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禮賓服務人員應該回到這件工作的本質需要何種 能力,而不是以外表或性別來進行遴選。
(2) 禮賓衣著的規定應該要思考是否有助於工作的推 行,而不是用衣著來限制了禮賓服務的進行。
(3) 禮賓屬服務性質,不應因性別有差別程度的要求。
教學省思
(含心得、
教學提醒、
建議事項)
1. 教師在進行教學時,應能引導學生從禮賓文化中,去覺察其對不同性別者 在身體意象的規範的差異,探討背後的原因為何,並理解此和禮賓所屬的 工作性質是不相關的。
2. 建議教師可延伸帶領學生去檢視所處校園中是否也有禮賓的文化,有哪些 是可以檢視和調整的。
參考資源 性別平等教育協會(2007),解放校園行動筆記,女書文化。
主題/單元
取自 http://www.youtube.com/watch?v=w9R6TCw2xkk
3. Otto Bmore(2012 年 3 月 6 日)。人性實驗室: 活生生的同志霸凌。取自 別平等教育)。取自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YJ7qLfk8x4
學習目標
2
3、4
時,國家、學校應保障懷孕學生受教權,提供友善的學習環境。
播放兩小無猜影音新聞,應特別澄清「兩小無猜指的是『合意性行為』」,
而強制、脅迫的性行為,不應相同類比。教學影音資源建議上影音網站,就 最近發生的新聞下載使用。
分享校內案例時,應著重兩小無猜的類型,像是有的人在對方家裡發生、
有人在公共場合、巷道、學校廁所,有同性的性行為,也有異性性行為。目 的在讓學生感受,此類事件頻繁,不要覺得事不關己,藉以提醒,很多青少 年是「感覺來了」就發生。分享案例時,應重視個人資訊的保密,不應透露 可能使同學知道是什麼人發生的訊息。建議可以用已畢業的學生作為案例,
少用在學生的案例。
說明法條對學生來說,較為無趣,因此讓學生自己討論,有助於學生發 現、拆解法條設計的用意。在討論刑法 227 條法規時,不能只談 227 條,而 不談 227-1 條,否則便易陷入恐嚇的性教育,不利學生的性價值與性發展。
討論家長與孩子的立場與決定,是學生協助同理家長的感受、想法,以 加強自主避免發生未滿 16 歲合意性行為。
討論「為什麼會發生兩小無猜?」時,應著重引導如何避免發生,而不 只是理解為何發生。
討論問題,每組僅需要每題有 2 至 3 個以上答案即可,不需要盡善盡美,
著重鼓勵學生體會、思考,而不是要求面面俱到。在重點統整時,整理各組 討論觀點,再補充學生未提及的面向。
參考資源
1. 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 14 條
學校不得因學生之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而給予教學、活動、
評量、獎懲、福利及服務上之差別待遇。
第 21 條
學校或主管機關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應將該事件交由 所設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
第 2 條
三、性侵害: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犯罪之行為。
四、性騷擾: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
(一) 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 言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 現者。
(二) 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 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
五、性霸凌:指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於他人之性別特徵、性別 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之行為且非屬性騷擾 者。
2. 刑法
第 10 條第 5 項
稱性交者,謂非基於正當目的所為之下列性侵入行為
(1) 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2) 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合 之行為
第 221 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 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227 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227-1 條
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3. 學校處理學生間發生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事件應注意事項 4. 學生懷孕事件輔導與處理要點
<附件一>
以下是發生在學校班上同學的狀況,請大家判斷對錯,以雙手比出「○」或「×」的方式進行。
1. 【×】罵別人死 gay 只是開玩笑的口頭禪,不會觸犯什麼校內法規。(性霸凌定義)
※穿插性霸凌報導,讓同學正視其嚴重性。
2. 【○】葉永鋕的女性好友阿 Man,留著一頭短髮,並且喜愛運動,班上的小屁孩阿花常常 譏笑她身材是「洗衣板」,讓阿 Man 覺得很不舒服,阿花的行為屬於性騷擾。(不受 歡迎、性別歧視意味、讓當事人不舒服)
3. 【○】小凡愛慕阿花很久,常常透過朋友傳紙條或傳簡訊,表達愛慕之意,但阿花每天收 到 10 幾封簡訊,讓她覺得對方太超過,心裡很有壓力,小凡的過度追求的行為,是 一種性騷擾。(過度追求是性騷擾)
4. 【○】呈上題,有一次小凡情不自禁地從阿花背後熊抱阿花,嚇得阿花趕緊跑去找導師求 助,小凡的行為也是性騷擾。(不當肢體碰觸)
5. 【×】小凡是國文小老師,有一次小凡到老師辦公室繳交作業時,國文老師向小凡透露,
如果小凡讓老師抱一下,就幫他的平時成績打 100 分,老師與小凡的行為是合法的。
(屬交換式性騷擾,師與生也會構成性騷擾)
6. 【○】葉永鋕在學校被同學欺負,同學的行為構成性霸凌,葉同學可以向學校的性別平等 教育委員會申訴,請求學校處理性霸凌事件。(性平法 21 條,介紹受理對象) 7. 【×】小愛在網路上認識鄰校的小海,在某次相約見面時,發生約會強暴,因為小海不是
同所學校學生,所以學校不會介入處理。
8. 【×】小甜與小咪兩人是班上很要好的女同學,有一次小甜到小咪房間玩耍,小甜一時興 起,強迫小咪接受自己把手指放入陰道內。這個行為因為不是男女之間的性行為,
所以不構成性侵害。(刑法第 10 條第 5 項)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