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探討傳統聚落與都市發展的關係,因此文獻回顧以聚落及都 市發展相關意涵、理論與研究為主以建立本研究之研究架構及結果討論的 依據。本節共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為聚落相關理論,第二部分為都市化 發展之內涵,第三則為相關研究部分。
壹、聚落相關理論
一、聚落研究的發展脈絡
聚落研究隸屬於人文地理學的範疇,人文地理學著重於研究人類與環 境之間相互作用模式和過程的關係,而聚落則是人地互動產生的結果。在 不同的時空背景,以及自然、人文、經濟和社會條件共同影響之下,聚落 結構和功能也隨之產生變化。陳芳惠(1984)在其《村落地理學》一書中指出 聚落研究以十八世紀後半的德國 Justus Moser 為首,他認為聚落的生活方式 與自然環境保持密切的關係;其後 J.G.Kohl 提到地表上聚落的分佈狀況與 土地利用關係,說明地形差異對於聚落及交通運輸系統的影響,奠定了聚 落地理學的研究基礎;到了十九世紀 F.Ratzel 將聚落研究的觸角延伸至社會 文化層級,包括各地風俗習慣、歷史文化脈絡、社會制度及宗教信仰對聚 落型態的影響;二十世紀初,Otto Schluter 認為聚落與文化景觀相關連,文 化景觀泛指人類遺留在地表的痕跡,涵蓋了人類生活型態的全貌。由上述
可得知,聚落研究的歷程是循序漸進的,早期聚落的形成,受限於自然環 境因素,然而自然環境固然對聚落的分佈、型態及人類的生活方式產生影 響,而人類活動亦能改變聚落的空間景觀,因此最初聚落研究的焦點著重 於探討自然環境與聚落的相互關係,隨著時代演進及人類社會活動的快速 變化,學者發現聚落的發展除了必須克服自然環境因素之外,人文環境中 的社會規範、風俗習慣及文化制度亦是影響聚落發展的重要因素,因此進 一步探討人類活動與聚落間的關係。換言之,以自然環境為主的靜態觀點 已逐漸被動態觀點所取代,以人類生活方式為基礎,兼論自然環境現象的 研究模式,成為近代聚落研究的主流。
二、聚落的意義
聚落一詞,初見於佛經,有『固定於土』的意思(胡振洲,1977),就 語意上而言為集中安頓的意思,英文的 settlement 與德文的 siedlung,均含 有安於土地之上的意義,而法文的‵Etablissment humaine 則指人類的建造 物,含有『型態』的意義(陳芳惠,1984)。從地理學的角度切入,聚落可 視為有機體,是人類住屋及其附帶的各種營造物之集合體,隨著外在環境 的變遷,聚落內部結構亦隨之產生變化(胡振洲,1977)。另外有部分學者認 為聚落側重於探討空間層面的意義,倪佩君(2008)將聚落定義為由「實 質空間」和「非實質空間」所共同建構而成的有機體。實質空間指的是自
然環境與人文環境,而非實質空間則是社會制度、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
等規範活動的社會環境。徐明福(1990)認為聚落是一種社會性空間,一 種由某種集體性社會文化單元所構成,以供其居住的空間。由此可知,聚 落的內涵不單指自然環境或建築物,由規範、文化、制度所成的社會空間 也逐漸成為聚落的一部份,聚落可說是人類在地表的整體生活狀態,郭肇 立(1998)認為聚落研究離不開人群的社會關係和社會組織,同時也離不 開藉以定居之空間實質形式,他指出聚落是一群人定居的場所,亦是一個 社會的、空間的、生態的,與擁有文化自明性的生活共同體。
綜合上述概念,聚落即為人類在地表生活的狀態的總和,以人為中心,
在共同的區域內從事定居行為,並在人與空間、人與人的互動過程中,建 立共同的生活模式、情感及地方認同感,發展成為一個具有區域特質的生 活場域。
三、聚落發展與變遷
聚落發展是一項動態的歷程,人群與環境是最重要的因素,在不同的 時空背景之下,人群與環境的交互作用有著不同的回應,最終都反映在聚 落景觀的變遷中,並形塑一地的區域特性。臺灣研究聚落之先驅富田芳郎 認為聚落形成與開墾組織、取水條件、原始景觀、農業經營型態以及漢番 對立等因素相關(張君豪,2001),基於這些因素影響之下,他以濁水溪為
界,將臺灣分為南、北兩個區域,南部以集村聚落為主,北部則以散村聚 落居多。
Spencer(1977)將聚落變遷的因素分成以下幾點:
1.發展健全的醫療體系:完善的醫療設備與制度,有助於降低死亡率,提高 聚落內人口自然增加量。
2.交通運輸系統的改良:便利的交通系統,縮短時空距離,使得聚落與其他 地區資訊交流更為容易,因此關係更加緊密,人們的活動範圍不再侷限於 原本居住地,而可以藉由交通工具到鄰近區域就業,擴大聚落腹地範圍。
3.教育體系的擴張:聚落內除了小學之外,若進一步設置中學、高中或是大 學教育場所,將吸引鄰近地區居民到此就學,不但能提高聚落人口數量,
也使得聚落內的組成人口更為多元。
4.機械化與電器化的增加:工業革命後機械化時代來臨,機械進入農村後取 代原有的人力,過剩的人力轉從事其他產業,聚落產業轉型,造成聚落變 遷的現象。
5.多樣性的機械產品銷往農村:現代化的產品與機械用具進入傳統聚落後,
改變其原有生活方式,促使聚落內部結構的改變 。
6.政府的影響:政府為了政治、宗教、文化或是軍事考量,提出計劃性的政 策,造成聚落發展的變遷。
由此可知,影響聚落變遷的因素包含政治、經濟及社會等層面。然而 隨著時代變遷,人類組織及社會活動日益發達,聚落不再只是由聚落內部 的自然環境、社會制度規範以及人類活動所建構而成,外在的政治干預力 量,亦對聚落的發展有著莫大的影響。倪佩君(2008)將聚落的發展因素 分為自然紋理(傳統聚落)與人工紋理(都市計劃)。自然紋理(傳統聚落)
是由交通路網、民房建築、開放空間與土地利用等實質空間元素所組成,
聚落的發展不僅與其地理位置、拓墾方式、移民族群相關,受到內部社會 制度、歷史文化、風俗習慣與宗教信仰等無形因素的影響,亦會造成聚落 發展的差異性,形成獨具特色的地域性空間。人工紋理(都市計劃)則由 土地使用分區、交通運輸系統和公共設施所組成。為維護居民最大利益,
依據法令規定,有計劃地對聚落內的土地使用進行合理性的規劃配置,期 使聚落達成均衡發展的目的。
綜上所述可得知,聚落的形成、發展與變遷可視為社會結構動態的歷 程:早期聚落的形成因素,側重於探討聚落內部有形的『自然環境』與『人 類活動』之間的人地互動關係;然而當人類生活型態漸趨繁複,無形的社 會制度規範亦會造成聚落的差異性存在,各聚落逐漸發展出其獨有的聚落 型態;近代工業革命之後,在科技日新月異、醫藥發達、人口數量暴增等 因素之下,聚落規模不斷擴大,因此大型都市因應而生,為了維持居住空
間的均衡發展,政府及有關單位透過實施都市計劃、發展高科技產業、建 設交通設施等具體行動,企圖使聚落發展達成上位者理想中的均衡,在國 家經營力量進入之後,聚落的發展很難維持個別獨立的型態和經濟發展,
然而這種方式往往使聚落原有的獨特性消逝殆盡,而趨向於全球化世界中 的同一性。
貳、都市化相關理論
針對都市化的意義、都市化的因素及都市發展理論加以探討,以利各 章的研究與討論。
一、都市化的意義
都市化是當今全球重要的現象之一,亦是多數人的共同生活經驗,根 據行政院主計處的資料,有符合以下標準之一,即為都市化地區:
1.一個具有二萬人以上之聚居地,其人口密度達每平方公里三百人以上者。
2.不同市、鎮、鄉之二個以上毗鄰聚居地,其人口數合計達二萬人以上,且 平均人口密度達每平方公里三百人以上者。
簡單而言,都市化是一種人口往某一區域集中,造成區域內人口密度 提高的現象。然而都市化是一種複雜的過程,涉及不同層面的因素,因此 從不同觀點切入,對於都市化的定義也有所不同。Tilly(1974)以「地域」、
「人口」及「活動」三個特徵來說明都市化的內涵,並探討不同學派對於 都市化的認知差異,如圖 1-2-1 所示:
都市化所涉及的層面包括人與地域間的相互關係。其中第一層面:人 文區位觀所重視的是人口在空間分佈的情形,認為都市化是人口隨著時間 而逐漸形成高密度集中的過程;第二層面:位置觀強調活動與地域之間的 相互關係,認為都市化是地域內社會產業結構由農業轉為非農產業的變遷
過程;第三層面包含規範觀與互動觀二種不同的觀點,規範觀主要在研究 人口與活動之間的關係,指人因為參與各種活動建立起的共同規範或生活 方式,認為都市化是由鄉村生活方式變成都市生活方式的過程。互動觀則 強調人參與不同活動而建立的人際關係,認為都市化是由鄉村社群轉化成 都市社群的過程。
圖 1-2-1 區位三角形
資料來源:引自蔡勇美、郭文雄(1987:9)。
基於上述原則,國內各學者對都市化的定義如下:
郭妙瑛(1978)重視人口特徵與地域間的關係,認為都市化是人口在 都市地區的集中,並由這些集中的人口引起社會組織的改變,因此都市化
人文區位觀 位置觀
人際互動觀 規範觀
人口 活動
地域
是由鄉村轉變為都市地區的過程。范子華(1992)提出許多人口從農村遷
是由鄉村轉變為都市地區的過程。范子華(1992)提出許多人口從農村遷