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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回顧 2.1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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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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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使用之理論解析方法與假設條件等。

2.2 地層下陷之定義與成因

地層下陷泛指地層垂直向下移動所呈現的地面沉降現象,是一種因地層內部應力 失去平衡所產生的行為,且影響區域以大範圍為主。若將地層下陷影響因素分為自然 因素與人為因素兩類,則前者包括板塊運動、火山爆發、岩層溶蝕、地層自然壓密等 天然因素,如日本 2011 年所發生的大地震,其所引致的地層下陷曾高達 114 公分 (Imakiire 和 Koarai,2012);又或者因興建人工構造物、地下資源開採或抽取地下水 等人為因素,皆會引起地層下陷問題。然而隨著各地之地質條件、作用強度與發展時 間等差異性,所產生的情形遂有不同。

地層下陷發生過程不易被發現,往往在排水設施功能減低、地下管線受損及土地 淹水時,才會感知其嚴重性,所以有人稱其為沉默的土地危機(柳志錫、杜富麗、洪 偉嘉,2003)。如圖 2.1、圖 2.2 所示,為克服地層下陷所引起的排水不良或淹水問題,

雲嘉地區新建造的房舍均有墊高基礎之設計。

目前台灣已有許多地區被列為嚴重地層下陷區域,地層下陷嚴重地區是以鄉鎮為 劃定單位,凡是達到「地層下陷累積總量」或「近年地層下陷年平均速率」認定標準,

且達到「易淹水區域」認定標準之鄉鎮,則該鄉鎮就會被劃定為嚴重地層下陷區,目 前已有彰化、雲林、嘉義、台南、屏東等縣市之部分鄉鎮被列為嚴重下陷區(經濟部 水利署,地層下陷防治資訊網)。地層下陷發生後,目前的工程技術仍無法完全回復 其原貌,所能做的僅有盡力去預防及減緩其下陷速度,放任不管對國土流失將有重大 影響,且對我國之社會經濟也是一大威脅。

附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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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 雲嘉地區新建造房舍或庭院需墊高基礎(謝適任攝,2012)

圖2.2 雲嘉地區新建造房舍常需墊高基礎(謝適任攝,2012)

2.3 地下水

2.3.1 地下水之定義與成因

地下水之英譯為Groundwater,望文生義,其中英文均是表示此為地表以下的水。

一般而言地表以下的水,包含土壤或岩石孔隙中的水,在學術領域上多半定義要在地 層中達到飽和之水分方可稱為地下水。

附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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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受到日曬蒸發後上升至空中,遇冷即凝結為固態或液態下降存於地表,不 斷循環形成一水文循環,當降落於地表的水沿著土壤或岩層孔隙滲流而下時,遇到較 不易透水的土壤或岩層時,即會開始向上累積並儲存於地層中形成地下水層;也有部 分地下水是當沉積岩在地殼變動時,成為封閉在地層內部的水。非拘限含水層 (Unconfined Aquifer)之地下水面頂部稱為「地下水位面」,地下水位面通常位於地表 下數公尺與數百公尺深,但也會出現幾乎貼近地表面之地下水位面,甚至是自湧式之 地下水。地下水的滲流速度會受地面坡度、植物被覆、大地材料與鬆密程度等因素的 影響,地下水的抽水量也受地層滲流速度的影響,故水井的取水層會希望其含水層的 滲流速度快一些,如砂層、砂礫層等即為滲透性良好的取水層。

台灣本島面積3 萬 6 千平方公里中,約有 1 萬平方公里有地下水層的分布,所佔 比例達總面積的29%,地下水的主要含水層為鬆散、孔隙較大且未膠結的沖積層,地 層若經歷固化成岩層後存於岩縫之中,則可能變為萬年的化石水(宜蘭縣政府,宜蘭 縣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業務網,2012/9/22 瀏覽)。水利署將全台劃分為 10 個地下 水區,如表2.1 所示,共包含台北盆地、桃園中壢台地、新竹苗栗沿海地區、臺中地 區、濁水溪沖積扇、嘉南平原、屏東平原、蘭陽平原、花蓮臺東縱谷區與澎湖地區。

地下水不一定都是淡水(陳文福,2005),也有因為古世紀海相堆積而鹽分殘留於 孔隙中、或人為因素所導致之鹽化,例如:嘉南沿海地區古時為曬鹽區,鹵水經數十 年的下滲,導致地下水之鹽分比海水還高。地下水的水質極易受區域內之地質、水源、

人類活動、超抽、海水入侵等因素的影響而產生變化,地下水因位於地層中較不易受 汙染,但汙染後也較不易回復原狀。

附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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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 地下水區劃分說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民國 99 年環境水質監測年報,2010) 水區 總面積

(KM2)

包含縣市

(測井數) 水區概述

台北盆地 380 臺北市(18)、新

北市(30)、桃園 縣 (3) , 共 計 51 口。

主要分布在臺北盆地,涵蓋大漢溪、新店溪與基隆 河,地表水沿河床滲入礫石或砂層中形成地下水,

降雨或低窪地的積水入滲亦供應部分地下水。

桃園中壢 台地

1,090 桃園縣(22),共 計 22 口。

桃園中壢台地為古石門沖積扇的主要部分,沖積扇 經造山運動而隆起,並緩緩傾斜形成台地,因台地 表面有滲透性不佳的紅土披覆,阻礙地表水的入 滲,一般認為地下水主要由大漢溪和南崁溪,沿河 道滲入地層中形成。

新竹苗栗 沿海地區

900 新竹市(15)、新 竹縣(14)、苗粟 縣(40),共計69 口。

北以鳳山溪為界,和桃園中壢台地相接,南以大安 溪為界,和臺中地區相鄰。本區因地形與地質條件 影響,地下水層分布零碎,各屬不同集水區,地下 水不相通連。沖積層的地下水主要來自河水補注與 雨水入滲,水量充沛,為主要地下水層。

臺中地區 1,180 臺中市(4)、臺中

縣(16)、南投縣 (2) 、 彰 化 縣 (2),共計24口。

由臺中盆地、后里、大肚山、八卦山台地與沿海狹 長平原組成。臺中盆地、沿海狹長平原地下水主要 來自大甲溪、大肚溪、大安溪水系河床的滲漏而 成。后里、大肚山、八卦台地地層表面有紅土分布,

下為受紅土浸染的厚層礫岩與砂岩層,蘊藏豐富地 下水;惟因地勢高,地下水甚深。

濁水溪沖 積扇

1,800 彰化縣(19)、雲 林縣(14)、嘉義 縣 (3) , 共 計 36 口

本區為本省最大的沖積扇,地層的孔隙發達,地表 水與地下水互相暢流,地下水位淺,地下水極豐富。

屏東平原 2,520 嘉義市(1)、嘉義

縣(15)、臺南市 (4) 、 臺 南 縣 (36) 、 高 雄 市 (13) 、 高 雄 縣 (21) , 共 計 90 口。

北由北港溪左岸起,南迄高屏溪右岸。本區為北港 溪、朴子溪、八掌溪、集水溪、曾文溪、鹽水溪與 二仁溪所搬運的大量泥砂,淤積河口附近,後因地 盤隆起造成廣大沖積平原,地表降雨與河床入滲為 地下水的主要來源。

蘭陽平原 400 宜蘭縣(19),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