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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學校對中等師範學校家政教育之影響…

第三章 教會中小學與我國家政教育之發展

第四節 教會學校對中等師範學校家政教育之影響…

在中國傳統的教育系統之中,並無專門培育師資的學校。自強運 動時,為培養軍事人才而設立新式學堂,中國傳統教育的師資無法勝 任西式課程的教師,故清政府聘請外國傳教士來擔任新式學堂的教職。

例如北京同文館曾聘請英國傳教士傅蘭雅(John Fryer)、美國傳教士 丁韙良(William Alexander Parsons Martin)擔任英語教師上海廣方 言館則聘請林樂知。甲午戰爭後,梁啟超認為唯有廣興學校,大育人 才以開民智,才能使國家強大,擺脫民族危機。在維新運動、庚子新 政的變法改革之後,新式學堂普遍設立,中國因而需要大量的師資,

培育師資成為當務之急,遂開始興辦師範教育(崔運武,2006)。 

壹、 教會中等師範學校 

中國近代的培育師資最先開始於教會學校。其一是西方傳教士進 入中國之後,所開辦的教會學校是屬於西式學校,無論在課程設置、

教育目標及教學方法等都與中國傳統教育機構不同。因此,一開始在 師資供應上,就遭遇困難,被迫要提早面對師資培育的問題。早期,

西方課程的教授,如英語、自然科學、宗教知識等,都由傳教士承擔。

其二,教會學校起初就自成體系,獨立於中國教育系統之外。加上 1906 年,清廷學部正式通過「外人設學無庸立案文」,維持教會學校 自成系統,亦使教會學校的畢業生無法藉由科舉考試來進入仕途。教 會學校為解決學生的就業問題,於是培訓學生成為教師,使其到教會 系統的教育機構任教。其三,教會學校剛開始是以培養傳教助手為目 標。對傳教助手的要求是須信仰虔誠,且受過良好的教育。除此之外,

還要教育學生,「進一步給予受洗入教的學生以智慧和道德上的訓練,

使其成為社會上及教會中有勢力的人物,成為一般人民的導師和領 袖」。因此這些畢業學生不但在教會學校從事教職,還投入公眾教育 之中,對後來戊戌變法推動的教育改革,發揮極大的作用(何曉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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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靜寰,1996:285‐287)。此外,教會女子學校所培養的學生以從事 教育工作者居多。 

中國近代幼教師資,大部分是出自教會學校的培養。例如 1898 年,英國長老會在廈門創辦幼稚園師資班,1912 年發展成為懷德幼 稚師範學校,此為教會學校在中國最早成立的一所獨立的幼教師範學 校(谷忠玉,2006)。 

教會學校也是最早開辦女子師範教育,例如 1902 年由教會成立 的景海女學(Laura Haygood Normal School at Soochow)即是具有師範 學校的性質,以培養教會小學和幼稚園教師為目標。教會女子學校及 女子中學大多設有師範科,如 1897 年貝滿女中成立師範班、1915 年 杭州弘道女子中學設幼師科等(崔運武,2006;谷忠玉,2006)。 

根據《1901‐1920 年中國基督教調查資料》指出,當時中國進行 某種正式訓練來改進教學和訓練教師的學校不到 50 所,包括所有教 育科和師範學校在內,為男、女生設的學校約為各半,女生共有 320 人,男生共有 440 人。共有 20 個教育科分設在各大學的預科和本科 之內,學生總數約有 160 名,其中約有 50 位女生分佈在五所設有幼 兒師範教育的學校與兩至三個培育小學教師的學校,其餘學生則在設 有培育中學教師的師範學校。可稱得上是「師範學校」只有 8~10 所,

而其中只有 3~4 所是專門培育師資,學生平均有 23 人。如能將現有 十分之一的教會中學變成師範學校,就能解決教會學校師資不足的問 題。 

在正規師範教育未出現之前,許多教會女子寄宿學校校長 

、教師常從高年級或畢業班中挑選學生進行培訓,讓她們參與低年級 的教學和管理工作,藉此累積經驗,為從事教師工作作預備。在正規 師範教育建立後,教會中學畢業的女學生可選擇繼續接受師範教育而 成為女教師(谷忠玉,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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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貝滿女校為例,根據《ABCFM Annual Report》指出,1870 年,

該校教師嘗試讓高年級的學生協助學校的教學工作。1874 年,有一 名畢業生被聘為北京長老會崇慈女子學校的教師,表現優良。一年後 又被美以美會的慕貞女子學校聘為教師。貝滿女校的教師們發現教會 學校陸續出現,對師資的需求增加,他們認為「在不久的將來,會有 更多類似的工作提供給我們的學生。」於是在 1874 年明確將辦學目 標修改為「將女孩們培養成教師或本土宣教士的妻子」,開設專門的

「教學培訓課程」(Course on method of teaching)。1897 年為滿足 新式教育對女子教師的大量需求,遂將兩個高年級班合併為一個專門 培育師資的「師範班」(normal class)。 

甲午戰爭以後,國人為求強國保種,重視興女學,因此北京的 教會、公立及私立女學對師資需求日益迫切,貝滿女校成為華北地區 唯一培養女子師資的學校。《ABCFM Annual Report》指出,「為新式 教育培養女子師資,是貝滿在社會轉型時期為中國婦女的新生活和新 中國服務的一個寶貴的良機。」貝滿女校的畢業生可到教會學校或中 國人自辦的學校任教。在師資的缺乏的窘況之下,1908 年,貝滿女 校的高年級學生甚至還未畢業,就被派往華北各地新辦的學校任教,

造成該屆無畢業生。貝滿女校進一步將「師範班」改為「師範高級部」

(Kindergart Training Course),於 1917 年培養出第一批的畢業業生。

學生有嚴格的培訓計畫,除了修完規定的課程之外,在校期間由學校 安排至貧民區任教,後來在培元附屬女子小學成為師範部學生教學實 習的學校(引自尹文涓,2006:373‐376)。 

根據美部會檔案案針對貝滿女校 1899 至 1915 的學校記錄,   

如表 3‐4‐1,可知 1899 至 1914 的畢業生共計 100 人,在 61 名有畢業 去向的紀錄中,39 名畢業後直接擔任教職,有 7 名繼續升學,於大 學畢業後亦任教於各校,因此可推斷約有 75%的學生於畢業後選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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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作。 

由此可知,我國教師的培養與基督教教育的發展有密切關係。如 貝滿女中於 19 世紀末至 20 世紀初,為我國北京地區的中小培育大量 的女教師,可惜在資料中,關於培育家政教師,並未提及,有待進一 步查證。然而在另一所教會女子學校-華美女中,其家事班課程目標 之一即明確指出是為了培養小學、初中的家政師資。 

表 3‐4‐1    貝滿女校 13 屆畢業生去向  畢業時間  畢業生人數  畢業後就業狀況 

1899 年  3  1 名留校任教;1 名至天津女子學堂任 教;1 名至山西教會小學任教。 

1900 年  3  1 名至山西教會小學任教;2 名回傳教 站,協助傳教。 

1901 年  5  1 名留校任教;另外 4 名無記錄。 

1902 年  0   

1904 年  4  2 名留校任教;另外 2 名分別至天津、

保定任教。 

1905 年  14 

7 名進入協和女子大學(其中 4 名於 1909 年 6 月大學畢業後,至中學任教) 

;1 名留校任教;5 名至各差會小學任 教。 

1906 年  3  3 名任教。 

1907 年  5  4 名任教;1 名升大學(即丁淑靜,1911 年畢業後回貝滿女校任教) 

1908 年  0    1909 ~ 

1912 年  35  歷年分別為:4、5、16、10 名,但檔 案案中無去向紀錄。 

1913 年  19  17 名任教;2 名升大學。 

1914 年  9  5 名任教;2 名進師範學院;2 名進醫 學院。 

資料來源:引自尹文涓(2006:37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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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清末民辦師範學校 

崔運武(2006)指出,教會開辦女子學校,從早先有計畫培養女 教師到後來成立師範學校,所培養的女教師亦在中國自辦的女子學堂 任教,對國人培養女教師與設立師範學校起了示範作用。 

清末女子學堂和幼稚園的建立及規定必須由女教習任教的觀念,

對女師資的需求大增,培養女子小學堂和幼稚園的女教員成為當務之 急。如務本女塾在 1903 年,在開辦的第二年就設立修業年限為二年 的師範科,並訂定專門的師範課程,以培養女子學堂和幼稚園教師;

競志女學於 1905 年成立時,就設有師範科。我國民辦的女子師範學 校出現於 1905 年,張謇設立了南通女子師範學校;1906 年,傅增湘 於天津的創辦北洋女子師範學堂。幼兒師範教育方面,於 1905 年,

張之洞在湖北設立敬節學堂和育嬰堂;同年,嚴修設立天津女子小學 堂。 

以北洋女子師範學堂為例,目的以「養成高等小學、初等小學女 教員,期於女學普及為宗旨。」為盡快培養出女教員,以滿足學校對 師資的需求,北洋女子師範學堂先設簡易科和選科,修業年限一年半。

簡易科分一、二部。其中第一部主要課程為:修身、教育(教育史、

應用心理學、倫理學大意、教育原理、教授法、保育法、管理法、實 地練習)、國文、歷史、地理、家政(家事衛生、衣食住、育兒、家 計簿記)、體操、習字、圖畫、手工(裁縫、編物、刺繡、教授法)、 樂歌。第二部課程與第一部的差異在於刪去修歷史、地理,增加算學、

理科,家政課的內容則多了看護、教授法。(引自朱有瓛、高時良,

1989:第二輯下冊 688)。由這些科目可知天津北洋女子師範學堂的 課程完備,其家政、手工課程內容偏實用性的技能訓練。

 

參、 清末官辦師範學校 

受到民間興建女子師範學堂的影響,清廷不得不順應情勢,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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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 年頒佈《奏定女子師範學堂章程》。《女子師範堂章程》的〈立 學總義第一〉開宗明義即說女子師範堂「以養成女子小學堂教習,並 講習保育幼兒方法,期於裨補家計,有益家庭教育為宗旨。」規定每 州縣必須設一所女子師範堂,其經費由各地籌款備用,女師範生無須 繳納學費。〈教育總要〉第二則說明興辦女學是為培養賢妻良母: 

國家關係至為密切。故家政修明,國風自然昌盛。而修明家政,首在女子 普受教育,知守禮法。又女子教育,為國民教育之根基。故凡學堂教育,

必有最良善之家政教育,以為補助,使臻完美。而欲家政教育之良善,端 賴賢母。欲求賢母,須有完全之學。凡為女子師範教習者,務於此旨體認 真切,教導不怠。」(引自朱有瓛、高時良,1989:第二輯下冊 668) 女子師範學堂規定修業年限為四年,每週 34 學時。課程有修身

(列女傳、女誡、女訓等)、國文、教育、歷史、地理、算術、格致、

(列女傳、女誡、女訓等)、國文、教育、歷史、地理、算術、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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