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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文獻回顧

法規及專書等,將前揭參考文獻研讀後,配合本論文擬定之章節予以 歸納及整理後,加以進行研究分析,為文獻歸納分析法;另為研究我 國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相關監理問題,藉由瞭解國外相關監理法制 規範,以比較研究法比較分析我國監理法制不足之處,提出本論文之 結論與建議。

第四節 文獻回顧

本研究所參考之文獻,係以學者所著之期刊論文為主,另金融業 專家所著之書籍、國際組織出版之研究報告等亦為本研究參考之範 疇,大致可分為以下四個主題:

一、互聯網金融之發展趨勢及其對金融業務經營之影響

王文宇教授在「網路金融的發展與法制」一文提到,隨著網路技 術發展,帶動非銀行業者發展 P2P 網路借貸平台、群眾募資及第三方 支付業務等較具代表性之互聯網金融服務態樣,以及銀行業面對異業 競爭之發展1;另外,王志誠教授於「小微企業籌資管道-捕捉新興 影子銀行」指出,隨著非銀行業者推出創新金融,成為新興影子銀行,

相較於傳統銀行業者所提供門檻較高且手續繁雜之各種服務,不僅因 門檻降低以及講求速度效率等,已大幅搶占金融服務市場,成為小微 企業之籌資管道2

台灣經濟研究院簡淑綺研究員於「ICT 引領金融創新大趨勢」一 文亦提到,隨著行動支付、第三方支付以及虛擬貨幣等創新零售支付 工具之興起,未來支付行為之趨勢,包括非現金支付之比例將快速上 升,另外,電子商務交易中,非銀行業占零售支付之金額與筆數也將

       

1  參閱王文宇,網路金融的發展與法制,月旦法學雜誌,第 238 期,頁 6,2015 年 3 月。 

2  參閱王志誠,小微企業籌資管道-捕捉新興「影子」銀行,台灣銀行家,第 51 期,頁 22,2014 年 3 月。 

大幅上升3

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 WEF)於《The Future of Financial Services》研究報告,描述 11 種創新金融服務於 6 大核心金 融服務功能之概況4,另外提出《The Future of Financial Services》研 究報告,有助瞭解金融科技產業如何提供中小企業相關替代籌資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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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銀行業電子商務之發展與因應對策

全球銀行創新之父 Brett King 在《Bank 3.0》一書裡呼籲銀行業 者,為因應數位時代來臨及面臨互聯網金融之競爭,除減少分行與思 索轉型外,因儘速推動金融創新,積極發展數位能力,推動行動支付 業務,利用經營社群媒體與巨量資料分析,以改善客戶服務體驗6。 金融趨勢專家 Chris Skinner 在《Digital Bank》一書提到各國銀行分 行持續關閉,數位銀行則日益茁壯,應設計出符合客戶需求且不倚賴 分行之數位銀行7

另外,在「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競爭策略分析:金融業者觀點」一 文中,陳欽雨教授、葉承達教授認為台灣銀行業者在面對第三方支付 服務業者競爭,應發展相關之因應策略,如互相合作以創造雙贏8

三、我國第三方支付專法之需求及相關監理機制之探討        

3  參閱簡淑綺,ICT 引領金融創新大趨勢,台灣經濟研究月刊,第 38 卷第 5 期,頁 17,2015 年 5 月。 

4  See World Economic Forum, The Future of Financial Services 12 (World Economic Forum, 2015),  available at http://www3.weforum.org/docs/WEF_The_future_of_financial_services.pdf (Date Last  Reviewed: May 16, 2016). 

5  See World Economic Forum, The Future of FinTech 3 (World Economic Forum, 2015), available at  http://www3.weforum.org/docs/IP/2015/FS/GAC15_The_Future_of_FinTech_Paradigm_Shift_Small _Business_Finance_report_2015.pdf (Date Last Reviewed: May 16, 2016). 

6  參閱孫一仕譯,Bank 3.0:銀行轉型未來式,頁 422‐25,第 2 版,2015 年 7 月。 

7  參閱孫一仕譯,數位銀行:銀行數位轉型策略指南,頁 21,初版,2014 年 10 月。 

8  參閱陳欽雨、葉承達、宋俊慶,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競爭策略分析:金融業者觀點,電子商務研 究,第 13 卷第 1 期,頁 33,2015 年 3 月。 

為應市場需求,我國電子金融服務由單純之代收代付、提供履約 擔保之中介平台,進而發展到可供交易扣款之儲值帳戶。參考賴文智 律師、梅文欣律師於「台灣爲何以及需要什麼樣的第三方支付專法?

兼論立法對現行電商的影響」,以及葉奇鑫律師、陳品安律師於「銀 行法、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與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之法律辨異-

兼論數字科技案」等期刊論文,由於我國新型態網路金融服務需求之 腳步早於法律之規範,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並未將第三方支付服務 納入規範,為避免預付儲值服務落入電子票證之定義,進而可能面臨 相關刑事責任9,故電子商務業者引領期盼我國第三方支付專法之誕 生;而「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通過後,亦有馮昌國律師、江欣玲 律師於「台灣第三方支付制度初探」一文,對該條例之監理機制提出 相關探討10

四、金融消費者之保護機制

隨著行動支付、第三方支付等發展,雖為客戶帶來許多便利之 處,惟存有許多潛在風險,Isabel Peres 於《The Evolution of Banking:

A Flexible Fiduciary Duties Approach Will Help Better Protect Mobile Banking Consumers》一文提到,客戶仍期待與使用傳統金融服務有相 同程度的保護11,而 Erin F. Fonté 於《Mobile Payments in the United States: How Disintermediation May Affect Delivery of Payment Functions, Financial Inclusion and Anti-Money Laundering Issues》一文 認為應加強電子交易資訊安全,以維護金融消費者之權益12

       

9  參閱賴文智、梅文欣,台灣爲何以及需要什麼樣的第三方支付專法?兼論立法對現行電商的影 響,全國律師,第 19 卷第 2 期,頁 9‐10,2015 年 2 月;葉奇鑫、陳品安,銀行法、電子票證 發行管理條例與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之法律辨異-兼論數字科技案,全國律師,第  19  卷第  2  期,頁 19‐21,2015 年 2 月。 

10  參閱馮昌國、江欣玲,台灣第三方支付制度初探,全國律師,第 19 卷第 2 期,頁 43‐47,2015 年 2 月。   

11  See Isabel Peres, The Evolution of Banking: A Flexible Fiduciary Duties Approach Will Help Better  Protect Mobile Banking Consumers, 2015 U. ILL. J.L. TECH. & POL'211, 244 (2015). 

12  See Erin F. Fonté, Mobile Payments in the United States: How Disintermediation May Affect Deliv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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