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教師權力運用的類型與內涵
本節旨在探討權力的涵義、權力的來源與基礎,並探究教師權力運用類型 之內涵,以幫助全文研究方向之確立。以下分為三方面進行探討:壹、教師權 力的基本概念。貳、教師權力的來源、基礎與類型。參、教師權力運用的類型 與內涵。
壹、 教師權力的基本概念 一、 權力的意義
權力(power)長久以來一直普遍存在於我們的社會之中。由於權力本身乃是 一個具有多種意義的名詞,因此有關權力的定義,國內外專家學者所持的意見 並不一致,為了對權力作一較嚴謹的定義,研究者將國內外學者對「權力」所 下之定義整理歸納如表 2-3-1 和表 2-3-2。
表 2-3-1 國外學者對權力的定義
學者(年代) 權力的定義
Weber(1947) 權力是個人在其社會關係中令他人服從其意志的力 量。(引自秦夢群,1998:254)
Dahl(1957)
假如某一個人能使另一個人做某件他原本不願意做 的事,那麼我們就可以說這個人具有權力。(引自郭 丁熒,1988:12)
French & Raven(1959)
當個人體認到對方具有影響的工具及能力,那麼對方 對個人施予的影響力,即是權力。權力不一定存在於 人,也可能是某一角色、某一規範、某一團體或一團 體中的某一部份。(引自李淑芬,1996:14)
Jenkins(1960) 權力是一種增進或阻礙需求滿足的能力。(引自郭丁 熒,1988:9)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2012) (續下頁)
表 2-3-1 國外學者對權力的定義(續)
學者(年代) 權力的定義
Mechanic(1962) 權力乃產生行為之力量。(引自蔡培村,1985:40) Gold(1968) 權力是一個人使另一個人以一種特別的方式來行動
之潛在力量。(引自郭丁熒,1988:10)
Thompson(1968) 權力是決定其他人行為的能力,不管這個權利的基礎 是什麼。(引自林素卿,1990:13)
Dubin(1968) 權力最常用於描述人類的關係。(引自郭丁熒,1988:
11)
Zald(1970)
權力是指一個人或團體去影響另一個人或團體,以達 成其(個人或團體)目標的能力。(引自徐燕山,1982:
15)
Etzioni(1975) 一個行動者促使或影響別人,實現其指令和所支持之 規範的能力。(引自郭丁熒,1988:10)
Silver(1983)
權力是一種交互的關係,個人擁有的權力是相對的,
一個人權力的大小取決於受影響人員所給予的認 定。具體而言,只有當受權力影響的人願意聽從權力 使用者的指令行事,權力使用者的權力才會對這些人 的行為發生影響,才有實質的權力存在,因此,權力 並不是單向的關係,也不是個人獨有的特質。(引自 秦夢群,1998:254)
Strauss(1983)
權力可視為社會關係和人際關係,因為權力包括執行 權力者與接受權力者之成對關係。(引自郭丁熒,
1988:11)
Frantzve(1983) 權力是一個人依其預期的方向來改變一個人的能 力。(引自郭丁熒,1988:10)
Robbins (1993)
權力係指A所擁有的一種能力,透過此種能力對B的 行為產生影響力,若B不受A影響,其行為上或許會 有不一樣。(引自許清田,2003:22)
Yukl(1994)
權力是某作用者對一個(或一個以上)指定目標人物 的態度和行為產生潛在的影響。(引自許清田,2003:
22)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2012)
表 2-3-2 國內學者對權力的定義
學者(年代) 權力的定義 龍冠海(1967:291)
權力可說是與人類團體生活並存的東西,凡是有階層 化或有等級的社會團體都有其存在。
詹同章(1972:89)
權力是一個人或一群人的能力,並可依其所欲來限制 其他人的態度。
馬起華(1981:170)
權力是一種能力、是一種動力現象,也是一種社會現 象和關係的產物,因權力是權力主體命令客體作為或 不作為的一種力量,故有主體和客體之關係。
林坤豐(1982:9)
權力是一個普遍性的、綜合性的名詞,泛指一切諸如
「迫使」,非威脅性的說服與建議,且能使他人屈服 的控制力量。
林欽榮(1983:341)
權力是指一個人去做某些事情或影響某些事情改變 的能力,它隱含著影響他人行為的能力。在一般意義 上,權力乃表示:1.產生某種事件的能力;2.為個人 或團體努力以其所欲的方式,對他人的行為產生影 響。
蔡培村(1985:41) 權力泛指能驅使個人去做某事的力量。
羅虞村(1986:305) 權力乃個人之精力、潛力與能力。
謝文全(1987:311)
權力是使別人接受控制或影響的力量,不管接受者的 接受是否願意,假若乙因尊敬甲的高尚人格,自願聽 從甲的指揮,則甲就有權力;若乙因怕不服從會被丁 揍,而不得不服從丁的話,則丁亦具有權力。
(續下頁)
表 2-3-2 國內學者對權力的定義(續)
學者(年代) 權力的定義
郭丁熒(1988:14)
權力是一個人在社會的交互情境裡,藉著其本身所擁 有或外在所賦予之能力,促使他人遂行某事的支配力 量,以達其所欲之目標。
林重澎(1989:15)
權力是一個人在社會的交互情境中,藉著職位所賦予 及本身所贏得之能力,促使他人依其意旨遂行其事,
以達成其目標之力量。
鄭進丁(1990:41)
權力是個一般性的名詞,他是使某人或團體做事的能 力,也是促使某人或團體以某種方式改變的潛在能 力,泛指個人擁有影響他人行為的一切力量。
李淑芬(1996:15)
權力是在互相依賴或具共同目標結合的團體或單 位,個人或某些群體,藉由職位、法令所賦予的強制 力,加上由本身人格魅力、知識所獲取的影響力,促 使他人願意依其旨意行事,以達成其目標的力量。
莊燿隆(1998:15)
權力是個人憑藉組織賦予的法定職位與吸引人的個 人特質魅力,所產生改變他人的行為或態度之力量。
謝明芳(2001:37-38)
權力是一種社會關係中交互作用的能力,是指一個人 藉由本身所擁有或外在賦予的能力,促使他人產生行 使某事的力量,以達成其所欲之目標。
許清田(2003:23-24)
權力是在相互依賴或具有共同目標結合而成的團 體,其個人或團體藉由職位所賦予的能力,加上本身 人格特質、專業知能的影響力,促使他人依其意旨行 事,以達成其目標的力量。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2012)
歸納上述國內外學者對於權力(power)的定義,我們可以發現:羅虞村(1986)、
Jenkins(1960)、Mechanic(1962)等學者將權力本身視為一種能力或力量;馬起華
(1981)、龍冠海(1967)、French 和 Raven(1959)、Strauss(1983)、Silver(1983)、
Dubin(1968)等學者強調權力為一種社會關係或社會現象,亦即權力之產生乃來 自於擁有權力者與接受權力者之間的交互作用;林坤豐(1982)、詹同章(1972)、
蔡培村(1985)、謝文全(1987)、Etzioni(1975)、Thompson(1968)、Zald(1970)、
Dahl(1957)、Weber(1947)則從控制的層面來解釋權力的行為,強調在行使權力 時,擁有權力者常使用一些強制或非強制的方式,來促使他人服從權力者,達 成其所欲之目標;林欽榮(1983)、鄭進丁(1990)、Gold(1968)、Robbins(1993)、
Yukl(1994)乃從對人的影響層面來解釋權力;而李淑芬(1996)、林重澎(1989)、 郭丁熒(1988)、莊燿隆(1998)、許清田(2003)、謝明芳(2001)則是從擁有 權力者本身所具備的能力以及所處的角色地位來對權力加予詮釋。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發現權力是一種綜合性的概念,它包含控制、影響、
個人能力與特質、相對地位、個人或團體目標以及互動關係等要素,因此,在 本研究中,研究者將權力界定為個人或團體為了達成既定目標,基於自身能力 與特質,以及所處之相對地位所擁有的能力,進而達成控制或影響權力接受者 的一種力量。
二、權力的相關概念
在英文中有三個名詞與權力有關,包括:power,authority,influence。對 於這三個名詞,國內學者一般將之譯為權力(power)、權威(authority)與影響力
(influence)(李淑芬,1996;林坤豐,1982;蔡培村,1985)。由於本研究在探 討教師權力運用的類型,其中牽涉到教師與學生之人際互動關係與影響,因此 有必要針對權威與影響力這兩個名詞做進一步的瞭解。以下乃針對權威與影響 力之國內外學者的看法加以整理如表 2-3-3 和 2-3-4:
(一)權威 自謝明芳,2001:38)
Parsons
權威根本上是制度化的典範,是對組織化的、合法化 自謝明芳,2001:38)
林坤豐(1982:9)
鄭進丁(1990:41)
權威是制度化的權力,是經認可的以某種方式影響其 他人行為之權利(right),是一種依附於「團體規範」
及「組織職位」的合法權力,並非人人皆有。
李淑芬(1996:17)
權威的涵義可包括三個特點:1.權威存在於具團體規 範與制度化的組織及單位中。2.建基於職位上的、合 法性的層級關係。3.部屬自覺有順從上級長官指示的 責任與義務。
謝明芳(2001:39)
權威具有下列幾點含意:1.權威是組織中法律所賦予 的一種正式權力。2.權威來自於組織成員會捨棄自己 的意見而服從上級的指示。3.權威是存在於團體規範 及組織職位中的合法權力,並非人人皆有。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2012)
由上述國內外學者對權威的看法,研究者將「權威」定義為是存在於正式 組織或團體規範中的一種制度化權力,是隨著法定職位而產生的力量,透過他 人的認可,可以藉由某種方式來影響其他人行為的一種具體而外顯的合法權 力。
(二)影響力
表 2-3-4 國內外學者對影響力的定義
學者(年代) 影響力的定義
French & Raven(1959) 影響力是指某個社會團體對他人所能發揮控制力。
(引自林欽榮,1991:385)
Katz & Kahn(1966)
影響力是心理上的一種力量;是一種人際間往來的關 係,藉此關係,個人可循某種方式依照己意來改變別 人的行為。(引自謝明芳,2001:41)
Bell(1975)
影響力是以改變他人的情境知覺為基礎。影響力的基 礎有三種:第一種為聲望,包括職位與個人的聲望;
第二種是訊息,即語言、文字、符號上的有效溝通(如 廣告);第三種為「債的互惠行為」(the reciprocal of debt):例如給某人好處,受惠者必常思回報,如此則 產生影響力。(引自謝明芳,2001:41)
張潤書(1984:502)
影響力是指具有改變他人(或團體)思想或行為的力 量而言,因此,影響力必然包括影響者與被影響者。
同時,產生影響力的方式有見賢思齊(Emulation)、建 議 (Suggestion) 、 理 性 說 服 (Persuation) 、 強 制 命 令 (Coercion)四種。
余振忠(1985:241) 影響力是一種能力,一種使他人照著你的意願行事的 能力。
楊樹槿(1992:39) 影響力泛指人與人之間交互關係中,相互影響個人思 想行為的力量。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2012)
由上述國內外學者對影響力的看法,研究者將「影響力」定義為是基於個 人的能力與特質,譬如:學識、聲望、溝通能力…等而產生的力量,可以透過
由上述國內外學者對影響力的看法,研究者將「影響力」定義為是基於個 人的能力與特質,譬如:學識、聲望、溝通能力…等而產生的力量,可以透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