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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大學與家政教育

第四章 教會大學與我國家政教育之發展

第一節 教會大學與家政教育

壹、 教會大學的興起 

「教會大學」是指由西方傳教士在中國開辦的高等教育機構。教 會開始發展高等教育始於 1880 年代,主要是在教會中學基礎上發展 出來。真正發展教會高等教育是在 1890 年代之後,《The Chinese  Recorder》載言:在 1890 年上海傳教士大會上,林樂知提出要發展

「一所本地的基督教大學」,並提出各教派之間應當進行充分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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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胡衛淸,2000:66‐67)。於是傳教士辦學由初等教育、中等教 育,逐漸轉向高等教育。傳教士建立教會大學的具體辦法有:其一是 聯合各差會的力量,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財力來建立規模龐大、

課程完善、完備的實驗室和圖書館、優秀教師及較高學術水品,藉以 提高教會大學的辦學品質與競爭力(霍益萍,1999)。其二是提高師 資質量:《The Chinese Recorder》指出:1902 年潘慎文、李提摩太等 八位傳教士在中國教育年會上通過《請求國外差會派遣訓練有素的教 育來華的呼籲書》,要求派遣專職教育人員來華協助辦學;1907 年百 年大會上再次呼籲差派:「在國外師範院校受過專業訓練之傳教士」

來華擔任教會學校的教師(史靜寰、王立新,2000)。其三是教會大 學借鑑和移植西方大學中先進管理模式,建立獨特的管理體制,例如 燕京大學是由美國託事部、學校董事會和校務機構組成,實行校長負 責制。此外,另設教職員行政委員會、校委會等,負責行政事務、課 程安排、圖書館管理與使用等(黃新憲,1996)。至 20 世紀初,基督 教傳教士在中國所建立的 14 所教會大學,分別是燕京大學(Yenching  University)、齊魯大學(Cheeloo University)、東吳大學(Soochow  University)、聖約翰大學(Saint John's University)、之江大學(Hangchow  University)、華西協和大學(West china union university)、華中大學

(Huazhong University)、金陵大學(University of Nanking)、華南女子文理 學院(Hwa Nan College)、滬江大學(University of Shanghai)、金陵女 子文理學院(Ginling College)、滬江大學(University of Shanghai)、嶺 南大學(Canton Christian College)、協和大學(Fukien Christian 

University)。教會學校逐步邁向專業化、正規化、世俗化,在 20 世紀 初形成小學到大學的完整教育體制,並自成一獨立系統,不受中國政 府管轄。 

教會大學首開女禁,允許男女同校。最早實行男女同校為嶺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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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1905 年(光緒 31 年)已有教職員的女兒與男生共學,於 1920 正 式實施男女同校。繼嶺南之後,其他教會大學也先受招收女學生。國 立大學則在五四運動之後,北京大學率先開放女子就讀。1919 年,蔡 元培擔任校長時,甘肅的鄧春蘭寫信給北大,請求至北大招收女生,

實行男女同學,但因當時發生五四運動,蔡元培辭職離京,未收到此 信。待其復職後,同意女子入學。北大學生王昆侖請蔡元培允許就讀 北京女師的姊姊到北大就讀,他欣然同意。1920 年 2 月,王蘭、奚湞、

查曉園等女子首批入北大當旁聽生。到了 1929 年,34 所大學中,兼 收女生有 29 校(俞慶堂,1931)。 

當時教育部同意開放男女同校,但仍有單設的女子高等教育機構,

如河北女子師範學院、華南女子文理學院、金陵女子文理學院等,而 女子大學大多設有家政系且只限女生就讀。故女子大學興起的背景及 原因作一說明。 

關於近代中國教會女學的發展,根據王奇生(1996)認為;大約 可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從 19 世紀中葉至 19 世紀末,為教會女學 的初創時期,辦學以初等教育為主。第二階段則從 20 世紀初至 20 世 紀中期(1951 年前後),為教會女學的發展時期,辦學轉向中等教育、

高等教育。19 世紀下半期教會中、小學的發展,為 20 世紀初的教會 大學奠定基礎。1890 年代前後,一些著名教會中學開始延長學習年 限,增設大學課程,如貝滿女子中學即是在這樣的基礎下,慢慢發展 成教會大學。朱峰(2002)指出,女子教會大學可分為兩種辦學模式:

一是從既有的教會中學基礎發展出來的,例如華南女子大學是從毓英 女中直接發展而來。二是直接由各差會建立的教會大學,如金陵女子 大學。茲將女子教會大學的出現的原因整理如下。 

一、 升學需要 

許多教會女子中學的畢業生在國內無升學場所,想繼續深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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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赴海外留學一途。但並非人人都能出國留學,因此人們希望能在 中國成立女子大學,讓中學畢業的女學生能就地升學。 

二、 教會女子中學所需大學畢業的女師資不易聘得 

為了培養大學畢業的師資,因此需要設立教會大學。Burton(1911)

指出:教會於 1909 年向各地基督教女教的負責人發出興辦女子大學 的可能性的調查問卷,負責人大多認為「現在就需要有女子高等教育」

主要的原因是她們相信「目前急需受過訓練的老師。雖然高中畢業的 學生可以在小學裡做不少事,但高中教育應該有大學畢業的老師。」

他們以為「中國官辦女校和民辦女校距女子高等教育的水準還相差甚 遠,雖然一些女校稱為師範學校和學院。」Burton(1911)總結說:

女子教會大學向基督女校、民辦女校和官辦女校提供訓練有素的教師;

統一初等學校的課程;提供家政學、醫療等專業的學習機會;為渴望 服務家庭生活的女性提供多方面的通識文化(引自朱峰,2002:

60‐61)。 

三、 具備教育經驗、大學文憑的傳教士大量增加 

早期來華的傳教士以傳播福音為主,辦學只是輔助性質。隨著教 會在中國辦學由初等教育往等高等教育發展,教育體制逐漸完善的情 形之下,對傳教士需有教育訓練裝備的要求亦不斷提高,如前面所提 到的《請求國外差會派遣訓練有素的教育來華的呼籲書》及再次呼籲 差派「在國外師範院校受過專業訓練之傳教士」來華擔任教會學校的 教師等,這樣的要求之下,教會從以往只派專職牧師轉變為特別選派 經過教育訓練的牧師來華從事教育工作。以李提摩太為例,他不僅是 師範學院畢業,並在小學擔任過數年的校長,因此他在萬國公報屢屢 提出對中國教育改革的建議,產生輿論,維新派人士接受他的許多教 育觀點,他也間接對戊戌變法造成影響。 

19 世紀末 20 世紀初來華女傳教士的增多,對中國女子教育亦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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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深遠的影響。1876 年基督教女傳教士有 407 人,到 1905 年增至 2,002 人,1915 年則達 3,235 人。基督教女傳教士的人數占在華傳教士半數 以上,且單身比例增多,從 1876 年的 15%,到 1920 上升到 51%(詳 見表 4‐1‐1)。其次來華女傳教士的學歷明顯提高,且大多有教育背景 或從事教育工作的經驗。早期女傳教士多為中小學程度,教會女校的 開辦者大多為非教育人員(王奇生,1996)。 

表 4‐1‐1    近代來華基督教女傳教士人數及比例 

時間  傳教士 總數 

男傳教 士人數 

女傳教士人數 

女傳教士 所占比例  單身  已婚 合計  單身

比例 

1876 年  817  410  63  344  407  15%  49.8% 

1889 年  1,296  589  316  391  707  44.7%  54.6% 

1905 年  3,445  1,443  964  1,038 2,002  48%  58.1% 

1915 年  5,338  2,103  1,581  1,654 3,235  48.9%  60.2% 

1917 年  5,900  2,263  1,818  1,819 3,637  50%  61.6% 

1920 年  6,204  2,285  2,015  1,904 3,919  51%  63.2% 

資料來源:引自王奇生(1996:138)。 

20 世紀初,許多美國大學相繼取消對女子入學的限制,女大學 畢業生人數日漸增多。根據《World Almanac and Book of Facts 1970  Edition》針對美國女大學生畢業人數的統計,1900 年有 5,237 人,至 1920 年則增為 16,642 人,1930 年暴增為 48,869 人(引自趙文藝,1974:

96)。再則,19 世紀末 20 世紀初,美國社會形成了大規模的大學生 志願海外傳教運動,有一批青年男女大學生自願來華,有一部分選擇 投入教育工作,例如燕京大學校長司徒雷登(Stuart John Leighton)、

金陵女大的創校校長德本康夫人(Mrs. Laurence Thurston)等。以金 陵女大的創校校長德本康夫人例,她畢業於霍山學院院(Mount  Holyohe College),有 11 年中等教育工作經驗,不但瞭解中國教育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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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熟悉美國密西西比河以東 40 所大學及參與建校的教會組織領袖(史 靜寰,1996)。再如華南女大的創校校長程呂底亞(Miss Lydia Trimble)

亦是一位富有教育工作經驗的女傳士。她曾獨自在福建的海濱城鎮龍 田創辦一所女子寄宿學校,成績卓越。(王奇生,1996)。由此可知,

20 世紀初,來華從事教育工作的傳教士大多具有大學以上的學歷,

且擁有豐富的教育工作經驗與能力,為教會女子大學提供辦學人才及 優良師資。 

四、 國人對女子教育的重視。 

維新運動後,朝野態度轉變,開始重視女子教育,知識份子與清 政府先後興辦女學。清廷簽訂《辛丑條約》後,慈禧太后為迎合民意,

被迫推動庚子後新政,進行教育改革,廢科舉、制訂新學制、興辦新 式學堂、鼓勵公自費出國留學等措施,為教會大學發展提供良機。教 會方面,義和團運動的爆發,百姓排外反教,拆教堂、殺洋教士,使 在華傳教士重新檢討來華的傳教策略。傳教士意識到要發展高等教育,

培養有文化、有影響力的中國基督教領袖人才,以改變社會民眾對基 督教的仇視心理。由於國人對於女子教育日趨重視,西方傳教士認為 在中國建立女子大學的時機已成熟。1911 年美國美以美教會在中國 的教育秘書蓋蒙韋爾洛(Frank D Gamewell)指出:「近年來中國的急 速變化,需要受過高級訓練的婦女來擔任教育工作的要求日益迫切。

上帝授予我們去福州實施一所女子大學的計畫」(王樹槐,1985)。19 世紀 80 年代,福州女子寄宿學校的女傳教士們夢想能創辦一所女子 大學,該校任教的女教師伊麗莎白.菲希爾(Miss Elizabeth Fisher)

在一次福州「婦女之夜」的年會上,向與會的傳教士大聲呼籲:「人 們給我們女孩子多少教育?如果已經給男孩子中等教育,那一定也要 給女孩子中等教育;如果已經給男孩子大學教育,那就一定要給女孩 子大學教育」(孫海英,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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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述可知,中國教會女子大學的興起與女子中學升學的需要、

教會女子中學所需大學畢業的女師資不易聘得、19 世紀末 20 世紀初 具備教育經驗大學文憑的的女傳及教士及中國開始轉而重視女子教育

教會女子中學所需大學畢業的女師資不易聘得、19 世紀末 20 世紀初 具備教育經驗大學文憑的的女傳及教士及中國開始轉而重視女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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