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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資料分析

本問卷以四家本土企業品牌作為樣本,並分別以性別、年齡、教育程度、職業 與月所得等進行敘述性統計分析。

(一) 性別

表 4-2 顯示,男性受測者所佔的比例最高,佔 57.4%,而女性比例佔 42.6%。

表 4-1:性別之次數分配表

性別 次數 百分比

男性 73 57.4%

女性 54 42.6%

總和 127 100%

(二) 年齡

表 4-3 顯示,31 歲~40 歲之受測者所佔的比例最高,佔 33%;20 歲(含)以下 的受測者所佔的比例最低。其餘為 41 歲~50 歲佔 29.1%;21 歲~30 歲佔 24.4%

;51 歲以上佔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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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2:年齡之次數分配表

年齡 次數 百分比

20 歲(含)以下 0 0%

21~30 歲 31 24.4%

31-40 歲 42 33%

41-50 歲 37 29.1%

50 歲以上 17 13.3%

總和 127 100%

(三) 教育程度

表 4-3 顯示,大學(專科)學歷佔的比例最高,佔 64.6%;而國中學歷佔最低。

其餘為研究所(含)以上佔 25.2%,高中(職)佔 10.2%。

表 4-3:教育程度次數分配表

教育程度 次數 百分比

國(初)中以下 0 0%

高中(職) 13 10.2%

大學(專科) 82 64.6%

研究所(含)以上 32 25.2%

總和 127 100%

(四) 職業

表 4-4 顯示,製造業的受測者佔的比例最高,佔 54.3%;而服務業與其他佔 最低。其餘為,商業零售業佔 26.7%;金融保險業佔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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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4:職業之次數分配表

職業 次數 百分比

金融保險業 24 18.9%

工業製造業 69 54.3%

貿易批發 45 35.4%

服務業 0 0%

其他 0 0%

總和 127 100%

(五) 月所得

表 4-5 顯示,30,001~50,000 元之受測者所佔的比例是最高,佔 53.5%;

10,000 元 以 下 的 受 測 者 佔 最 少 。 其 餘 為 , 10,001~30,000 元 佔 24.4% ; 50,001~100,000 元佔 19.7%;100,001 元以上佔 2.3%。

表 4-5:月所得之次數分配表

月所得 次數 百分比

10,000 元 0 0%

10,001~30,000 元 31 24.4%

30,001~50,000 元 68 53.5%

50,001~100,000 元 25 19.7%

100,001 元(含)以上 3 2.3%

總和 127 100%

二、 各變數構面之平均數與標準差

為了瞭解受測者對該問項之態度傾向及資料分布情形,本研究利用敘述性 統計來計算問卷各問項之平均數與標準差。其中,平均數代表受測者對該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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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項之看法,平均數越高表示受測者對該衡量問項的認同度越高;然而標準差 為受測者對該問卷問項的一致性指標,樣本標準差越小,代表受測者對於該衡 量問項的看法較為一致。

(一) 領導力品牌

根據表 4-6 顯示,本研究之「領導力品牌」量表由 5 個問項所組成。各問 項平均數介於 3.68~3.95 之間,整體構面平均數為 3.83;各問項標準差介於 0.687~0.788,整體構面標準差為 0.742。在平均數方面,「我們很清楚知道,我們 希望目標客戶如何看待我們,也根據這點說明公司地位」的平均數最高為 3.95,

這表示受測者們對該問項認同度比較高;在標準差方面,「我們已經清楚發表領 導力品牌宣言,那個宣言和我公司的定位息息相關」的標準差最低為 0.687,這 表示受測者對該問項看法較為一致。

表 4-6:領導力品牌構面之敘述性統計分析

變數 問項 平均數 標準差

領 導 力品 牌

1. 我們很清楚知道,我們希望目標客戶如何看

待我們,也根據這點說明公司的明確地位。 3.95 0.712 2. 我們已經清楚發表領導力品牌宣言,那個宣

言和我們公司的定位息息相關。 3.90 0.687 3. 我們規劃的職務,能讓領導人從工作中學會

由顧客觀點看事情。 3.68 0.788

4. 我們根據營運成果來評量培養領導力各項作

法的成效。 3.87 0.742

5. 我們用嚴謹的方式讓公司所有的利害關係人 知道,我們在建立領導力品牌上作了多少的 投資。

3.75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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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品牌態度

根據表 4-7 顯示,本研究之「品牌態度」量表由 14 個問項所構成,其中包 含認知面 5 題,情感面 5 題。各問項平均數介於 3.30~4.10 之間,整體構面平均 數為 3.72;各問項標準差介於 0.719~0.969,整體構面標準差為 0.866。在平均數 方面,「讓我認為此品牌是好的」此問項平均數最高為 4.10;在標準差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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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品牌忠誠度

根據表 4-8 顯示,本研究之「品牌忠誠度」量表由 8 個問項所構成,其中 包含行為忠誠 2 題,態度忠誠 3 題。各問項平均數介於 3.39~3.81 之間,整體構 面平均數為 3.56;各問項標準差介於 0.832~1.068,整體構面標準差為 0.906。在 平均數方面,「下次我還是會購買此品牌的商品」此問項平均數最高為 3.81;在 Nunnally(1978)認為,Cronbach α係數只要大於 0.7 既表示問卷問項的信度有可 靠信能被接受。

表 4-9 顯示,本研究問卷三個變數之信度皆大於 0.7(0.728~0.825),皆屬於高 信度。其中以品牌忠誠度最高為 0.825,其次品牌態度為 0.778,最後為品牌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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