元、相對和主體性的脈絡,因此分析文 本的角度也無法以一個依循的標準來定論。林美珠(2000)認為研究者事先需放 掉自身看待經驗的假設,並從受訪者的敘說資料中釐清意義,最後才形成對文本 的概念。這樣的闡述提醒了研究者,在研究的過程中應採取「存而不論」的立場,

一方面將自己浸泡於故事文本中,去貼近、感受受訪者的生命經驗,另一方面也 需保持一定的敏感度,始能呈現出經驗背後更深層的脈絡及意義。

然而,為進一步清楚地呈現訪談資料,並將其組織為有意義的敘說文本,研 究者將以 Leiblich、Tuval-Mashiach 與 Zilber 所提出敘說資料的組織模式,作為 分析架構之參考。Leiblich et al.(1998)曾將敘說分析的組織方式分成兩個向度,

一為整體(holistic)對類別(categorical),另一為內容(content)對形式(form),

他們認為閱讀與詮釋文本的多種可能性會坐落於這些向度之間,於是將兩個向度 交錯,形成敘說分析的四種組織模式(引自林美珠,2000):

(一)「整體-內容」模式:是以整體敘說脈絡來理解故事的意義,關注的是完 整生命故事的內容。

(二)「整體-形式」模式:同樣關注完整的生命故事,但聚焦於整體敘說的情 節或結構,以捕捉整個故事所呈現出的發展型態。

(三)「類別-內容」模式:即是「內容分析」,界定與研究主題相關的類別,並

(三)「類別-內容」模式:即是「內容分析」,界定與研究主題相關的類別,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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